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哥们在这里跟大家讲点电视台不让播的东西。
话说,你们知道什么是“79刑法”,什么是“97刑法”吗?
79刑法,就是1979年版本的刑法。
97刑法,就是1997年版本的刑法。
而正当防卫其实是基于79刑法——是是是,我知道97刑法里面依然有正当防卫的概念,但那只是一具没有灵魂的僵尸,原因看下面:
早在二十多年前,我还读法学院的时候,老师(他年轻时跟刑法大拿张明楷同寝室)说过,79刑法还没有完全抛弃阶级斗争理论,所以,正当防卫实际上有一个例外:对正在执行公务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正当防卫。
如果是国家要搞你,你无权正当防卫——是不是冤案另说,但总之,要相信党和政府,相信人民,不会放过坏人,也不会冤枉好人——别跟我争这个,我只是在告诉你正当防卫背后逻辑的演变过程。
之所以这样,就是因为我前面说的阶级斗争理论——你想啊,我国是无产阶级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那么,现在国家派出国家机关人员来搞你了,那你就是“专政对象”——都要“专政”你了,你跟我谈正当防卫?至于犯罪分子要害你,那不属于专政,你去正当防卫呗。
也就是说,在那种意识形态下,正当防卫是“双轨制”的:
国家要专政你,你不能正当防卫——跟专政同等级的对立概念从来不是“反抗”和“正当防卫”之类的,而是革命或者反革命(视立场区分)。
如果不是国家来专政你,私人来搞你那就是害你,那可以正当防卫。
为什么以前对正当防卫更宽容?因为基于当时意识形态的立法直接打一开头就区别对待了:国家专政的优先级更高,对此,你无权正当防卫,你就算真这么干了,也是直接定性为“负隅顽抗,死路一条”。你反击不到国家专政头上去,你再怎么反击,都是“自我以下”,反击不到“高高在上”,法律不承认还有朝上面防卫的概念。所以,“高高在上”允许你正当防卫——反正你再怎么防卫也是朝下——他自己倒是一开始就挂上了不容置疑不容反抗的“不破金身”,地位超脱,当然不介意你们“以此为界,自此以下”宽松一把。
那么,为什么现在还不如以前对正当防卫宽容了呢?因为现在也不提专政了。他不敢提了,不敢明着区分高下区别对待了,不敢明着给自己挂金身了,不敢公开宣扬自己“没错,我就是更超然”,自然而然也就介意了——既然我解释不清楚(也不敢公开表明)什么能反抗什么不能反抗,那就干脆把反抗这个概念本身都抛弃了吧——传统艺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