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欣欣敲诈勒索案一审获刑 12 年,曾索要千万逼死前夫,如何从法律角度解读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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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欣欣成功入狱的主要原因是苏家请到了个好律师。
这个律师采取的策略很高明,先提民事诉讼,再提刑事控告,报过案的都知道,实践中想启动对于经济犯罪的立案是非常困难的,很大概率是被告知系民事纠纷(让你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证据不足,不予立案。苏家人一开始也是尝试进行报案,但是最后收获了不予立案的结果。
而先民后刑,以民促刑就不一样了,这个生效的民事判决是为后续提起刑事控告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零一条规定“在法庭审理中,下列事实不必提出证据进行证明:(一)为一般人共同知晓的常识性事实;(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认并且未依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的事实;(三)法律、法规的内容以及适用等属于审判人员履行职务所应当知晓的事实;(四)在法庭审理中不存在异议的程序事实;(五)法律规定的推定事实;(六)自然规律或者定律。”为人民法院裁判所确认的事实,一般来说是不要额外提供证明的,这回再去刑事控告,警方看到生效的裁判文书,就会承认文书中所认定的事实,不需要你再提供额外证据进行证明了,也就知道这回证据差不多齐全了,可以立案往下推进了,只要立上案,往后的就都好说了,立案是最关键的一步,也是最困难的一步。这样一来,苏家人既要回了钱,又促使翟欣欣承担刑责目的的达成。

贴一个时间线 遇到类似事件的当事人可以遵循这个逻辑,先民后刑,请个好律师,让这些骗婚的不但把吃进去的财产吐出来,还要坐牢。
从前年3月底的民事判决可以大致看出翟欣欣敲诈勒索的数额,当然,民事上的金额未必可以和刑事上认定的金额直接划等号,但是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对同一个胁迫行为,民法和刑法上各有相应的评价体系,民法上对应的是撤销返还,刑法上对应的是敲诈勒索——刑事责任。
2025年1月21日的刑事开庭审理,翟欣欣当庭认罪认罚,检方提出10年6个月到12年的量刑建议,最后12年,算是在法定范围内顶格处理了,可以说是大快人心。
前年的民事判决书强调:
一、受到翟欣欣胁迫的赠与、承诺均可撤销
“根据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判决书显示,翟欣欣在离婚过程中采取胁迫手段,使苏享茂陷于恐惧而作出非自愿意思表示,符合可撤销行为法律特征。”受胁迫情况下所做出的意思表示是可撤销的。
《离婚协议书》中的“离婚后男方无条件配合女方到海南三亚相关部门面签办理房屋所有权归女方的过户手续。如男方不配合,赔偿女方三百万违约金”以及“男方自愿一次性补偿女方现金壹仟万元。男方自愿一次性补偿女方现金壹仟万元男方首期支付660万元整,已支付完毕。剩余款由男方给女方当面出具340万元的欠款凭证,并保证在领取离婚证后120天内一次付清。如果本协议签订后男方拒付或者迟延支付,则每延期支付一天,赔偿女方10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这两条都是苏享茂在受胁迫情况下做出的承诺,故可撤销,据此,翟欣欣需退还苏享茂家属660万元。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二、翟欣欣的违法逼迫行为致使赠与人苏享茂死亡,苏享茂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要求翟欣欣返还财产。
“翟欣欣在离婚中为取得高额补偿,对苏享茂实施了胁迫,未顾及到苏享茂赠与其财产、希望与其共同生活、维系感情的初衷以及苏享茂受胁迫下的主观感受和客观经济情况,是造成苏享茂自杀的重要因素。”同时法院认为翟欣欣是逼死苏享茂的重要因素,因此根据《合同法》193条的规定,受赠人翟欣欣的各种逼迫行为是促使赠与人苏享茂死亡的重要原因,因此赠与人苏享茂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该赠与。(事发在《民法典》生效以前,故适用原《合同法》)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附:法院的民事判决书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翟某某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数额特别巨大。在案证据显示,翟某某与苏某某婚姻关系仅存续42天,二人无夫妻共同财产,翟某某索取的系苏某某个人财产。翟某某不存在离婚时申请补偿、损害赔偿的民事请求权基础,为索取财物实施了敲诈勒索行为。法院综合考虑翟某某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依法予以量刑。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魏某某等人所主张的赔偿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均予以支持。认定核心是:1.婚姻存续时间非常短;2.翟欣欣索要的财产系苏享茂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3.翟欣欣索取财产的行为于法无据,没有民事上的正当事由,是通过威胁、敲诈手段获取的。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在苏享茂的遗言中,其已经明确表示其之所以选择自杀,是因为翟欣欣以其逃税行为以及wephone的网络电话功能是灰色运营相威胁,他的赠予、承诺都是在翟欣欣的威胁之下作出的。
不说别的,根据《刑法》和《敲诈勒索司法解释》的规定,光翟欣欣那660万都轻松突破了敲诈勒索罪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了,轻松十年以上,更别说还涉及到房子这些了,最终确定的数额远不止660万。
翟欣欣的这种逼死老公、骗婚勒索挣钱的行为理应受到《刑法》严惩,这也算是为那些想通过骗婚勒索牟取财物的后来者打个样。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相关报道:
苏享茂与翟欣欣是网络相亲平台认识的,二人6月7日结婚,7月18日离婚,婚姻仅仅维持了42天。40多天,苏享茂共花费了1300万元,平均每天为翟欣欣支付30多万。
前妻翟欣欣通过以下两点要挟自己:
1、以举报苏享茂个人漏税行为相要挟。
2、WePhone有网络电话功能是灰色运营,翟欣欣舅舅刘某某在公安局工作。
翟某某用这两点威胁苏享茂,称要让其产品下架、倾家荡产,并且索要1000万、三亚的房子。
聊天截图显示,翟欣欣要求苏享茂给自己1000万“精神损失赔偿费”和三亚的房子,不然就走“正规渠道”。
但由于苏享茂并没有那么多钱,于是翟欣欣要求他先将660万汇款给自己,剩下的打成欠条,之后可以协议离婚。苏享茂被她折磨的精神失常了都……
翟欣欣与苏享茂的通话中,翟欣欣叫嚣道“你说你被我害死,你死啊,你死啊,你咋还活着呢?”听她那嚣张的口气就让人气不打一处来。
这回好了,她只能跑监狱里“嚣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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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风 - 1786 个点赞 👍
人在福建,大快人心
上个月,我银行的大客户小孩子考上了大学
我去祝贺
客户没有读过书
让我这个读书人跟他儿子讲讲大学该怎么过。
客户以为按照我日常的风格会告诉他儿子
会说好好读书,天天向上巴拉巴拉。
我微微一笑,看着眼前的懵懂富二代。
老弟,你听我的
1、别TM当舔狗,叔叔跟你讲,你这样的家庭条件,你什么样的女孩子都可以找到。而且你还这么帅。
2、不和同学去娱乐场所,实在想去,让你老子带你去。多去几次,你估计就不会想找女朋友了。
3、不和来路不明的女生交往,包括不局限于什么网络呀、娱乐场所、别人介绍。
最重要一点,如果你喜欢男生的话,你也要告诉你老子。
让我们给你把把关。
客户说我讲的好
给我银行又转了几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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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衣 - 1068 个点赞 👍
只能说翟欣欣自己都没想到
TA这套手法如果面对是独生子女原子任做题家出身家庭,几乎是无往而不利的。
因为年老的父母没有这种体力 精力 社会影响力进行长期作战 很多知识分子家庭也不懂这些灰色层面的弯弯绕绕
但是苏享茂和一般例子有三个重大区别
1 他是福建人 家里有五个兄弟姐妹 福建传统家庭关系是极其抱团的,他的兄弟姐妹无论从个人利益因素还是从血缘情感因素,而且可以互相分摊成本,对于一般独生家庭追诉成本是大大降低,所以能以7-8年的时间成本来追究,这个成本独生家庭是承担不起的
2 苏亨茂姐姐是当地政协委员 有一定的社会身份,可以抵挡不少不可名状的额外压力
3 福建家庭和华南地区以外的省份不一样,有经商传统,很多时候对孩子不止要求做题,家族内部对社会层面这种灰色的弯弯绕绕有一定应对经验,比如这次苏家请的律师就非常靠谱,帮苏家从民事判决 然后一步步搜集证据走刑事
这三个条件 普通独生家庭是很难符合的,所以我只能说这是一个个例。
大家可以为苏亨茂高兴下,但是对社会层面改变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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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落风起 - 859 个点赞 👍
我仔细看了看法院认定的这个恋爱跟结婚的过程,有点儿逆天了。
三月确定恋爱,5月购买海南房屋,六月结婚,7月要求离婚。
这就是一场婚姻的闪电战。
而且这个数额特别巨大,六百多万已经超出了法定的基准,四十万以上就算是特别巨大了
这也说明了为什么相亲网站现在越来越搞不下去的原因。
相亲网站它只是收取高额的会员费来推销包装它这个所谓的优质婚恋对象,但是相亲网站相亲平台并不能确定他的服务质量。
现在不是有很多新闻,就是相亲网站,它自己包装出来什么高端优质的客户来吸引这些会员充值,其实哪里有那么多高端优质的客户,对吧?
合适的婚姻对象它的市场上是很难流通的,早都被人截胡了,这个数量非常少,但是梦想着有一个比较好的婚姻的人又比较多,这就是为什么这么多骗子的原因。
我们换一句话来说,这很多案件都是男的跟这个相亲对象之间发生的。
虽然我们不是以物质来衡量这个感情价值,但是相比较而言,感情的事情还是要慎重。
2017年3月,被告人翟某某与被害人苏某某确定恋爱关系。同年5月,二人购买海南省房产一处,总价319万余元,苏某某支付购房首付款199万余元。同年6月7日,二人登记结婚。
7月至9月间,翟某某提出离婚,以举报苏某某及其经营的公司相要挟,索要精神损失费1000万元,并要求海南房产归其所有。7月18日,苏某某被迫支付翟某某660万元,后将海南房产的购买人变更为翟某某。翟某某获得上述财物后,仍多次威胁苏某某,索要剩余钱款,2017年9月7日,苏某某坠楼身亡。
四个月的时间要求分割一千万和海南房产
诈骗小说都不敢这样写,太猛了。
这还是说婚姻这个杠杆里面,充满了我们不确定的任何因素。
很多人都幻想是婚姻是势均力敌,或者说找到一个比较好的归宿来托举自己,但是现实里根本就没有那么多优质的对象,现在人品我感觉可能还是排在第一位。
第一,结果和我们之前预想的都差不多,因为这个案件有许多加重情节,
一个就是要求的数额比较多,二个就是造成了受害人自杀的后果比较严重。
比如它的数额特别巨大,在这个几百万的数额之上,基本上就确定是10年之上了。
第二,还是要奉劝大家在这个婚恋市场之中择偶的时候需要谨慎,不要遇见这种为激情结婚,你其实看一看他们就是典型的因为相亲而结婚。
案卷考虑的就是两个加重情节,还有一个就是减轻的。
加重情节,一个就是敲诈勒索的数额比较大,另外一个就是造成的后果比较严重,这个受害人还自杀了。
对于北京来说,省份数额较大(3年以下)数额巨大(3-10年)数额特大(10年-无期)
3千 6万 40万
而这其中还有一个减轻的话,就是认罪认罚,那么可以适当的减轻一点责任,但是整体上他不会改变这个敲诈勒索特别严重的现状。
经审理查明:翟某某已退赔全部违法所得。
经审查,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魏某某等人因被害人苏某某死亡而造成的丧葬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7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翟某某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数额特别巨大。在案证据显示,翟某某与苏某某婚姻关系仅存续42天,二人无夫妻共同财产,翟某某索取的系苏某某个人财产。翟某某不存在离婚时申请补偿、损害赔偿的民事请求权基础,为索取财物实施了敲诈勒索行为。法院综合考虑翟某某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依法予以量刑。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魏某某等人所主张的赔偿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均予以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2013年8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适用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的若干意见》规定:
1、全市法院审理刑法第274条规定的敲诈勒索刑事案件,“数额较大”认定标准为三千元以上,“数额巨大”认定标准为六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认定标准为四十万元以上。
2、具有《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的下列七种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认定标准为一千五百元以上:(1)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的;(2)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3)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4)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5)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6)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7)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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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理威Wlw - 763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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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d - 657 个点赞 👍
感谢宗族,要不是宗族,翟欣欣就逍遥法外了。
感谢血亲同胞,要不是同胞比同志更可靠,早就没人管这事了。
感谢小共同体,要不是小共同体会爱具体的人,她前夫就白白送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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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容淡定 - 654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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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gbd - 638 个点赞 👍
苏享茂背后是他姐姐和远房亲戚为主的家族在接力维权
翟欣欣背后原本是公安背景,案子都立不了,结果苏家接力打官司打了几年
一步步的把她送进去了
这大概就是宗族的优点吧
法律维持的不是公正,而是稳定,
苏享茂的 宗族用接力的实际行动证明
不把苏享茂被害的事情处理了!这个事他就平息不了
不严惩翟欣欣,社会不稳定
苏家宗族以实际行动证明了这个事情稳定的唯一办法,
是严惩翟欣欣。
于是乎法律为了维持稳定,不得不倾向了苏家
处理了翟欣欣
相对而言,宗族贫瘠的胖猫家就弱势多了,全家一次就被一窝端拉去和解
没法像苏家一样,
本家分家远方家的亲戚
一个接一个葫芦娃一样接力打官司
打个五六年都没完没了不胜其烦。
简单地说这个事情证明一个道理
如果你只有一个孩子,那是软肋
如果你有一个互相帮助的家族,那么这就是力量
一个足以影响到律法,公平,稳定的力量
法律是不讲公正的,它只讲稳定,谁能影响稳定,谁就代表公正
胖猫事件如此,翟欣欣事件如此,张薇事件如此,武大图书馆事件亦如此,
只有撼动稳定,才能得到统战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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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巴士维修员 - 506 个点赞 👍还没有人送礼物,鼓励一下作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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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德阿夫兔 - 484 个点赞 👍
来看看霍欣欣的捞钱历程:
翟欣欣出生于1986年,家境优渥。父亲是一名山东科技大学的教授,母亲则在该校担任财务工作,还有一个舅舅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
六年时间四段婚姻(来源网络不一定准确):
- 2011年,与大学同学第一段婚姻,3个月后离婚,20万及轿车一辆。
- 2012年,与富二代第二段婚姻,5个月后离婚,750万与宝马车一辆。
- 2016年,与某公司高管第三段婚姻,3个月后离婚,2000万北京别墅一套,落户北京。
- 2017年,与苏享茂第四段婚姻,41天后离婚,660万,320万海南别墅,价值百万豪车,奢侈品等。
这是把这个当做职业来做的。
我不明白的是第二三四段婚姻几个男方条件都极好,完全可以给她提供奢侈的生活条件,她为啥要反复的离婚捞钱。欲望无止境吗,还是她压根不想结婚,打算捞够钱了一个人过。
修正和补充:
比较可信的说法是有过三次闪婚闪离的婚姻。
第三段婚姻存疑,她的北京别墅和户口如何来的不知道,只知道2012-16年期间,有了北京户口搬到了北京别墅,第二次闪婚闪离的婚姻也发生在这段时间。不知道当年北京五环的别墅啥价格,或许她父母负担的起自己买的。
补充人设:她算是一个学霸,本科成绩不差,研究生入学成绩年级第二。2012年之前同学和同事的评价是 矜持不张扬,学霸,高冷,神秘,内向之类的正面评价。
她的画像:知识分子家庭出生,家境优渥,容貌姣好,高学历。
她自身的这些条件特别好,落得这样一个结果令人唏嘘。
她曾发过万字长文,或许和网络臆测相结合可以探索她的人生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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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wala - 481 个点赞 👍
一个大快人心的结果背后是翟欣欣无数的决策失误:
如果不是她要的实在是太多,
如果不是她连一两年的时间都不愿意等,
如果不是她把前夫逼得自杀,
完全不可能有这样的判决结果。
如果不贪、不急、有节奏的去捞,前夫哥被吃干抹净也无处说理。所以说翟欣欣的案件结果实际上是一个特例,她被判是因为蠢,而不是法律的风向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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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李有据李律师 - 448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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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包 - 339 个点赞 👍
如果苏享茂是原子人,没有苏家那一大家子人的话,
以现在中国大陆女权在司法体系的能量来看,想让翟欣欣伏法是绝无可能的
即便现在的一审结果,也是苏家长达近十年的死磕才达成的
原子人社会中,吃绝户成为了一种实质上难以制裁的行为,
因为执法者说白了也会捡软的捏。如果发现你死了,你背后就没有苦主了,而对方还能写小作文,并且微博上有一堆一呼百应的集美,你觉得执法者会怎么选择?
典型的例子是“岳父灭门案”,这个案子中,被害人的妻子张瑜出具谅解书谅解了行凶的岳父张志军,使得二审张志军判处死缓,留了一命。苦主的缺失,会给执法者一种感觉——被害人已经被灭门,活着上诉的,只剩女方这一伙的,那只要女方照顾好就行,死人就不用管了。最后是舆论闹大,被害人的六名远方亲属看不下去了,发起申诉,翻案再审才改判张志军死刑。舆论升级+新增苦主,这两个点任意缺一个,张家灭邹家全家吃绝户的行为就一本万利了。
更窒息的是,“岳父灭门案”即便迎来了改判,这个结果却依然谈不上圆满,张瑜作为被害人妻子以及孩子的监护人,具备第一顺位继承权,依然占有了财产,而张志军的行凶是早就有“觉悟”、无所谓生死的,他是真正的“女儿奴”,自己命都捐了,就为了帮女儿侵占他人财产,一辈子就是纯工具人。我不知道,张瑜教育孩子时,会怎样评价死去的父亲和丈夫,恐怕都不会好听。
原子人,尤其是80、90后的独生子女,社会关系非常脆弱的。他们的受益人除了年迈的父母以外,就只剩下配偶这个完全没有血缘关系的人。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明摆着婚姻已经难以抗风险了,婚姻本身成了个极大的风险,配偶天然对你有最高的加害动机。妻子通过绝育药、灭虫药、灭鼠药对丈夫进行慢性投毒的情况遍地开花,其普遍程度甚至导致淘宝专门设计了关键词风控以提高集美们的采购难度。
现阶段对于中国大陆独生子男性,需要慎重考虑婚姻,从实操的角度来看,要注意:
- 【非必要不结婚】如果想要孩子,优先考虑非婚生育;如果有性需求的话,优先考虑非严肃关系;如果都不需要,单纯想要家庭陪伴的话,择偶时要将人品考量的权重极大拉高。
- 【拒绝扶贫婚姻】不要考虑经济条件比自己低太多的女性,不要考虑物欲超过自身经济能力的女性。做到这两点能筛掉绝大多数加害风险。
- 【家庭规模对等】如果你自己是独生子,优先考虑独生女,保持双方有对等的威慑力,闹矛盾的话1V1单挑真不一定谁赢。对方也是独生女的话,大家都是独苗,你也可以大概率规避掉向对方原生家庭输血这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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掰漫 - 332 个点赞 👍
翟欣欣,前4 婚赚了几千万都全身而退,为何最后能因为敲诈勒索获刑 12年,有以下重要原因,都进来学一学。
只能说翟欣欣自己都没想到TA这套手法,如果面对是独生子女原子任做题家出身家庭,几乎是无往而不利的。
因为年老的父母没有这种体力 精力 社会影响力进行长期作战 很多知识分子家庭也不懂这些灰色层面的弯弯绕绕。
但是苏享茂和一般例子有四个重大区别:
1 他是福建人 家里有五个兄弟姐妹 福建传统家庭关系是极其抱团的,他的兄弟姐妹无论从个人利益因素还是从血缘情感因素,而且可以互相分摊成本,对于一般独生家庭追诉成本是大大降低,所以能以7-8年的时间成本来追究,这个成本独生家庭是承担不起的。
2 苏亨茂姐姐是当地政协委员 有一定的社会身份,可以抵挡不少不可名状的额外压力。
3 福建家庭和华南地区以外的省份不一样,有经商传统,很多时候对孩子不止要求做题,家族内部对社会层面这种灰色的弯弯绕绕有一定应对经验,比如这次苏家请的律师就非常靠谱,帮苏家从民事判决 然后一步步搜集证据走刑事这三个条件 普通独生家庭是很难符合的,所以我只能说这是一个个例。
4 苏家请到了个好律师。
这个律师采取的策略很高明,先提民事诉讼,再提刑事控告,报过案的都知道,实践中想启动对于经济犯罪的立案是非常困难的,很大概率是被告知系民事纠纷(让你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证据不足,不予立案。苏家人一开始也是尝试进行报案,但是最后收获了不予立案的结果。
而先民后刑,以民促刑就不一样了,这个生效的民事判决是为后续提起刑事控告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人民法院裁判所确认的事实,一般来说是不要额外提供证明的,这回再去刑事控告,警方看到生效的裁判文书,就会承认文书中所认定的事实,不需要你再提供额外证据进行证明了,也就知道这回证据差不多齐全了,可以立案往下推进了,只要立上案,往后的就都好说了,立案是最关键的一步,也是最困难的一步。这样一来,苏家人既要回了钱,又促使翟欣欣承担刑责目的的达成。遇到类似事件的当事人可以遵循这个逻辑,先民后刑,请个好律师,让这些骗婚的不但把吃进去的财产吐出来,还要坐牢。
对同一个胁迫行为,民法和刑法上各有相应的评价体系,民法上对应的是撤销返还,,刑法上对应的是敲诈勒索——刑事责任。
2025年1月21日的刑事开庭审理,翟欣欣当庭认罪认罚,检方提出10年6个月到12年的量刑建议,最后12年,算是在法定范围内顶格处理了,可以说是大快人心。
加重情节,一个就是敲诈勒索的数额比较大,另外一个就是造成的后果比较严重,这个受害人还自杀了。
3千 数额较大(3年以下)
6万 数额巨大(3-10年)
40万 数额特大(10年-无期)大家可以为苏亨茂高兴下,但是对社会层面改变不大。
不过,大家还是都可以把思路学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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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mo - 251 个点赞 👍
翟欣欣在已经手握勒索来的上千万财产后,依旧在网络上卖春,一次索价2K。
这个人对于金钱的饥渴是如此病态,对于榨干自身价值的欲望是如此剧烈,正常人的思维根本无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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荻 生 - 230 个点赞 👍
这其实并不算法律的胜利,反而体现了宗族的重要性。
苏享茂是福建人,家里人丁兴旺兄弟姐妹5人,其中一个姐姐是当地的政协委员,再加上福建宗族意识很强,可以抱团走完漫长的诉讼之路,这才把翟欣欣绳之以法。
在苏享茂之前,翟欣欣闪婚闪离了两次,都敲诈了不菲的金钱,但平稳落地,这也是她可以持续作恶的底气。
如果苏享茂没有亲人,或者是只有老迈父母的独生子,这件事也无法追诉到这个程度。
这件事自古如此,虽然现代社会看似有了法律的保护,但只有有人,才有用法律这个武器的空间,否则也只能是草草了事。
大学期间看《水浒传》的时候,经常看到这四个字:又没苦主。
过去不懂,现在终于慢慢懂了。
比如宋江杀了阎婆惜,他第一时间跑路,等到阎婆惜的妈妈阎婆死了,才回来投案自首,小说里是这样写的。
“亦且阎婆惜家又没了苦主,只是相公方便他则个”
阎婆就是阎婆惜的苦主,只要她在一天,就会费尽全力为女儿讨个公道,她死了,这件事没有了为阎婆惜主张权益的人,自然可以不了了之,从轻发落。
原文是这样写的:
“又无苦主执证,众人维持下来,都不甚深重”
杨志卖刀那一集也出现了类似的剧情,他当街杀了牛二,选择报案自首时,小说是这么写的:
“牛二家又没苦主,把款状都改得轻了,三推六问,却照做一时斗殴杀伤,误伤人命。”
人死了,又没有人给他做主,自然什么都好说了。
最经典的当然还是潘金莲毒杀武大郎,当时找了仵作何九叔来验尸,为避免何九叔声张,西门庆半威胁半贿赂的给了何九叔一些银子。
虽然在验尸的时候,何九叔没说什么,但偷偷的藏了几块武大的骨殖,就是因为他知道武大有武松这么个不好惹的弟弟,某一天追究起来自己有个退路
这些剧情,跟苏享茂的案件一样,提醒了我们一个现实情况:
假如在社会上一个人是独身一人,即便遭遇利益侵害也很难维权,
假如这个人老去,身边便会遍满虫豸,准备吸血。
所以,翟欣欣这个案件的最终结果,虽然不利于结婚率,但似乎有利于生育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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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 - 58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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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7日凌晨,手机应用WePhone的创始人苏某茂跳楼身亡,并留下遗书:“前妻要挟自己,索要1000万元和三亚的房子”“我资金链已经断裂,实在很绝望”。
据北京青年报,苏某茂跳楼后,用户打开WePhone软件会弹出“公司法人被毒妻翟某某害死,WePhone即将停止运营”的提示。
这封遗书有三大焦点:
1、据国是直通车,苏某茂遗书内容显示,他与翟某某于婚恋网站相识,结婚前为翟某某花了几百万,领证前一天才被告知曾有短暂婚史,翟某某还通过诉讼从前夫处获得20万元分手费。
苏翟俩人商议离婚后,翟某某以家中有亲戚及举报苏某茂偷漏税相要挟索要1000万元分手费及海南300万元房产。
2、苏某茂的哥哥苏某龙在其微博发布的信息显示,苏某茂曾质疑翟某欣在与其交往时既隐瞒了真实年龄,也隐瞒了过往婚史,而双方均享受世纪佳缘提供的VIP服务。
2017年,9月10日,针对WePhone创始人跳楼自杀的消息,世纪佳缘声明称,WePhone已故创始人苏某茂及前妻翟某某系世纪佳缘会员,并完成实名认证。3、苏某茂前妻称WePhone有网络电话功能是灰色运营。
据北京青年报,业内人士指出,WePhone类似网络电话,但与微信等语音聊天不尽相同的是,一些网络电话可以实现对电话号码的直接拨打。
2017年,通信行业观察家项立刚则明确告诉记者,个人或者公司提供国内网络电话运营,如果没有获发相关许可资质,肯定是违法的。但项立刚同时指出,如果该应用是聚焦海外用户市场,则不能认定为违法运营。
记者在WePhone所属的【北京曳尾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地点了解到,一位工作人员称软件在“出事以后用户损失了很多,资金也出现了问题”,会在近期下架。
天眼查官网显示,【北京曳尾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苏某茂,持股比例为100%。公司主要人员还包括监事苏某青。
天眼风险显示,【北京曳尾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被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执照,且被列为“税收异常非正常户”。2018年4月,即苏某茂去世8个月后,苏某茂家属及代理律师向法院递交民事诉讼书及其他相关材料,起诉翟某某要求其返还千万财产。
2018年5月21日23时,翟某某发博文,进一步披露与苏某茂交往细节。据其描述,在婚后曾遭苏某茂殴打,虐待,且了解到苏某茂乙肝比较严重。但随即这条微博遭到苏某茂家属的驳斥,苏某茂之兄苏某龙在微博中贴出微信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2018年7月,翟某某接受红星新闻专访,称自己非常痛苦,签协议要一千万赔偿是为了赌气,自己抱着“这次一定要听我的”的心态,让他签。
2023年3月底,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判决翟某某退还苏某茂家属现金、汽车共近千万元以及撤销翟某某海南、北京两套房产的个人所有权。此后,苏某茂家属确认收到翟某某的660万元还款。
2023年6月9日,苏某茂的哥哥发布微博称,翟某某涉嫌敲诈勒索,已被北京海淀警方逮捕。
2023年8月8日,苏某茂的哥哥再次发文称,二审法官已经到看守所见到了翟某某,法官向苏某龙及其家人转达了翟某某想要调解的表述:对苏某茂是有感情的,要让苏某茂的父母安度晚年,提个调解方案,会尽量补偿。对此,苏某龙表示拒绝,并称已于8月7日在线上法庭做了不同意调解的笔录。2025年1月21日,翟某某涉嫌敲诈勒索案一审择期宣判。苏某茂家属告诉封面新闻记者:她认罪认罚,态度还可以。
2025年9月19日,翟某某涉敲诈勒索案一审宣判,翟某某一审获刑12年。
经审理查明:2017年7月至9月间,翟某某提出离婚,以举报苏某某及其经营的公司相要挟,索要精神损失费1000万元,并要求海南房产归其所有。7月18日,苏某某被迫支付翟某某660万元,后将海南房产的购买人变更为翟某某。翟某某获得上述财物后,仍多次威胁苏某某,索要剩余钱款,2017年9月7日,苏某某坠楼身亡。翟某某已退赔全部违法所得。
苏家家属八年的坚持终于有了结论……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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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云社 - 30 个点赞 👍
苏享茂背后是他姐姐和远房亲戚为主的家族在接力维权
翟欣欣背后原本是GA背景,案子都立不了,结果苏家接力打官司打了几年
一步步的把她送进去了
这大概就是宗族一堆缺点之后唯一的优点吧
现有的社会规则维持的不是公正,而是稳定,
苏享茂的 宗族用接力的实际行动证明
不把苏享茂被害的事情处理了!这个事他就平息不了
不严惩翟欣欣,社会不稳定
苏家宗族以实际行动证明了这个事情稳定的唯一办法,
是严惩翟欣欣。
于是乎法律为了维持稳定,不得不倾向了苏家
处理了翟欣欣
相对而言,组织力贫瘠的猫家,就弱势多了,全家一次就被一窝端拉去和解
没法像苏家一样,
本家分家远方家的亲戚
一个接一个葫芦娃一样接力打官司
打个五六年都没完没了不胜其烦。
简单地说这个事情证明一个道理
如果你只有一个孩子,那是软肋
如果你有一个互相帮助的家族,或者有一个你为之付出,它也为你付出的组织。
那么这就是力量
一个足以影响到稳定的力量
规则是不讲公正的,它只讲稳定,谁能影响稳定,谁就代表公正
胖猫事件如此,翟欣欣事件如此,张薇事件如此,武大图书馆事件亦如此,
只有撼动稳定,才能得到统战价值。
当原子化的个体被现有的社会规则,优胜劣汰式的自然选择
最终管理者将硬来一个又一个破坏稳定的麻烦制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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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房赌毒 - 29 个点赞 👍
一个明显的程序问题:
敲诈勒索罪是侵犯财产类犯罪,被害人自杀虽然与此有关,但并不包含在本罪的处罚里面,本罪的罪状和司法解释关于“特别严重情节”的规定中,也都没有提及导致被害人自杀的情况。
除非适用的是“特别严重情节”里面的兜底条款“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但从报道内容来看,本案是以“数额特别巨大”来判处十年以上的。
那么,本案实际上只审理“财产被勒索”部分的犯罪事实,按刑诉法及其解释中关于刑附民部分的规定,“财产被勒索”的被害人或家属是不能提起刑附民的,而“因勒索而自杀”的被害人或家属,正常来说也没有提起刑附民的法律依据。
举个例子,比如甲同时把乙、丙打伤,但乙受轻伤,丙受轻微伤,那这时候,“犯罪事实”只限“乙受轻伤”,乙当然可以在甲的故意伤害罪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但丙是否能在甲所犯的故意伤害罪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就存在争议了。
当然,我个人的学术观点,是认为只要损害结果与该犯罪事实存在关联(因果关系),就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我差不多二十年前的硕士论文里面就提了这个观点,而至今法律也仍然没有什么明显变化。
我并不反对这个案件的处理,但这个案件允许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显然是受到了舆论的影响。而实务中,还有许多没诉诸舆论的受害者无法以同样途径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关于刑附民的相关法律规定一直没有完善,这样按舆论分配欺软怕硬的结果并不符合法律的公平。
此外,另外一个问题是,除交通肇事案件外,其他导致人身伤亡的刑事案件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支持两金一费,仅支持最直接的物质损失,即丧葬费和医疗费。
这个问题也已经被骂了十几年了,一直不改。不改的理由是: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刑事附带民事是否包括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问题”对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039号建议的答复
就是这个文件的签发人一直非要坚决地阻止在刑附民里面支持两金一费,这情况在2018年刑诉法修订后本来有望改变的,但2021年最高院出台刑诉法解释的时候,又把这苗头掐断了。
所以这个案件,最后对被害人一方也只支持了“因死亡而造成的丧葬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7万余元”。
我也不明白为什么被害人家属非要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被害方只是希望参与庭审、在刑事案件中发表观点,以“被害人”的身份参与诉讼即可;如果想要获得足额的民事赔偿,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也比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更合适。
附《刑事诉讼法》:
第101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法解释》
第一百七十五条 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第一百七十六条 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还没有人送礼物,鼓励一下作者吧发布于 2025-09-19 15:01・中国香港查看全文>>
月姬魔夜 - 29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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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翟欣欣案、北理宫老师事件、到胖猫事件,都可以看出,我们社会存在大量成年人,尤其男性,从小严重缺乏恋爱经验和教育,
他们其中有些还是社会意义上的成功人士,但对恋爱依然停留在小学时期,
过于天真、纯爱、和毫无防备。
虽然导致悲剧的根源是伴侣,不能受害者者有罪论,但上述画像的人群就是更容易成为围猎目标。现在市面上早就有成熟的婚姻诈骗流水线和培训班了,对男对女对任何取向都有。
回看案件本身,都会头皮发麻:
两人恋爱后过2月就买房,
又过1月结婚,
再过1月女方申请离婚并勒索1000万,
再2月后,男方坠楼。从一开始就是杀猪盘剧本,猎手对猎物精准定位、锁定、上手、开吃,
如果男方没有坠楼而是和解,翟欣欣可以轻松6个月获利千万,
在这么大的利益面前,即便所谓真爱,甚至亲人都可能动摇并产生私心,更别提一开始就冲着钱财或其他利益而来的做局者了,
所以翟欣欣案最大意义,不是给翟欣欣定罪,而是给广大城市高收入又缺乏恋爱经验的人群,各种理工男、程序员、纯爱党们上了最生动又震撼的一课:长点心眼吧。
无论男女,年轻时该谈恋爱、该接触异性就要多接触多尝试。许多的“魅惑”都来自无知导致的幻想。
纯爱党遇到纯爱党可能是童话般的美好结局,但如果纯爱遇到老司机,只要后者心思多一点,玩对方真的可以跟玩狗一样。
声讨罪犯和加害者,只是解气和声张正义,挽不回受害者本人的损失与伤害,
最好的态度,不是陷入困境后再自救或寻求帮助,而是一开始就不要陷入困境,拒绝做舔狗,拒绝做老实人,对任何人(包括伴侣)进行精神祛媚,对爱情祛媚,
人生短短,贵在自由,
要相信无论离开了谁我们都会过的很好,也不要把恋爱婚姻当成进度条非完成不可,更不要被欲望和一时的多巴胺冲昏头脑。
这个时代,企图通过婚恋谋取私利、损人利己的人并不在少数,爱情和婚姻不是数学题或程序代码那么简单、单纯和讲逻辑的,
多一点心眼,学会保护自己,总是没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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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粥 - 14 个点赞 👍
很多回答都跑题了,一帮人不知道是真傻还是装傻,一个个跑出来借此案鼓吹宗族,甚至鼓吹宗教,并嘲笑现代社会原子人。
“庆幸苏是福建人吧。有宗族在后面撑着,有些不是宗族的福建乡贤,也会导入资源支持。问过福建本地朋友怎么看待这个事情,朋友说他们福建人见过的人渣太多了,比这个女生恶劣百倍的人渣,他们都见识过,对付人渣他们太有经验了,也有相对应的解决方式。”
【对付人渣太有经验】的福建人是否包括苏享茂?
【有宗族在后面撑着】的福建人苏享茂被人渣拿捏得想死时怎么不知道找背后的宗族来平事?
大多数人一生都没有机会遭遇比翟欣欣恶劣百倍的人渣,但是,大多数人并不会被翟欣欣那样的人渣死死拿捏。像苏享茂那样在自己人生最壮盛年岁被一个小他6岁的小女人玩弄于股掌,最后被榨干、玩死的,【北方,原子化的家庭】出身的人中恐怕找不出几个。
别帮福建人吹“见多识广、神通广大”了,福建人苏享茂但凡稍稍有点社会阅历,就不会被翟欣欣拿捏到死;他但凡有点血性,也不会窝囊到底,被人套路了就乖乖自己去死,连拉上奸人同归于尽都不敢。
【北方,原子化的家庭】出身的人,别的不说,走到绝境时拉上加害者同归于尽还是能做到的。自己的仇自己报,不用给家人添麻烦。
a【有宗族在后面撑着】的福建人苏享茂跳楼惨死,在宗族长达7年的艰苦奔波下,玩死他的【北方,原子化的家庭】翟欣欣也只是要坐牢12年。
b平行世界中没有宗族在后面撑着的北方原子化家庭茂享苏拉上敲诈他的欣欣翟一起坠楼身亡。
对比a与b,哪种情形更让人意难平?
怎么还好意思吹嘘宗族的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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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树 - 12 个点赞 👍
庆幸苏是福建人吧
有宗族在后面撑着,有些不是宗族的福建乡贤,也会导入资源支持。
问过福建本地朋友怎么看待这个事情,朋友说他们福建人见过的人渣太多了,比这个女生恶劣百倍的人渣,他们都见识过,对付人渣他们太有经验了,也有相对应的解决方式。
对内福建人也内斗,但是有底线,对外的时候,非常的团结,各自有什么资源大家都能整合到一起用。
这个案子如果在北方,特别是山西的话,可能又变成一本糊涂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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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漠逐龙 - 8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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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锅腚力汪婧卫 - 6 个点赞 👍
敲诈勒索罪最高为有期徒刑,单罪的有期徒刑最长刑期为15年,翟欣欣一审获刑12年,已经算比较重的。
根据法院判决书内容,翟欣欣提出离婚后,以举报苏某某及其经营的公司相要挟,索要精神损失费1000万元,并要求海南房产归其所有。苏某某被迫支付翟某某660万元,后将海南房产的购买人变更为翟某某。
虽然翟欣欣和苏亨茂已经结婚,但是婚姻关系仅存续42天,二人无夫妻共同财产,翟欣欣不存在离婚时申请补偿、损害赔偿的正当的民事请求权基础,其采取协迫手段索取财物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那么翟欣欣敲诈勒索罪12年的刑期,是怎么计算出来的呢?
北京地区敲诈勒索具体标准如下:
3000元以上,或2年内敲诈勒索达3次---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6万元以上---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0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根据《北京市高院量刑指导意见》规定,敲诈勒索犯罪数额达到 40 万元的,在 10 年 6个月至 12 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敲诈勒索数额每增加 5 万元,增加 1 个月刑期,再来确定基准刑。
2、本案翟欣欣敲诈勒索数额为660万元以上,检察院给出的量刑建议是10年6个月到12年6个月。鉴于该案件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本案以12年作为量刑起点,张某的基准刑为=12年+(660万-40万)÷0.5万/月=15年,原因在于敲诈勒索罪单罪最高刑期是15年。
3、翟欣欣认罪认罚和全额退赃退赔,一般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到40%,但法院可能考虑到该案件的社会影响和危害程度,酌情只减少了基准刑的20%。因此翟欣欣的一审刑期为15年×(1-20%)=12年,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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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si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