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因午休玩手机音量太大被辞退,要求索赔 15 万被驳回,如何评价此事件?
- 627 个点赞 👍
判的的没毛病!是中院判决的,说明这员工从劳动仲裁、一审一路不服到了二审。其实适用的法条就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了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实务中,又是如何把握“严重”二字呢?
一般情况下,企业可以通过规章制度来确定,但不能跳出合理的范畴,比如有的企业规定员工连续旷工三日属于严重违纪,这属于合理范畴;有的企业规定上班时间打盹就构成严重违纪,未免过于严苛,就一般的合理判断,这种违纪本身未能达到“严重”的程度,如果用人单位制定如此规章制度,并依此解除劳动合同,将面临败诉的风险。
“严重违纪”这一概念,用人单位不能滥用,应立足合情合理的角度来审视违纪行为是否已到达了需解除劳动合同的地步。因此,用人单位应当慎重区分一般违纪与严重违纪,应当考虑是否严重到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是否严重到造成了一定影响,是否严重到要立即解除。另外,类似本案中处理决定取决于第三方意见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将其纳入规章制度应慎之又慎,纳之不当将承担法律风险。
本案中,公司一次警告、两次警告,如果就将该员工开除,于情于法或许严苛,可是七次!还叫不醒一个故意“装睡”的人,法律对于这种人是不予保护的。
发布于 2022-11-03 22:33・IP 属地浙江查看全文>>
陈述法律 - 244 个点赞 👍
这应该是难得一次,很多人都选择纷纷支持企业的。
在劳资双方纠纷的过程中,基本上都是公司的做法不地道。但是这一次,员工的做法确实引起很多打工人的不满。
原因在于,大家对公众场合外放声音干扰他人休息的行为是深恶痛绝的。
午休时间玩手机被警告了7次是什么概念?这就是很典型的屡教不改,也是非常不素质的行为。
只要公司拿出证据证明,员工是违反了公司的行为准则,并且是严重影响到了他人的休息,那辞退也是合理合法的。
而对于员工来说,最傻的行为就是跟所有的员工对着干。这明显不是针对公司,而是完全不管不顾大家的休息时间。
哪怕是自己带个耳机或者是换个安静的地方玩手机都可以,只要不干扰别人休息甭管怎么折腾都行。
就这样的心态去工作,到哪家公司估计都难以容纳这样的大佛。
发布于 2022-11-03 14:24・IP 属地安徽真诚赞赏,手留余香还没有人赞赏,快来当第一个赞赏的人吧!查看全文>>
壹哥 - 207 个点赞 👍
整个案件看下来,这名员工恐怕既得不到法律支持,也得不到任何同情。
案件具体情况是该名员工在午休时喜欢打游戏,而且一定要开着外放,因此影响到了公司其他员工的休息。
这标题容易让人误解,但真实情况其实是公司已经根据公司员工守则向该员工提出了七次警告,要求该员工进行整改。
其实整改也不难啊,戴个耳机不就完了。可这样员工偏偏就不,就要特立独行,每次收到警告后都要强行辩解自己玩游戏是自己独特的休息方式,也是自己应有的权利。
可他不知道的是,公民行使权利的自由并不是漫无边际的,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他人的权利。
你玩游戏是你的权利没错,可不能因此影响到他人休息的权利。
认真看看这名员工的辩解,感觉只是在强词夺理,甚至有点我就要挑事的感觉。
法院也应该是考虑到公司、员工都对员工守则予以认可,员工的确有多次违反员工守则的行为,且公司在辞退该员工之前已经充分履行了程序,所以法院最终没有支持该员工的诉讼请求。
发布于 2022-11-03 12:54・IP 属地上海查看全文>>
忘忧草 - 38 个点赞 👍
看着像碰瓷,没想到遇到了对手。
站在大众常理理解,你午休的时候,有人玩手机,声音还不小,你心里怎么想?“经多人提醒”仍然不思悔改。
从法律角度来讲,法院的判决没有任何问题。《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这一规定为劳动者过失性辞退,用人单位无需补偿,更谈不上赔偿。
上述公司《员工工作守则》明确了劳动者不得影响其他员工午休的规定。这名员工午休时间玩游戏玩手机还公放,引起了公愤,公司先后对其做出7次书面警告,第一次警告时间为2021年6月,当年8月又给予第二次警告,后来又陆陆续续给予5次书面警告。
从公司给予警告的时间跨度来看,已经算是相当宽容的了,算是给了该员工很多机会。只能说这人完全不把公司规章制度当回事,完全不把“尊重他人”当回事,屡教不改还滑稽狡辩,被开除纯属活该。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公司拥有一个健全的规章制度多么重要,书面往来多么重要。遇到这样的员工,一定要充分固定证据。
我特别好奇,整个公司都对这人嗤之以鼻的时候,他是怎么还能有脸面在这家公司继续混下去的?不过,从他被开除后还打官司索要赔偿的“光辉事迹”来看,只要公司不辞退,我敢保证哪怕到了2023年,他还会继续待在公司、午休时还会继续手机公放。
编辑于 2022-11-03 20:43・IP 属地广东真诚赞赏,手留余香还没有人赞赏,快来当第一个赞赏的人吧!查看全文>>
王小扎 - 24 个点赞 👍
活该……
如果我是该公司员工,我反正很开心
因为可以安安静静的享受午休了
中午不睡下午瞌睡,损人利己啊
七次警告都如此,
只能说我要是该公司员工我觉得很棒
很多人爱当理中客当吧
但是受损的可是需要午休的其他同事
大家都是打工的,
谁愿意有那么个没同理心的同事?
发布于 2022-11-03 21:22・IP 属地广东查看全文>>
红颜水水 - 17 个点赞 👍
这次支持法院的判决,这个员工被开除真的不冤。
午休时间,外放玩手机音量放那么大,影响其他人休息,7次警告依然死不悔改,这都不开除,留着过年啊?
我就想问,孟获被诸葛亮七次擒住,动之以理,晓之以情,都能够降服,新闻中的这个员工是怎么的,比孟获多了点啥,难道是脑袋多了个包吗?
这个员工说的没错,午休时间是有自由活动的权利,但是要在不影响其他人的前提下,在大街上还有走路的权利呢,你是不是也专门走机动车道啊?
看这个员工理直气壮的样子,他的人生信条应该就是那句“走别人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
这样自私的员工,即便被开除也不会有人表示同情。
对于同事来说,少了一个害群之马,从此中午能有个安静的休息环境。
对于公司来说,他都自私成那样了,指望他能对公司做出什么贡献,还是说说世界和平的事吧。
做人如此,也是人间极品一枚了。
编辑于 2022-11-03 22:06・IP 属地北京真诚赞赏,手留余香还没有人赞赏,快来当第一个赞赏的人吧!查看全文>>
焚香抚琴 - 9 个点赞 👍
因午休玩手机音量太大被辞退,员工向公司索赔15万,法院判了
据山东商报旗下山海视频官方微博11月3日报道,近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劳动争议民事案件。
王小石(化名)在午休时间,因多次外放玩手机音量太大影响到别人,公司依据《员工工作规则》7次警告未果后将其辞退。王小石认为午休时间有自由活动的权利,便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15万余元。
图片来源:山海视频截图 法院认为劳动者虽然享有休息的权利,但理应以不影响其他人员为前提。因双方对《员工工作规则》的真实性无异议,公司据此将王小石辞退是合法合理的,遂驳回王小石诉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方微信号的文章曾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了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如何把握“严重”二字呢?
一般情况下,企业可以通过规章制度来确定,但不能跳出合理的范畴,比如有的企业规定员工连续旷工三日属于严重违纪,这属于合理范畴;有的企业规定上班时间打盹就构成严重违纪,未免过于严苛,就一般的合理判断,这种违纪本身未能达到“严重”的程度,如果用人单位制定如此规章制度,并依此解除劳动合同,将面临败诉的风险。
“严重违纪”这一概念,用人单位不能滥用,应立足合情合理的角度来审视违纪行为是否已到达了需解除劳动合同的地步。因此,用人单位应当慎重区分一般违纪与严重违纪,应当考虑是否严重到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是否严重到造成了一定影响,是否严重到要立即解除。
编辑|何小桃 毕陆名 盖源源
校对|段炼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山海视频官方微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方微信
发布于 2022-11-03 23:10・IP 属地四川查看全文>>
每日经济新闻 - 6 个点赞 👍
这样的人很多,哪些入户盗窃摔残、不轨翻窗逃离摔死、倚老卖老违背公序良俗被劝诫或侵害他人权益发生争执,情绪激动倒地猝死,家人接力跑实施讹诈…不胜枚举,阴风邪气,让人愤慨。
象这样专业素养很高、明辨是非、区分善恶、维护良民基本权益和法律尊严的法官不多见。好在越来越多,曙光犹现。
编辑于 2022-11-04 04:08・IP 属地北京真诚赞赏,手留余香还没有人赞赏,快来当第一个赞赏的人吧!查看全文>>
鱼丸 - 6 个点赞 👍
谢邀。
导言: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我是知友们的普法宣传员,独家创作者。今天和知友们讲述一下这个问题。
一.法律分析
法律 答:提问者,公司这样做的行为完全符合法律法规,对员工的违纪警告也合乎情理。
接受被公司辞退或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接受被公司辞退或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收集相关证据,以便进一步向公司索赔。此种方案比较适合员工在单位工作时间长,劳动合同即将到期或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较短,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索取较多的经济补偿金,在向公司索赔时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主张索赔项目:
辞职 (1)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2)5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
(3)争取代通知金以及25%的经济补偿金;
(4)违法辞退的要求补偿2倍于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5)如果没签劳动合同的还可以追讨二倍工资的赔偿金;
二.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证明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合法辞职 三.温馨提示
守法,是指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全体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的规定,将法律的要求转化为自己的行为,从而使法律得以实现的活动。守法是法的实现的最基本的形式。与前述法律规范种类对应,法的遵守包括权利的正确行使、积极义务的履行和禁令的遵守。
严处 立法者制定法的目的,就是要使法在社会生活中得到实施。如果法制定出来了,却不能在社会生活中得到遵守和执行,那必将失去立法的目的,也失去了法的权威和尊严。
守法所包含的内容要比许多人所理解的广泛、深刻和丰富得多。守法意味着一个国家和社会主体严格依法办事的活动和状态,而依法办事就自然包含着两层含义,一是依法享有权利并行使权力,二是依法承担义务并履行义务。
四.番外篇
互动:对于这件事情各位知友怎么看呢?欢迎交流。
推荐阅读“重新定义父母”
知乎图书是知乎旗下的图书出版&创意策划品牌,由互联网切入出版和文创,以数据驱动产品研发和营销,闭环融合线上线下、结合实体和虚拟产品,为具有旺盛好奇心、求知欲、上进心,关注自我提升,积极探索新知的用户,提供职场进阶、视野拓展的多元化知识和消费体验。
————
温馨提示:如果您遇到其他法律纠纷需要解决或了解,欢迎咨询。
叶少1 次咨询5.01961 次赞同去咨询发布于 2022-11-04 07:08・IP 属地上海真诚赞赏,手留余香还没有人赞赏,快来当第一个赞赏的人吧!查看全文>>
叶少 - 4 个点赞 👍
这个事儿吧,看起来有点冤,但是在合理范围内。
员工在休息时间玩手机肯定是无可厚非,但是影响了别人的休息,换句话说,就是剥夺了别人休息的权利。
这个七次警告,由于新闻里也没报道太详细,但是我觉得,如果公司有确切证据,那么辞退员工是合法的,这个原因就是有员工管理规范。
但是如果公司拿不出七次警告的证据那么最后判公司合理合法,恐怕就值得推敲了。
我认为公司这个事儿做的也是有点绝,这员工虽然挺自私的,可是没有犯原则性错误,多少狠了一些。
我觉得协商一致解除比直接辞退来的更人性化。虽然公司赢了官司,但是就这件事而言,并不会带来好的口碑和理解。
发布于 2022-11-03 13:37・IP 属地天津真诚赞赏,手留余香还没有人赞赏,快来当第一个赞赏的人吧!查看全文>>
飞机是HR - 3 个点赞 👍
在知乎批判资本家的不计其数,但是这个员工连这些一直骂资本家的人都不会支持他。
因为这种人太讨厌了,看到他我们总能想起来上学时候不睡午觉却总是大声喧哗的人。
发布于 2022-11-04 09:38・IP 属地江苏真诚赞赏,手留余香还没有人赞赏,快来当第一个赞赏的人吧!查看全文>>
阅读修身 - 0 个点赞 👍
查看全文>>
小田 - 0 个点赞 👍
查看全文>>
愿星辰照亮前方 - 0 个点赞 👍
查看全文>>
蓝天 - 0 个点赞 👍
查看全文>>
侠客风云梦 - 0 个点赞 👍
查看全文>>
雪莲花 - 0 个点赞 👍
遇到过,
一到午休时间,就他/她动静最大,走起路来哒哒哒,说话声音时而高亢,时而尖锐,还喜欢开视频电话,一聊就是一个钟头,家里那点破事我们都知道了,
遇到他/她刷视频的时候,精神污染就来了,然后还不忘来两句:“嗨哟,好喜剧哦。”
然后你说他/她两句,她要跟你说:
“唉呀,你睡你的嘛,我反正是好吵都睡得着。”
“没心没肺的人睡眠质量都高。”
发布于 2022-11-04 07:52・IP 属地四川查看全文>>
一株冬青 - 0 个点赞 👍
我觉得这个索赔是没有意义的。但是确实这件事情企业是有影响到正常的员工的作息,或者是其他午休的其他的同事,这个我觉得是可以说这个员工不符合公司的管理规定,是可以辞退。这种我觉得是允许的。
然后就是如果是手机音量过大,影响到了其他的同事或者是正常的工作的作息和休息,那这个就属于影响到了正常公司的运转和环境。我觉得这个确实是可以清退。
本身中午午休的时间,你就不应该打扰他人,这也是你自觉的一个反应,然后你如果要是这样下去的话,很有可能你在工作上也会同样的不会去照顾到同事的利益和其他人的利益,那你自私的去做这种工作,就可能不适合这项目任务。
企业是有权开除你的,并且你找索赔的方式是不应该这样做的,这个问题是你自己原因。
发布于 2022-11-04 07:38・IP 属地北京查看全文>>
西日韩留学吕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