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是群团组织,也是事业单位,缺少足够的地位和权力。如果不是有最高检一起联合发文,工会发的“通知”,我觉得相关用人单位不一定太会搭理这个事。
顺便再说个事,大家可以查一下什么叫做“县级工会加强年”以及“深入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会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就知道工会的全国普及率低到十分离谱的地步。
传统单位普及工会不足,新业态工会普及也不足,怎么办呢?我也不知道怎么办。
编辑于 2024-02-25 00:18・IP 属地四川
真诚赞赏,手留余香
还没有人赞赏,快来当第一个赞赏的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