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家单位因「招聘要求女性已婚已育」被查,如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近日,广东省广州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该市检察机关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综合举措和典型案例。其中,广州市增城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维护妇女平等就业权利行政公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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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死,比我五岁的儿子幼稚。
不能说,但是能做,这是什么玩法?
本来未婚未育的点进去看一眼,哦不收,行,找别的。结果这么一搞,好了,大家都不写了。
不写就代表收了?我说我会努力工作就代表我上班不刷知乎摸鱼了?我儿子说下次一定他就真的一定了?
只能说,萌萌哒。
不过也怪不得他们,老实说你这样写,我不抓你又不行,明知道没用还是要抓,挺悲哀的。
发布于 2024-05-09 16:21・IP 属地广东查看全文>>
sdhpk - 97 个点赞 👍
做事做一半儿最恶心。
看似维护了女性权益,实际上增加了求职成本。
你让单位把相关条目删了,难道他就愿意招了么,面试挑个刺儿把人刷了很难么?
本来就是投完简历,公司给拒了就完了,现在倒好了,浪费大量时间。
公司拿到简历就已经打定主意不要了,但是怕巡查,所以简历过了肯定安排笔试、面试,最后再把人刷了。
面儿上挺漂亮,没有一家公司歧视女性,实际上被歧视的还是被歧视,付出的代价反而更大。
要想消除歧视,那就得做全套的。通过补贴也好、政策也好、法律也好,要让公司愿意收同等条件的女性,真的把机会给到女同志。
而不是牺牲求职者的利益,就图一个面子好看。
发布于 2024-05-09 14:41・IP 属地北京查看全文>>
张浩天 - 80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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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 57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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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小仙女 - 44 个点赞 👍
有这样招聘条件的何止五家,只不过是有些企业做得更聪明,不把招聘条件放在台面而已。
2023年初,增城区检察院在开展妇女权益保障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中,发现辖区5家用人单位在网络招聘服务平台发布的招聘信息中,含有“要求20岁至45岁男性”“女性要求已婚已育”等侵犯妇女平等就业权利的内容,遂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
同年4月6日,该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引导涉案用人单位对违法招聘信息进行删除或更改,健全网络招聘服务监管机制,加大对辖区内网络招聘网站的监管力度,提高用人单位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意识。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责令涉案用人单位及时更改招聘信息,并制定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工作方案,发出《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25份,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巡查用人单位600余家,涉及4.8万余人。身边一些幼儿园园长招聘新老师的时候,私下也喜欢已婚已育的,在同样的条件下,那些已经结婚成家,有孩子的老师更受欢迎。
有些老师毕业刚招进来,干了一年就结婚生子,这边要发着工资,那边面临着教师短缺的问题,所以,有些园长考虑成本,喜欢招一些已婚已育的老师。
这边你查处了,那边最多把台面上的事情放到台面以下,在面试的时候,把他们不喜欢的人刷下来。
发布于 2024-05-10 08:10・IP 属地浙江查看全文>>
徐芃老师 - 40 个点赞 👍
在我收第一个女助理的时候,我妈听说我找个了女助理,连忙苦口婆心地劝我:
儿子,没结婚的女员工可不能要啊,你想想,万一过了一两年,她宣布怀孕了,要结婚了,先休一波产假,再休一波孕假,你多花的工资事小,业务停摆怎么办?赶紧开除了换一个男的吧,当然你也不能说是因为性别,你应该说试用期能力不足。
我妈不愧是从上市公司总经理位置上退下来的职业经理人,三言两语,瞬间锁定了一主一次两个风险点,并给出可靠的操作方案。
我的回复是:
没问题的,妈,如果员工怀孕,我作为用工方当然得承担社会责任啊,该我出的我就出。再说现在00后普遍婚恋很难,她才20岁出头,一时半会儿肯定结不了婚,您不能按照您那个时代的婚恋节奏去思考。
细细想来,这个对话其实折射出几个问题:
第一,冷酷的职业经理人,完全能够确保既把女员工开除了,又不留下歧视女员工的把柄。
所以去禁止企业不聘用育龄女员工的立法执法行为是不合理的,企业完全有一万个合情合理的理由开除女员工;目前的立法和执法只能筛除一批最耿直的企业。
第二,企业为什么会有所谓的歧视女员工的问题,根源是什么?这里我想引用一段《七武士》中的经典台词:
你们把农民当作什么?以为是菩萨吗?简直笑话,农民最狡猾,要米不给米,要麦又说没有,其实他们都有,什么都有,掀开地板看看,不在地下就在储物室,一定会发现很多东西,米、盐、豆、酒……到山谷深处去看看,有隐蔽的稻田。表面忠厚但最会说谎,不管什么他们都会说谎!一打仗就去杀残兵抢武器,听着,所谓农民最吝啬,最狡猾,懦弱,坏心肠,低能,是杀人鬼。
但是……是谁令他们变成这样的?是你们,是你们武士,你们都去死!为打仗而烧村,蹂躏田地,恣意劳役,凌辱妇女,杀反抗者,你叫农民怎么办?他们应该怎么办?道理相同。现在搞出题目中这种宣传,无非想说,有些用人单位,最吝啬,最狡猾,懦弱,坏心肠,低能,是迫害女员工的鬼。
但是,是谁令这些用人单位变成这样的?
我看别的答主说,“女性存在经期、孕期、哺乳期,承担着怀孕哺乳等人类繁衍特殊责任。所以,现代文明国家和社会通过立法,对女性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等方面都给予了特殊待遇。这,是现代文明社会应有的共同意识和制度设计”。
但是,女员工生育,孩子没有生在公司,而是生在社会,受益的是整个社会,为什么大头成本却要企业来负担?武士作为脱产的职业战士,保卫整个领地,受益的也是整个领地,为什么成本大头要靠盘剥百姓才能填饱肚子?
企业要为孕期女员工开工资,还要承受关键岗位缺额的双重压力,在民营企业本就揾食艰难的情况下,认为女员工怀孕是一种风险,难道不是天经地义吗?就像大山里的农民,如果吃得饱,穿得暖,市列珠玑,户盈罗绮,完全脱离饥饿风险,丰年能吃蛋糕,灾年能吃白面,还会有那么不愿意拿出粮食来供养武士吗?
再回头想想大名的行为,大名不养武士,要把养武士的成本转嫁给农民,武士饿,农民狡猾,逼得农民去跟武士斗智斗勇,为什么?
第三,如果真要保护女员工的就业权利,应该想办法提升女员工相对于男员工的竞争优势。而不是光想着用强力手段逼迫用工方就范。强力手段的效果终究是有限的。反之,要是用工方真的觉得女员工比较香,这时候女性的劳动权利自然有保障了。
这里也隐含另一个问题,就是在大多数行业,女性其实应该更加努力工作,才能抵消生育问题给自己带来的成本劣势。但是这里先不展开讨论。
我跟我妈进一步解释,为什么我会招进来一个女员工,其实还真的是看中了一个女性独有的优势:
妈,我进一步给您解释一下行业特色。
律师行业比较扁平,男员工个个都是野心家,不肯久居人下,自己学会了,容易出去自立门户独立执业。那到时候,非但我白教了人一身技能,甚至还给自己培养的一个竞争对手,他跟我抢宣传,抢业务。这才是最恐怖的用工风险。
女员工相对比较喜欢安稳,也没啥野心,内向一些的女员工也不愿意抛头露面去接触客户,这样才能长久在我这里打杂,完成我交代的工作。如果她真要结婚生孩子,那也未必不是一件好事,因为结婚生孩子以后的女性就更没什么野心,安稳打工了。我妈说:6,又学到一些新思路。
编辑于 2024-05-10 01:36・IP 属地广东查看全文>>
王伟麟 专利律师 - 27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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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frfe - 18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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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蓝色天空 - 12 个点赞 👍
我只能说:大惊小怪。他们只是被抓住爆出来的典型。
2019年,人社部等九部门印发《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明确提出:
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不得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等。
可在企业实际招聘活动中,有多少HR“明目张胆”的在问呢。
1. 资料填写环节,有婚育情况吧?
2. 如果你不写,那到了面试环节。看看HR有啥套路套你的话:面试官:我们包住,可以节省你的房租开支呢,你需要住宿吧?
求职者:不用,我在外面租房子住。
面试官:这附近租房可不便宜啊,你和人合租吗?
求职者:哦,没有,我跟男友一起住。
面试官:(要结婚了)下一位.....
面试官:(唠会家常)你年龄也不大,你公公婆婆身体还健朗吧?
求职者:我还没结婚呢。
面试官:(大龄未婚未育)下一位.....
面试官:现在都不容易,我小孩幼儿园消费就不便宜,你小孩幼儿园学费贵吗?
求职者:还没小孩呢!
面试官:(已婚未育)下一位....
面试官:我们有时候会加班,加班晚的情况下,你老公能照顾好小孩吗?
求职者:刚结婚,还没小孩呢!
面试官:(已婚未育)下一位....
面试官:我们那个年代小孩好多玩伴,我家小孩就听孤单的,你小孩孤单吗?
求职者:我家两个小孩可以一起玩,不孤单。
面试官:(已婚育,稳定)就你了!
所以,你看,台面下的玩法、问法就太多了,你能判定这个违法吗?
现在大环境情况下,就业对女性其实更加不友好了,真心不容易。
为什么?看起来各类通知、办法是在维护女性求职的合法权益,但实际上这部分“成本”直接转移给了企业,那企业在招聘录用女性候选人的时候会更加慎重甚至干脆不招聘;结果就一个:女性求职更加艰难了;除非你去强制规定企业男女比例。
配套措施要跟进,真正的优惠政策给到企业,真正做到减负,从而给到女性真正的公平待遇。才能缓解女性求职尴尬的局面。否则,还不如自己多提升点主动权:
关于对职场女性朋友的建议:
1. 工作与家庭的平衡,不是你一个人的平衡。
而应该是你的丈夫、公婆/爸妈一起参与进来的平衡。
2. 持续学习,保持竞争力,并不与职场、社会脱节。
大部分职场女性朋友一定会生育,带小孩,这个非常累,但也因此有人就与外界断联了,再返回职场其实已经跟不上了。
所以,保持自己的竞争优势才是王道。
3. 职场,并不是你唯一的赛场。
当今环境下,可以有很多创收的手段,比如兼职、利用自己优势变现等等。
更为重要的是,职场并不是唯一的赛道,我可以在家庭、教育、朋友关系等等出现很多的亮点。
编辑于 2024-05-10 12:08・IP 属地江西查看全文>>
HR大掌柜 - 11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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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太岳 - 10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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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诺他爹 - 9 个点赞 👍
2019年7月3日,闫女士通过互联网招聘平台,针对某公司发布的“董事长助理”和“法务专员”两个岗位,分别投递了求职简历,其投递的求职简历中,包含有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城市等个人基本信息,其中户口所在地填写为“河南南阳”,现居住城市填写为“浙江杭州西湖区”。招聘App显示:该公司以闫女士是“河南人”为由拒绝了其两个岗位的申请,闫女士随后进行维权、提起诉讼,法院判决:被告该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闫女士精神抚慰金及合理维权费用损失共计10000元;向闫女士进行口头道歉并在《法制日报》公开登报赔礼道歉。
这是典型的招聘地域歧视,招聘歧视目前仍然比较普遍。比较典型的还有性别歧视,是否婚育歧视,学历歧视,等等。
题主提到的已婚已育要求,本身并不是一个问题,问题在于它是否应该成为招聘的必要条件。从企业的角度来看,他们可能认为已婚已育的员工更加稳定,更有可能长期留在公司,同时家庭责任也能使员工更加珍惜工作机会,提高工作效率。然而,这种观念忽略了员工的个体差异和多样性,将一种普遍适用的标准强加给所有人,显然是不公平的。员由于家庭责任和社会期望的双重压力,女性往往更容易受到这种要求的限制。这种限制剥夺了她们平等参与职场竞争的机会。
还有这样类似的招聘要求:“该岗位需要值夜班,到外地出差,条件较艰苦,应急工作较多”。一位自称在人事部门工作的网友则坦言,这实际上是一条为了防止有歧视之嫌而裁剪了的信息,在曾经相当长时间里,它的完整原文是以“适合男性”为结语,如果最终异性二选一,男性“上岸”的机会肯定更大。所以这无疑是一种暗含性别歧视的招聘信息。
我们期待能消灭招聘歧视,建立一个更加公平、公正和包容的职场环境,让每个人都有机会实现自己的职业梦想。
发布于 2024-05-10 11:52・IP 属地广东查看全文>>
醉酒当哥 - 8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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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 7 个点赞 👍
但凡高喊口号要维护()权益的,那一定是权益被损害得最严重的群体。
这个事情对企业和育龄女性来说,是两难的。
对于企业来说
按照法律规定来讲,企业这种明目张胆的就业歧视当然是违法的,可是企业这样做似乎成为了惯常的潜规则,因为经济效益肯定是企业在招聘时首要考虑的。
女性员工怀孕生子会导致用人成本增加,包括产假、哺乳假以及可能的招聘和培训新员工的成本。一方面是因为育期女性的用工成本最后都是由企业买单;另一方面是被坑过,一些育龄女性钻空子,拿怀孕休假当跳板。
因此,在同等条件下,企业可能会优先考虑录用男性或未婚未育的求职者。
对于未婚未育的女性求职者来说
因为身份年龄带来的赤裸裸的就业歧视就是无妄之灾,这其实是把整个社会的生育压力和成本间接转化到了求职者身上。
本质上的利益矛盾不解决,法律的一纸规定很难强制性的解决这个问题,一味的加码只会换来更多的【阳奉阴违】。女性未婚未育受歧视的还是被歧视,付出的代价反而更大。
要想消除对女性的歧视也好,对一些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就业歧视也罢,还是要通过政策上的倾斜,给予财政补贴、税收政策优惠、费用减免等等真正掏腰包的实惠,把这个矛盾的坑填平,这样企业或许愿意收同等条件的女性,女性求职者才能获得实实在在的机会。
发布于 2024-05-10 12:51・IP 属地山东查看全文>>
知否 - 5 个点赞 👍
广州检察院是不是女拳当家了?善打逆风拳啊!
我招女性时特别注明“不招收使用苹果手机者”,是不是犯了歧视?你可以有自由使用苹果手机,我也有自由不录用你,两不欠,非要搅和论个黑白,我就以“企业信息安全”为理由,美国就是“国家安全”制裁中国企业的。
过去,在广东大量工厂门口招聘时注明:不招广西籍、河南籍、贵州籍……的地域歧视,劳动部门有作为吗?
某些酒店对来自四川大凉山地区明显“恕不接待”,有关部门跳脚了吗?
妇女合法权益应当受保护,但是过份受保护就是自戗。有些工种只合适55岁以上的人长期稳定地做,比如保安,招聘写清要求,免得求职者浪费时间白跑一趟来面试,哦豁,变成了歧视55岁以下的人了。
如果招聘不写清条件要求,未婚未育求职女性白跑一趟浪费时间金钱,检察院帮掏吗?
这种动不动以“女权”高度有色眼镜看问题,这是有病,得治!
编辑于 2024-05-09 17:17・IP 属地广西查看全文>>
毒史公子 - 5 个点赞 👍
有些人压根不懂,社会就是这样一步一步进步的。
你觉得人家歧视变暗地了,实际就是增加了企业排除未婚未育女性的成本,同时进行了社会普法。
如果企业不上道,仍旧设法排除未婚未育女性,就会考虑进一步的措施。
比如,设定的指标进行考核。考核你公司聘请未婚未育女性占总体女员工的比例,以及女性占女员工总体的比例。
你企业当然可以选择规避各种政策法律,但是这都会逐步提高企业歧视未婚未育女性的成本。
这些成本的提升,就会逐步转化成未婚未育女性的竞争优势。
发布于 2024-05-10 09:05・IP 属地湖北查看全文>>
金州铁匠 - 4 个点赞 👍
有些单位、企业招聘时拒绝应聘者的原因让人觉得很离谱:
若你是应届生,年纪小,他们嫌你没工作经验;
若你未婚未育,他们嫌你没家室不稳定;
若你已婚未育,他们怕你入职就生孩子;
若你正在怀孕,直接没机会被录用,甚至要丢工作;
若你已婚已育但孩子小,他们怕你要照顾家庭照顾孩子、没有足够的时间精力来处理工作;
若你孩子已经较大且不需要照顾了且经验丰富了,他们又嫌你年纪大、精力体力创造力可塑性都不如年轻人、还嫌弃你又贵又老还是老油子;
35+岁身强体壮经历丰富正是需要赚钱养家的时候想找工作别人嫌你老;
65岁累出一身病想退休领养老金别人说你还年轻,真的很离谱......
反正总有理由被嫌弃被拒绝。
那到底什么样的人才是合适工作的人呢?
打工人可真难。
发布于 2024-05-10 07:07・IP 属地山东查看全文>>
知乎用户 - 4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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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870RushB - 4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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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mo - 4 个点赞 👍
有没有发现,现在很多女孩子被毁了。
我认识的一个同事的女儿,出生于1990年,如今已经34岁了。她在一个公司里担任文职工作,每月的实际收入为5000元。
为了上班的便利,她选择在市内租了一个房子,与几位其他的女孩子共同居住。除了支付房租、购买衣物、食物等日常开销外,她有时还会在假日去KTV唱歌或外出旅行。这样的消费习惯使得她每个月的薪水几乎都用光,到了年末时,她的储蓄账户几乎空空如也,没有留下任何积蓄。
她总是说:“只要我一个人过得好,其他都无所谓。现在的生活就该快乐地过,未来的事以后再说。”
尽管如此,她的父母还是希望她能早日结婚,甚至为她介绍了一些对象,但她却坚决拒绝。
她的理由是:“为什么要结婚呢?那样只会束缚我的自由。现在我过得很开心,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买什么就买什么,想去哪里都可以。而且,如果选错了伴侣,那后果可能很严重。”
由于她在经济上完全独立,并且不和父母住在一起,所以父母对她也没有太多办法。
她还对父母表示:“我的婚姻由我自己决定,你们不要过多干涉。现在很多人虽然结了婚,但并不幸福,经常争吵不休。而且,新闻上也经常报道一些家庭暴力事件。所以,结婚并不一定会带来幸福。”
我的另一位邻居的女儿也是如此,她今年已经30岁了,只有初中文化程度,在一家工厂工作。她曾经和一个外地的年轻人恋爱过,但半年后就分手了。从那以后,她对感情变得非常敏感和害怕。
当父母想要给她介绍一个本地的男孩时,她坚决拒绝了。她对父母说:“不要再给我介绍对象了。我曾经受过伤害,所以不想再相信任何人。我会照顾好你们,但我希望你们不要再干涉我的生活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只有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我发现,现在社会上有很多这样的女孩。她们只关注当前的生活,而不去考虑未来。虽然现在年轻健康,可以自由自在地生活,但如果到了老年没有人照顾,那将会非常困难。
发布于 2024-05-10 12:14・IP 属地湖南查看全文>>
斜杆 - 3 个点赞 👍
权当是给部分企业再一次敲响警钟!
客观上讲,部分企业在招聘过程中确实存在一些太过的性别歧视行为,而且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针对三期职工存在一些过激的违法用工行为。
话说回来,既然一直在提及性别歧视这个问题,ZF又一直在强调生育率的问题,那么势必就应该考虑企业的用工成本的问题。
我经常在说,企业应该有企业的担当,尽可能提供就业岗位,尽可能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企业作为社会成员也应承担起社会责任,在行使自主管理权时应具有一定的包容性,而包容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和谐、友善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是,企业也并非慈善,也需要盈利,不会为了提供就业机会或者支持生育完全牺牲企业利益,甚至血本无归。ZF在强调生育率,健全网络招聘服务监管机制,加大对辖区内网络招聘网站的监管力度等健全就业性别歧视的应对机制时,是否存在“我请客你买单”之嫌。包括很多员工抱怨生育,想生而又不敢生,其中一个因素恐怕也是因为生育的成本太大,代价太大,失业的机会更大……
警钟长鸣是好事,但如果仅仅是靠喊口号,只是在目前的政策下监督,而不对企业、个人作出一些政策上的倾向,那可能效果不会很明显,甚至性别歧视的问题可能很难得到改善,不恶化就已经很不错了!因此,ZF在解决性别歧视、提高生育的时候,还是应该考虑给相应企业一些鼓励、奖励、优惠、扶助等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即使要考虑给企业一些鼓励、奖励、优惠、扶助等措施,也是在政策制定上入手,而非法律法规实施上的倾向或偏向。比如,貌似有一些政策,一个公司招聘了多少比例的残疾人就业,可以在税收上予以优惠。类似地,一个企业使用了多少比例的三期职工、未婚未育职工,ZF能否在税费上对企业给予鼓励?
退一万步说,即使检察院等有关部门这次持续跟进监督,确认相关相关部门、相关企业整改到位。那又能怎么样呢?
其一,所谓的整改措施,仅仅是整改,还有点别的没有?比如,对涉事企业进行处罚。
其二,即使处罚、整改,涉事企业能否药到病除,避免旧病复发。
其三,整改、处罚,有关部门有没有那个人力、物力等来长期坚持监督。
甚至,越是强调,越是监督,企业可能越是规避“三期职工”,未婚未育的女性越是难找工作。
聪明点的用人单位,可能都会采取的操作方式——
1.用人单位不会在招聘信息、招聘过程中绝不会透露出任何拒绝录用未婚女性、未育女性的意思,不外乎就是在筛选简历的时候默默处置即可。
2.用人单位对在职孕期职工,采取调岗等方式逼员工离职。员工主动走了,那就赚了;员工斗智斗勇,大不了违法辞退。长痛不如短痛!
编辑于 2024-05-09 14:56・IP 属地四川查看全文>>
成都律师 - 3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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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朕的错 - 3 个点赞 👍
快报 快报!!!维护女职工的正当权益,扩!近日广东省广州市检察院在近日举办了一场新闻发布会,重点介绍了当地检察机关如何积极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并公布了相关的典型案例。据悉,今年初,增城区检察院敏锐地发现辖区内有5家用人单位在网络招聘平台上发布的招聘信息中,存在明显侵犯妇女平等就业权益的内容,如“仅限20岁至45岁男性应聘”或“女性应聘者需已婚已育”等。对此,增城区检察院迅速采取行动,以行政公益诉讼的形式立案调查。
经过深入调查,增城区检察院于今年4月6日正式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敦促其引导涉案的用人单位立即删除或修改这些涉嫌歧视的招聘信息。接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迅速反应,不仅要求涉案用人单位及时整改,还制定了一套劳动保障监察的日常巡查工作方案。据统计,该行政机关已发出《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共计25份,并联合多个行业主管部门及镇街,对超过600家用人单位进行了巡查,涉及的员工人数高达4.8万余人。
发布于 2024-05-09 15:40・IP 属地山东查看全文>>
张梓朕 - 3 个点赞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在招录(聘)过程中,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限定为男性或者规定男性优先;
(二)除个人基本信息外,进一步询问或者调查女性求职者的婚育情况;
(三)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
(四)将限制结婚、生育或者婚姻、生育状况作为录(聘)用条件;
(五)其他以性别为由拒绝录(聘)用妇女或者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录(聘)用标准的行为。
发布于 2024-05-09 17:07・IP 属地广东查看全文>>
123我 - 2 个点赞 👍
笑死,刚刚出来的广州市荔湾区社区专职人员招聘,条件如下所贴,要求35周岁以下,研究生在40岁以下。
广州市检察院或者广州市荔湾区检察院你发荔湾区政府不?
年龄歧视,侵犯平等就业权利噢
发布于 2024-05-10 12:39・IP 属地广东查看全文>>
七号 - 2 个点赞 👍
之前刷到傅首尔的一个视频,傅首尔提出,改善女性就业待遇就是强制要求用人单位给男性也必须修产假。结果你猜怎么着,视频下面不少“独立女性”、“觉醒女性”就开始抗议说“即便给他们放了产假,他们也不会安安心心照顾女性,反而还觉得这是他们应得的假期,拿去花天酒地。”
有些思路清晰的人反驳“就算他们拿这个假期去花天酒地,不照顾妻子,也要给他们放,如此才能增加用人单位对男性职工的人力成本,和女性职工持平。”
这时候癣钕再反(tai)驳(gang):那为什么不能降低女性职工的人力成本,或者通过减少支付男性职工的工资来降低男性职工的人力成本呢?
然后就没人再想跟这种250掰扯了。
编辑于 2024-05-10 12:33・IP 属地上海查看全文>>
fengzheyuduan - 2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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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 2 个点赞 👍
在东大,这种事情目前是属于只能悄悄的做,但不能大张旗鼓的说。
这种类似事情里面,最悲哀的是中小微民营企业。中小微民营企业吸纳了80%的劳动力,却只赚了20%的利润。绝大多数中小微企业都挣扎在生死线上。
保护妇女权益是应该的,只是保护妇女权益不能是zf请客,企业买单。我知道的德国的生育政策是,生一个娃,德国zf负责两年的该女性员工的工资,此外以家庭为单位还有税收减免。
对比之下,我们的现状是,zf非常慷慨,制定了各种高规格保护政策,但所有对女性生育支持的支出都是企业买单。中小微民营企业本来就利润微薄,额外支出可能就倒闭了。这种情况下只能用脚投票,不招未婚未育的女性。
我自己也开过公司,真的遇到过,进来没多久,还没有结婚,就怀孕,怀孕后就各种长期病假,等产假结束后第一天上班,辞职。实在是惹不起啊。
按照目前正常,长期之后,女性在劳动市场上的处境只会原来越窄。
要解决女性就业问题,不能只靠口头政策支持,需要有真金白银拿出来。
发布于 2024-05-10 09:49・IP 属地上海查看全文>>
上善若水 - 2 个点赞 👍
作为女性权益的守护者,我们必须明确一点:任何形式的性别歧视都是对妇女合法权益的侵犯,都应受到法律的严惩。
在这起事件中,以下几个信息点值得我们特别关注:
1. 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用人单位不得因性别、婚姻、生育状况等原因歧视女性求职者。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是维护自身权益的第一步。
2. 平等就业权:每位女性都有平等就业的权利,不应因婚姻或生育状况受到限制。单位提出的任何与工作无关的招聘条件,都可能构成对女性平等就业权的侵犯。
3. 举报渠道:一旦遭遇性别歧视,女性求职者可以通过劳动监察大队、妇联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等渠道进行投诉举报。
4. 法律援助:如果女性在就业过程中遭受歧视,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包括但不限于咨询律师、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权。
5. 社会责任:企业和单位应承担起社会责任,树立性别平等的企业文化,为所有员工提供公平的工作机会和发展环境。
6. 公众意识:社会各界应加强对性别平等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性别歧视问题的认识,共同营造一个无性别歧视的职场环境。
结语:职场性别歧视不仅损害了女性的个人权益,也阻碍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和企业的健康发展。我们必须以法律为准绳,以公平为原则,共同维护一个无性别歧视的职场环境。让我们携手前行,为女性的合法权益护航,为性别平等的未来努力。
发布于 2024-05-09 15:31・IP 属地河南查看全文>>
小山楂 - 2 个点赞 👍
招牌时居然敢要求女性已婚已育,明目张胆的歧视,是可忍熟不可忍!该查该办!
即便是没有公开宣称要求女性已婚已育,但在实际上这么做的公司恐怕更多。
企业不养闲人。替企业考虑,女职工结婚生孩子可能确实会影响她的工作效率。与其惩罚「招聘要求女性已婚已育」的企业,不如奖励那些不歧视女生的企业。
发布于 2024-05-10 08:18・IP 属地美国查看全文>>
洋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