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近日苏州和服女事件中很多人引用的法无禁止即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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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中
对政府:法无允许不可为;
对公民:法无禁止即可为。
现实里
对政府:法无禁止即可为,即使政府行使了法律未允许的“权力”,也要根据情形来决定政府是否有过错;
对公民:法无允许不可为,即使法律明文允许公民的权利,也要看情况行使,比如游行之类的。
这基本就是有些人的逻辑了。
我记得初中还是高中政治老师就“把权力关进笼子里”这事讲过政府是“法无允许不可为”的,这好像是民主法治国家的常识了吧?怎么到现在反过来了?
还有啊,这是“人民共和国”吗?公民不仅要小心翼翼地遵守明确的成文法,还要受到“寻衅滋事罪”这种宽泛模糊的口袋罪的制约,同时要服从一个看不见、摸不着、不能量化也无明确标准的所谓“道德”对自身权利的约束,但同时公权力呢?赋你红码然后轻轻放下、强行入室消杀破坏财物、以演习为名随机把一个行政区划设置为中风险区等等。这合理吗?
有人说8月10号穿和服就是这边开丧会那边穿大红,被打活该。这里最乐的就是各地日料店开着、网站番剧看着、日本游戏打着、阿里嘎多嘴里说着、日本产品卖着、日本企业赚着钱,然后一个女孩效仿夏日重现穿个和服就上升到了民族情感身上,这么能咋不去冲了只许日本国籍者入学的日本人学校呢?能把大连的日式风情街冲了但是没本事冲了苏州的?收拾不了洋人还收拾不了你是吧?
再添加一点,既然不确定到底能不能穿和服,那就出台一部成文法律来规范。从公历1月1日起至公历12月31日为止,在中国大陆的哪些日期哪些具体地点或是行政区划不能穿和服,一条一条列清楚了,到时候想穿和服的公民直接查阅该部法律即可,能省很多事情。这麻烦吗?一点不麻烦,毕竟有些人认为可以穿但是要分清时间地点,也就是说一个普通公民都“理应”能做到上述事情,那为什么官方做不到?法治国家要依法治国。
编辑于 2022-08-20 21:24・IP 属地辽宁查看全文>>
喵斯汪斯喵 - 38 个点赞 👍被审核的答案
众所周知,国内的法治水平不仅已是全球领先水平,而且还代表全体地球人参加过银河系法治大会、并荣获CEXO金奖。
目前,全球法治水平最高的Top 3国家分别为:中国第一、伊朗第二、俄罗斯第三;法治水平最低的Bottom 3国家则分别为:美国、德国、英国。
他山之石,可以为错。
通过对老牌资本主义国家:德国的法治水平现状的对比和分析,可以对我国“法无禁止即可为”的高水平法治情况有一个更加优越的认识。
1945年,二战结束前夕,德国总理曾在狼堡和德国民主同盟创始人讨论过“历史周期率”的问题。
当时,德国民主同盟创始人对于德国能否跳出“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周期率感到忧虑和担心。对此,德国总理则明确表示:
“我们已经找到了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德国内阁政府,内阁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然鹅,到了二战结束后,一切都变了。
尤其是长达一个decade的新文艺复兴运动,更是让所有德国人都深刻体会到了人治取代法治之后的毁灭性苦果。
1984年10月,二战后德国第二任总理在德意志12-3会议上明确提出:
官僚主义现象是德意志...广泛存在的一个大问题。它的主要表现和危害是:高高在上,滥用权力,脱离实际,脱离群众...以致官气十足,动辄训人,打击报复,压制民主,欺上瞒下,专横跋扈,徇私行贿,贪赃枉法,等等。这无论在我们的内部事物中,或是在国际交往中,都已达到令人无法容忍的地步。这种现象[1]...power过分集中,越来越不能适应德意志SHZY事业的发展。对这个问题长期没有足够的认识,成为发生新文艺复兴运动的一个重要原因,使我们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现在再也不能不解决了。
对此,他还提出了[2]著名的指导战后德国新时期法制建设的十六字方针[3]。这个方针不仅被载入德国内阁公报和许多重要文件中,而且还成为了德国法制的基本原则:“要保证德国人民在自己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于法律之上的铽泉。”
然并卵。
由于德国各种充满了特色主义的魔幻现实,因此当初德国第二任总理提出的“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于法律之上的铽泉”,在长达30多年的时间里依然无法实现。
甚至,就连德国的法学院教授和法律专家都只能“望而兴叹”。
2012年12月,由于代理德国萨克森州某农场83名职工相关农场经营权案[4]、但却被法院以超过诉讼时效两审均判败诉,59岁的德意志联邦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克雷斯波·L带领职工到萨克森州首府有关部门门前跪访。
当时,在两审法院的判决中,双方争议最大的就是究竟该适用《行政诉讼法解释》的第41条、还是第42条。两审法院在判决中引用的是第41条[5]。
对此,克雷斯波·L教授认为这个判决是“强盗逻辑”,因为农场属于不动产,所以理所当然应该依据第42条规定: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为从做出之日起超过20年的,德国联邦法院不予受理。而且,基于“特别优于普通”的法律适用规则,必须优先适用。
克雷斯波·L教授当时在接受德国媒体采访时表示:
“拿到判决书时我的第一反应是不敢相信,一点法律根据没有,一步法律程序都没走。下跪是我提出来的,没办法,只有这个办法了。男儿膝下有黄金,更何况我是这样一个身份(法学教授)。在跪的那一刻内心也很挣扎,但想想,我个人膝下的黄金和83人的公平正义谁轻谁重,这种做法可能是让他们获救的唯一希望,如果不那么做,83人一分钱得不到。”
然鹅,即使是抛下法学教授的面子,克雷斯波·L教授当时的跪访也毫无效果[6]。
如今,克雷斯波·L教授仍然在德意志联邦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律,而对于他的下轨维权,他的学生们都激烈反对,认为“这不是一个法律人应该提倡的做法”。
其中,对他震动最大的一件事则是:有个学生亲口对他说,自己将来不想从事法律工作了。
除了经济纠纷案件之外,德国最具特色的则是“寻衅滋事罪”。
而这一条罪名之所以会成为德国法学界争论的焦点,主要原因就在于它与法治所追求的对公权力的约束存在着巨大的冲突。
用德意志联邦政法大学著名教授施罗德·维尔翔的话说就是:
“寻衅滋事罪是德国刑法的耻辱”、“寻衅滋事有时会成为打击德国弱势群体的杀威棒,它在不断侵蚀着德意志法律的根基。”
实际上,施罗德·维尔翔教授不仅一直主张废除寻衅滋事罪这个从原“口袋罪”[7]中分解出来的新“口袋罪”,而且还认为此条罪名的内容非常宽泛、并大量使用了诸如“随意”“任意”“情节恶劣”“情节严重”“严重混乱”等模糊性词语,因此很难确定此罪所针对的具体行为,从而违背了德国刑法罪刑法定的基本原则。
对此,德国法学界认为,对德国民众而言,“法无禁止即自由”;对公泉力来说,“法无授权不可为”、“有权不可任性”。如果法律规定模糊不清,那么公泉力就会成为脱缰的野马。
于是,对于广大不明真相的德国瓜众来说,这一条充满了德国特色的罪名就成了一个“超级口袋罪”,什么都可以往里装:不论是银行存款唯泉、还是烂尾楼抗议,甚至是在网络平台上发言或评论[8],都有可能随时被装进这个“超级口袋”之中[9]。
根据德国判决文书网官网的统计数据显示:2015~2018年,在短短3年时间内,德国本土以“寻衅滋事”为由的判决文书数量就从2015年的1.5万份翻倍至2018年的近3万份。
至于这一切背后的原因,则是所有德国人无人敢问的送命题。
由于涉及highly sensitive内容,【此处删除1999字】
哈耶克说,所有通往地狱之路,原先都是准备去天堂的。
楼下保安则说,我们赖以生存的rules实际上都是lies,因为那些制定rules的人都游走在rules之外。
⚠️以上内容节选自《P.R.D.》II,所有sensitive内容均已删除,感兴趣的童鞋可以在公众号[10]或new base[11]中查看原稿。
参考
- ^“这种现象,同德国历史上封建专制主义的影响有关,也同共产国际时期实行的各国party工作中领导者个人高度脊泉的传统有关。”
- ^并且还特别强调:为了保障德国人民的民主 ,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德国内阁leader的改变而改变,不因leader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 ^1991年4月,在没有任何过错和理由的情况下,德国萨克森州该county领导却要求该农场(规模2500亩)全体职员在一份交出农场经营权的文书上签字。当时,该county工会主席表示想不通,并认为这是大事、要求经过农场职工集体讨论,但当场就被该county二把手强行撤职。对此,农场职工曾到county ZF上访要个说法,但却没得到任何回应。该county工会主席说,当时大家根本不懂打官司。直到2009年,他和才通过当地做汽车修理生意的老板(外地人),找到德意志联邦民族大学法学教授L代理农场老职工提起这场诉讼。2010年6月,当地83名农场职工向德国萨克森州城郊上诉法院对该county ZF提起行政诉讼,并要求赔偿20余年的经济损失1亿元。
- ^德国行政机关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相对人“诉权或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诉权或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
- ^在跪访事件公开后,德国萨克森州中院在给州高等法院的汇报中,关于时效问题的解释却采用的是另一个“知道原则”:在第42条中规定,不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起诉的期限应是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之日算起。而农场职工自1991年就知道农场土地被镇政府“侵夺”的事实,因此应从1991年算起、现在的起诉已超过诉讼时效。最终,无论是德国萨克森州中院、还是该county ZF都只是将该案纳入WW事件来处理。
- ^流氓罪。
- ^尤其是在“谣言”变成了遥遥领先的预言的情况下。
- ^甚至,就连德国著名法学家、柏林大学法学院教授编写的德国高校教材《宪法学导论》都被瞬间封禁。
- ^【zhenliguihuaju】
- ^通过WX(naibaodedashu)加入。
编辑于 2022-08-22 16:51・IP 属地俄罗斯查看全文>>
奶包的大叔 - 32 个点赞 👍被审核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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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页纸 - 24 个点赞 👍被审核的答案
说实话,本质上就是低等教育和极端社会环境塑造出了一大批单极思想的人
这些人在上一辈年龄稍大的群体中犹显集中(一堆人批我有所指,那换个稍显模糊的概念),甚至在当今青少年中也存在部分
教育面已经出大问题了
长久以来的碍国主义教育,早就已经严重偏离了教育的本质,又变得相当极端,成为了阶级斗争教育和仇视教育
与此同时,并驱而驰的单极化教育,并未教会每个被教育者对事物的合理思考,错只能是错的,对只能是对的
从未将辩证、理性、逻辑灌输于被教育者
长久的这种教育,只是塑造了一批批空洞的螺丝,他们只会说“相信国家”,一旦遇见了稍显辩证、中立化的观点,就会堂而皇之地为他们扣上一个“走勾、汉奸”的帽子
然而,权力的中心掌控者还在为塑造出了这些拥有单极思想,极端爱国情绪的人而沾沾自喜
殊不知极端的暴力和社会面的混乱,大概率由这种思想单极、胡搅蛮缠之人所引起
编辑于 2022-08-23 08:12・IP 属地浙江查看全文>>
aydennicer - 1 个点赞 👍被审核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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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北徐伦 - 0 个点赞 👍被审核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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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 Anderson - 0 个点赞 👍被审核的答案
又不是法制国家,天天自己把自己装个法制的样子,有意思吗?哪个心里冇得点数?是个什么样子还需要人民群众大声复述一遍吗?不必要。婊子当了那就站直了站稳了当,大家骂一骂也就算了,还算是敢作敢当。但是你还要立牌坊,这就兜得大家不止骂了,还要啐一口,迫于淫威只能在心里踩两脚。做这么好看的牌坊又是干什么呢?无非不就是给洋大人看的,免得挨他们的骂。真是里一套外一套,要人民群众说什么好?
发布于 2022-08-22 02:54・IP 属地加纳查看全文>>
晾裤架 - 0 个点赞 👍被审核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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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只是一个开始 - 0 个点赞 👍被审核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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钞微懒猫 - 0 个点赞 👍被审核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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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川祐子 - 0 个点赞 👍被审核的答案
法无禁止即可为?
这是舔党精日们在同声相应、同气相求滴洗白!
在wo奴投降日穿wo服招摇过市,是法无禁止?即可为?
那么,不用在希特勒当选总理那一天,也不用在纳粹德国战败日,就平常的日子,精日舔党们去欧洲任意一个城市,穿上党卫军制服,在街上晃两圈,看看是啥后果?
就算不扯国外,只说国内,穿丧服哭丧、送花圈也可以说是法无禁止即可为吧?精日舔党们结婚那天,有人穿丧服到你结婚现场大声哭嚎,还弄来一堆花圈放到现场,也没有法律说不能这么干吧?你要是报警让警察来把哭丧的人带走,是不是公权力泛滥?
还有,喜气洋洋,大声唱今天是个好日子,也是法无禁止吧?精日舔党们滴爸爸妈妈死了,开追悼会,我们去了在附近大声播放今天是个好日子,可以吗?
如果这两种法无禁止的行为你们要报警,那么,你们还有神马碧脸在网上替那个穿wo服滴贱人洗地,扯神马法无禁止即可为?
老子最看不起双标狗了!
还有,扯神马原谅、宽容滴圣母,俺也想对你们说一句:圣母比汉奸更可耻!
编辑于 2022-08-23 02:54・IP 属地山西查看全文>>
微笑着看你装逼 - 0 个点赞 👍被审核的答案
个人觉得这种说法有失偏颇。原因如下:
1.法律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工具,是工具,不是目的。不是为了不能违法而制定法律,是为了让社会能稳定运行而制定各种相关法律。
2.中国是14亿人的国家,所有事情都靠法律来稳定肯定是不行的。一是这么多人口只靠法律管理,法律得汗牛充栋。二是颁布法律需要靠全国人大代表大会,效率很低不现实。所以法无禁止即可为这句话对,但又不对。
3.我们是人,法律之外我们还需要用道德、宗教、文化等来约束人的行为。
这女的在这种日子穿这种衣服,该不该被谴责,是不是已经很明显了?至于是网暴、执法部门随便找个理由比如寻衅滋事,那都是具体的战术问题了。
编辑于 2022-08-23 08:05・IP 属地浙江查看全文>>
中国有我 - 0 个点赞 👍被审核的答案
建议把穿寸衫,什么西装,长裤的都抓起来枪毙,那可是源自欧洲的衣服,那还了得,那可是八国联军的后裔,这种挑衅名族情感的事情是不能容忍的,我先自罚三颗子弹先
发布于 2022-08-23 11:57・IP 属地江苏查看全文>>
gentryDK - 990 个点赞 👍
评论区战神快去喷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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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连这个都要讨论了吗?
这玩意儿可是法治建设的基础……
你可以没听过,但是如果别人告诉你之后你表示不理解或者说觉得这话有问题,那就挺要命了。
知乎很多人分不清权力和权利,我现在给你提供几个例句:
公民权利远比政府权力重要,政府所谓权力来自于公民让渡的权利。
让渡权利是为了方便维护权利,换言之政府为人民而存在,而不是相反,至少不应该是。
因此,为了保障我们的权利,我们需要限制政府的权力,而不是无限制的让渡。
这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对人民,法无禁止则为可;对政府,法无授权即禁止。
谁来授权,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
纯例句,我也不懂什么意思。
编辑于 2022-08-21 16:00・IP 属地河南查看全文>>
Brasidas - 561 个点赞 👍
这怎么会看待?这是法治的基本含义。
法治首先就是两句话,
私权利,法无禁止即可为,
公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有授权必须为。
中央也提出过“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我国这个政治制度,公权力是最容易滥用的,恰恰中国人对于私权利被侵犯的程度非常之高。
像疫情,严格从法理来讲,无论是健康码还是隔离,全是法外之刑,剥夺人的自由竟然不需要走公检法的程序,只需要一个红码而已。
但人民非常配合,这是民族特性,我们相信政府和国家,而不是像西方,天生就不相信政府。
正是因为我国这种特色,公权力才更应该得到严格的限制。
很多人认为警察法规定的可以认为其有嫌疑,就可以带回去询问至多二十四小时,以此认为警察没有违反规定。
这就是单纯的看条文而不是理解条文的表现,警察认为你是否有嫌疑,就是本案中公权力侵犯私权利的问题所在。
按照社会一般人的理解,非敏感节日,在风情街穿和服,警察出警后一个基本的判断就不应该判断其寻衅滋事。
但因为权力的任性,无论是为面子还是为其他的,显然公权力把这位姑娘带回去这5个小时,就是滥用了权力。
很多无脑冲的人逻辑是,法律规定可以带回二十四小时,这姑娘才带回5小,警察做法完全符合规定。
他们的理由立足点只有一个,就是他们坚信自己不会在某一天成为被侵犯的人。
他们在强势、权贵面前没有尊严,加倍在同胞这里找回,在安全里勇敢,在危险前退缩。爱国主义是他以为最安全的地方,四处张望寻找敌人,企图站在道德高度杀戮同胞。
他们分不清公权力和私权利的区别,当然站队公权力,唯恐落后就思想不纯了。他们忘记行使这些天赋私权利,本是维护他自己的利益,但只是因为痛在别人身上,他们狂欢。
发布于 2022-08-21 09:59・IP 属地河南查看全文>>
某在斯 - 512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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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修宇 - 470 个点赞 👍
右翼的组织性和能动性是很强的。
前段时间各种夏日祭和日本文化入侵事件引爆舆论,引起了民众普遍注意。然后就发生了这样一起降温事件。
这件事情看别的网友介绍了经过。首先,当地警方接到报警,称有人穿和服宣扬日本文化,并与民众发生冲突。那么对于警方来说,既然发生了这样挑衅公序良俗的事件,自然是要出警的。但是当警方赶到后,现场没有任何异常,仅仅是有人穿和服等待他们。这样警方就需要按照出警流程,向和服女子询问现场情况。而这名女子的回应并不友善。警方接到的报警是这名女子挑衅,警方抵达现场时没有看到挑衅事件,但是这有可能是已经散场了,必须经过调查才会明白情况。于是进行询问。但是这名女子的回应是不友善的,这就让警方认为可能确实存在问题。那么对于警方来说,就需要将人带走继续调查。但是经过调查以后,并未有挑衅事件。那么警方最后就只能释放这名女子。
单纯从事件来说,就是有人报警,但是报警事件的严重程度很低,警方最终没有进行刑事处理。
但是结合起来性质就不一样了。
结合起来,就是说:
这起事件标志着国内警方针对夏日祭等日本文化入侵行为的应急戒备等级已经下降。
我不是说国内警方下达了降低戒备的命令,而是说:这起事件标志着。
问题就这里。
是谁急于制造和扩散这样的标志,进而直接影响我国警方的行政行为?
是谁可以这么有组织、有动力、有人力、有计划的进行这种诱导行为?
至于说什么法无禁止即可为之类的讨论,不过就是转移话题的大学辩论赛罢了。
这不过就是转移视线、玩弄社会的精力而已。
中国真的比美国更像一个世界国家:
美国国内充斥着美国至上的民族主义气氛,而中国国内,则是哪个国家都可以指挥指挥。
编辑于 2022-08-21 16:22・IP 属地山东查看全文>>
风大 可稍息否 - 320 个点赞 👍
你走在大街上,甚至是夜晚的公园里,荒无人烟
一个陌生人跟在你身后50米,不紧不慢
这个距离既没有偷拍,也没有碰你一根毫毛
30分钟,1800秒了,你很害怕
你想报警,可理由呢
法无禁止皆可为啊
你不能报警
但陌生人万一在等待同伙呢,或者在寻找合适的作案环境?
为了生命安全,你必须报警
可法无禁止皆可为啊
法律规定尾随他人必须要侵犯隐私才能算犯罪哦,普通的尾随是不犯法的
当然,这个情况太特殊了,高铁霸座,够贴近生活不,你买了车票,没问题,但坏人就是霸座不起来
还有高铁吃泡面,螺蛳粉,榴莲,气味独特受不了,可法律没有禁止这种情况啊
熊孩子吵闹不停,严重影响他人,法无禁止啊
法无禁止皆可为?
还有日常插队,法律禁止插队吗,那是道德的事
先问是不是,再问为什么
法无禁止皆可为,肯定是个心存歹念的东西提出来的
普通人听到一点风声再加上一点蛊惑,自以为站在了道德的高点,迫不及待的夸夸其谈,很像当初华为某新进员工入职不久,却妄想从根本上改变华为,写下一封深情的万言信送给任正非
人要看清现实
不从实际出发,空谈理想,就像那些为了废除死刑而四处奔走的利益集团及其走狗,却给了不少大众一些错觉,认为废除死刑体现了法律的宽容,是民族的进步
最可笑的就是把禁止虐待动物人为局限于禁止虐待猫狗(其它万千种动物被开除籍贯了)
再进一步反对人民传统习俗,禁止食用任何来源的狗肉
接下来就是黑市天价售卖狗肉
反正传统习俗是禁不掉的,明面上法律禁止,但可以暗地里做事情啊,为什么不大面积强制禁烟,就是这个意思,总有人想抽烟,法律禁止了还是有办法搞到的,而且是不好掌握的渠道,安全隐患巨大,很有可能发展为另一种形式的毒品
这就是为什么总有一股巨大的力量在推动立法禁食狗肉,等到法律全国通行,资本家又掌握了一个巨大的财富通道,垄断狗肉生产销售,数钱数到手抽筋
那些希望立法禁食狗肉的,有的人是心存善念,真的不忍心吃任何狗肉,这很善良
但有的人毫无主见,真以为立法后就能让所有人停止食用狗肉、
脱离生产,脱离实际啊
回到苏州和服这件事,法无禁止皆可为,肯定对老百姓而言是不可能的,人要看清现实,不要被人当枪使
编辑于 2022-08-20 23:23・IP 属地重庆查看全文>>
宝宝心里苦 - 318 个点赞 👍
某些人鳖在这理发店。
我先把你们的评论留在这里一段时间“挂网整治”,然后行使我拉黑删除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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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就是。不用“看待”,此事在这个角度的答案是唯一的。
这是一般法理,也符合宪法这一根本大法的精神。宪法在82年首次将“公民权利和义务”放在“国家机构”之前,在04年增加一款“国家尊重和保障基本人权”,都是在强调“控权”和“保民”。
“控权”控的是权力,而非权利。若规范无限制,则权利无边界。权利是历史性的,权利的内容会随着人类的发展不断丰富。公民着装自由当然包含在当代社会“权利”的范围之内。
“保民”有两个方面,其中一个就是国家机关对公民的权利负有消极不作为的义务。国家无权命令公民在非敏感时节、非敏感地点怎么穿衣服。
如果说,非于918等等敏感时间段、在一条商铺充满日式风情的街道,穿和服都能被GA以“寻衅滋事”为由传唤的话,那这公权力扩张得属实是令人害怕了。
《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寻衅滋事”是有一款兜底性规定,这条规定常被诟病为口袋条款,这么看来果然如此。
当然,最后这个处理结果也很耐人寻味啊。GA把女孩带回去也发现最终没办法按“寻衅滋事”处理她,眼看8小时就要过了,只好让她写了个检讨放人回去了。
注意,GA没处罚女孩,因为不能处罚,女孩没违法。不过人已经传唤回来半天了,这个节骨眼也不好认错,只好走个过场让她写了检讨。而写检讨和口头警告教育在法律上没有任何意义,写了等于没写。
我反对苏州的做法,不是因为我认为穿和服多么正确、值得提倡。而是我认为现在举着大旗、唱着大口号、给人扣大帽子的行为太恐怖。这顶大帽子属于道德范畴,谁都能扣,也都能被扣,因为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扣帽子的标准,恰巧扣帽子的过程又极具情绪煽动性。
我希望权力能离我们的私生活保持适当的距离。今天她穿和服被传唤几个小时,明天我开日产车出去会不会被查?我的自由范围会不会越来越小?而我自由的边界也只存在于执法者的心里。此时,每一个人都将无所适从。
编辑于 2022-08-22 11:19・IP 属地广东查看全文>>
叁肆伍陸 - 240 个点赞 👍
淮海街本身就是日本风情街,苏州政府为了吸引日资入驻,搞了这么一条“国家级著名和特色商业街区”,说明国家也允许并鼓励这种街区的存在,为什么不怪zf为了吸引资本入驻,提高税收,可以挑战民族感情,反而去冲一个在“日式风情街”里穿和服的女生?那zf设置日式风情街干什么?把人骗进来杀?只允许官州放火,不允许百姓点灯?。一堆江苏,浙江,上海IP地址的人,在相关问题下面回复,没有听过这条法规。
来回顾一下:
警:“你是中国人吗!?”“你是中国人吗???”
然后以寻衅滋事罪带离。
寻衅滋事是指行为人结伙斗殴的、追逐、拦截他人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其他寻衅滋事的行为。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哪一条她违反啦?。
13号WB发酵:14号当事人现身。
最爱辟谣的相关单位屁都不放。
8.15日晚,WB id:然寂子0w0去到现场没有如网上传言出入口及主干道有禁止和服的警示牌。
8.16日白天,WB id:芬达可乐柠檬汁 现场询问附近交警,交警表示从未听过相关政策法规。(欢迎查证)
至今,相关单位除了高频率发送正能量微博,没有公开全程执法记录仪视频以示清白。
2019年4月23日,一艘军舰悬挂旭日旗进入中国领海,停泊于青岛港,可惜没有看到一个爱国人士去抗议。
对了,4月23日这一天也是南京城被攻破,国军将士集体投降的日子。
在一个正常的社会,别人的举动你看不惯,你能做到的就是不看,而没有限制别人选择的权利,哪怕是具有执法权的民警,也不能超越明确的法律界定对自己看不惯的人和事进行干预,女孩穿和服和穿汉服,关你啥事了?。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车浩的观点,“寻衅滋事罪是用来打流氓而非耍流氓的”,“当表达内容本身并没有涉及到反动色情,处在法制和政策允许范围之内时,表达形式就不必做严格限制。这才是一个健康完整的公共生活,也是对刑法才是一个健康完整的公共生活,也是对刑法保障的公共秩序的正确理解。”
另外说一句,女孩的衣服,鞋袜都是淘宝上买的。你去把这些中国厂家也砸了。
这jb事情还有的洗,无故在街上扣留人家五小时。以寻衅滋事罪带人家去警局,结果一记录马上释放,这位警官所谓的罪名是一条都通不过警局的规定。仍然要求人家留下衣物和鞋袜。当事人第一次面对记者采访可是说了,在街上警察拿着她袜子闻,这种行为是不是让某些人也很兴奋啊?。
当地政府日资企业可是全国的前几名,有能耐赶走啊!反正不过啦,这事还上了日本的新闻,不以为耻。日本人穿旗袍,行[惊喜]。日本人用曹县的棺材,行[惊喜]日本人买比亚迪的汽车,行[惊喜],日本的地产被中资大量收购,行[惊喜]。日本人有很多的中国拳馆,行[惊喜]。米哈游风靡世界,日本也是重仓韭菜池,行[惊喜]。中国女生买着淘宝的和服在8.10号去中国政府自己的日式风情街,不行[惊喜]。真nm优秀,要脸?。
“我看你的鞋就是日本鞋(原话)”哈哈哈哈哈[惊喜]。但愿那些抨击女孩的人。你有一天也领教一下这种公权力。还是一个不具有单独执法权力的辅警来干的。
“法无禁止,即可为”仅限于非公权力人士和公权力人士行使非公权力。
行使公权力的时候,是“法无授权即禁止”。明白吗?。
今天的b站静悄悄。 #和服女孩#
抓人的时候各种发视频,动不动就几十万播放。
10号的事,非要来15号日本投降纪念日无限放大。
19号归还衣服和鞋袜了,所有官媒在b站反而都保持静默了,都默契的不发警察归还衣服的视频了。
现在最火的也就几万播放量,能破万的视频没几个。
到底谁在操纵舆论,煽动群众,可想而知了。
编辑于 2022-08-25 18:14・IP 属地陕西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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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尽快立法!依法处理,有理有据。
对于真正的仅仅喜欢日本文化的人,一部法律,让他们知道喜欢的尺度和标准在哪,哪些可以哪些不可以。
对于真正的“精日”,一部法律,让他们知道,红线在哪,对你的所作所为处理依据是哪一条哪一款。
对于对日本文化无感的,一部法律,让他们知道那些事是不合适的可以举报,哪些是正常范围内的文化交流不必苛责。
对于时刻谨记国仇家恨的爱国同胞,一部法律,让他们知道边界在哪,我们恨的是当年的军国主义帝国主义和如今的右翼和极右翼,但对于那些反思战争的日本人,我们依然要给与回应。
和服事件里,我不排除有『假冒混圈人士』,利用了圈内人士。
一切太过于刻意!
和服拍照事件,为什么恰好在日军投降日几天前?因为之后没有那么敏感啊!热度不会大啊,引爆不了民意啊!
10日拍照,14日视频上热搜,15日视频点击量过千万,15日本来是日军投降日,中国人却被要求着反思,给穿和服找自由?
这不是达到效果了?成功的让人忘记了日本昔日的暴行,却反思起了对和服的苛责?
假冒混圈人士趁机浑水摸鱼,无限扩大化,给精日行为及文化入侵脱敏。
那些真正只是单纯喜欢日漫、和服的人被当枪使了,自己冲锋在前,圈子被毁在后。
就像南京夏日祭后,漫展都被取消了。
『假冒混圈人士』得到了利益,完成了任务,接下来去祸害另一个圈子!
漫展圈子被毁了,和服在毁灭的路上,下一个被毁的圈子是哪个?
我估计很可能是与日本渊源颇深的JK圈!
不信!走着瞧!
在和服事件里,假冒混圈人士不断扩大化,日本车,日本电子产品,日漫日剧怎样了。
这一点很容易迷惑人,让人以为他们忧国忧民。
我们的汽车工业从无到有,和日方合资换市场是毕竟之路。
我们的电子产品芯片之类,从组装起步使用日本元器件也是无奈的。
日漫就是起步早发展的好,我们就是学习人家的模式和经验,现在国内许多动漫制作公司都是做外包的。
这些行业都有无奈之处,都是现代化产物,我们有一些内容替代不了。
但是,和服有什么取代不了的,有什么需要妥协的?
这些人不敢仔细想,因为他们也发现,日产汽车,日产芯片及元器件,日漫产业,这些牵涉甚广,关系许多人。
可是,一个和服能有多大产业链?被献祭有多大影响?
大家一起期待吧,就看谁被金属拳头教育!
新鲜消息,某夹头人士账号被封禁了。
封禁之前恰好爆出前几年的和服照片和言论!
发布于 2022-08-21 00:28・IP 属地陕西查看全文>>
墨点倾城 - 183 个点赞 👍
3这是一种诡辩。
在这个话题下讨论。很容易就进入所谓法制的圈套里面。
法无禁止即可为对不对?很可惜,这个答案是:不对。因为法律只规定了底线,事实上生活需要有道德拉高上限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点,那就是法律是为生活服务的。制定法律的前提,一定是要么降低政府管理成本,要么可以让生活过得更好。
在这么一个大前提下,法无禁止即可为只能约束公权力,而不能用来约束舆论甚至人身。
我们假如一味的讲法律而不谈道德,那么只会急剧提升普通人生活成本。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碰瓷,扶老人
在复杂一点,别人婚礼我穿一身孝服带着哭丧棒过去一言不发,违法吗?
别人葬礼我穿一身大红喜袍弄个低音炮放好日子,违法吗?
别人婚礼我挡着车不让走,非要人掉头(我们那里习俗结婚不能走回头路)。违法吗?
明显是不违法的。如果违法,也不至于碰瓷搞的全中国都有地方“学习”。
在道德缺位的情况下,碰瓷和扶老人是零成本盈利项目。一味讲究法制,结果就是。扶个老人也能上新闻。而这种新闻在30年前是完全不敢想象的,90后上学的时候有一条乐于助人就是扶老奶奶过马路吧?
古代社会交通不便,道德约束力极强,一旦一个人因为出轨等等原因被周围人发现,他生活成本会急速上升。因此对这种事情会形成一种隐形的威慑。
但是现代社会交通便捷,人员流动强,道德约束力已经下降到接近没有。更何况现在有些不要脸的大喊黑粉也是粉,直播吃屎
因此,一味讲法制,绝对是普通人噩梦。——当然,口袋罪的滥用也绝对是普通人噩梦。但是,在一切制度都是人治的大前提下,有口袋罪,好的官员可以做事,没有口袋罪,则公权力只能沦为讼棍(律师)的帮凶。
李嘉诚儿子被绑架,发生在法制社会的香港
美国有富豪专用的岛,忘了啥名字了,里面是未成年少女服侍权贵
就算是越南,在规定跟任何14岁以下女孩发生性关系都算强奸的地方,还有个嫖宿幼女罪来脱罪
所以抛开一切谈法制——真是引人发笑
在正常人生活中,法律是底线,道德是上限。其中的空间,是舒适区,舒适区越高,普通人生活越舒服。
而舒适区的维持,实际是以舆论、隐形收益等手段去保护,也就是所谓的潜规则。
正常人讨论,是以舒适区的标准要求大家在公共场合的行为举止。类似的标准很多,譬如公共场合不大声喧哗、公共场合不吃有很大味道的食物
在和服事件是一个公共场合事件,要求应该是以公共场合的舒适区,而不是底线的法律标准要求。倘若这傻屌只是一个人在家穿和服,哪怕是纳粹日本军服,也不会有任何人知道和讨论
你有穿和服的自由,我有穿孝服的自由和绝对的人身自由,你结婚的时候我穿孝服带着哭丧棒跪你家门口,合适吗?
评论区别给我讲法了,寻衅滋事罪。是标准的口袋罪,讲法制的情况下,这条法律肯定是要被废除的。因为它没有明确的标准。
我上面举例犯的当然是寻衅滋事罪呀,这个合服女也是被寻衅滋事罪拘留的,你既然觉得我上面的犯法,为什么觉得她不犯法呢?
口袋罪就是你能装我也能装,凭什么由你来制定装进去的标准?
依法治国口号的本质,是为了降低法律执行成本,降低底层执行者治理成本。而不是把权力关进笼子里。
因为一切需要人去执行的,核心都是“人治”。
制定法律的不是人民,宣判结果的不是人民,执行法律的不是人民。
是谁给你的错觉依法治国会更好?
假如一切仅仅以法律为准绳,那么法律条文要比现在庞大数百倍,普通人知法懂法的难度将大到无穷。
而最终利好的就是——律师。
这也是西方精英存在于金融、律师、医疗的原因。
民不举官不究+口袋罪,实质上是拉高道德上限的行为。
民不举,以法律红线论
民举报,以重大事件影响红线论。
以此让踩着法律边缘跳舞的人心生忌惮,做事不肆无忌惮。
即降低了执法成本,又最大化执法效果。
废除口袋罪,第一个受害的就是最底层的人民,简单举例:没有口袋罪,这种事情怎么处理?专门立法在家噪音不能超过40分贝吗?
这里警察处理也是寻衅滋事的口袋罪。处理完全没毛病
如果坚持只能依法治国,那么首先要废除口袋罪。因为口袋罪其实就是人治。觉得法律可以规定到什么时候不能穿什么的依法治国,也能接受。那算你信仰真诚。
后续不再更新,再装看不懂或者真看不懂都随你
编辑于 2022-08-24 20:36・IP 属地广东查看全文>>
王雄 - 155 个点赞 👍
这是个逻辑陷阱,先提出“法无禁止即可为”然后列举各种道德沦丧的行为,与此次行为划等号。最后把这件事描述为一件“道德沦丧丧尽天良”的事情。
而此次事件的本质,是公权力为了经济利益建造的日本风情街上,公权力对一个coser毫无法律依据的迫害。
为什么风情街不伤害民族情感?当事人看不到自己走在日式风情街上吗?
不,只是他不敢去找比自己权力之上的势力。审批建造的,势力大。破土动工的,不敢动。造好后,宣传与推广的,是一个屁也不好放。就连走在街上经营的你管也不管?
都不是外宾,小时候谁没看过动漫,谁没喜欢过?那个姑娘cos的既不是军国主义代表也不是侵华日军。我们文化已经脆弱到会被一件衣服入侵了吗?那所有大会上的西服是不是我们已被文化殖民的证明?
再说日期,八年抗战,哪天不敏感。很多人偷换概念“什么白事上放好日子”。搞笑,是不是你一家白事全国不许放好日子?
最后,衣服是不是被脱了,已经恶心的不敢去想。只有两个问题,如果是作案工具为什么会还给嫌疑人?如果不是作案工具,那这根本不是犯罪,你们在做些什么?
说到底,就是打着反日的旗号,宣泄自己的私欲。整件事情没有一个日本人收到任何形式任何程度的伤害。也就欺负欺负没权没势的小姑娘了。
发布于 2022-08-20 20:49・IP 属地江苏查看全文>>
冯天羿 - 124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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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不毒舌可达鸭 - 59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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硅基生物 - 55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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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江 - 49 个点赞 👍
因为他们发现自己文化水平不足,分不清汉服和服;不看数据只会听自媒体,不知道日本风情街每年纳的税有多少;历史水平不足,搞不懂日本军国主义和日本传统服饰的区别;社科水平不够,搞不清法律的基本框架。
这一圈下来他们发现自己根本无法证明自己是对的,那他们的文化自卑如何释怀?
很简单,选择诉诸情感,这是一种再常见不过且无脑的诡辩手段。
发布于 2022-08-21 05:37・IP 属地福建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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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tomi - 25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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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熊喵 - 23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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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飞云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