市场监管总局明确:禁止网络消费好评返现,不得限缩无理由退货范围,将起到哪些警示作用?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4月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柳军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国家网信办、中国消费者协会有关负责人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
- 78 个点赞 👍
今天在另一个回答里,也和此类问题相关,我国消费者的消费习惯经过短短十几年的时间已经发生了重大得变化,这种变化既迅速又潜移默化,截止去年的2023年,我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8.84亿人,占网民整体的82.0%,要知道整个网购市场的发展和迅速普及也就近些年的事情。
由于市场基数较大,足以支撑多个平台的存量竞争,且消费者粘性似乎并不强,没有说缺了谁就活不下去,发展快,门槛低,市场新模式抢占旧模式市场,更新的模式又抢占过去的新模式,层出不穷,本人感觉都落伍了,现在似乎又转向了短视频平台的网商模式,父母辈比我玩的都熟练。
快速的发展也会出现行业乱象,比如商品质量的良莠不齐,消费者维权难,甚至还有打一枪换个名字继续骗的情况,所谓的总得吃几次亏,如何在琳琅满目的网上选择合适的商品,这时候评分(另类的信用体系)就至关重要,而且还会出现劣币驱逐良币,即刷分的商铺获得更高的评分,从而带来更好的营收,主要是基数太大,哪怕只要整个消费市场少数人的看评分来做决策,乘以巨大的基数都是瓢泼的财富。营收越高,则更有能力和资源来做刷分的事情,所谓的强者愈强和劣币驱逐良币,你不干有的是人干,导致市场的混乱。
此外,和刷分有关的骗局也非常常见,身边就有不少案例,骗术基本都是小钱送,大钱跑的模式,刚开始刷单确实会把钱推给你并且给与奖励,放松警惕以后就是高价商品的订单,一旦付款就钱和商品两空,这都是最低等的骗术了,但这类骗局换个壳也总是屡试不爽。
回到这个问题,发展时间短,消费者体量大,行业越来越规范也是必然的趋势,不能退换货的就标明,能无理由退换的就得按规则执行,而大数据杀熟这种依靠技术的方式更难以防控,也不是每个人都会去拿几个手机去对比价格,更是规范的重要方向。
编辑于 2024-04-09 17:21・IP 属地安徽查看全文>>
王克丹 - 60 个点赞 👍
这是好事,可以让大家看见更多商品的评价,是对消费者的保护
现在太多商品的“五星好评”都是刷的,包括各种网红店,评价都严重失真
我现在基本上不看各种好评,还是尽可能的认准大品牌,或者是朋友推荐
看网上评价,基本上都是假的,互联网的便利性也带来了很多欺骗性
包括大数据杀熟的,这个也确实应该管理一下
互联网时代,真的要把这些监管好,大家才可以更好的享受到互联网的便利
今年315就有店铺因为外卖发送“好评返现”卡片涉嫌违反多项法律法规,最终被处以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
相当于在诱导消费者给予正面评价的行为,根据统计,有92.8%的受访者表示在日常消费中遇到过“好评返现”现象
其中有53.6%表示经常遇到,主要出现在电商平台
逾9成受访者在网购时会查看用户评价
逾8成受访者表示用户评价会较大程度影响消费决策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
“好评返现”行为违背了消费者依法享有的两项权利,使得消费者对商品的真实状况发生错误的认知
除了好评返现还包括其他内容:
1,禁止“刷单炒信”
一些经营者“批量点赞”“虚假种草”“虚构测评”“好评返现”“删除差评”等行为,损害了公平竞争和公平交易
《条例》规定,经营者不得虚构交易信息、经营数据,不得篡改、伪造、隐匿用户评价等,防止欺骗、误导消费者
2,禁止“强制搭售”
一些经营者扫码支付强制注册、在线订票捆绑代金券等行为,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条例》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商品、接受服务。经营者通过搭配、组合等方式提供商品服务的,应当以显著的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
3,禁止“大数据杀熟”
“童叟无欺、真不二价”不但是中国传统的商业道德,也是现代市场的交易底线
如果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使用习惯、兴趣爱好、支付能力、议价条件等进行歧视性定价,很可能损害消费公平
《条例》规定,经营者不得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同一商品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
4,规范“自动续费”
现在网站和APP的各种付费会员越来越多,有的首月优惠、次月高价,有的默认勾选、擅自扣款,还有的跳转了五六步都没法取消,让消费者防不胜防
《条例》规定,相关经营者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展期、自动续费前,分两次以显著的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同时还应当为消费者提供显著、简便的随时取消或者变更的选项
5,保障“无理由退货”
七日无理由退货已经成了网购的标配,但是仍然有一些商家以各种理由推托
《条例》规定,经营者不得限缩法定的无理由退货范围;对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应当以显著的方式进行标注,提示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得作消费者默认同意的选项
同时,未经消费者确认,不得拒绝无理由退货
把以上这些落实到位,可以让大家网购体验大幅提升
截至去年底,我国网购用户超过了9亿人,在线旅行预订用户超过5亿人,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7.6%
各种网络购物的投诉也在不断增长,所以必然要有相关的条例加强监管,优化电商环境
发布于 2024-04-09 16:58・IP 属地江西查看全文>>
阳光下的沈同学 - 35 个点赞 👍
查看全文>>
云端数码 - 30 个点赞 👍
印象中,“好评返现”和“良心评价”的矛盾,曾经促使消费者的一种新型评价方式,那就是五星差评:
这届年轻人为了返现「出卖灵魂」,如何看待这种「五星差评」行为?
现在买东西,看评价这一栏,参考意义已经不大了。我现在买东西习惯筛选差评和有图评价,其他的一律不看,尤其是以前购物网站还设定过,默认多少天不评价就自动给五星好评,简直是“天才”。再加上以前大家习惯看网上的测评和商品的评论做参考,结果评论通过“好评返现”注水,网上的种草全是拿钱昧着良心推荐,真就是一群人来欺骗另一群人。
刚刚看了一下原文的分析,感觉很多问题还是很切合我们消费者切身利益的,只是我们国家从来不缺法律规定,缺的是市场监督,后续的处罚力度和执行力度如何,才是我们真正关心的:
禁止“强制搭售”。一些经营者扫码支付强制注册、在线订票捆绑代金券等行为,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咱们别的不说,现在不少商场为了节省人力成本,纷纷推出所谓的扫码点餐,我们消费者吃个饭,还要把自己的手机号都个人信息提供给商家,并且完成小程序注册,这种行为,什么时候打击一下呢?另外,南京的地铁站,地铁卡微信充值都要强制你去扫码关注公众号,不然无法完成充值过程。
禁止“大数据杀熟”。这个就不得不提携程和美团了。不少新闻都爆出,不同的手机,同样等级的账户,显示出来的价格都是不一样的。新闻报出来很多,都被商家以“新人优惠券”的理由给搪塞过去,没有解决过。
规范“自动续费”。年轻人都已经养成了享受首月优惠后立马取消续订,自动续费这一招就是针对老年人定向收割,配合现在所谓智慧电视纷繁复杂的会员制,简直就是绝杀。
最后咱们能不能整顿一下现在不少商家强制摇一摇逼我们看广告的问题?现在的广告推广都到了丧心病狂的地步了。一个app恨不能让你看24小时广告,这什么毛病啊。
发布于 2024-04-09 16:05・IP 属地江苏查看全文>>
知乎用户 - 27 个点赞 👍
以后,我拿着好评返现的单子去哪里举报呢?
好评返现这种行为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贿赂,它诱导消费者做出可能并不真实的评价。这种行为不仅误导了其他消费者,让他们难以获得准确的产品信息,从而做出明智的购买决策,而且还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公平竞争的原则。因此,禁止好评返现整体上是维护市场诚信和消费者权益的必要举措,利大于弊。
至于不得限缩无理由退货范围,个人认为也是非常重要的。这一规定确保了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有一定的“后悔期”,如果他们对商品不满意或者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可以无理由退货。这不仅增强了消费者的购物信心,也促使商家更加注重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以提高消费者满意度。严重怀疑,这个规定是不是针对的某宝。
总的来说,这些措施旨在营造一个更加公平、诚信的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当然,这些规定的实施也需要相关部门的严格监管和消费者的积极参与,以确保其得到有效执行。
政府和市场监管部门需要持续监督和检查网络交易平台及商家是否遵守相关规定。对于违反规定的商家,应依法进行处罚,并通过公开曝光等方式形成震慑效果。
如果只是通过市场监管的文件,恐怕还无法深入落实,没有好评返现和无理由退货的具体规定,为执法提供依据。因此需要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适应新的消费模式和市场需求。
当然,电子商务平台也需要配合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机制,严格审核商家行为,防止好评返现等违规行为的发生。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平台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向监管部门报告。
发布于 2024-04-09 16:57・IP 属地浙江查看全文>>
野法吏 - 16 个点赞 👍
我的看法是,禁止网络消费好评返现,具有宣传意义,没有实操可能。
换谁来,都管不住,这是人性。
第一个,是商家的人性,「抓捕率」不足情况下对劣币驱逐良币的恐惧。
2021年4月美国亚马逊的那波封号潮各位大佬还记得吧,600个中国品牌和3000个卖家账号一夜之间嘎了,尤其是深圳那边,创巨痛深。
第一时间,网上闹得是中美贸易战那套磕,什么说好的自由贸易呢,什么典型的卸磨杀驴。
结果亚马逊出来公布原因,之前骂的音量瞬间降低了。
这些被封的账号大多数都干了一个事,也算是模式出海了,往包裹里面塞好评返现小卡片,来刷好评率。
等到5月,有个叫Safety Detectives的网络安全网站说自己发现了一个服务器,里面有大量的亚马逊卖家和刷评者沟通虚假评论的聊天记录,总数超过1300万条,涉及人数达到了20万,亚马逊封号潮又再来了一波更大范围的。
南都周刊的记者直接去源头采访,找了一个做厨具的深圳跨境电商从业者,这老哥说,哎,没办法,大家都这样玩,你不玩你就被劣币驱逐。
哪怕已经封号了,老哥加的那些刷评价微信群里面,还有服务商不间断地发布刷单需求,根据他对本行业的了解,原话是:
说90%的跨境电商都有刷评价行为也不为过。
那这波打击之后,是不是情况好转了呢?
不。
换了一个模式而已。
2023年又爆过一次,这次不用随包裹附带小卡片了,单独寄明信片。
一封情真意切的好评邀请明信片,暗示你发了好评以后,我反正知道你的收货地址嘛,再给你寄个小礼物。
这里面的逻辑是,不随包裹单独寄出就不容易留存证据,明信片上面连logo都不会有,也不会提产品名,哪怕被举报了,还可以说是竞争对手的栽赃。
这种方式能换来10%到15%的留评率,虽然不高,但也是积少成多的玩法。
为什么明知道亚马逊在严打刷好评,还要这样做呢?
很简单,还有人在这样做。
因为亚马逊的严打不能做到百分百,虽然被抓到以后惩罚是不小的,直接封号,但「被捕率」低,也就没有足够的震慑效果。
那,总有商家靠着自己运气好钻了空子,而获得大量的销售额,而这销售额,就是从那些「老实本分」商家手上抢来的。
没办法,为了自己还能生存,一部分商家也就只有继续钻空子,而其他商家就看到更多的商家在做好评返现自己也只有被迫参与进去,算是一个恶性循环了。
第二个,是消费者的人性,这就是典型的博弈论。
最理想的情况,是没人刷好评,消费者们都在好评返现的诱惑下坚守立场,这样才能更真实的反应出商品的优劣,从而让自己的下次购买信息透明,从而获利。
问题是,宏观的帐和个人的帐,不一样。
第一,不确定的长期收益v.s.确定的短期收益。
咱们抛开道德技术表演的立场,来做个对比。
我现在让你赚5万块,和1年后让你有20%概率赚25万,选哪个(不考虑通货膨胀)。
如果再拉长这个时间线,变成10年后让你有20%概率赚250万呢?甚至加加码,变成300万呢?
如果再降低概率,让你1年后有1%的概率赚500万呢?甚至加加码,变成800万呢?
从经济学里面理性人的角度,都会选现在赚5万,因为未来不确定性太大了。
万一我这个开盘口的人,半年后就跑路了呢。
换到好评返现上也一样,大趋势都在刷好评的情况下,能让未来购物更透明一点的确很好,但那是未来。
而我选择好评,立马就赚。
第二,海量个体的难以统一性v.s.个人决策的唯一性。
最理想的情况,是消费者拧成一股绳,都不受诱惑。
但,群体数量大到一定程度,个人努力就没什么用了。
最经典的案例就是,为什么明朝那些勋贵明知道大明快完蛋了,不把钱拿出来毁家纾难?
类似的场景在《大明劫》里面也有反应。
很简单,从个人博弈角度来说,可能性是这样的:
- 我捐,大多数人不捐,完蛋。
- 我捐,大多数人也捐,不完蛋。
- 我不捐,大多数人捐,不完蛋。
- 我不卷,大多数人不捐,完蛋。
很明显,我自己的选择,并不能直接左右结果,更取决于其他人的统一行为。
这也就是内宣的重要性,思想统一的重要性,战前动员的重要性。
但捐了,我自己的损失是直白的。
那好评返现也是同样的道理,当好评返现没有在一开始就被阻止,形成大趋势以后,对于消费者个体来说,只能预判大多数人会继续选择给好评,从而丧失掉自己坚守立场的合理性。
第三,购买频次决定了博弈选择。
网购,感觉是个整体,但具体购物的时候,我们只会选择其中一个产品。
有的产品,购买频次高,是重复博弈,那消费者肯定希望自己做决策的时候是信息透明的,并且会为了保持这种透明而贡献努力,甚至承受损失(不返现就是亏)。
但还有很多产品,购买频次超级低,就变成单次博弈了。
举个例子,我买电视机。
这电视机运气好的话,用个十年都没问题。
那如果电视机商家来个好评返现,我该不该填好评?
从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角度,会。
因为我下次再购买电视的时候,说不定这家店铺都已经垮了,透不透明对我有什么用?
但返现,我是拿到手上了。
而如果我是买洗发液的话,那从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就不会填好评,因为下个月我还要买。
所以,不论是从商家的人性角度还是消费者的人性角度,网络消费好评返现,都很难完全禁止。
但作为「移风易俗」的宣传,还是有可取性的。
如果觉得我说的这东西不够有力度,那我们可以看看现实。
2021年8月17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征求意见稿)》,明确经营者不得采取以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足以诱导用户作出指定评价、点赞、转发、定向投票等互动行为。
发过文件了,有效果么?
2022年5月,有商家因为包装里附带5星好评卡被罚款了,有效果么?
疯狂就是重复做相同的事情却期待不同的结果。
妄想就是重复发类似的条例却期望不同的结果。
要我说,除非像酒驾那样来一波严打,不然,条例就是宣传而已。
发布于 2024-04-09 20:36・IP 属地四川查看全文>>
曹小灵 - 11 个点赞 👍
支持法治,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
第十七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但问题来了,好评返现,在几年前市场监管总局就说要严格依法治理,
2021年08月18日|市场监管总局17日发布《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采取以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足以诱导用户作出指定评价、点赞、转发、定向投票等互动行为。专家指出,此类行为扭曲破坏电商信用评价机制,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严格依法治理。
几年后的今天,不知道成效如何,有何具体的措施,如何禁止,如何评估市场监管总局的这项任务的成绩?
发布于 2024-04-09 19:32・IP 属地北京查看全文>>
青山布衣 - 10 个点赞 👍
早就应该禁止了,这样的行为本来就是不正当的,就是花钱买好评,这个其实就是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
现在很多商家不仅仅是网络消费还包括线下的商铺都存在这个这个好评返现的行为,而且返现的金额都是几元到几十元不等,说白了,这个就是引导消费者进行非客观的评论,然后损害了其他商户的合法权益,同时这样的评论缺乏真实性,很容易叫其他消费者产生误解从而做出错误的选择,所以说,返现刷好评却成了不少商家的惯用伎俩,商品评价也失去应有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同时,这里面还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但是禁止归禁止,具体还是要落实在实际执行上,因为现在的好评返现等不正当营销活动有很多都是通过私密的方式进行,对于监管来说形成了一种躲避措施,往往不好别发现。所以除了平台监管有关部门检查外消费者的监督举报是必不可少的。
发布于 2024-04-09 17:00・IP 属地江苏查看全文>>
珍惜当下 - 7 个点赞 👍
支持有助于消费风清气正的决策,支撑一切有利于消费者知情权、消费权益的决策。
虚假好评、种草、测评会阻碍消费者亲近真正提供有价值商品和服务的公司或企业。
官方又在整治房地产中介为了赚取佣金颠倒黑白、无中生有忽悠消费者以达成交易。
当前关于房地产的传言,除了一部分是发布者为了吸引眼球而故意为之,还有一些是从业人员为了推动交易而凭空捏造出来的。
针对这些问题,近日一些地方陆续启动了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以下是2023年某地房地产中介/自媒体造谣扰乱市场被锤。
再比如最近比较火热的汽车领域,有些人喜欢看汽车自媒体测评决定自己买什么车,这就是不可取的措施。
我认为,现在的科技产品评测根本就不值得信任,他们的评测很难实事求是,现在绝大部分评测那是没有客观这一行业信条的,给钱就花式夸奖、或者带目的抹黑友商。
靠那些自媒体评测决定买什么车就像靠中介话术决定要不要房子,这是很蠢的决定。
个人认为,大件消费必须亲力亲为,其实汽车关键零部件是可以查到的。
汽车产品力最重要的就是考察关键零部件!
比如传统汽车如果引擎V8、魔毯底盘、自适应矩阵大灯,这种车会不好?
新能源汽车最重要的就是电池、电机、人机交互、智能驾驶、充电功率等。
性能指标就是续航里程,最高时速等,最高时速可以说是汽车产品力集大成考察性能参数。最高时速越高,对电机性能(转速、功率、散热等)和整车制造工艺(刚性、风阻)等要求极高。
搞清楚这些主要零部件以及主要性能参数,然后再去预约实车试驾一下,买不买就很清楚了。
再次强调:靠汽车评测自媒体决定买什么车就像靠中介决定买房子,这是韭菜思维。
拿来主义,自己不愿意亲自研究一下,房地产这种不聪明的人也很多。
我见过太多人在买菜买奶茶几毛钱几块钱上面斤斤计较,却喜欢在买车买房上面大大咧咧甚至不上心,甚至故作大款、打肿脸充胖子。
这种人怎么能幸福过完这一生呢?
发布于 2024-04-09 16:27・IP 属地湖北查看全文>>
pure日月 - 7 个点赞 👍
随手说一个被好评误导的情况吧。
淘宝上的整机。
很多排在前列的整机都会跟你列一个套餐一套餐二套餐三套餐四。
比如下图这个。
看起来很不错是不是?
我第一次在淘宝买整机的时候,差点也入了这个坑,这电脑,这配置,别人还把能够畅玩的游戏都给你贴出来了,是不是很良心?
所以我果断入手了联想拯救者,现在已经用了一年多。
毕竟这台主机,从头至尾都没有跟我说清楚铜管散热,是双铜管还是四铜管,几个风扇?风扇对牌子呢?
电源的功率也没有。
显卡的版本数字看起来挺高,但是这个显卡实际上是2016年发售的了。
NVIDIA Geforce GTX 1080和七彩虹GTX 1080都是在2016年发售的显卡。
我在2024年花4000+买到的主机显卡就是8年前的垃圾显卡,估计买了这种电脑的人要哭死。
隔壁攀升兄弟,也算是个缩水大户,但这是攀升的价位。
同等价位,别人可以给到的是RTX4060系列的显卡。
就算按照前面那个整机自己的计算,跑分也只有三十三万,而下面这个缩水大户,至少能给一个一百二十四万的跑分。
电脑性能整整差了四倍。
关键是,在淘宝搜索整机,前面那个排在最前面,2万+的评价,大部分都是好评。
你说网上的好评该不该整顿?
应该说,整顿的太少了。
发布于 2024-04-09 17:17・IP 属地陕西查看全文>>
麦穗 - 6 个点赞 👍
其实现在好评打分,消费者基本不看了。
比如我自己,从来不看好评,一般只看差评。
如果差评里的内容我能接受,我就买,如果差评不能接受,我就放弃。
而且现在差评也要分析一下,是真差评,还是竞争对手恶意中伤。
总而言之,现在电商购物,想要避雷变得比以前难了太多。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总有各种方法,层出不穷,让你防不胜防。
此次市场监督局的禁令,其实也是对于之前网络市场乱象的一次纠偏。
不允许用返现来要求好评,刷单,7天无理由退货,这些从法律层面予以约束,当然是好事。
而其中还有一条关键禁令在问题里没有提到。
就是禁止“大数据杀熟”。
经营者不得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同一商品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
这也是国家在行政法规中首次对差异化定价进行规范。
谁在大数据杀熟。
我想以携程为代表的ota旅游平台,是这几年被广大消费者诟病最多的地方。
而我个人其实多次也验证。
每次出游,我和我太太的携程同一个酒店查询,推送的酒店价格都有几十元甚至于上百元的差距。
由于酒店产品的特殊性。
酒店的价格每时每刻都是浮动的,而且不同房间,提供不同服务(有无早餐)的价格也会有不同。
这就给了这些ota很大的操作空间。
你说他杀熟,他说推荐的产品标准不一样。
你说他没杀熟,他活生生的同一时间,两部手机同一个酒店,同一个房间就是价格有差异。
这次大数据杀熟,导致的差异化定价被第一次在法规上明确禁止。
希望相关平台方悬崖勒马,真的以为没人敢管你了吗!
发布于 2024-04-09 16:46・IP 属地广东查看全文>>
商业Y观点 - 5 个点赞 👍
本来,网络消费的用户评价对于其他潜在客户作出购买该商品的选择具有非常重要的参考意义。毕竟网络消费不同于实体店购物,检验商品的质量好坏与否,或者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可以亲自跑一趟,眼见为实。因此其他用户的消费体验与评价便成为网络消费的重要依据。
如果商家出于人为抬高自身销售口碑的目的,通过返现等方式来换取部分用户的五星好评,从而诱使更多其他的潜在客户选择购买其产品,本质上与行贿无异,起到的作用便是误导用户,因为其所谓的五星好评其实是通过返现让利换取来的,并不反映其真实的商品质量。
这种情况不仅存在于国内的电商平台,国外也同样存在。以世界最大的电商平台之一亚马逊为例,通过返现,赠送免费商品/礼品卡来诱使用户提供五星好评的现象屡见不鲜。尽管平台严禁这种行为,一旦发生便会对商家进行严格处罚,但在实操中往往难以甄别这种行为。并且这种返现换好评的行为也变得越来越隐蔽。一些商家要求用户在给出好评的同时,还要提供配图,甚至提供评论的话术,即使用AI也很难甄别。面对利益的诱惑,接受返现的用户也难以抗拒。反正写的给个好评就能获得返现,对自己也没有什么损失。
商家永远都是逐利的。无论是提高产品质量还是提供一定时限内的无理由退货,都是存在成本的。不过,通过不正当的手段而非产品质量与服务,终非在市场上长期立足之道,被淘汰也是早晚的事。
发布于 2024-04-09 16:38・IP 属地美国查看全文>>
知乎用户 - 5 个点赞 👍
市场监管总局明确禁止网络消费好评返现和不得限缩无理由退货范围,这一举措将起到多方面的警示作用:
第一,禁止网络消费好评返现将警示商家不能通过这类不正当手段获取好评。这意味着商家需要更加注重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真正赢得消费者的认可和好评。通过提升产品品质和服务水平,商家才可以建立更加稳固的品牌形象,吸引更多消费者的信赖和支持。
过去一些商家为了获取好评,采取返现等手段,导致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受到误导。现在的规定将限制这种不良行为的发生,提升市场的诚信度,让消费者更加信任网络消费环境。
第二,不得限缩无理由退货范围将警示商家要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商家需要意识到消费者的退货权利是合法的,而不是一种负担。因此,商家需要在产品质量、描述准确性和售后服务等方面下更大功夫,以减少退货率并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同时,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也是商家提升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在网络消费中,有时候商品的实际情况与描述不符,或者消费者在收到商品后有后悔的情况,此时无理由退货的权利就显得尤为重要。这一规定将确保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有一定的保障,增强消费者的购物信心。
另外,这些举措还将警示商家要遵守市场规则和法律法规,不得从事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商家需要加强内部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遵守市场规则,以避免因违法行为而受到处罚和声誉损失。
我们知道,通过规范网络消费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可以建立更加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促进市场的有序竞争和健康发展。同时,这也将对那些不法商家起到震慑作用,提升整个市场的经营水平和诚信度。
在关注这一政策的过程中,我们还可以关注相关部门对于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以确保规定得到有效执行。同时,也可以留意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以适应新的消费模式和市场需求。最重要的是,消费者在网络消费时要保持警惕,了解自己的权益和责任,避免因为不了解规定而受到损失。
从企业视角来看,值得关注的信息包括市场监管政策的变化和趋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的更新、竞争对手的经营实践以及消费者的反馈和需求等。了解这些信息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制定经营策略、优化产品和服务,提升市场竞争力。
希望以上回答能够帮助你更全面地了解市场监管政策对消费者及商家的影响和警示作用。
编辑于 2024-04-09 18:41・IP 属地浙江查看全文>>
why墨商 - 4 个点赞 👍
市场规则一旦形成,往往是给既得利益者带来更多的财富,交易对手却成了待宰的羔羊。
随着电商的发展,一些先知先觉者开始利用优势资源进行虚假营销、“大数据杀熟”等,自动续费、退款难成为难以治理的焦点问题。现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相关《条例》,对于规范网络消费进行约束,势在必行。
说起来“刷单炒信”,一开始并不觉得有多么严重,但是,长期看来,就是向新的顾客提供虚假的信用,部分经营者点子真多,搞什么“批量点赞”、“虚假种草”、“虚构测评”、“好评返现”、“删除差评”等,潜在顾客看到的往往是虚假的繁荣,所谓的信誉只是花钱买来的假象。
相信各位都有这样的印象,快递到了,会随着快递商品有一个小卡片,上面清清楚楚写着,如果对商品有不满意,直接联系客户的QQ或微信,不要在下单页面给差评,如果通过客服私下里沟通,如果按照客服提供的评价文字、图片、视频对宝贝进行评价,买家会立即得到1-3元的红包返现。
大多数买家心想,反正不要白不要,1-3块钱,蚂蚁腿再小也是肉,到手的钱谁跟他有仇呀,于是,就轻易笑纳这个小小的返现红包。与之对应的代价也是举手之劳,给商家一个五星好评,甚至都不用自己操心怎么写,怎么编,商家通过QQ或微信给你现成的模板,甚至还是个性化的评价语言、图片和视频,让潜在的消费者看着,简直不能再真实。
然而,他们哪里知道,这都是商家的套路,这样的好评,这样的钻石商家、皇冠商家,有什么价值?
但就是这样的星级,吸引源源不断的新客户,商家赚得盆满钵满,笑得合不拢嘴,相比此前付出的一块两块三块的返现成本,简直不值一提,赚得最大的大头,就是刷单炒信的商家。
长此以往,公信力成为无稽之谈。其实,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现在出手,已经太晚了,不过,晚了总比没有强。通过强力监督,让造假的商家付出代价,让消费者在一个真正公平、干净的市场环境里消费,这才是评级的初衷,也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如果再有类似的情况发生,应该鼓励消费者举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商家重罚。
发布于 2024-04-09 16:33・IP 属地河南查看全文>>
米斯特汤 - 4 个点赞 👍
这个背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于2月23日过会,3月15日颁布,并将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禁止“好评返现”系依据该实施条例第九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虚构商品或者服务交易信息、经营数据,篡改、编造、隐匿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而不得擅自扩大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范围则系该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相关规定都是直接针对消费者的痛点,同时避免商家以低质量商品进行恶性竞争,控制无效内卷的烈度。
毕竟,想靠消费拉动经济,得把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好。而想产业升级、消费升级,做大内循环的深度厚度,提升居民普遍收入和生活水平,摆脱低质低价的内卷漩涡也是必由之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还有很多其他亮点。如果能够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则整体的消费环境、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会有很大的改观。
比如,第九条还规定“经营者不得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直指各种“大数据杀熟”,这方面前两年一度处于舆论的风口浪尖,现在貌似有所改观。而《实施条例》将之明确作为规制对象。
第十五条针对的更是普遍现象,“经营者不得通过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虚构或者夸大商品或者服务的治疗、保健、养生等功效,诱导老年人等消费者购买明显不符合其实际需求的商品或者服务”,保健品行业是重灾区。而在中医药等文化背景的影响下,大量普通消费品都往“食疗”、“药膳”的方向去靠,相关纠纷和争议也从未中断。甚至最近一段时间关于农夫山泉钟老板的争议,部分指向就是其当年在和纯净水的竞争中明显有过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发布于 2024-04-09 17:02・IP 属地浙江查看全文>>
知乎用户 - 4 个点赞 👍
现在网上购物好评返现确实非常普遍,比如“全五星好评加三张图,加微信返现几元”。我家还有不少这种小卡片,我大多数是不去领这个钱的。不知道别人怎么想,我多数东西买过来都是几十块、上百块的,为1~3元就随便给好评算怎么回事呢?
能达到全五星的物品和服务其实并不多,胡乱给五星好评会误导其他人。我自己买东西就有几次看到好评很多,下单了,到货以后发现货不对版,心里有点纳闷,为什么那么多人给好评?后来才反应过来,要么是刷单的。要么是好评返现。还有就是有些店主会用特别的方法删除差评。
开始是网络购物有这些好评返现,后来渐渐的,我发现外卖也开始有好评返现了。相比之下,我更愿意接受以前有些店主比较诚恳的手写信(虽然是手写后复印或者印刷的)。外卖基本不能退的,所以好评返现更要不得,吃一顿糟心的外卖,让人郁闷。
所以我很赞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针对网络消费存在的问题,为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作出了一系列新的规定。禁止“刷单炒信”。一些经营者“批量点赞”“虚假种草”“虚构测评”“好评返现”“删除差评”等行为,损害了公平竞争和公平交易。”
因为这些行为会给消费者带来很多困扰,出了问题找客服,客服装傻也是很麻烦的事情,怎么跟她讲,她就怎么用那几句车轱辘话来回跟你绕。后来你耗不过她们,可能就算了。
这次明确的:保障“无理由退货”,对购物者来说是个喜讯。在发达国家,无理由退货其实比较普遍了。我国才刚刚开始。
像我这样的购物者,基本不会无理由退货,我如果退货,都是有原因的,只是我不希望在购物退货这种事情上花太多时间和精力。我相信很多人跟我一样。
完善这些规定,说明管理层更加重视消费者的权益。经济下行,消费应该被重视,其他国家的历史经验说明,保护消费意愿就是保护经济发展,只有大众消费才能拉动经济。
。
《
发布于 2024-04-09 16:57・IP 属地陕西查看全文>>
罗衣叠雪 - 3 个点赞 👍
最近一段时间还挺流行一个词语,叫做「九分落实」,这主要强调的是除了要有好的政策部署之外,更要注重后续的实际落实。
我想放在这个问题之下的讨论,依然是成立的。
不过我们也可以看看,市监总局是在怎样的场景下「明确」的,其实是在新闻发布会下重新「吹风」,把新出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的一些具体规定拿出来强调一下,虽然说不上是「旧瓶装新酒」,但也的确不是特别新的东西,只能说是比较新罢了。
之前也提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新通过的实施条例之间的关系。我们可以来简单理解一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的作用,其虽然不是狭义的「法律」,但是也是「行政法规」,因此还是有比较高位阶的法律效力,至少是给各个行政机关在执法时提供了一些比较新的规定,弥补了一下法律的滞后性,毕竟上一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订还是在2013年,那个时候新时代的互联网时代才刚刚拉开序幕。
到了现在过去十年的时间,虽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内容还是能处理现在产生的新问题,但如果有更直接的一些「指引」,大家还是会觉得更安心更有操作性一些。
不过话说回来,不过是消保法还是实施条例,对于打算坑消费者的商家来说,本质上都是「善后」的,也就是说出事了怎么「处理」,但对于一般民众而言,恰恰是「被坑之后」维权困难(比如维权成本高)
所以,我想真正的问题不是消费者有没有权利商家能不能这样做,根本上还是要真正的严格执法,让一些商家真的「不敢这样做」
发布于 2024-04-09 16:51・IP 属地广东查看全文>>
一丁 - 3 个点赞 👍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我们在各个电商平台购物,和小助手沟通的时候,人都会说一句,亲,好评返现哦。
先科普一下好评返现啊,好评返现,就是消费者在完成网购交易后给予卖家好评,并将好评截图发给卖家,卖家随后向消费者返还少量现金或购物优惠券,这种行为广泛存在于电商平台及许多本地服务平台。
早在2021年8月17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就发布《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采取以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诱导用户作出指定评价、点赞、转发、定向投票等互动行为。
言不由衷的好评返现,已经造成了市场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甚至有的时候影响当地的市场正常经营,毕竟大家都是看着好评去消费的,对于真正的良心店铺就是一种伤害。
而到了今天,好评返现已经升级了,大家玩起了什么呢,批量点赞,虚假种草,虚构测评。
这说实话,小某书上就很严重,特别是虚假种草,和虚构测评,甚至延伸出来了云测评,你都没有见过实物,你都可以测评,那这样的测评又会怎么引导消费者呢?就靠着体量大,去误导消费者,这是非常不好的。
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 “批量点赞”“虚假种草”“虚构测评”“好评返现”“删除差评”等行为,因为这些行为损害了公平竞争和公平交易。《条例》规定,经营者不得虚构交易信息、经营数据,不得篡改、伪造、隐匿用户评价等,防止欺骗、误导消费者。
就在2022年1月10日,《京东开放平台诱导好评细则》更新,其中提到,以物质或金钱承诺为条件鼓励、引导消费者进行“好评”的行为,京东将视违规程度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扣分、删除违规商品、店铺商品搜索降权等处理措施。
不过我现在去京东购买商品,就买裤子,还是有好评返现的行为,可以说是屡禁不止。
当然了,重灾区不是在这里,重灾区我认为是在美团和饿了吗。现在的外卖平台就这两大,那只要你买了其中随便一个大点的连锁网红店吧,那么就有什么美食群,或者社区群让你加入,加入就送你折扣券,需要的就是收藏店铺或者是给好评。甚至于肯某基最近也是在送外卖的时候,要求五星好评并且要拍照,回馈就是送你一个小食物,可能是鸡米花或者可乐。
而马上6.18又要来了,那么到底这个条例能有多少作用,我们可以拭目以待,希望能给消费者更透明的网商平台。
PS:以上是就事论事的评论,但我也能理解消费返现这种卷到极致的竞争,普通人太穷,小商家日子也不好过,于是说是“穷生奸计也罢”,说是“穷人的悲哀”也罢,社会就这么地滑向了破坏性、低层次式内卷,底层人不得不互相倾轧/挣扎。所以说对这种事情的治理也不能流于表面,一罚了之,而是要给予其正常的出路,这显然不是市场监管局单独之事,但也当认真考虑,罚、禁不该是初衷,相反是最偷懒、讨巧的做法。
发布于 2024-04-09 17:34・IP 属地河南查看全文>>
LCJ - 3 个点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