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业余律师。?
学校是依据校规【拟】开除该学生。
学校制定校规,你就得遵守,不想遵守可以不来。
学校也没说她违法,何来法律依据?
校规优于法律。校规都是要申报的,本来就有合法性支撑。
换成全国任何企事业单位私企民企国企公务员,出这种事,没闹大,自然息事宁人,闹大了,不处理没法交代。因为沉默也是一种表态。
学校不能容忍自己的几万学生变成巴西牛排。几万人和你一个,孰轻孰重人家还是分得清的。
甚至放到西方社会也是如此,西方的价值观也无法宽容类似的事,克林顿还得全国道歉呢。
把这件事往法律上引,就是混淆视听,玩新闻学魅力。
我们确实被西方白左女权价值观影响的有点严重了。他们遇到这种事,首先是强调”女性“是受害者(然而我看到的,是当事人likes a female dog kiss Zeus),然后又说不违法【本来就没违法】,再抓着”侮辱国格“不放,可是学校也没说她侮辱国格。
再接着呢,又是说学校无权或者不应该下重手开除,再来个学校所谓公权力滥用,又什么不尊重隐私,一套套的说的煞有介事。
瞬间明白为什么川普能把失去了20年的普选赢回来。哪怕谁都知道他上来就胡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