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底捞「小便门」相关纠纷案一审宣判,涉案者父母赔偿 220 万元,如何从法律角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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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子,绝对是对熊孩子及其家长的一次真正暴击。
简单回顾一下事情。
今年三月,海底捞火锅店内有人向火锅小便,之后,上海黄浦警方发布警情通报说,对涉案的唐某,男,十七岁,以及吴某,男,十七岁,作出了行政拘留处罚。
九月十二日,该院对原告四川某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唐某和吴某,及唐某父母、吴某父母名誉权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作出一审宣判。
法院判决,唐某及其父母,吴某及其父母,在保护未成年人隐私的情况下,分别在指定报刊上向四川某餐饮公司、上海某餐饮公司赔礼道歉;唐某父母、吴某父母赔偿上海某餐饮公司餐具损耗费和清洗消毒费十三万元,赔偿四川某餐饮公司和上海某餐饮公司经营损失以及商誉损失两百万元及维权开支七万元,共计两百二十万元(唐某和吴某有个人财产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唐某父母、吴某父母赔偿)。
这个赔偿,简单来说是这样的:
直接财产损失:涉事包间餐具,因为严重污染被销毁了,另外,全店深度消毒产生的费用,一共是十三万元,这些属于物理性的财产损害,对应的是《民法典》的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的赔偿规定。
该条是这么写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十几岁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以他的行为后果,由父母买单。
生了孩子,不光得养,还要管,管不好,就抱歉了,你得担着。
还有一个间接经营损失:法院支持了两百万这个赔偿金额,作为海底捞经营损失及商誉损失,依据是,侵权行为导致消费者信任危机,短期内客流量下降,品牌声誉受损,等等。
这个金额的计算,法院是根据一般同类型企业的平均日营业额、同类案件的赔偿标准等来定的。
所以说一句,这是人类迄今最贵的一泡尿,并不为过。
最后就是那个七万块钱,那个是海底捞打官司花的费用。
所以奉劝,以后干这种不动脑子的事情,不要选择海底捞这种大品牌,人家一天流水那么多,你耽误人家一天营业,就要赔掉一套房钱。
其实还有一个点,就是举证责任分配。
大家知道,谁主张,谁举证。但是这个侵权太明显了,举证反而发生了倒置。海底捞只需要证明确实发生了小便事件,就可以了。举证难度基本为零。
然而孩子父母要想减轻责任,那就难于上天。因为他们得证明,这几泡尿的损失,没这么大。
所以他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在赔偿数额上争取一下。
总之,这个事情对整个社会的教育意义都是巨大的。尤其是对这个社会的熊孩子。
以前很多家长觉得,孩子小不懂事,做错事道个歉就完了。这种想法,已经深入我国每个家长的基因。而这与法治社会的本质是天然对立的。法治社会,才不理你这一套人情,一切都按条条框框来,一切都是金钱数字、权责分明。具体谁负责,负多少责任,怎么量化,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所以,这个案子也可以被视为我国法治建设道路上的一个标志性的案子。
法院明确告诉你:孩子犯错,不是道个歉就过去了,而是必须付出代价。
大家想想,三十年前,如果发生这种事,那可能还真不会这么严格地处罚。
现在则是,你管不好孩子,孩子闯了祸,该赔多少赔多少,一分也不能少。
这种真金白银的罚,比什么道德谴责都管用。现在只要稍微有点心的家长,告诉自己孩子这个案子,那孩子只要有点脑子,做坏事前都要嘀咕嘀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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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君良 - 744 个点赞 👍
上次有个大哥因为尿个尿被判了500年,那还只是尿人手上。
这俩熊孩子都尿人锅里了,相当于尿到很多人的嘴里了,才只赔220万,算是很照顾未成年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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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墨恩仇 - 638 个点赞 👍
海底捞当时直接损失接近2000万。
这个事情是2月24号发生的,当时两个小孩吃完往锅里尿尿,并且自己拍了视频发到网上。
3月初这个视频发酵了,火了。然后海底捞在3月6号对餐具进行了全面消毒,并在3月12号宣布2月24号-3月6号在该店消费的所有顾客退款并十倍赔偿。一共退了4109桌,如果平均按一桌500元,那就是损失两千万。
虽然这两千万算是海底捞花钱买名声,做广告。但如果海底捞不赔这两千万出来,当无事发生,那损失200万是绝对不会少的。判这两家人赔220万很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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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长正 - 593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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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cysion - 370 个点赞 👍
有一说一,振奋人心,而且这次正义没有迟到。
这不仅仅是罚款220万,让恶有恶报。
而且之前海底捞损失了2000万的名誉,这次判罚给海底捞挣回来了。
为什么?
因为法律让大家相信,这次判罚会让那些混混人渣再也不敢干这种事情,最大程度杜绝了以后我们喝上“尿汤”的可能性,海底捞的面子和里子都找回来了,重新让老百姓有了信心,海底捞损失的2000万名誉费就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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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宇赫记者 - 248 个点赞 👍
虽然我觉得这两小孩令人深恶痛绝,哪怕一辈子社死也不为过
但判赔两百万。嗯。。。恕我很难支持
虽然结果好像很令人大快人心。
但这是一种完全不对等的资本家对社会普通人的法律霸凌。在这场司法较量中,双方实力完全不对等。
如果助长这种风气。社会原子人以后在面对资本集团,很难有抗衡的实力
会出现法律上虽然合法,但把人完全逼死的情况。简称为合理要命
普通人纵使犯再大错,也不应该为一个千亿市值的集团名誉负责。那是集团自己的事。
劳动者和公司还有有限责任呢。普通消费者尿一泡尿,就要终身为奴,倾家荡产了?
请问消费者是集团总经理还是董事长?凭什么要为几千亿的集团名誉负责?
我不是同情被告(从感情上我确实巴不得他们去坐牢)
但我觉得,这种判决不合理。属于偏袒资本家。让普通人负担了超出自身权责的责任
照这么判,哪天消费者发个消费维权视频,也要赔偿集团名誉损失。一赔几百万,上哪说理去?
之前某奶粉品牌把消费者送进监狱的事,就是前车之鉴。
我个人觉得。连带清理锅具,二三十万赔偿属于合理范畴。再往上,就是对消费者惩罚性泄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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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lan - 189 个点赞 👍
不知道这俩人父母的家境如何,但我从没有哪一次这么希望,这笔赔偿金可以让他们的家底出一次猛血,以至于父母终于意识到,纵容这么恶劣的小屁孩会付出至少金钱上的重大代价。从此不再替他俩擦屁股,放弃这种无可救药的孩子,并且任由他们在社会里抓瞎,摸不清为人处事的规则继续被毒打。
差一年就满18的人真的不是家长想教就能教好的了,执行完毕立刻抽身的话,他们的直系亲属日后反而还能过得舒坦一点。
不然的话,参考某个著名歌唱家的儿子,一遍又一遍靠有钱的父母给自己兜底,最后只会变成人格歪到下水道里去的模样。
怎么还真有人共情被告方啊。社会中确实有很多违法行为是被逼无奈,可尿到餐桌上绝对不属于这一类。赔偿判得重就有理由去报复社会的话,那太多人觉得自己可以合理报复社会了。如果他们心疼父母为自己付出代价,一开始就完全可以选择不做这件事。
绝大多数人家里都没有这么恶劣的熊孩子,但基本上所有人都要去餐厅吃饭的,有那个功夫共情被告方还不如多担心一下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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瞓大覺 - 170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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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oooooooooom - 165 个点赞 👍
史上最贵的一泡尿是这哥俩撒的,建议他们写入个人简历,顺便申请个吉尼斯世界纪录。
老话讲“道在屎溺”,这波是“钱在屎溺”。其实海底捞这一波的实际损失是远不止220万元的,这220万元是法院酌定出来的一个数额,比如被撒尿的那家海底捞生意严重下滑,对比一下从前的业务量、营业额,就可以大致计算出经营损失,还有餐具损耗费和清洗消毒费这些都是最基本的损失,至于商誉这些也是比较抽象的东西,难以准确估量,只能进行酌定,无法做到拥有一个非常具体的参考标准,不过像海底捞这样的大牌子,肯定远比那些名不经传的小店商誉价值高上许多。
3月14日,四川某餐饮公司、上海某餐饮公司至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起诉,诉请要求唐某、吴某某及其各自父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上海某餐饮公司餐具损耗费、清洗消毒费共计15万元,赔偿四川某餐饮公司、上海某餐饮公司经营损失、商誉损失共计2300万元及维权开支10万元,承担上海某餐饮公司支出的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0.93万元。
海底捞一开始的诉求是2300多万,相当于实际支持了十分之一,海底捞曾对涉事门店今年2月24日-3月8日这13天内的4109单进行全额退款并十倍赔偿处理,就算是一桌200元,这个赔偿数额都达到了821.8万元,远超220万元,但是法院驳回了海底捞关于“十倍价款补偿”的索赔请求,认为这笔补偿是海底捞自主的商业决策,意在挽回商誉,与两名未成年人的侵权行为之间缺乏直接的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因此未予支持。毕竟这十倍赔偿并不是非赔不可,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不属于必要性支出。
这波是海底捞大败而归,不过起码是让这俩小兔崽子知道了敬畏法律,如果只是赔个火锅钱或者是只赔个清洗消毒费,根本不足以让他俩长记性,而且会有恶劣的示范效应,某些网红很可能纷至沓来。这下也给那些想模仿的人也是打了个样,想火锅里撒尿先220万拿来。
另外当时的通报水平还是很高的,强调了“已依法对二人作出行政拘留处罚”,算是平息了部分舆论压力,但值得一提的是,这个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和执行行政拘留实际上是两码事,作出行政拘留处罚≠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因为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部分特殊群体是不需要实际执行行政拘留的(主要是年龄过小、年龄过大或者是孕妇)如果这二人是第一次违反治安管理是无法实际执行行政拘留的,因为二人都才十七岁,符合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且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情形,也就是这个处罚结果可能光有拘留之名而无拘留之实,二人不需要实际在拘留所蹲几天。但是,如果这二人以前就犯过事,那这波儿就是实打实的要被实际执行拘留了。
这二人的行为是典型的寻衅滋事行为,纯属无事生非、哗众取宠,只能说就算能不执行行政拘留,这俩精神小伙这辈子也是有了!
年龄问题在治安管理领域主要有如下buff,
14岁以下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不予处罚,警告、罚款都没有。
14-16岁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不用被行拘,可以警告、罚款。
16-18岁,首次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不用被行拘,可以警告、罚款。(只有一次buff)
另外,14-18岁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律从轻。
70周岁以上不用执行行政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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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风 - 164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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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lle - 140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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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非特异 - 107 个点赞 👍
年初我看新闻的时候,真以为是1、2岁小崽子,还说这家长是不是太会做人了。
谁知道一看是17岁,说真的,半大小子养成这样,劁了吧,否则这疑似无法自控,将来还不知道惹多大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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兢兢业业哈士奇 - 103 个点赞 👍
从法律角度上来看也是一个非常有震撼性的判决。
首先是熊孩子不要乱逞能,其次就是熊孩子的家长也要对孩子加强管理。
不过这都十七八岁,也不能说是熊孩子吧,这个正常人的十七八岁,他这个三观基本上就已经成型了。
但这件事对于海底捞的打击还是挺大的,当时发现了这个事之后,有很多客人都就觉得对海底捞产生了一个负面评价,对商誉的打击特别大。
第一个,消费者和商家没有去原谅他们。
这个不仅影响了商誉,对于消费者的心理影响也是很大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损失。合理开支包括被侵权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第二个,未成年人的赔偿责任先由自己有财产的承担,没有的话还是家长承担一个主要责任,所以家长还是要看好教育好自己家的小孩。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9月12日,该院对原告四川某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四川某餐饮公司)、上海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某餐饮公司)与被告唐某、吴某及唐某父母、吴某父母名誉权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作出一审宣判。
法院判决唐某及其父母,吴某及其父母在保护未成年人隐私的情况下,分别在指定报刊上向四川某餐饮公司、上海某餐饮公司赔礼道歉;唐某父母、吴某父母赔偿上海某餐饮公司餐具损耗费和清洗消毒费13万元,赔偿四川某餐饮公司、上海某餐饮公司经营损失和商誉损失200万元及维权开支7万元,共计220万元(唐某、吴某有个人财产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唐某父母、吴某父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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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理威Wlw - 80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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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rin - 50 个点赞 👍
这个判决,我非常的不支持
赔偿可以,但这个数额过于巨大,和其行为的恶劣程度根本不成正比
这毫无疑问又是中国法治进程的巨大倒退,别看现在好像有几个支持的,我都不用多说,两三个月后,绝对反转
无论是海底捞,还是做出判罚的法官,绝对会被反噬的很惨
别真以为大众支持这个判罚,赔确实是该赔,但这个数额超出了大众预估的上限太多,已经拉响了大众心中的警报,过犹不及,海底捞很快就要倒霉了
另外加一句,十七八岁,最容易冲动的年纪,要是因为这个离谱的判罚,引发那俩小孩的强烈不满,进而去制造“事件”去报复的话,海底捞和这个法官,就不只是倒霉,而是向不可测的深渊滑落了
再更新
全网各个主流平台看过来一遍,我已经得出结论,海底捞发现事情不对,开始压热搜了
百度系的产品热度最先下降,不支持或难以理解这个赔偿数字的,在百度系的流媒体评论区里,和支持的几乎对半开,这是个非常危险的信号
微博也在努力的压,最前面的热搜后,没有跟随任何矩阵,他应该是等机会想撤下来
抖音是最危险的,抖音评论区近乎八成以上兜对这个数字感到不解与寒心,评论区已经开始向讨论普通人收入与这个赔偿金对比的方向转变,抖音应该是在推波助澜,海底捞危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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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核德鲁伊 - 47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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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知道 - 41 个点赞 👍
有高赞回答说,两泡尿赔偿220万元,可能是史上最贵的一泡尿。
更正一下,其实还有高手。
2023年10月,一则网传视频显示,疑似在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啤酒三厂(下称“青岛啤酒三厂”),一名工人爬进原料仓小便,该事件引发热议。
据界面新闻,“小便门”视频网络发酵后,曾致青岛啤酒股价盘中暴跌7.51%,股价创2023年年内新低。
11月1日,“平度发布”通报:装卸工人崔某某被行政拘留。联合调查组第一时间将涉及的麦芽全部封存,监督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不进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
而海底捞事件的“一泡尿”总共值多少钱呢?
3月12日,海底捞火锅微博发布道歉声明,称将涉事门店内的餐具全部销毁换新,对整个门店深度消毒,并对事发时段到消毒这段时间内用餐的4109单客户全额退还餐费,进行订单付款10倍金额的现金补偿。
据新民晚报估算,海底捞2024年半年报公布的人均消费97.4元,如果每桌顾客为2人,海底捞的赔偿金额至少要800多万元,最终赔偿金额可能超千万元。3月14日,【四川新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捞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至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起诉,诉请要求唐某、吴某某及其各自父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餐具损耗费、清洗消毒费共计15万元,经营损失、商誉损失共计2300万元及维权开支10万元,承担支出的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0.93万元。
9月12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涉案的唐某(男,17岁)和吴某(男,17岁)的父母,赔偿海底捞餐具损耗费、清洗消毒费、经营损失、商誉损失等共计220万。当事人以后每次脱裤子时,都会想到曾经一泡尿值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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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 - 31 个点赞 👍
两个少年有错,不代表海底捞可以漫天要价。
1.几个锅碗瓢盆是否值10几万?
2.经营和商誉损失200万如何计算得出的?
——
海底捞停业消杀、十倍赔偿,作为消费者我很钦佩这样的企业。但如果商家的处置方案,远高于法律规定的标准,超过标准的部分仍向当事人索赔,我觉得是不恰当的。
所有餐具销毁、店面停业消杀,是否有必要呢?可以问下余杭区政府:
余杭“粪水”事件后,是否有必要更换市政管网呢?
没记错的话,最后每户赔了5吨水,折合15元,这就是官方定价。
柿子不能只挑软的捏。

另外,如果没记错的话,海底捞当时被diss最大的点是在公告中说要保护未成年人,还要追究视频传播者的责任。这个商誉损失其实就属于海底捞自己作死了,我觉得不能算到两个当事人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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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mo - 25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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凛日神刀 - 22 个点赞 👍
我们从小学到的都是外国企业赔偿个人巨额费用,现在在国内是个人赔偿企业巨额费用。
我一时分不清谁是资本主义,谁是社会主义了。
评论区肯定有人说不能姑息坏人,但是也要讲权责相等吧,直接损害比如餐具赔偿没问题,但是商业信誉这种虚的东西还算在里面就过度了。鸿茅药酒、三鹿奶粉前面历历在目,受害者才赔偿多少钱?
熊孩子有错家长有错,但是资本这种碾压(甚至碾碎)个人的判决,竟然被很多人支持....总有一天资本强大后会碾碎所有个人的。
补充一句:这个判罚三输,法院、海底捞、熊孩子家。即使二审改判(减少处罚),还是会被作为反面例子经常提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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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白发老头 - 22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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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r der - 14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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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eon Sun - 10 个点赞 👍
法律角度有专业大拿们解读了,我从吃瓜群众的角度解读一下。
拍手称快!这判决无疑是给一些熊孩子熊家长群体的当头一棒,在其他回答底下竟然还有人评论说家长冤,倒霉的,孩子青春期叛逆期管不了的。
我登时满头问号,啊??????
怎么不想想为什么管不了的,管不了教不好为什么要生,生了不会管不会教可以学,但凡愿意下功夫花时间,现在这时代有什么是学不到的?更何况是自己孩子的教育问题,不愿意重视?只管生不管教,好啊,这不就现世报吗?传说中的你爸妈没教好你将来让社会好好教育你,不就是这个事件的具象化嘛!你当爹妈的不把孩子教育好,这次法律给你全家一块儿教育了!这样的判决多来点儿,一是解气,二是影射到那些熊孩子熊家长害怕了知道反省了好好教育孩子了,这群体自然就变少了。
不反思不进步不教育,出了事儿要担责任了知道喊冤了?觉着倒霉了?该!一点儿不冤!
这店要是不换个店面,有可能过五六年还有当地人拿这事儿玩儿梗一想起来觉得恶心就换个地方吃饭呢?短期的长远的损失,200万还指不定能不能弥补呢。我要是海底捞,我拿了这200万都觉着冤,宁愿没这钱这事儿没发生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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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云的风 - 7 个点赞 👍
220万赔的太少了,国内搞判决一直有和稀泥的传统作风,这事件对海底捞造成的形象破坏和经济损失,赔2200万都有些少。
把一泡尿2200万这个数字判下来,媒体都来大肆宣传一下,可以治好很多男的喜欢随地大小便的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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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朱谦逊有礼 - 7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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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惜当下 - 4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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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Jo - 3 个点赞 👍
应该是判刑,而不是罚款。
这个行为,从任何逻辑来说,都难以理解;直接戳穿了道德底线。关键还拍视频。
这种事情不严惩,是绝对不合理的;但通过罚款220万来惩罚孩子的父母,这变成了一个经济问题。
如果父母很富,拿220万完全不是事,那惩罚了个寂寞;如果父母很穷,压根拿不出来220万,那惩罚了个寂寞。
司法解释上,没有关他们10年的条文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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皈依凡尘 - 2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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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树树树树懒阿 - 2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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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溜吸溜 - 1 个点赞 👍
「打得一拳开 免得百拳来」。
没有这种高额赔偿,怎么避免下一个模仿犯?
倘若只有一点点仅仅基于清洁费的赔偿,总有脑子不清楚的、想要变成网红的人觉得「带价不够」妄图用这个方法出名。挡得住么?今天小便在座椅上,明天舔餐具和调料,防不胜防。
海底捞毕竟是餐馆,要重拳出击避免客人质疑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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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