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认定的前提,只是因为不尊重常识。
比如有人砍你,你一脚把他踹倒,他倒在地上,刀掉落在一边。
这一瞬间,根据这里的法律概念,他对你没有生命威胁了。
你如果一个足球踢踹在他头上,把他踹死?或者随手抄起家伙砸下去,把他砸死?
你就不是正当防卫,甚至很可能判你连防卫过当都不算,属于故意杀人……
只有当他抓起刀继续砍你,你才可以再次进入正当防卫状态。
任何一个具有基本常识的人,都知道这非常荒谬。
因为常识判断可以轻易得出结论,此时你根本没有脱险,谈不上已经安全了。
同时面对这种人身侵害,也没有理由要求受害者必须保持足够的冷静理智。
人不是机器,会恐惧应激,因而不能保持理智,过于激动之类的后果,完全应该由加害者承担。
正当防卫的尺度,本就应该大幅偏向受害者,而不是双方对等的位置,这是显而易见的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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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有人和我说“正当防卫难认定,是因为有很多人借正当防卫实施报复”。
其实这个问题都不算个问题。
因为常识角度能不能分辨区别就是准绳。
常识分辨不出,自然就是正当防卫。
能分辨出来,不是正当防卫。
编辑于 2024-09-04 00:30・IP 属地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