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系继续上大分。
看标题还差异呢,怎么如今博物馆的展品下面还标着价格?
网上查了半天这个“淄博国艺馆文化”都找不到,然后发现有比较负责人的媒体,找到真相了。
首先,发生的地方不是什么“博物馆”,网上也根本查询不到叫“淄博国艺馆”的博物馆。只能查到一个“陶瓷琉璃博物馆”是国家一级博物馆。
但媒体已经去调查澄清了,事发地是一家“综合性商业场馆”,打碎的也不是什么文物,是现代艺术家作品,而且有标价,作为商品出售。

继续看负责任媒体的详细报道:
原来事发地也不是前面所说的列入“国家一级博物馆”的“淄博陶瓷琉璃博物馆。
而是另一家名字叫“陶瓷琉璃国艺管”的商业设施,里面的某个品牌专卖店。

举个例子,这就好比是北京有个“故宫博物院”,里面有个“珍宝馆”。
有商业机构,弄个“紫禁城皇家珍宝馆”,实际是一家商场,里面展示各种现代文创。来了个客人带着孩子,不小心把里面的一个现代文创砚台打碎了。
结果媒体宣传,有熊孩子把“北京紫禁城珍宝馆”里面的砚台打碎了。
虽然打碎了东西都很可惜,但两个“馆”看似名字相差不多,一个是国家博物馆,一个就是个商业中心,里面东西的价值、不可复制性可谓相差万里。
引的一众自媒体大谈“国家文物价值”实在是属于指鹿为马,新闻学玩明白了。

其次,就这个商店的布置,别说带个三岁孩子,我一个成年人都不敢进。
里面十几万元的瓷器商品,连个保护都没有,平放在站台上,站台放在过道中央,下面各种电线、灯座,实在隐患太多。

就别说赔钱的问题,哪怕你上面放个保温暖壶,有客人经过碰倒了,给人划伤了,要不要店家赔偿还两说。
最后,发一下人家真正的“淄博陶瓷琉璃博物馆”(国家级博物馆)里面的展品都是怎么摆设的。


问题标题还煞有其事的“馆方表示「瓶子碎了可惜,但孩子不是故意,免赔」”。
你就老老实实的写“商店服务员表示”不行么?
现在做新闻的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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