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背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于2月23日过会,3月15日颁布,并将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禁止“好评返现”系依据该实施条例第九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虚构商品或者服务交易信息、经营数据,篡改、编造、隐匿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而不得擅自扩大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范围则系该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相关规定都是直接针对消费者的痛点,同时避免商家以低质量商品进行恶性竞争,控制无效内卷的烈度。
毕竟,想靠消费拉动经济,得把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好。而想产业升级、消费升级,做大内循环的深度厚度,提升居民普遍收入和生活水平,摆脱低质低价的内卷漩涡也是必由之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还有很多其他亮点。如果能够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则整体的消费环境、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会有很大的改观。
比如,第九条还规定“经营者不得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直指各种“大数据杀熟”,这方面前两年一度处于舆论的风口浪尖,现在貌似有所改观。而《实施条例》将之明确作为规制对象。
第十五条针对的更是普遍现象,“经营者不得通过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虚构或者夸大商品或者服务的治疗、保健、养生等功效,诱导老年人等消费者购买明显不符合其实际需求的商品或者服务”,保健品行业是重灾区。而在中医药等文化背景的影响下,大量普通消费品都往“食疗”、“药膳”的方向去靠,相关纠纷和争议也从未中断。甚至最近一段时间关于农夫山泉钟老板的争议,部分指向就是其当年在和纯净水的竞争中明显有过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发布于 2024-04-09 17:02・IP 属地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