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打碎近 12 万瓷瓶,馆方表示「瓶子碎了可惜,但孩子不是故意,免赔」,如何看待此事?
“小孩打碎博物馆近12万瓷瓶被免赔”上了热搜。据报道,5月2日,山东淄博,国艺馆文化艺术馆内,一小孩打碎了一个标价116000元的华光陶瓷花瓶,面对一地碎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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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孩打碎近12万瓷瓶,馆方表示“瓶子碎了可惜,但孩子不是故意,免赔”的事件,我认为这是一个涉及到责任、道德和法律等多个层面的问题。
首先,从责任的角度来看,孩子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行为应当由其监护人承担责任。根据《民法典》第1188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在这个事件中,孩子的监护人应当对孩子的行为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然而,馆方最终决定免除赔偿责任,这体现了其对于社会责任的承担和对于公众利益的考虑。在这个事件中,虽然孩子不慎将瓷瓶打碎,但是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其他严重后果。馆方在权衡利弊之后,决定不追究孩子的责任,这种做法体现了其对于公众利益的关注和维护。
其次,从道德的角度来看,馆方的做法也值得肯定。虽然孩子不慎打碎了价值昂贵的瓷瓶,但是馆方并没有因此而责备孩子或者要求孩子家长承担过高的赔偿责任。相反,他们选择了宽容和理解,这种做法体现了其对于弱势群体的关爱和尊重。
最后,从法律的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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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培教育 - 1 个点赞 👍
希望有的人不是怕判决书上写博物馆也有责任,或承担主要责任,要是这样,恐怕有人挺难看,或许还挺难过的。顺水推舟,丧事喜办,是智慧,也是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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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律 - 1 个点赞 👍
从物品的价值和损失方面来看,这个瓷瓶的价值高达近12万,对于个人或机构来说都是一个巨大的损失。然而,馆方选择原谅孩子的行为,并免除了赔偿责任,这体现了他们的宽容和人性化。他们可能认为,这个瓷瓶虽然价值连城,但它毕竟是一个物品,而孩子的成长和心理健康更加重要。因此,他们选择原谅孩子的错误,并希望他能够从这次经历中吸取教训,学会更加小心和负责任。
从责任和道德的判断方面来看,虽然孩子不是故意打碎瓷瓶的,但他的行为确实造成了损失。然而,我们也需要考虑到孩子的年龄和认知能力。对于一个年幼的孩子来说,他可能并不完全理解这个瓷瓶的价值和重要性,也无法完全控制自己的行为。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将责任归咎于孩子,而应该通过教育和引导来帮助他建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馆方的处理方式是非常值得肯定的。他们不仅体现了宽容和人性化,也传递了一个重要的信息:我们应该尊重每个人的成长和发展,同时也需要教育和引导他们建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对于孩子来说,这次经历可能会成为他成长道路上的一次宝贵经验,让他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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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钢琴师 - 946 个点赞 👍
这种摆法在古玩界属于典型的破瓷
因为无论大人还是小孩都很容易碰到
无论什么地方易碎商品无防护的都是这种心思
有一次在超市转个身差点碰到酒架上的酒,是小架子,碰到大概率会倒那种,根本就不应摆在这个位置,就是Y字通道中V角那个位置。
发布于 2024-05-06 11:22・IP 属地云南真诚赞赏,手留余香还没有人赞赏,快来当第一个赞赏的人吧!查看全文>>
沉默驴子 - 398 个点赞 👍
体谅孩子太小,免除费用,这是文旅局跟企业大气,有格局,不是因为这玩意不值钱。再说了,就算他这玩意一块二,我打碎了不用我赔,我都得谢谢他,这叫礼数,而不是质疑他这玩意值不值一块二。
发布于 2024-05-06 10:41・IP 属地浙江真诚赞赏,手留余香还没有人赞赏,快来当第一个赞赏的人吧!查看全文>>
名蒸蛋 - 329 个点赞 👍
我感觉更像是给展览增加热度策划的一件“意外”。
首先谁会把十几万的瓶子这样摆?
就算是没有做过展会的小白,也知道起码得上玻璃罩吧。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了?
这么名贵的瓶子,就这样裸奔,谁敢这样干?
话说回来,做这些展,又有谁会找没有任何经验的小白?
那么宝贵的东西,生怕磕着碰着,不知道要做多少方案才会执行。又怎么会毫不爱惜地空放着。
所以我倒宁愿相信它那样杵在那儿,是有使命的。就是为了一碎惊天下,弄出点大动静,搞个大新闻。
第二点就是肇事者一家的反应太“不一般”了。
打碎了瓷瓶,小男孩的反应不是害怕和慌张,而是说了一句很有梗的“看来,我的妹妹又惹上麻烦了”。
这话很有互联网梗的意味,无奈中透着诙谐。不像一个小孩在公众场合惹祸后的反应。太风趣和机智了,与此同时,大人在面对事件时候又是“手足无措”。太有反差感了。
因为一个家庭如果小孩经常闯祸,而且三岁半的小孩竟然“不嫌麻烦”跑过去推那么高的柜子上的瓶子。起码是见惯不惊了,大人能带出这样的小孩,多多少少是有点随机应变而且比较能扯皮的能力的,不至于说“不知所措”。
哥哥有梗,妹妹闯祸,家人懵逼。整体人物的反应就很有剧本的味道,也很有层次,明显容易出圈。
最后一点就是官方的态度。
太平静太理性太善良了。
打碎了十多万的瓶子,既考虑小孩安全,又立马免赔。没有丝毫利己的本能反应,全在利他。
完美人设。
太完美就值得商榷,因为大家都知道,完美只存在想象中。
综合来看,我的感受是这个新闻是为了给展览和展方增加热度专门策划的。而且还特意强调了外地游客在这里受到好的对待。
强调一下,我只说这是我的感受,仅限于我自己。
编辑于 2024-05-06 12:46・IP 属地四川真诚赞赏,手留余香还没有人赞赏,快来当第一个赞赏的人吧!查看全文>>
南行兮 - 131 个点赞 👍
免赔是正常的,在司法系统过去的判例中,存放于公共场合的易损贵重物品,所有者负主要保管责任,需要提前声明其价值并采取妥善的保管措施,简单来说就是拉上隔离线同时用玻璃罩子罩起来,如果没有这么做,出现损坏之后所有者负主要责任,对此一般有两种判法,也就是按一般物品赔偿或者赔偿一个较低的比例(30%以下)。
这个瓷瓶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如果告到法院的话,根本赔不了多少钱,够不够鉴定费还不好说了,除非展览方故意讹人,否则都会直接表示免赔。至于展览方所说的“没碰着孩子就是万幸了”,这百分之百的是真心话,毕竟展览方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果伤了人责任可大了。
司法系统做此类裁定的原因就是为了避免商家进行碰瓷,这种事情清末的八旗子弟最爱搞,平日里手捧一件“名贵”的瓷,行走于闹事之中,找那些赶时间的行人或者马车,故意让行人、马车不小心“碰”他一下,把手中的瓷器扔到地上摔碎,然后缠着对方按名贵瓷器的价格给予赔偿。
今年来的伎俩还有在超市的转角处摆放“名贵”红酒,只要顾客一转身,必有一瓶红酒落地破碎,然后店主就会上来谈赔偿,这种过去做法多见于火车站、景区等人员流动频繁的地区。低级一点手法则是故意将脚伸到旅客的行李箱底下,然后索要医药费,或者拿着屏碎的手机故意碰瓷,一般也不让你多赔,至多三五百块钱的事情,很多旅客赶时间就认赔了。
编辑于 2024-05-06 16:59・IP 属地天津真诚赞赏,手留余香还没有人赞赏,快来当第一个赞赏的人吧!查看全文>>
月塔 - 106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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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乐大帝明成祖 - 102 个点赞 👍
这事儿不妨反过来想想——如果非要赔会怎么样?
首先,肯定要先“定损”——既然要赔,要先证明这个“标价”11万多,将近12万的瓶子到底值多少钱!
这事儿就有意思了!
到时候,关于“这个瓶子值不值12万”又会引起热议!
如果不值,那就更有意思了!
如果这个瓶子不值11万多,那其他的展出品……
以前,我们这边有发生过,某展览公司展出的标价100多万的展品,实际价值只有不到1000元被曝光的事……
另外,定完损还要“分责任”!
官方对于这么“贵重”的展品,采取的保护措施是否恰当?
小孩砸碎瓶子的真正原因是什么?
这又得一顿掰扯……
说不定又牵扯出馆方管理方面的问题……
因此,馆方“免赔”的决定真的是太聪明了——既避免了展品真实价值的泄露,又避免了一顿口水仗,还避免了暴露自身管理问题的可能性!还显得自己很“大气”!
真是一举多得!
不过,个人认为,虽然馆方“免赔了”,但是,还是希望家长回去能好好教育自己家的孩子,毕竟不是每次都能这么幸运的……
以上是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发布于 2024-05-06 11:58・IP 属地山东查看全文>>
愚笨国王 - 86 个点赞 👍
新闻系继续上大分。
看标题还差异呢,怎么如今博物馆的展品下面还标着价格?
网上查了半天这个“淄博国艺馆文化”都找不到,然后发现有比较负责人的媒体,找到真相了。
首先,发生的地方不是什么“博物馆”,网上也根本查询不到叫“淄博国艺馆”的博物馆。只能查到一个“陶瓷琉璃博物馆”是国家一级博物馆。
但媒体已经去调查澄清了,事发地是一家“综合性商业场馆”,打碎的也不是什么文物,是现代艺术家作品,而且有标价,作为商品出售。
继续看负责任媒体的详细报道:
原来事发地也不是前面所说的列入“国家一级博物馆”的“淄博陶瓷琉璃博物馆。
而是另一家名字叫“陶瓷琉璃国艺管”的商业设施,里面的某个品牌专卖店。
举个例子,这就好比是北京有个“故宫博物院”,里面有个“珍宝馆”。
有商业机构,弄个“紫禁城皇家珍宝馆”,实际是一家商场,里面展示各种现代文创。来了个客人带着孩子,不小心把里面的一个现代文创砚台打碎了。
结果媒体宣传,有熊孩子把“北京紫禁城珍宝馆”里面的砚台打碎了。
虽然打碎了东西都很可惜,但两个“馆”看似名字相差不多,一个是国家博物馆,一个就是个商业中心,里面东西的价值、不可复制性可谓相差万里。
引的一众自媒体大谈“国家文物价值”实在是属于指鹿为马,新闻学玩明白了。
其次,就这个商店的布置,别说带个三岁孩子,我一个成年人都不敢进。
里面十几万元的瓷器商品,连个保护都没有,平放在站台上,站台放在过道中央,下面各种电线、灯座,实在隐患太多。
就别说赔钱的问题,哪怕你上面放个保温暖壶,有客人经过碰倒了,给人划伤了,要不要店家赔偿还两说。
最后,发一下人家真正的“淄博陶瓷琉璃博物馆”(国家级博物馆)里面的展品都是怎么摆设的。
问题标题还煞有其事的“馆方表示「瓶子碎了可惜,但孩子不是故意,免赔」”。
你就老老实实的写“商店服务员表示”不行么?
现在做新闻的真不行。
关注也说,阅读更多有趣的思想。
发布于 2024-05-06 16:52・IP 属地北京真诚赞赏,手留余香还没有人赞赏,快来当第一个赞赏的人吧!查看全文>>
也说 - 66 个点赞 👍
"深入阅读题目对于“小孩打碎艺术馆近12万陶瓷花瓶被免赔”一事的各方言论后,我认为应该为馆方负责人的处理方式点赞。因为他首先关注的是孩子是否受伤,接着因为不想给那么小的孩子留下恶梦,提出了免赔的决定。
视频下方的评论,有的说这是碰瓷,也有人说因为这个瓷瓶根本不值多少钱,但我不相信这两种说法。如果真的是碰瓷,馆方应该会把这个瓷瓶放在不易察觉的危险位置。但我们可以看到里面的瓷瓶很多都是这样摆放的,这表明馆方并没有故意设置陷阱。至于此瓶倒底值多少钱,我不清楚,但我知道在商场里,弄坏了物品是需要按标价赔偿的。
尽管馆方负责人的初衷是好的,做法也是大方慷慨的,但这种做法是否有利于教育孩子却是值得怀疑的。虽然孩子是无意打碎的瓷瓶,但一味地不追究责任可能会让人误以为小孩子破坏东西是不需要负责的,这可能会导致更多孩子不注意自己的行为。再说,“有意”和“无意”之间的界限很难划分清楚,如果对孩子的行为不加以约束,可能会有更多孩子效仿。
我认为馆方可以说明免赔是因为事件的主要责任在他们自己,这样一方面减轻了游客,尤其是孩子的心理负担,另一方面也可以让孩子明白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打碎东西都是不对的。此外,也可以善意地提醒孩子的家长要注意照看孩子,如果不能确保能够约束孩子的行为,尽量避免进入这样的场所。
所以总得来说,馆方负责人能站在为孩子着想的角度处理问题,是值得称赞的,但具体处理方式是否对孩子真正有利,还需要看对孩子未来发展的影响。当然,至于对孩子有什么影响,主要还是在于孩子父母如何教育。
编辑于 2024-05-07 06:33・IP 属地河北真诚赞赏,手留余香还没有人赞赏,快来当第一个赞赏的人吧!查看全文>>
晓韵 - 53 个点赞 👍
如果红星新闻记者证实的信息属实的话,那么这个事情站在法律角度来看,华光国瓷专卖店负责人的做法完全没有问题。
红星新闻记者多方证实了解到,事件发生于2日下午,“小孩打碎瓷瓶被免赔”属实,但事发地点并非博物馆,而是位于山东淄博市的淄博陶瓷琉璃国艺馆,系淄博陶瓷品牌集中展销一体的综合性商业场馆。被打碎的瓷瓶也不是博物馆里的文物,而是现代艺术家的作品。
5月2日下午2时40分左右,6名成年省外游客带领3名小朋友进入淄博市陶瓷琉璃国艺馆一楼华光国瓷专卖店,参观过程中,一名三岁半的小女孩不慎将销售展示的花瓶推倒。该花瓶是山东省陶瓷艺术大师王淑全手工绘制的大福裕瓶《连年有余》,售价为11.6万元。事发后,专卖店经理将情况上报,公司负责人在确认“孩子没有受伤”之后表示:孩子小,且不是故意的,不要让客人赔偿。而后,经理没有让客人赔偿。从事发到游客离开,双方没有发生争执,游客离开时还表示了感谢。▲事发现场视频截图 华光国瓷专卖店是该华光陶瓷花瓶的所有权人。小女孩的过失行为导致花瓶破碎,侵害了华光国瓷专卖店的所有权。
因为小女孩只有三岁半,属于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所以,应该由小女孩的父母承担赔偿责任。
这种赔偿责任,其实质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在法学术语上,叫做侵权行为之债。侵权行为之债,是指行为人不法侵害他人财产权利或人身权利而产生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侵权行为之债构成要件:1.损害事实的存在。主要指财产上的损失,也包括因人身伤害所造成的财产上的损失,以及间接损失。2.加害行为的违法性。正当执行职务的行为,不属侵权行为。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间要有因果关系。4.违法行为人主观上要有过错。
根据民法意思自治原则,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规定 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
华光国瓷专卖店负责人明确表示免除小女孩父母赔偿责任,小女孩父母也没有拒绝。当然,一般人也不会拒绝。
所以这是该负责人代表经营场所行使自身合法权利的行为,无可非议。
只是很多人会讨论这个行为的社会影响。担心出现类似行为,债务人也会要求债务人免除这种侵权行为之债。
法律上有同罪同罚的原则,但是这主要是针对刑事领域,在私法领域或者说在民法领域,出于对司法公正的期待,公众也希望同案同判,但是这主要针对的是公权力,特别是司法权力,算是一种约束。
公民在法律的框架内有处分自身权利的自由,他人不得要求其遵循惯例。
编辑于 2024-05-08 16:37・IP 属地贵州查看全文>>
安文君聊法律 - 51 个点赞 👍
看到这个新闻,第一反应就是,淄博又要火啦!
因为上热搜,挂头条啦!从某音,某书,某博,又火到咱们知乎!
不过,这次火得不是烧烤,而是格局!
咱们先简单了解一下新闻:
五一假期,6个大人带着3个孩子去了淄博艺术馆,然后,一个三岁的小女孩不小心碰掉了陈列的藏品,哗啦,碎了一地!
从视频中可以看出,当时,孩子已经被吓到了,哥哥害怕地说,“妹妹,这回可闯祸了吧!”
紧接着,就是小女孩紧张无助的哭声!
一般情况下,如果损坏他人财物,我们都是要照价赔偿的!
这也是两个孩子和周围人以及所有人共有的认知。
但是,艺术馆不按常理出牌,人家,大手一挥,果断决定,“免了!”
孩子一家松了一口气的同时,下面的评论炸锅了!
评论分为三种,咱们来聊一下:
有人说,淄博艺术馆格局大
特别赞同这个评论!
为啥呢,别管是因为官方陈列出现问题,还是人满为患不小心,亦或是藏品本身的问题,你把人家东西给碰碎了,你就有责任赔偿,别管是十万还是十块,这是你应该承担的责任!
人家免除你的赔偿,不管藏品价值多少,这都是格局,这是人家大气!
另外,如果我是孩子的父母,肯定要点赞+1W啊!
为啥,标价12万的瓷瓶,照价赔偿,一个不小心,普通人一年的收入没啦,下次,谁还敢带娃来旅游参观啊!
馆方说,「瓶子碎了可惜,但孩子不是故意的,免赔!」
把家长和孩子那脆弱不堪的小心脏狠狠安慰到啦!
这么有格局的淄博艺术馆,我就问,你想不想去?!
再暗黑一点,就算人家藏品有问题,这波操作下来收割的也是人心!
不得不说,玩得666啊!
有人说,他们真的很在乎孩子的童年!
五月五日,看了一下淄博方面的负责人对于这件事的正面回应:
事发当时,馆方就果断采取了免赔的措施,我们也不想(这件事)成为孩子的一个噩梦,多少年以后,等她想起来的时候,就起到了警示作用,对孩子来说对家长来说,跟一个孩子辉煌灿烂的童年(相比),116000元的价值,可能就不值一提了!
这一套言论,谁听了不感动,谁见了不拍手鼓掌、竖个大拇指!
有人说,这是淄博的营销措施!
116000元的藏品,暂且不说这件藏品的真是价值,单是这波流量,就远超116000元的价值!
有人认为,这是淄博想要出名的营销措施!
毛爷爷说过,“一个人做好事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
免赔偿责任,获得人心,人家做了好事,为啥不能获得流量呢?这种企业正能量的事儿为啥不广而告之呢?!
所以,有啥事,我们且看着,慢慢来!
做了错事就要承担后果!
作为一个妈妈,我依然觉着,碰碎116000元的藏品,对方免责,是别人的事儿。
但,回到家里我肯定要和孩子好好聊聊,一方面要疏导孩子恐惧的情绪,另一方面也要让孩子知道自己的错误,从这件事情上总结经验教训。
毕竟孩子小不是所有犯错免责的理由和借口!
编辑于 2024-05-07 09:28・IP 属地山东真诚赞赏,手留余香还没有人赞赏,快来当第一个赞赏的人吧!查看全文>>
渔非魚 - 44 个点赞 👍
咱家正经瓶子都是这样的
外层防爆钢化玻璃内层抗震支撑
清雍正景德镇窑粉彩蝠桃纹瓶 底座里面还有一堆联网传感器,你去撞一下试试看会被几个人叉出去。
还标价?哪个勾栏里的野瓶子想出来卖了?又是哪个学新闻的写的,应该抡起那个瓷瓶打他脑壳上,反正都是破瓶子破摔。
编辑于 2024-05-09 13:37・IP 属地上海查看全文>>
不明猫形物 - 16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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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天唐伯志 - 14 个点赞 👍
别扯什么大度有格局了
一个易碎品,明码标价,没有保护措施,明晃晃的摆在人流如织的展台之上,被游客不小心打碎
如果要赔偿,那叫碰瓷
照这么玩,各大历史博物馆大家都别去了,一不小心倾家荡产都不够赔的
报道明确说是“不慎”打碎,说明孩子并无主观恶意及行为
事故主因是馆方设计缺陷所致
要是孩子被碎片擦伤,家人完全有权利追究馆方责任
编辑于 2024-05-07 12:49・IP 属地陕西查看全文>>
李伯酉 - 7 个点赞 👍
免赔一事确实不那么纯粹,它可能没有那么“完美”和“高尚”,但在笔者看来,这仍不失为一个佳话。双方其实都认领了自己的责任,最后也以一种体面的方式收场,尤其是负责人的态度,也颇有点“伤人乎?不问马”的意味,是一次对人本位的强调。
有意思的是,在这件事情上,店家说“算了”,家长说“感谢”,但一些网友却说“不行”。有网友称一定要家长付出代价,称“这次不赔,以后还砸”,并且连带着馆方都被冠上了“碰瓷”的标签。其实,也正是在这种严苛的互联网空间里,免赔这样的处理,倒更显出一种特别的意义。
不可否认,一些网络声音的不依不饶、比当事人本身更大的意见,多少带有某种“厌童”的情绪。其实很多指责孩童的说法并没有道理,所谓“这次不赔,以后还砸”,这是一种典型的逻辑滑坡谬误,完全无视了一位孩童正常的认知成长,也无视了五一期间人流量大增等等客观状况。不少人只相信一件事,那就是对每一个“闯祸”的孩童必须施以惩罚,迷恋一种“严刑峻法”。
近些年,网络上已经习惯把闯祸的孩子定义为“熊孩子”,也把家长定义为“熊家长”。很多人呼吁要有“熊孩子车厢”,点赞“不接待儿童”店铺,对心智尚不成熟的孩童,甚至已经希望将他们排除在正常的社会空间之外。就像这起事件中,在新闻评论区就能看到“博物馆就不该让小孩进”这样的评论。
这事实上在制造一种“零差错”的社会空间。孩子必须是规矩的,家长也必须时刻紧盯的,否则就得有“严肃处罚”在等着。这样的环境,恐怕很难说是理想的,它一定会传递某种思维,我们必须致力消除一切失误、差错,在生活里,人们必须小心翼翼。这种逻辑,可以用来对待孩子,当然也可以用来对待所有人。
因此,至少笔者倒是更欣赏免赔的处理。在自己可承担的前提下,不妨以一种宽容的态度对待游客和儿童。人们无法生活在一个绝对无差错的环境,理解这个前提,寻找一种更体面也更有人情味的矛盾处理机制,比起动辄“罚”“管”“批”,倒更需要一些智慧。
发布于 2024-05-06 10:45・IP 属地湖南真诚赞赏,手留余香还没有人赞赏,快来当第一个赞赏的人吧!查看全文>>
斜杆 - 7 个点赞 👍
确定是博物馆吗?博物馆里的物品应该是没有标价的吧?如同下面这个故宫博物馆里拍摄的藏品。
退一步讲,即便是国家博物馆,考虑到文物的保管安全等问题,也可能会展出部分复制品,一般展出复制品时也会标注是复制品。
假如真的价值12万,这种事如果上法庭,应该说双方都有责任。一方没有尽到看护义务,明知道小孩不能自控,监护人就有监护义务,否则随便小孩做什么都没关系了。做错事要承担责任,这是常识。
另一方则没有尽到防护义务,对于贵重的物品,要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否则有太多的不可控因素。相对而言,博物馆责任更大一些。
如果真的是文物,损失是无法估量和弥补的,馆长都要报告上级部门才能决定如何处理,绝不敢擅自免单。
发布于 2024-05-06 11:10・IP 属地北京真诚赞赏,手留余香还没有人赞赏,快来当第一个赞赏的人吧!查看全文>>
萧阳 - 7 个点赞 👍
我感觉两方面分析吧,首先淄博博物馆方让孩子免赔,充分体现了人文关怀;但是,也体现出博物馆方没能实施对历史文物好的保护措施。
淄博博物馆近期发生了一起引人注目的事件:一名孩子在参观过程中不慎打碎了一件价值12万的瓷瓶,但博物馆方面最终决定免予赔偿。这一决定在社会上引发了广泛的讨论和争议。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对这一事件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个人的观点和评价。
首先,从法律角度来看,博物馆作为一个公共场所,其展品属于公共财产。根据一般法律规定,损坏公共财产是需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然而,在这个案例中,博物馆方面选择了免予赔偿。这可能是因为博物馆方面认为孩子是无意的,而且考虑到孩子的安全和心理健康,因此决定不追究其责任。这种处理方式体现了博物馆方面的人文关怀和善意,也符合社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关爱。
其次,从道德角度来看,孩子打碎了价值高昂的瓷瓶,无疑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作为家长,应该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监管,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然而,博物馆方面选择了免予赔偿,这也给孩子和家长传递了一个信息:即使犯了错误,也不必承担全部责任。这种处理方式可能会让孩子和家长产生侥幸心理,不利于培养孩子的责任感和道德意识。
再次,从管理角度来看,博物馆方面在这次事件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一方面,瓷瓶作为高价值展品,应该采取更加严格的保护措施,如设置玻璃罩、加强安保等。另一方面,博物馆方面在事件处理上也存在不当之处。例如,在事件发生后,博物馆方面应该及时与家长和孩子沟通,了解事情的经过和原因,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处理。而不是简单地免予赔偿,这样可能会让公众对博物馆的管理和专业性产生质疑。
此外,我们还应该注意到,这次事件虽然是一个个案,但也反映出了一些普遍存在的问题。例如,在公共场所中,如何保护高价值展品和公共设施的安全?如何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监管?如何平衡法律责任和人文关怀?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深入思考和探讨。
综上所述,淄博博物馆孩子打碎价值12万瓷瓶免赔事件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话题。从多个角度来看,这一事件都有其合理性和争议性。作为公众,我们应该理性看待这一事件,既要关注孩子的安全和心理健康,也要重视公共财产的保护和管理。同时,我们也应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监管,培养他们的责任感和道德意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共同营造一个文明、和谐、安全的社会环境。
在评价淄博博物馆的决定时,我们应该充分考虑到各个方面的因素。一方面,博物馆的免赔决定体现了其人文关怀和善意,有助于保护孩子的心理健康和安全。另一方面,这一决定也可能产生一些负面影响,如让孩子和家长产生侥幸心理、对博物馆的管理和专业性产生质疑等。因此,我们需要在理解和尊重博物馆决定的同时,也要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博物馆更好地履行其公共职能和社会责任。
最后,我们应该认识到,这次事件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赔偿问题,更是一个涉及法律、道德、管理等多个方面的复杂话题。我们需要从多个角度来分析和评价这一事件,以期达到更加全面和客观的认识。同时,我们也应该以此为契机,加强对公共场所安全管理和未成年人教育的关注和研究,为构建更加文明、和谐、安全的社会环境作出积极的贡献。
今后,博物馆展览藏品应该有安全保护预案,孩子也应该被家长学校教育好,进入博物馆应维持良好的秩序,遵守规则,不要打闹。希望博物馆馆方和孩子们都应该吸取这次藏品被打碎的教训,从各自的角度考虑问题,保护好文物。
编辑于 2024-05-06 22:02・IP 属地山东真诚赞赏,手留余香还没有人赞赏,快来当第一个赞赏的人吧!查看全文>>
杨柳依依 - 6 个点赞 👍
孩子打碎近12万的花瓶,馆方表示免赔,首先要给馆方的做法点赞。这么贵重的花瓶竟然没有相应的保护措施,这是他们工作上的失误,他们也要负主要责任,所以免赔也是合情合理。但对于孩子家长来说,虽然馆方免赔了,孩子也不是故意的,但不赔不一定没错,一定要让孩子认识到这件事情的错误之所在,博物馆、家长和孩子都要从中吸取教训。
发布于 2024-05-06 21:27・IP 属地山东真诚赞赏,手留余香还没有人赞赏,快来当第一个赞赏的人吧!查看全文>>
凝望 - 5 个点赞 👍
这东西又不是古董,虚标个价格唬人玩儿的而已... 他们不敢问小孩家人要赔偿,
这种高价赔偿一定会上新闻上热搜,
公众一定会关注这啥破玩意儿咋这么贵?
就会有人调查深挖这个企业过去的销售方式和标价情况,
之前多少年的价格猫腻,造假历史和偷税漏税都有可能被翻出来。
所以,碎了就碎了吧,乖,跟爸爸妈妈说不要你们赔。
发布于 2024-05-06 21:35・IP 属地德国查看全文>>
畜牧业爱好者 - 4 个点赞 👍
就这么说把,博物馆中任何东西的保护水平
都应该是不刻意的去捣乱是损坏不了的
就比如张三在边上摔倒带倒了展台这种事是必须规避的
至于那些捣蛋的孩子,是防不住的
我相信小孩并不是故意要打碎这个瓶子
但是我相信他们一定是故意捣乱
发布于 2024-05-06 15:57・IP 属地河北查看全文>>
许广新 - 4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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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惑而惑在瑞士 - 4 个点赞 👍
个人觉得馆方可能也认识到自己的展品摆放有问题需要承担主要责任,所以就给自己一个台阶说孩子不是故意的免赔了,从处理方式来说没有界定责任权重不是最好的处理方式,也不利于今后类似事件的处理,但也没什么大过错,也算无伤大雅吧。
本想着息事宁人直接让事件过去,可能没想到会被曝光了吧,或者说本身也是馆方有意而为之的一种营销手段。
馆方的责任:做过一段时间的活动会展,虽说谈不上专业,但也知道任何展览都是要确保展品和游客的安全为第一位的,看博物馆展品的摆放就不太规范,给人一种不专业的感觉。
易碎品即便没有标注“易碎品,请轻触/勿碰”等提示语,至少应该有个玻璃防护罩吧,这样万一被哪个游客不小心碰到了,既能降低展品的破损程度,也可以尽可能避免孩子被碎片伤到。
所以,从展品的摆放上来说,馆方的展品本就存在安全隐患,是馆方没有将安全工作做到位,要背主要责任,孩子不是故意的,这就跟误伤差不多,背次要责任。
如果真要追究,追究起来将事情闹大了,馆方要受大众的舆论谴责,要被质疑展品摆放工作人员的专业性,最后可能还讨不到太多的赔偿,所以就自己给自己递个梯子,以孩子不是故意的慷慨名头免赔了吧。
只是馆方可能没想到,正是因为“太过慷慨”而被曝光了,但这结果于馆方而言也没有很坏,也就是被质疑了展品摆放人员的专业性,以及公关处理方式的专业性,到底是不作为的专业人还是压根就不是专业人,想必馆方自会关上门自己内部裁夺的。
发布于 2024-05-08 10:06・IP 属地上海真诚赞赏,手留余香还没有人赞赏,快来当第一个赞赏的人吧!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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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绝妙的宣传
2024年5月2日,山东淄博,某国艺馆文化艺术馆内,一个小孩不慎打碎了一个标价116000元的华光陶瓷花瓶,面对一地碎片,一家人不知所措。
负责人表示:“瓶子碎了确实可惜,但孩子确实不是故意的,没碰着孩子就是万幸了,全额免赔!”
从这则新闻冲上热搜来看,淄博的某国艺馆文化艺术馆抓住了这个契机,给自己做了一次极其绝妙的成功宣传。
文化艺术馆敢于反思、乐于担责,给自己树立了最佳形象。各种精美绝伦的瓷器,本身就是易碎品,应该在展出之前就考虑到瓷器的保护措施,如果利用玻璃柜进行保护,就避免了游人对瓷器的触碰或损坏。文化艺术馆在管理上存在一定的疏漏,他们及时反思,乐于担责,这让关注新闻的人立刻好感爆棚,高度认可。
文化艺术馆以人为本、游人至上,把为人民服务做到极致。瓷器再珍贵,也不如一个孩子的生命珍贵,瓶子碎了虽然可惜,孩子没有受伤才是万幸。一件物品与一个游人相比,一定是游人至上。更何况这个小孩并不是故意为之,只是不慎打碎了陶瓷花瓶。
文化艺术馆有理有据,快速应对,进行人性化免赔处置。面对不知所措的一家人,面对高昂的巨额赔偿,文化馆负责人做出了全额免赔的决定。
一件价值119600元的陶瓷品。因为孩子不慎打碎,全额免赔。这真的是一个极其绝妙的宣传。
发布于 2024-05-06 09:59・IP 属地天津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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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史书学故宫是吧
故宫被指私自拍卖五件宋代书札
关于故宫博物院珍贵文物损坏情况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
2011年7月4日,故宫博物院文保科技部古陶瓷检测研究实验室在对院藏国家一级文物宋代哥窑青釉葵瓣口盘(新179479)进行无损分析检测时,由于工作人员操作失误,致使文物损坏。事故发生后,故宫博物院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了系统的调查。
8月1日,故宫博物院向文化部、国家文物局报送了事故调查和整改情况的报告。文化部、国家文物局立即组成包括有关专家在内的核查组。经核查认定,该事故确系工作人员操作检测仪器失误所致。根据事故情况和核查结果,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责成故宫博物院追究有关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
此次事故是一起严重的珍贵文物损坏事件,教训十分深刻。各地文物行政部门和文物、博物馆单位,一定要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加强依法管理,落实相关责任。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有针对性地开展博物馆及相关机构的安全检查,重点排查安全防范设备设施和科研仪器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要增强安全意识,明确岗位职责,强化岗位培训,严格遵守有关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把文物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特此通报。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日
发布于 2024-05-06 18:23・IP 属地河北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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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赞同馆方对待这件意外事故的做法。毕竟孩子不是故意的,还有真要陪,这12万元价值的物品,对一个家庭也是不小的负担。
但话又说回来了,我们平时里去看那些价格不菲的易碎物品,哪个不是把物品安全放在第一位的,不可能毫无保护措施的。你这又是标定价值超十万的文物,难道布置珍贵物品时不考虑外界安全因素?
再者,我们家长带娃去这些地方,真要时刻提醒孩子注意安全,不能马虎大意。如真因孩子打碎物品而赔偿,多么得不偿失呀?
发布于 2024-05-07 17:45・IP 属地安徽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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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很荣幸能回答你的问题,我很乐意分享我的想法。
馆方的免赔决定体现了一种宽容与理解。正如古人所言:“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孩子的好奇心和探索欲望是天性使然,他们在成长过程中难免会犯下一些错误。馆方选择宽容处理,不仅避免了事态的进一步升级,也给孩子和家长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种处理方式不仅展现了文旅市场的温情,也体现了对人性弱点的理解和尊重。
但是宽容并不意味着无原则。在文旅市场中,博物馆作为公共文化场所,有责任为游客提供一个安全、文明的参观环境。因此,对于展品的布展和保护,博物馆应当承担起更多的责任。同时,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也有责任教育孩子遵守公共秩序,尊重他人的财产。这种双向的责任关系,是维护文旅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石。
那这一事件对父母教育有什么启示呢?
孩子的成长是一个不断犯错和学习的过程。当孩子犯错时,父母应该采取宽容和理解的态度,引导孩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帮助他们改正。同时,父母也应该教育孩子尊重他人的财产和权益,培养他们的公德心和责任感。
父母应该注重培养孩子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在这次事件中,虽然孩子是无意中打碎了瓷瓶,但也反映出他在面对突发情况时缺乏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父母应该鼓励孩子独立思考、自主决策,并在他们遇到问题时给予适当的引导和支持。这样不仅可以提高孩子的解决问题的能力,还可以培养他们的自信心和责任感。
此外,孩子的情绪管理能力很重要,父母也应该注重培养。当孩子犯错或遇到挫折时,他们可能会感到害怕、焦虑或沮丧。这时,父母应该给予孩子足够的关爱和支持,帮助他们学会调节自己的情绪,以积极的心态面对问题。这种情绪管理能力的培养,对于孩子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
文旅市场的健康发展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博物馆作为公共文化场所,应当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加强对展品的保护和管理。同时,游客也应当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他人的财产和权益。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共同营造一个文明、和谐的文旅环境。而对于父母来说,从这次事件中汲取教训,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引导,也是非常重要的。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更好的环境。
希望以上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祝你一切顺利。
我是温暖向阳,热衷于分享母婴亲子、家庭教育、父母科学育儿、心理学等的知识干货和经验。
关注 ,科学育儿,用心教育,助孩子茁壮成长,让家庭充满爱与温馨。
同时,欢迎大家在评论区里一起谈谈各自的想法。
发布于 2024-05-07 21:15・IP 属地福建真诚赞赏,手留余香还没有人赞赏,快来当第一个赞赏的人吧!查看全文>>
温暖向阳 - 2 个点赞 👍
我不信。
我可以相信人心,可以相信店家,可以相信家长小孩子,可以相信还有合理细节……我单独不信题主小编媒体。
别误会,我是夸你们,你们是专业团队,一般情况下不会说一个标点符号的实话,除非打错了。
流量经济就是如此,所以只要有幺蛾子,不过脑子我就先假设媒体这次手抖有点厉害而已。
至于题目?
我只从生活经验说事。
我有一个亲戚就在旅游区干过几年工艺品市场,上学时候去逛过,白拿了一个不好看的白石头挂坠。别说玉石,石头都不一定是真的。
标价是八千那一排的,亲戚安慰我,进价是十五……一斤。
噗……
她那十几万物件多了,进价多少我根本不敢想。
题外,我认识一个家里景德镇的同事,他舅舅做的比较专业的高仿,国家旅游局还有进出口生意都有。
同事说的,他舅舅搞一个元青花,专家都很难肉眼现场看出来那种,成本也就几千。那外国人再倒手卖多少钱,慢慢数零吧。
与题目无关,纯吹水。
发布于 2024-05-09 06:21・IP 属地新加坡真诚赞赏,手留余香还没有人赞赏,快来当第一个赞赏的人吧!查看全文>>
茶哥反鸡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