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工业大学开除因隐私视频泄露的女大学生,律师说,开除无法律依据。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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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义成律师 - 804 个点赞 👍
冷知识1,不是拍视频是那个白男在自己的粉丝频道直播,是直播不是拍视频;
冷知识2,李某某是主动出镜视频的,不存在偷拍导致的侵犯隐私;
冷知识3,李某莳在视频里主动和zeus的粉丝们打招呼say hi,不存在不知情被公开导致的侵犯隐私;
冷知识4,有损校誉、国格中间是个顿号,达成其中一条就有权利处罚;
冷知识5,公告是被人贴出来放到社交媒体上的,一开始只是校内官网公告,而官网公告是因为在直接,寄送,留置《违纪告知书》始终没有收到回复后进行的“公告送达”流程,要送达才要写全名,不然无法成为“送达”;
冷知识6,学校是拟开除,不是开除,9月之前不做出回应视默认处罚生效;
冷知识7,李某旷课几个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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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星爆泰迪熊 - 482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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汐城之梦qwer - 351 个点赞 👍
李小姐:半年没脸去学校,也不想理学校,旷课挂科无所谓了,学校把我开除正好两清了。
网友:集美不行,你必须要去学校,同学歧视笑话你我不管,这学你一定要上完。
某类律师:我就随便说说博点流量,“共情”一下姐妹,顺便还能接几个感情纠纷方面的单子,宰几个韭菜集美,你们以为我真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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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enGe - 218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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罹渊紫鸑 - 200 个点赞 👍
别挂上我,我是律师,我支持学校。
顺便反驳一下最近的反对开除的言论。
1,不公开。不写姓名那公告个der啊,难道这样公告吗?人民法院:张某某,5月4号来开庭。
2,私下告知。学校能联系上还用着公告吗?学校也知道丢人,能不公开,谁愿意公告啊。
3,这是私事。是私事没错,但给学校、中国、中国女人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
4,偷拍。你们没看过偷拍视频吗?这叫偷拍,有点脑子好不好。
5,不合法。还没开除呢,现在是拟处罚通知,合法不合法可以打个官司嘛。
顺带说一下,逆法律人思维的程序正义,这是我的观点:

当事实无法否定的时候,程序就是救命稻草,当通过程序可以获得不当利益的时候,程序就是助纣为虐的工具,比方说英国高铁,德国机场,美国隧道,5万刀的衬套。
我认可程序正义非常重要,但实体正义才是核心。
我看你不像社会主义律师,像自由派律师。
你追求自由,我追求效率兼具公平,这是从小到大政治法律课本所教授的,你信你的社会契约论,我信我的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
法律是为了限制权力,你真是笑死人,幼稚。
我还是继续相信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法律是统治阶级统治意志的规范体现。马克思说:“社会不是以法律为基础的,那是法学家的幻想。相反,法律应该以社会为基础。
不仅自然科学需要遵守唯物主义,社会科学也需要,建议你好好学学唯物主义,摒弃形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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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风 - 176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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鄙人雅号曹孟德 - 128 个点赞 👍
这女的4月份就被开除了,只不过现在才发了通报。
当时她消失不见了学校联系不到她,所以才发了通报全网广而告之。因为根据程序,处罚决定需要送达到当事人,且需要一定的证据能证明收到了,要是开除了联系不上不公示告知反而要被行政诉讼告违规的。
也就是必须要有送达回执或者签收信息,但这女的不是不配合吗?学校拿不到回执,就等于这事没完。学校就只能公告送达,而公告就必须写明足以区分的身份信息,只能说被公布姓名是自找的,本来可以避免。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这女的要是觉得不合理,60天内起诉赢了学校,才有的谈。
此外她从去年开始就不去学校了,学校可以用她达不到毕业要求照样能用学业理由强制退学,就是按程序时间会久一点。
所以只要她不去学校,强制退学是必然的,就算她这次起诉告赢了也保不住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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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什么样的人 - 112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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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发酵师 - 54 个点赞 👍
有法律依据,但是合不合适有争议,个人观点认为这个处罚过重了。
1、学校开除学生就是一个具体行政行为。大连工业大学与李某某之间属于教育行政管理关系,李某某不服,有权提起行政诉讼,大连工业大学是行政诉讼的适格被告。
2、具体行政行为要求合法性和适当性。换句话来说不仅需要有法可依,程序合法而且行为要公正合理符合比例原则,不能一上来就顶格处罚。
从有法可依的角度来说,学校能够开除学生依据的是《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该校自己的《大连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不过有意思的地方在于我看了一下大连工业大学的公告,其引用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应该是有问题的,三十条第六款规定的是退学不是开除学籍,开除学籍引用的条款应该是第五十二条。我自己的行政法基本忘完了,有懂行的朋友可以说一下,这是怎么回事?

开除学籍公告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 但问题在于有开除的依据不等于必然要开除,无论是《行政诉讼法》的角度还是《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都明确了处罚要适当,不能上来就搞顶格处罚。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 可以参考过去很多学校因为处罚过当而败诉的案子,比如(2014)乌中行终字第63号,新疆大学开除李某学籍案;(2018)新01行终208号,新疆医科大学开除张某学籍案;(2016)川1402行初90号,四川大学锦江学院开除向某学籍案。在这些过往的案件中,司法机关的观点一直都是高校在未考虑从轻情节及对社会危害程度进行评估的情况下,直接作出顶格处分开除学籍,不符合上位部门规章的规定,将心智尚未成熟的学生推向社会,违背了将管理与加强教育相结合的立法本意。适用法律错误,处分过重,应当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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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言 - 45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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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风牧云 - 42 个点赞 👍
大连工业大学开除李欣莳并不需要法律依据啊。开除学生不是司法行为,只是学校管理行为。法律没有这方面的规定,代表着大连工业大学可以制定“与外国人发生不正当关系,造成严重影响将被开除”的校规。大连工业大学已经有了这个校规,出事了照校规执行没有任何问题。
这里有意思的点在于,你们不觉得这条校规实在是太具体,太精准地描述了这个事件吗?而这个校规却又早就存在了。一般来说校规很少说得这么具体,还专门说外国人。你们的学校校规说不正当关系的时候,有专门的一条把外国人拿出来说吗?一个看起来奇怪的规定,往往意味着以前有过更奇怪的事情发生。或许大连工业大学以前就发生过类似的Easygirl 事件,所以才会有这样一条精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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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迪大师2009 - 28 个点赞 👍
你看,又开始偷换概念
1.学校开除不是因为隐私泄露,是不正当交往损害校誉
2.她全程配合拍摄,主动对镜头打招呼say hi,所以也称不上隐私视频
3.视频不是学校传播的,所以跟学校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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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松鼠 - 24 个点赞 👍
什么业余律师。?
学校是依据校规【拟】开除该学生。
学校制定校规,你就得遵守,不想遵守可以不来。
学校也没说她违法,何来法律依据?
校规优于法律。校规都是要申报的,本来就有合法性支撑。
换成全国任何企事业单位私企民企国企公务员,出这种事,没闹大,自然息事宁人,闹大了,不处理没法交代。因为沉默也是一种表态。
学校不能容忍自己的几万学生变成巴西牛排。几万人和你一个,孰轻孰重人家还是分得清的。
甚至放到西方社会也是如此,西方的价值观也无法宽容类似的事,克林顿还得全国道歉呢。
把这件事往法律上引,就是混淆视听,玩新闻学魅力。
我们确实被西方白左女权价值观影响的有点严重了。他们遇到这种事,首先是强调”女性“是受害者(然而我看到的,是当事人likes a female dog kiss Zeus),然后又说不违法【本来就没违法】,再抓着”侮辱国格“不放,可是学校也没说她侮辱国格。
再接着呢,又是说学校无权或者不应该下重手开除,再来个学校所谓公权力滥用,又什么不尊重隐私,一套套的说的煞有介事。
瞬间明白为什么川普能把失去了20年的普选赢回来。哪怕谁都知道他上来就胡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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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律楚材 - 21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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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中悠然 - 14 个点赞 👍
有些人就喜欢和人民群众唱对台戏,以标榜自己遗世独立,就你清高,你高傲,你孤芳自赏,你代表正义,你代表法律。
一个律师算哪根葱呐,一个哈怂律师,一旦没有基本的是非观,正义观,价值观,只会沦为玩弄条文的流氓。各种舆论事件中挑头,标新立异,好像自己是定乾坤的大牛一样,没准是站在潮头正要被打落下水的一条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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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砼木 - 12 个点赞 👍
写在校规里面了,怎么就不能开了
开除要什么法律依据,你考试作弊也开除的
鉴定为老乡鸡的惺惺相惜
当然了
老乡鸡在这种只用玩嘴巴的时候是一定会去玩嘴巴的
真要让她们去帮人是断然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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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火成岩省 - 9 个点赞 👍
开除学生不需要法律依据。违反校规就可以开除。
律师是中国文化水平最低的一群人了吧?它们懂个锤子的法律!
不懂为啥媒体整天跪舔律师,给律师那么大的话语权。是因为律师都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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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园老宋 - 9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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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某先生 - 6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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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忠民 - 6 个点赞 👍
也许只有那些支持李同学的人自己心知肚明,廉耻道德不能算人格底线。只有他们“团结一致”才可以避免自己将来翻船。
只是乌克兰男子的辟谣意味深长,他说李同学和他在一起时,刻意隐瞒了她有男朋友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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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尘破劫 - 5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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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mo - 5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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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云社 - 5 个点赞 👍
我倒是看见过还有人扯宪法的,说开除李有违宪法……很疑惑,但凡有点法律基础的都会知道,宪法的的所有内容不可以被裁判援引和使用,也不可以进行解释和说理,在我国有权解释宪法的只有全人常。
真要扯法律渊源,那高校对学生的管理权限来源于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第十四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高等教育工作,管理由国务院确定的主要为全国培养人才的高等学校。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高等教育工作。
第五十三条 高等学校的学生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生行为规 范和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这就意味着,教育部有颁行文件,管理高等院校的权利,同时也明确规定,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16年版本教育部部颁文件。
第三十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予退学处理:
(六)学校规定的不能完成学业、应予退学的其他情形。从这个条款来看,从高等教育法获得授权的教育部可以颁定其他规范性文件管理学校,该文件也规定了,学校具备制定学生管理规则的权利,并且可以给予学生退学的处罚。
大连工业大学在公告中选择适用这一条,同时也意味着,对于李的处罚适用的是兜底条款,同时我们看看该公告中适用的另一条规定
《大连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校颁
第十九条违反公民道德和大学生行为准则者,根据其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分:
(六)与外国人不正当交往,有损国格、校誉的,视情节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从这个适用来看,并并不像有些回答那样直接指定到国格,这还有大学生行为准则和校誉呢
高校有没有权利处罚学生?有的。处罚是否过重?但是那似乎是高校的权利范围之内,何来违法之说?
至于所谓隐私,更是无稽之谈,处分通知需要送达给学生,经过邮寄留置送达后,还应进行公告送达,公告那就必须点名道姓,否则何来公告之说?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16年版本教育部部颁文件。
五十五条 在对学生作出处分或者其他不利决定之前,学校应当告知学生 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学生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听取学生的 陈述和申辩。 处理、处分决定以及处分告知书等,应当直接送达学生本人,学生拒绝签收 的,可以以留置方式送达;已离校的,可以采取邮寄方式送达;难于联系的,可 以利用学校网站、新闻媒体等以公告方式送达。
公告里说的很清楚,学校于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24日已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等方式向你送达《大连工业大学学生违纪拟处分告知书》。为充分维护各方权利,现开展公告送达。
综观整个事件来说,权利来源没问题,处罚是否得当可以有待讨论,学校也按照规定给了李同学申诉的权利,甚至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诉讼……哪来的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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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小白 - 3 个点赞 👍
怎么没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有明确规定:
第二十九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第四十四条:“受教育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四)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开除学籍,显然属于对学籍处分,属于《教育法》赋予学校的学籍管理权范围内。
同样根据《教育法》,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管理制度(校规校纪)。
当然,学生对学校处分决定不服的、认为学校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所以一码归一码,学校有权开除,学生有权申诉。
你最多只能争论学校以相应校规开除学生是否合理,肯定不能说学校开除学生无法律依据。
不过,我也认为大连工业大学的处分依据存在明显的瑕疵。
校方对李某某的“开除学籍”处分依据援引的是《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和《大连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十九条。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六款规定,“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予退学处理:……(六)学校规定的不能完成学业、应予退学的其他情形。”
《大连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十九条第六款为,“违反公民道德和大学生行为准则者,根据其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分:……(六)与外国人不正当交往,有损国格、校誉的,视情节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六款是关于退学的规定,退学和开除学籍虽然最终结果一样,但性质还是有区别的,退学是指辞退不能正常完成学业的学生,开除学籍是严重违纪的处分,就像公务员辞退和开除的区别一样。
根据现状推测,涉事女生大概率已长期离校,否则学校不必采取公告方式送达处分通知。这种情况下,涉事学生已无法正常完成学业,学校予以退学并无不当,但学校公告为开除学籍而引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六款则明显不当。如要开除学籍,应当引用第五十四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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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mzjqa - 1 个点赞 👍
学校有校规。
为啥这所学校会有这个校规,而别的大学没有呢?
因为大连工业大学曾经叫大连轻工业学院。
而大连轻工业学院曾经也出过一件类似的事,搞的全国皆知,那件事的女主角艺名叫“兽兽”
学校属于创伤后应激障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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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与影的平衡 - 0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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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无不言者慎 - 0 个点赞 👍
我其实挺好奇一件事的
大学开除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究竟违反了哪一条法律?
我查了一些相关资料,法律上有明文不得开除的,只有《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也就是说【不得开除】只适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和未成年人,但本次案例中的主体是大学和大学生,很明显不属于这个范畴。
当事人奉献了一出精彩的【千里送B】线上直播引爆网络,喜提【easy girl】,学校说她【严重影响学校声誉】因此【将她开除】是完全符合校规。你可以说校规所指的范围比较模糊且存在人为操作过当的可能,但不服是可以提起申诉的,再不行也可以提起法律诉讼,但学校本身对涉事学生开除的这个操作是完全有依据的正当行为,何来违法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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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