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还挺流行一个词语,叫做「九分落实」,这主要强调的是除了要有好的政策部署之外,更要注重后续的实际落实。
我想放在这个问题之下的讨论,依然是成立的。
不过我们也可以看看,市监总局是在怎样的场景下「明确」的,其实是在新闻发布会下重新「吹风」,把新出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的一些具体规定拿出来强调一下,虽然说不上是「旧瓶装新酒」,但也的确不是特别新的东西,只能说是比较新罢了。
之前也提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新通过的实施条例之间的关系。我们可以来简单理解一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的作用,其虽然不是狭义的「法律」,但是也是「行政法规」,因此还是有比较高位阶的法律效力,至少是给各个行政机关在执法时提供了一些比较新的规定,弥补了一下法律的滞后性,毕竟上一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订还是在2013年,那个时候新时代的互联网时代才刚刚拉开序幕。
到了现在过去十年的时间,虽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内容还是能处理现在产生的新问题,但如果有更直接的一些「指引」,大家还是会觉得更安心更有操作性一些。
不过话说回来,不过是消保法还是实施条例,对于打算坑消费者的商家来说,本质上都是「善后」的,也就是说出事了怎么「处理」,但对于一般民众而言,恰恰是「被坑之后」维权困难(比如维权成本高)
所以,我想真正的问题不是消费者有没有权利商家能不能这样做,根本上还是要真正的严格执法,让一些商家真的「不敢这样做」
发布于 2024-04-09 16:51・IP 属地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