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为什么极难被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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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说,不要用私力救济,法律会帮你。但是事实是,你碰上醉汉,殴打你家人,拿石头砸你头还追杀你,你被追击到要命的时候,反击制止醉汉。派出所说,你是第三者你没有权利制止醉汉攻击你家人,不管怎么说,对方比你伤得重,你就得去医院看他取得谅解。对方拿石头就像没有发生过,好像你取得谅解赔礼道歉,法律就放过你一马。以后碰上有正当防卫的案件,我不会相信法律,因为执行者根本就不遵守法律。
发布于 2024-05-04 09:24・IP 属地湖北查看全文>>
贺盼 - 135 个点赞 👍被审核的答案
这就说明一个问题,中国的司法机关完全没有群众立场,完全将自己定位于人民群众之上,把人民群众定位为自己圈养的猪羊。我家养猪,只要猪打架,我直接就各打几棍子,难不成我还去查监控看哪只猪有理哪只猪惹事啊?
你让我跑去给猪主持公道?
猪只要能卖钱不就行了吗?
编辑于 2024-05-15 21:02・IP 属地湖北查看全文>>
功夫熊猫 - 131 个点赞 👍被审核的答案
今天哥们在这里跟大家讲点电视台不让播的东西。
话说,你们知道什么是“79刑法”,什么是“97刑法”吗?
79刑法,就是1979年版本的刑法。
97刑法,就是1997年版本的刑法。
而正当防卫其实是基于79刑法——是是是,我知道97刑法里面依然有正当防卫的概念,但那只是一具没有灵魂的僵尸,原因看下面:
早在二十多年前,我还读法学院的时候,老师(他年轻时跟刑法大拿张明楷同寝室)说过,79刑法还没有完全抛弃阶级斗争理论,所以,正当防卫实际上有一个例外:对正在执行公务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正当防卫。
如果是国家要搞你,你无权正当防卫——是不是冤案另说,但总之,要相信党和政府,相信人民,不会放过坏人,也不会冤枉好人——别跟我争这个,我只是在告诉你正当防卫背后逻辑的演变过程。
之所以这样,就是因为我前面说的阶级斗争理论——你想啊,我国是无产阶级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那么,现在国家派出国家机关人员来搞你了,那你就是“专政对象”——都要“专政”你了,你跟我谈正当防卫?至于犯罪分子要害你,那不属于专政,你去正当防卫呗。
也就是说,在那种意识形态下,正当防卫是“双轨制”的:
国家要专政你,你不能正当防卫——跟专政同等级的对立概念从来不是“反抗”和“正当防卫”之类的,而是革命或者反革命(视立场区分)。
如果不是国家来专政你,私人来搞你那就是害你,那可以正当防卫。
为什么以前对正当防卫更宽容?因为基于当时意识形态的立法直接打一开头就区别对待了:国家专政的优先级更高,对此,你无权正当防卫,你就算真这么干了,也是直接定性为“负隅顽抗,死路一条”。你反击不到国家专政头上去,你再怎么反击,都是“自我以下”,反击不到“高高在上”,法律不承认还有朝上面防卫的概念。所以,“高高在上”允许你正当防卫——反正你再怎么防卫也是朝下——他自己倒是一开始就挂上了不容置疑不容反抗的“不破金身”,地位超脱,当然不介意你们“以此为界,自此以下”宽松一把。
那么,为什么现在还不如以前对正当防卫宽容了呢?因为现在也不提专政了。他不敢提了,不敢明着区分高下区别对待了,不敢明着给自己挂金身了,不敢公开宣扬自己“没错,我就是更超然”,自然而然也就介意了——既然我解释不清楚(也不敢公开表明)什么能反抗什么不能反抗,那就干脆把反抗这个概念本身都抛弃了吧——传统艺能了。
发布于 2024-09-05 10:45・IP 属地湖北查看全文>>
李劼 - 32 个点赞 👍被审核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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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主任和马科长 - 1383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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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哈 - 1184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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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飞 - 1060 个点赞 👍
难认定的前提,只是因为不尊重常识。
比如有人砍你,你一脚把他踹倒,他倒在地上,刀掉落在一边。
这一瞬间,根据这里的法律概念,他对你没有生命威胁了。
你如果一个足球踢踹在他头上,把他踹死?或者随手抄起家伙砸下去,把他砸死?
你就不是正当防卫,甚至很可能判你连防卫过当都不算,属于故意杀人……
只有当他抓起刀继续砍你,你才可以再次进入正当防卫状态。
任何一个具有基本常识的人,都知道这非常荒谬。
因为常识判断可以轻易得出结论,此时你根本没有脱险,谈不上已经安全了。
同时面对这种人身侵害,也没有理由要求受害者必须保持足够的冷静理智。
人不是机器,会恐惧应激,因而不能保持理智,过于激动之类的后果,完全应该由加害者承担。
正当防卫的尺度,本就应该大幅偏向受害者,而不是双方对等的位置,这是显而易见的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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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有人和我说“正当防卫难认定,是因为有很多人借正当防卫实施报复”。
其实这个问题都不算个问题。
因为常识角度能不能分辨区别就是准绳。
常识分辨不出,自然就是正当防卫。
能分辨出来,不是正当防卫。
编辑于 2024-09-04 00:30・IP 属地浙江查看全文>>
大兔tt - 813 个点赞 👍
有一天在广场散步,一个女的匆匆路过,突然一个三四岁的小女孩冷不丁冲出来撞她身上。
女孩被撞倒在地,女的还没反应过来,刚要伸手去扶女孩,女孩的妈妈扑上去把她骑在身下,紧接着一通左右开弓。
起初女的被打愣了,回过神之后开始还手。
随后110到来,为首的警察一番询问之后,对事发经过如同秋风过驴耳,只揪着双方对打一点不放,一口油腻的京片子:
“一只巴掌拍不响儿,俩人儿都有错儿啊,各退一步,互相道个歉就完了。”
女的以为警察没听清楚,试图再叙述一遍事发经过,却被警察粗暴打断。
“你不要胡搅蛮缠啊,一只巴掌拍不响懂不懂啊?这儿都有执法记录仪记录着呢,你要不服气就把你们都带回所里处理。”
女的没被打哭,却被警察气哭了:“我想知道我有什么错?”
最后,因双方当事人不服现场调解,两人都被带回了所里。
遍地的监控,全场的目击者,认定事实很难吗?
在警力不足、没有监控、没有手机的年代,哪怕是一件小事,还原事实真相的成本也趋向无限高,那么以调解为主、各打五十大板不失为一种节约司法资源的做法,可如今还沿用这种处理方式,没别的,就是无脑和懒政。
电影《第二十条》里列举的明明是正当防卫却被判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的,都是有出处的案例。
你们处理的不是案件,是别人的人生。
希望你们的家人能受到同等待遇。
【总有大明白跳出来说这就是妥妥的互殴。
我就想问一句,在你没有任何过错的情况下,突然扑出来一个人骑在你身上左右开弓,你还手还错了?错在哪里?
我再问一句,你自己,你家人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应对,请把你的高级应对教给大家,我替大家谢谢你。
有些回复者可能自身就是警察,所以才竭力维护互殴的定义。
可是我告诉你,法律上从来没有规定过挨打还手就是互殴,从来没有,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里都没有任何一条这样的规定。
经没有问题,是念经的和尚嘴歪了。
互殴就是司法实践中的无脑和懒政,久而久之形成了惯例。
纳税人供养着你们,你们却带着对法律的曲解和傲慢在执法,并且死不认错,你们的职业素养和心态对得起老百姓吗?】
编辑于 2024-05-21 12:45・IP 属地北京真诚赞赏,手留余香还没有人赞赏,快来当第一个赞赏的人吧!查看全文>>
中国病人 - 754 个点赞 👍
我有一次在夜市上喝酒,有一桌人喝多了,发生了点口角,对方一个人拿起啤酒瓶就干我,我也抄起啤酒瓶就干他,最后警察来了,索性都没怎么受伤,警察定性为互殴,我就问警察:那对方先动手,我还不能防卫了?警察:你没长腿吗?
发布于 2024-03-18 20:55・IP 属地陕西查看全文>>
褚琪 - 572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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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 - 508 个点赞 👍
你以为正当防卫认定困难是建国以后一直存在的问题么?
至少在我小的时候和更早以前,认定正当防卫还不困难呢…其实那年月都不用正当防卫,为了终止犯罪而采取的任何手段通常不会负法律后果…
比如那年月当小偷,被群众抓住打断腿…去国企偷东西被值夜班的工人一榔头楔死…拿个匕首沿路打劫被路边的饭店老板兜头一盆热油炸熟…拦路抢劫被大车压扁…
像强奸这种恶性犯罪,群众逮住了一准儿当场打死…
谁让你犯罪在先来着?
93年徐洪刚用衣服兜住肠子追抢劫犯,为什么全国轰动?不仅是因为徐洪刚很英勇,而是因为大家都觉得你个劫道的看见解放军竟然不跑,还胆敢捅解放军,丧心病狂如此,实在应该枪毙。
什么时候正当防卫和终止犯罪使用暴力的权力被收紧了呢?恰恰是一帮讼棍吆喝着“犯罪分子也有人权”,他有人权了,你就不能随便打死打伤他了…
话说回来,在刑事案件当中什么人需要请律师?什么情况下需要请律师?
当然是王八蛋才需要律师…
那怎么让好人也请律师呢?
让好人看不懂法律不就可以了…
发布于 2024-05-18 19:58・IP 属地山东查看全文>>
师爷孙 - 485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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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铁头娃呀 - 446 个点赞 👍
说到这个我可有发言权了。
03年夏天的时候,我和女友(现在的妻子)在西安市丰禾路华润万家超市购物,当时流行背一种单肩包,一根带子,下面一个半张A4大小的随身包。用来放钱包手机钥匙之类的。我背在身体右侧,推着购物车,在排队准备结账。女友因为穿着制服(女友当时是警官学院毕业考公全省第三名的正式警察)从未购物通道先走出去在闸口外等我。其实是很一般的日常。但就在这时,我觉得有人在拉我的包,转头看见一个小伙子,一只手触碰到了我的背包。本身就是排队付款,咱不能说人家是有意的,不能说啥,我把包挪了挪,放到身前的位置,继续排队。当时没想到的是,后面那个小伙子不高兴了,直接在背后推了我一把,瞪着眼跟我嚷:“日你妈,看撒呢,再动一哈能不死你!日锤子瓜怂!”本着不想多事的态度。我没有理他,转头看前面排队的还有三四人,最前面一个已经结账要走了。我推着购物车准备向前移动。这时没想到的事情发生了,感觉后背被很用力的一推,向前踉跄了一步,然后觉得一阵火辣辣的感觉。前面排队的人也被我的购物车顶了出去。发生了点骚乱(女友那会发现了骚乱,开始从出口往我这边走)。我反手一摸后背,黏糊糊的一片,穿的真丝短袖已经划开了一道十几公分的口子,后背全是血(伤口约15公分),再仔细巧,对方手上拿着一把小号美工刀,应该只漏出了刀尖。口子不深,但确实很痛。这时收银员已经开始尖叫了,叫的啥记不清了,好像说的是血,好多血,有刀,什么的。这时对方更是嚣张的大叫:“看你妈批,狂怂尼,日你妈弄了你能咋!”然后又挥手向我袭来,我退了半步被购物车挡住,左上臂被刀划中,又是一道7-8公分的血口子。这时女友已经赶到收银台附近了,超市保安也在向我这个方向赶来。对方应该是看到了女友穿着制服,也看到了保安的动作,想要逃离这里。因为收银台的限制(两侧有几米长的用于组织排队的不锈钢栅栏)逃跑的最佳路径就是冲过收银台,然后逃遁。而我正好在他前面。所以他又冲向了我,手里持着美工刀。当时的我不可能判断对方是要逃遁还是继续行凶,所以,本能的出手防御了,侧身躲开刀的同时右手手肘直接砸在了对方鼻梁上。然后~~~他居然昏了过去~~~~~~~~。
因为发生在超市,早有工作人员报警。等到警察到来,那人都没完全清醒。然后在警察简单询问后,我们被警察陪同都先去了医院处理伤势,等简单处理了伤口后,我被告知,我被羁留了。原因是对方鼻梁骨折,轻伤。随后我被带到了红庙坡派出所,幸好因为超市人员的证词和录像,证明了我不是寻衅滋事的一方。所以没上手铐。当时红庙坡派出所办案的民警有一个是女友的同班同学,所以通过他了解了情况(这个不违法)。办案民警告知我,首先对方是派出所常客,就是个小偷,但关于对方动我包这个情况,监控里可以看见,我挪动包,致使对方没得手,所以算不得盗窃。视频里和证人证词证明我前期没有挑衅和攻击对方的情况,对方先动手,并造成伤害也是属实。但问题出在对方从没有威胁要致命,从对方言语里只能证明对方有伤害意图,且凶器并非管制刀具,算不得持刀行凶,充其量就是寻衅滋事,我的刀伤虽看着严重(后背17公分,手臂不到8公分),但很浅,伤口深度没到一公分,流血不少但构不成轻伤(术语好像只能叫轻微伤)够不上轻伤。但我最后一下,对方扑向我的时候,虽然对方持刀,在不足以构成危及生命的情况下,出手导致对方鼻梁骨折,构成了轻伤,定性只能是互殴或防卫过度,而不是正当防卫。并且由于致人轻伤,我已经触犯了治安管理条例,需要拘留和赔偿。但考虑到具体事情,只能争取双方和解只赔偿不拘留。派出所把这个变成调解而不是治安案件来处理。并且告知我女友也懂这个,这是派出所能帮的最大的忙了。拖下去只有更麻烦不会有什么好结果,甚至会被对方长时间讹诈。而且这样能不留案底,不影响后面的工作生活(当时我还是公务员序列)。最后的结果就是,当天夜里,凑了两万元的赔偿(对方本来开口要十万,最后压到两万),我带着两处刀伤,以和解为最终结果,结束了这件事情。
由我的亲身经历大家不难看出,即使在大庭广众下,即使所有人都知道你不是过错方,即使你只是出手了一次。但正当防卫就是这么难界定。这不怪基层执法工作者,而是制定这个的正当防卫触发条件太过苛刻,限度过于狭小,稍有不慎就超出了界定标准。这是立法的问题。
发布于 2024-05-16 05:45・IP 属地陕西查看全文>>
长乐先生 - 446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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悟桐茂人 - 411 个点赞 👍
我大儿子和小儿子打架,我肯定得问清楚缘由,手心手背都是肉,我需要靠道理和逻辑,让我两个儿子信服。
回到我养殖场,嘿!几头猪打起来了,我当即拿起电棍,一头一下,全都揍一遍,几头猪吭哧吭哧一顿叫唤,试图跟我解释什么,气得我立刻把它们吊起来,不给饭吃,还让所有猪看着,这,就是给我找事的下场。
编辑于 2024-08-02 19:52・IP 属地黑龙江查看全文>>
哪疼都捂嘴 - 331 个点赞 👍
因为从骨子里讲,他们根本不希望“正当防卫”的出现。
倒不是他们那么愿意看到人欺负人的场面,而是他们认为,出现任何纠纷都应交由官方解决,而不应由个人采取对抗行动。为此,他们基本以“互殴”定双方之间的肢体冲突。
顺便说一句,一百年前,他们的主张与此截然相反。
发布于 2024-05-14 17:39・IP 属地江西查看全文>>
Empty Garden - 243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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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西吧 - 197 个点赞 👍
一切皆是定数
抗日战争时期,日军为什么会失败就是因为人民反抗意识强,当时的社会主流意识观念就是“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当时所有有限的媒体都在传播、培养人民的反抗意识。
经过了抗日战争的胜利,他们太懂反抗意识、独立党派的重要性了,这就是一把双刃剑,如果还沿用“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那一套,那维稳成本就实在太高了。
如果你仔细总结历史的规律,你会发现中国的每一个朝代都在总结上一代失败的原因,同时又堵住了自己推翻上一代的决定性因素,让自己的成功不可复制。
但这反而成了新的因,不是智慧不够,而是迫不得已的选择。
一切皆是必然,一切皆是因果。
发布于 2024-05-13 10:01・IP 属地江苏查看全文>>
梵天衢 - 196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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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mo - 191 个点赞 👍
因为。
一个人吃点亏,被打一顿,被侵犯,甚至被杀。
在国家层面来看,都不算事。
但是。
如果人民不依靠国家机器,而是依靠自己的力量去保护自己、家人、朋友、陌生人,甚至去惩恶。
在国家层面来看,非常可怕。
所以,平事儿最重要,老实人吃点亏,不重要。
发布于 2024-05-05 13:15・IP 属地吉林真诚赞赏,手留余香还没有人赞赏,快来当第一个赞赏的人吧!查看全文>>
源水 - 154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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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睿 - 139 个点赞 👍
大家都碍于利益没法说实话,只能说些官话,这里我最愣,实话我来说
我知道他的定义很宽泛,但你难认定的原因就是因为你没权,你没权,听到了吗?你是普通人你没权,所以你(这里隐去发生在普通人身上的事实)
之前的玛莎拉蒂女撞死了几个人,一样无期,而且热度被压的很死。
现在的网络很多人只能回答模棱两可的内容,只能讨论很虚的内容,因为没办法,你老讨论现实问题是会被找上门的。
我昨天写房地产的内容写太真实了,导致直接干限流,之前讲底层人现在很苦的事实也被干限流,再早之前不是给我干封号了,就是给我整限流了。
不要觉得找不到你,不要觉得不知道你是谁。你现在在哪,父母是谁,长什么样,电话多少别人都一清二楚。
说了不好听的实话,影响了某些人的利益,分分钟给你上门。
1994年10月16日,当时身为武警学校学生的孙小果等二人伙同4名社会无业青年驾车游荡,在昆明环城南路强行将两位女青年拉上车,驶至呈贡县境内呈贡至宜良6公里处将其轮奸。
1997年4月的一天晚上,孙小果在茶苑楼宾馆908号房,强奸了16岁少女宋某[2] 。6月1日,在昆明茶苑楼宾馆906房间有其他人的情况下,孙小果不顾张某某反抗,当众强奸了张某某。6月5日,孙小果在茶苑宾馆906房间,强奸了女学生波某某。6月17日晚,在兴绍饭店301房间,孙小果欲强奸幼女张某,张不从,孙小果指使崔凯、冉智对张毒打威胁,并强行留张在房内不准回家。
1997年11月7日21时许,孙小果为让17岁少女张某某说出其表妹张某萍和男友汪某庆的下落,纠集指使其他6名被告人将张某某和女性朋友杨某某带到夜总会“温州KTV”包房内。孙小果等人即对张某某进行殴打、侮辱,轮番对张进行拳打脚踢,逼迫张用牙齿咬住大理石茶几并用肘猛击张的头部等。次日凌晨,孙小果等人又将张某某、杨某某挟持到昆明市本豪胜娱乐城啤酒屋2楼,在公共场所又对张、杨进行毒打,再一次逼张用牙咬住大理石茶几边缘,用手肘击打张的头部。凌晨4时许,孙小果等人将张、杨二人带至昆明饭店大门口,孙小果一伙轮番对张进行拳打脚踢,致张昏迷。被告人党俊宏及杨琨鹏(另案处理)。被害人的伤情经法医鉴定为重伤。孙小果为什么总是死不了。
于海明当年不是网络发酵导致影响恶劣,他能判正当防卫?
该图片有可能会引起不适继续查看少相信他们的话,多看看现实,现实是不会骗你的。
去接受现实,不管现实是血淋淋的还是美好的,它是真实就去接受,真实远远好过谎言
三十个受伤的人。
编辑于 2024-05-05 12:01・IP 属地广东查看全文>>
老狐狸张白林 - 134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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沽名用户 - 133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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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冲击 - 133 个点赞 👍
类似的马彩云这样法官烈士越多,司法机关对正当防卫就越认可。
人家每天生活圈遇不到什么危险,所有人对他们都是和善友好的。
法官会觉得人家打你踢你杀你强奸你,你不知道用语言说服他吗?说服不了不是你的问题?你不会多忍忍报警吗?我也生活在这个城市怎么就遇不到坏人?肯定是你的问题!
所以活不下去就去法院随机报复,让司法机关的公务员也体会一下受到不法侵害是什么感觉。
最近这几年对正当防卫认可度稍微高点,法院多少都有遇到当事人报复的,烈度还不够,要加大烈度。
争取让所有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都得学会站在受害者角度思考问题,学不会就多教育教育。
杨佳不就教育上海公安,让上海公安机关对程序正义上的认识提高许多,对民众态度也愈发和煦。
发布于 2024-08-03 05:19・IP 属地湖南查看全文>>
三月桃花笑 - 127 个点赞 👍
大头鹰怼殖人有一期
有个殖人自称带了十几万美元去美国
打算搞小额贷款
大头鹰直接回了个
我借了你的钱,我现在在家里车库等你给你还钱
你敢来吗?
发布于 2024-04-23 09:34・IP 属地河南查看全文>>
硫磺叔 - 127 个点赞 👍
看到一个不知是真是假的东西:
刑不可知,威不可测,则民畏上也。今制法以定之,勒鼎以示之,民知在上不敢越法以罪己,又不能曲法以施恩,则权柄移于法,故民皆不畏上。
春秋左传正义
发布于 2024-05-12 13:17・IP 属地辽宁查看全文>>
闲暇之余 - 122 个点赞 👍
都没说到点子上
因为主要矛盾变化了
正当防卫的群体没变,但受正当防卫打击的群体变了。
发布于 2024-05-15 17:47・IP 属地四川真诚赞赏,手留余香还没有人赞赏,快来当第一个赞赏的人吧!查看全文>>
Comic.Works - 114 个点赞 👍
日本人炸完珍珠港就跑了,之后美国不能打他,不然算防卫过当,追到人家家里扔核弹更是入室杀人。
欧洲那边也是,德国占了法国、波兰,之后打到原法德、波德边境算正当防卫,一路捅到柏林就属于防卫过当了。
发布于 2024-09-05 08:32・IP 属地澳大利亚查看全文>>
Neiva - 112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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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火的缝纫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