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女的4月份就被开除了,只不过现在才发了通报。
当时她消失不见了学校联系不到她,所以才发了通报全网广而告之。因为根据程序,处罚决定需要送达到当事人,且需要一定的证据能证明收到了,要是开除了联系不上不公示告知反而要被行政诉讼告违规的。
也就是必须要有送达回执或者签收信息,但这女的不是不配合吗?学校拿不到回执,就等于这事没完。学校就只能公告送达,而公告就必须写明足以区分的身份信息,只能说被公布姓名是自找的,本来可以避免。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这女的要是觉得不合理,60天内起诉赢了学校,才有的谈。
此外她从去年开始就不去学校了,学校可以用她达不到毕业要求照样能用学业理由强制退学,就是按程序时间会久一点。
所以只要她不去学校,强制退学是必然的,就算她这次起诉告赢了也保不住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