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通知,推动根治欠薪、违法安排超时加班等问题,有哪些信息可关注?
- 0 个点赞 👍被审核的答案
查看全文>>
饭饱思淫欲 - 0 个点赞 👍被审核的答案
查看全文>>
李愣子 - 0 个点赞 👍被审核的答案
查看全文>>
有人急了 - 0 个点赞 👍被审核的答案
查看全文>>
小倔驴 - 2 个点赞 👍
关于加班问题,只要大幅调高最低工资就能解决,不调没用。
比如工厂给的底薪就是最低工资,不加班就2k多点,要多加班才能达到4k,工厂不加班工人还不乐意,工厂看见那么多人卷也开心,还能压压工价。
如果最低工资是3k5,还是以前的加班时间,工人工资就有7k了,工厂就心疼,就会减少加班。
如果只管那些月薪几w的码农加班,当我没说
查看全文>>
陈君泽 - 0 个点赞 👍
政策的制定与执行,是社会治理的两个重要环节。理想状态下,政策应当在制定时充分考虑实际可行性,在执行时严格遵循既定目标。然而,现实中往往存在执行不力的问题,这在劳动保护法等领域尤为明显。法律规定了劳动者的权益,但在实际操作中,克扣工资和拖欠薪资的现象仍然时有发生。
“灵活就业”这一新概念的出现,似乎为劳动市场的多样性提供了新的解释。然而,这种灵活性往往只体现在薪资和福利保障的不稳定上。雇佣关系的转变,如从雇佣关系变为合作的个体户关系,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社会保险的支出。这些现象表明,政策的执行和落实环节存在诸多挑战。
在经济发展的宏观层面,公平与效率的平衡始终是一个难题。市场经济的优势在于资源分配的效率,而宏观调控则在于调节贫富分化。在追求经济增速的过程中,公平问题往往被忽视。我国在高增长时期积累的社会和经济问题,部分源于对劳动力价值的过度挖掘。资本收益压过劳动收益,导致了财富结构的失衡。
经济周期的波动,如同电梯的上下,不由个人的努力所能左右。我国过去的高增长依赖于改革开放、市场化和
查看全文>>
阿鹏同学 - 865 个点赞 👍
这俩部门联合发文真是奇葩。
劳动问题不是应该由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牵头么,为什么是最高检和全国总工会联合发文呢?
首先我们看最高检,很多朋友不知道最高检是干什么的。
最高检是负责刑事案件的。
也就是说,不是打嘴炮,也不是罚罚款就了事了,这是要抓人判刑了。
所以针对的犯罪也很具体,就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大家看这个罪名的描述,需要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这个玩意儿工作量太大,让各级检察院去搞这玩意儿,那其他的刑事案件也别起诉了,所以得找个其他部门去跑腿。
谁合适跑腿呢?
显然人社部觉得自己很忙,不适合跑腿,那就得再找个劳动者相关的部门去跑这个腿。
一看,哟呵,总工会,总工会平时没啥正经事儿,跑腿正合适。
然后这俩估计就一个负责对着企业喊言之不预,另一个负责上门抓人。
指向性最强的应该就是恶意欠薪这个事儿。
至于违法安排超时加班,这个不看好。
首先无法可依,这个违法了,没有任何惩罚措施,顶多是上门行政罚款,不痛不痒的,检察院也根本就管不着,基本只能靠总工会去倡导。
倡导这种事儿么,说白了,人家大公司都懒得理你。
这里的话术也是非常的微妙,超时加班。
如何定义超时加班,怎么证明超时加班,怎么处罚超时加班,拒不执行你又待如何?
像很多互联网公司,明目张胆的加班到凌晨,整个城市就他那个办公楼灯火通明,也没见谁上去贴封条呀。
还有某些外卖公司,明目张胆的不交社保,逃避劳动关系,也没见谁能管呀?
所以综上所述,这就是一个打击老板恶意跑路不给员工发工资的大型执法行动。
编辑于 2024-02-22 17:31・IP 属地江苏查看全文>>
无良HR - 519 个点赞 👍
再再再次借用我国著名外交官的话:
不要听他们说了什么,要看他们做了什么。
你们回想一下教培行业的落幕,再看看劳动法。只不过是它们不想搞而已,以前还天真的以为是难度大,谁知道教培能这么简单。
这才反应过来原来这么简单,原来是他们不想。
发布于 2024-02-23 09:29・IP 属地江苏查看全文>>
丝血反杀闰土的猹 - 346 个点赞 👍
查看全文>>
加班小王子 - 236 个点赞 👍
查看全文>>
幽幽子 - 228 个点赞 👍
查看全文>>
一针见血容嬷嬷 - 219 个点赞 👍
查看全文>>
flura - 212 个点赞 👍
查看全文>>
小镇青年阿鲁巴 - 135 个点赞 👍
这个通知的下发,对于一些原先不按照《劳动合同法》执行的企业,会有一定的警示作用。
但是想要根治欠薪、违法安排超时加班等问题,几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
出发点是好的,但是执行起来不容易。
这个通知并没有具体提到,如果企业继续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将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那么即便再怎么做预防措施,也是于事无补。
对于用人单位来讲,如果劳动者通过《劳动合同法》进行维权,企业仅仅只是需要支付给单个维权的劳动者赔偿金,或者交点罚款就行,那这种郑策的出台,对于企业违法用工的约束几乎就是形同虚设。
因为用人单位既然敢违反法律法规,违反安排超时加班,拖欠工资,裁员不给赔偿,就是老板本身就已经计算好了这么一条费用:
我违法压榨你能省下的钱,完全足够支付一两个刺头的维权费用和赔偿费用。
甚至包括打官司,请律师,交罚款等等费用,所有费用加起来,可能还不足这笔省下的钱的十分之一。
既然这样,干嘛不做。
都是计算好的,哪怕有那么一两个想整顿职场的,需要最终诉诸于法院的,企业也会根据实际需要,软硬兼施,给予单个人适当的赔偿。
换句话说,这种事,可以谈的嘛,老板最擅长的,不就是跟人谈条件嘛。
这已经是很极端的情况了。
更多时候是,很多人为了保住饭碗,选择忍气吞声;
还有很多是,因为没有法律意识,根本不知道企业这样做是违法的。
即便知道是违法的,也会因为需要走漫长的法律程序,而选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所以,除非从根上对企业进行违法用工施以重罚,发现一例重罚一例,否则下发通知这样的事情,最终也只能沦为纸上谈兵。
但是我们都知道,如果重罚,后果更可能是上层所不愿意看到的。
发布于 2024-02-22 18:13・IP 属地广东真诚赞赏,手留余香还没有人赞赏,快来当第一个赞赏的人吧!查看全文>>
李壮丁 - 127 个点赞 👍
查看全文>>
数沙社 - 81 个点赞 👍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保护不了劳动者的合法权利,都根治不了欠薪、违法安排超时加班等问题。
现在这两个部门发一个文件就能解决吗?
你逗我玩呢?
发布于 2024-02-23 11:21・IP 属地湖南真诚赞赏,手留余香还没有人赞赏,快来当第一个赞赏的人吧!查看全文>>
饶冰青 - 78 个点赞 👍
任何好的政策都不在制定环节,而在执行环节,比如劳动保护法明确规定不得克扣和无故拖欠劳动者薪资,还有一个有意思的是福利保障,这个用一个新造的词就可以规避,灵活就业,什么叫灵活就业,看起来好像更多的自由,宣传一些不符合分布规律主要占比的群体,以极个别案例来代表所有灵活就业者的情况,实际上灵活的只有薪资和福利保障。再比如从雇佣关系,转化为合作的个体户关系,那么也可以规避雇佣关系中的社会保险支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至于工会的职责,这里就不展开讨论了,要是真按照成立的初衷和其规定的社会职能来看,落实环节可能也有问题,所以问题永远不在如何定义,如果制定规章制度,而在于执行和打破落实环节的阻塞,各司其职有时候都很难。
说完政策制定和执行层面的问题,我们看经济问题很难脱离实际发展阶段,很多时候都是公平和效率之间的取舍,一般情况下宏观调控的优势在于调节贫富分化,市场经济的优势在于分配资源的效率。假设宏观政策以经济增速为核心指标时,也就是有形的手和无形的手重点都在发展的增速和效率,就绝对不可能兼顾公平,这就是我国高增长时期积累的社会和经济问题,资本收益压过劳动收益,虽为混合经济体,即集团财富占主导地位,又允许民营经济提供活力,但现实中,很多时候真正在国内严格执行劳动法的反而是外资,需要一个外人教你对同胞好一些也是很讽刺。
有些人站在电梯里拿大顶,说是因为自己拿大顶所以电梯才上升的,实际上只是因为电梯在上行,当电梯下行的时候,不管你换什么样的姿势,都会发现电梯依旧向下,这就是经济周期。我国过去高增长的明线是改开+市场化+经济全球化,而暗线则是人口红利的释放,经济增长和原始积累非常依赖对劳动力价值的挖掘和分配,然而很早就应该停止的过度挖掘和关注公平的时候,依旧在唯效率优先,到来了现在的困局,经济内循环不振,财富结构失衡,泡沫和债务经济的代价也逐渐显现,人口结构上移,又能压出多少利润呢?
经济从来都是一个整体,迟到的劳动保护,需要更全面的改革才能实现,几个比较理想的方案:
1)集体财富的全面持股,全民分红,全民监管,集体所有制的优势就是公平,要想将发展红利返还给更多人,必然要求集体财富和其垄断地位所带来的收益返还给所有居民,如果集体财富变成少数人的钱包,还坐拥垄断地位,既没有公平也没有效率。
2)经济增长唯GDP论转向经济内外大循环,宏观政策有形的手发挥公平的作用,而给市场化更多的自由度,各司其职,一味的制定不切实际的增长,无异于揠苗助长,地方能做的只有不断的明里暗里举债,同时很可能削减民生支出上更容易短期形成政绩和分利的低效投资,8成的人都没钱,怎么实现经济大循环呢?居民都没有钱,企业哪来的利润,导致的结果就是企业存活形成了劣币驱逐不良币,真正严格执行劳动法的反而死的更快,道德底线越低,反而过得更好,现在不就是这种趋势么?
所以说,脱离了发展阶段和现实环境制定的政策,往往都只是昙花一现,劳动法几十年了,都很难完全落实,也不指望发几个通知就能彻底根除问题,所以还得从全局出发,发挥混合所有制本该存在的优势,集体财富和发展红利更多的向全民返还,经济从效率优先到在一定的公平基础上追求效率,为什么现在要做公平的问题,原因是公平问题已经影响了效率问题,没有公平现阶段就很难再有效率,货币政策如此,财政政策也是如此,你不能指望缺少了80%劳动者的循环,靠20%的食利者能把蛋糕做多大。
编辑于 2024-02-23 09:39・IP 属地安徽查看全文>>
王克丹 - 47 个点赞 👍
查看全文>>
划水的阿良 - 40 个点赞 👍
法律规定加班时间每月不超过36小时。
违法安排超时加班,我理解就是加班时间超过36小时。
这种加班能杜绝吗?
在劳动领域,我认为存在一个“不可能三角”。
在我国占比最大的劳动者还是工厂里面的体力劳动者。工业区的厂有一个特点,他们把国家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当做自己能够给出的最高基本工资。绝大多数工业区的厂,基本工资就是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于是就出现了一个极富特色的经济现象:劳动法的规定、最低工资的政策底线和劳动力再生产的费用,这三者之间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构成了一个“不可能三角”。
要满足劳动法规定并保障劳动力再生产,就必须提高最低工资;要维持当前的最低工资,并满足劳动力再生产,就必须违反劳动法;要维护劳动法,并保持当前最低工资,就无法完成劳动力再生产。
这就是劳动法、最低工资政策和劳动力再生产费用之间的不可能三角。
为什么会这样,我们略作分析便可知晓。
一个工业区的工友,每月花销包括吃穿住行以及基本社交活动,在加上需要存钱看病、结婚、抚育后代等等,因此月到手工资至少要在4000元左右。
我们以2200元为例(没有加班的工资是2200),假设三种情况:
(1)周末单休:工人周一至周五每天加班3小时,一个月算四周,则平时加班60个小时。另外周六日加班一天,11小时,按4周算,加班时间44小时。合计加班104小时。
(2)隔周双加:工人周一至周五每天加班3小时,一个月算四周,则平时加班60个小时。另外周六日隔周双加(即隔周周末不休息),11小时,按4周算,加班时间66小时。合计加班126小时。
(3)周末36小时:工人周一至周五不加班,周六加班一天,9小时,按4周算,加班时间36小时。合计加班36小时。
如此,工人在三种情况下工资分别如下。
普工要加班104小时,到手工资才有3823元,要加班126小时,到手工资才有4302元。
劳动法规定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如果按劳动法只加班36小时,就算所有加班时间放在能支付双倍工资的周末,工人到手工资也只有2671元。
也就是说,劳动法的规定、最低工资的政策底线和劳动力再生产的费用,这三者之间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是劳动者的“不可能三角”。
要维持劳动力再生产,必须要每月4000左右的到手工资,这使得:
(1)在当前最低工资政策下,劳动者加班必须高达100小时以上,必须破坏劳动法;
(2)如果要落实劳动法,必须提高最低工资标准。那么,最低工资多少才能落实劳动法呢?最低工资需要在3300-3550之间,才能满足只加班36小时就能勉强满足最基本生活。
然而,4000的工资仅仅是勉强糊口,要养小孩、抚养老人,这点钱还是不够。一般而言,沿海工人到手工资需要在4500-5000左右,才能更宽裕一些。
如果按4500计算,这种情况下最低工资需要在3700-4000之间,才能满足只加班36小时就能获得4500左右的到手工资。
也就是说,要把最低工资提高到3700-4000之间,普工才能够在每月加班36小时的情况下,勉强够活。
如果要五天八小时就满足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那至少要把基本工资提高到4000-4500。
工人最集中的江苏和广东,最低工资也就2300-2500,这离我们落实劳动法,不说天差地远,也是相当之远。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保障杜绝违法安排加班呢?不提高最低工资,你杜绝的就不是违法加班了。
为防止别有用心的人恶意曲解,我要申明,我相信问题只是暂时的,一切都会过去。
加油,只要好好工作,总有一天我们能过上美好的生活。
为防止失联,请关注公众号:佐伊说
我是佐伊,一个关注财经和时政的博主
欢迎加入“佐伊的读书圈”,和数百名各行各业的星友一起学习,共同进步,多看路,少踩坑。
欢迎扫码加入“佐伊的读书圈”。如果无法加载,请反复点击即可加载。
以下是七月以来我们讨论的一些问题,从复盘看,我们对当前经济基本面的看法是准确的。
您可以点击以下任意一个链接,下载星球搜索“佐伊的读书圈”即可加入
或者点击以下任何一个链接扫码加入(二维码不能长按,只能用另一个手机扫码)
1、我们是通缩还是通胀:https://wx.zsxq.com/dweb2/index/topic_detail/584444181444244
2、高盛《不可能的三位一体》:https://wx.zsxq.com/dweb2/index/topic_detail/811511851128522
3、去美元化和国际货币变革:https://wx.zsxq.com/dweb2/index/topic_detail/588288528842414
4、全球上半年经济回顾:https://wx.zsxq.com/dweb2/index/topic_detail/811511155488542
5、居民钱都去哪里了:https://wx.zsxq.com/dweb2/index/topic_detail/411848521254248
6、一线人员讲讲地方债的现状:https://wx.zsxq.com/dweb2/index/topic_detail/211858145482421
7、7月会议解读,如何判断当前的经济形势:https://wx.zsxq.com/dweb2/index/topic_detail/411842482228418
10、怎么看待当前的消费下滑:https://wx.zsxq.com/dweb2/index/topic_detail/211881255128211
11、全球产能过剩现状:https://wx.zsxq.com/dweb2/index/topic_detail/411858451521258
12、《经济学人》分析如果信托全行业暴雷对经济有多大影响:https://wx.zsxq.com/dweb2/index/topic_detail/588144255448114
发布于 2024-02-24 07:56・IP 属地北京真诚赞赏,手留余香还没有人赞赏,快来当第一个赞赏的人吧!查看全文>>
佐伊23 - 40 个点赞 👍
我看到了一个让我眼前一亮的单位
全国总工会!
这个单位有执法权么?有监督权么?
有哪位工人兄弟在这个组织内的?
科普一下
到底是个什么神秘组织?
发布于 2024-02-23 08:59・IP 属地山东查看全文>>
沈拾叁 - 24 个点赞 👍
现在不是00后整顿职场,而是最高检、全国总工会开始整顿职场了。
这里先吐槽一下,之前我在某些维权观点里面提及到了工作,结果一堆人在底下追着我喷,大致意思说是工作这么多年就没见过工会...
这一次可是最高检和全国总工会下发的通知,总没人说我了吧?
简单来说说这一次《通知》上值得让人关注的地方。
1、提前防范
针对可能存在的违法用工行为,工会及相关劳动部门更希望在源头进行预防。
可以理解为相比员工去申请劳动仲裁,甚至是和公司打官司,他们更希望通过协调的方式解决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我觉得挺好,如果真的能做到这样,可以极大程度降低劳动者的维权成本。
过往就是因为维权成本过高,维权时间较长,导致很多员工即便收到了不公平对待,也只能选择忍气吞声。
如果能得到改善,我相信职场环境会越来越好。
2、加强监督
过往在科普相关劳动法维权知识的时候,很多人会说这么多公司存在违法用工情况,怎么有关部门不管管?
我的答案是不是不管,而是管不过来。
一座城市有太多公司,单靠有关部门实在没有足够的人力无法一一排查,所以更多还是需要劳动者再碰到不公平对待的时候,主动投诉,让有关部门介入调查。
现在这个《通知》下来,说要检察机关加强监督职能优势,我理解后续有关部门会有进一步的监督动作。
3、保障明确
过往很多维权纠纷存在扯皮情况,比如公司觉得自己的一些操作没有问题,合情合理,但员工不认可。
举个例子。
广东佛山一家公司3名员工,因为工作时间讲粤语,被罚了共计5000元。
公司认为惩罚合情合理,有相关规定,员工在工作期间需要使用普通话,违法就得接受惩罚。
员工认为不合理,公司没有罚款全。
这种情况就只能投诉,或者是申请仲裁,甚至到后面打官司。
而我个人理解《通知》上关于适用范围以及相关规定这一块也会做出相应优化,避免日后少了很多扯皮的情况发生。
总之,上面肯重视劳动者的权益是一件好事,也希望未来职场环境越来越好。
发布于 2024-02-22 17:11・IP 属地广东真诚赞赏,手留余香还没有人赞赏,快来当第一个赞赏的人吧!查看全文>>
童先生 - 19 个点赞 👍
治标不治本,避重就轻。
说句直接点的,现在欠薪的源头,企业加班的源头,正是因为那些既得利益群体。
说一个身边的例子,今年过年回家,和同门的几个做工程的亲戚聊天,他们接的都是城投的项目,城投是国企,城投是从ZF那里获得的大量基建项目。
但是现在城投说没钱,说ZF不给钱,于是拖欠工程款,这样就导致我这些开工程公司的亲戚,也收不到钱,要么垫钱给员工发工资,要么就只能欠着工资不发钱。所以这欠薪到底怪谁?源头是谁?心知肚明了吧。
欠薪方面,其实这些只是冰山一角。
而加班方面,除了监管和企业违法成本过低的因素,还有一些因素不应该忽视。
那就是企业的营商环境越来越差,企业利润被抽走或者分走,大家不得不卷了起来。
最后劣币驱逐良币,不加班的企业全都关门了,加班的企业靠拼命,靠低价竞争赢得了客户订单,但最后真正受益的只有老板和他手下的少数人,而大部分基层员工不得不一个人打三份工,然后领着1.5份钱,好像钱比过去多了,但实际上员工提前预支了更多的精力和寿命,得不偿失。而且最要命的是,你的高薪不是白来的,是抢了其他人的工作之后,从别人那里拿到的。
大到华为,小到民营企业,很多都形成了这样的恶性循环。
打个比方,华为给的钱多,两个员工干五个人的活,但这个代价是会造成了其他人的失业。
最后挣钱的是华为员工,其他公司的员工要么失业,要么就得像华为一样卷起来。
如果不好理解,我用一个现实的例子解释一下:
年前拜访了一家在北京的外资工厂,据其高管介绍,他们周边是有一些民营企业工厂,而且是他们的竞争对手。前几年这家外资企业运营的还行,这几年越来越差了,2024年准备关闭北京工厂,搬到东莞去,那边成本更低。
原因就是,北京周边的这些同行开的工厂,每天加班是没有加班费的,或者让两个人干四个人的活,最后发三个人的钱…这在这家外企内部是不允许的,因为欧洲高层不允许这么做,不允许靠牺牲员工利益干这种事情。
最后,这样的坏处就是,靠加班抢到订单的民营企业,挤走了不加班的外资企业。
原来民营企业+外企能养活1000个人。
现在外企走了,靠民营企业自己只能养活500个人,之前那500个人要么接受裁员失业,要么就滚去民营企业接受疯狂加班的流水线工作。
编辑于 2024-02-24 07:59・IP 属地北京真诚赞赏,手留余香还没有人赞赏,快来当第一个赞赏的人吧!查看全文>>
骑士 - 5 个点赞 👍
工会是群团组织,也是事业单位,缺少足够的地位和权力。如果不是有最高检一起联合发文,工会发的“通知”,我觉得相关用人单位不一定太会搭理这个事。
顺便再说个事,大家可以查一下什么叫做“县级工会加强年”以及“深入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会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就知道工会的全国普及率低到十分离谱的地步。
传统单位普及工会不足,新业态工会普及也不足,怎么办呢?我也不知道怎么办。
编辑于 2024-02-25 00:18・IP 属地四川真诚赞赏,手留余香还没有人赞赏,快来当第一个赞赏的人吧!查看全文>>
乌合之野 - 5 个点赞 👍
查看全文>>
Tony老师 - 5 个点赞 👍
查看全文>>
合订本爱好者 - 4 个点赞 👍
违反劳动法的问题不是应该由法院处理么?就算下发通知也应该是最高法啊?什么时候中国的司法问题轮到最高检和总工会最终裁决了?要不就是中国的法官都去过年还没回来?
发布于 2024-02-22 18:51・IP 属地陕西查看全文>>
徐辰 - 2 个点赞 👍
查看全文>>
一二三三二一 - 2 个点赞 👍
查看全文>>
小捕头 - 2 个点赞 👍
查看全文>>
soundwave - 2 个点赞 👍
查看全文>>
希鲁杜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