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工业大学开除李欣莳并不需要法律依据啊。开除学生不是司法行为,只是学校管理行为。法律没有这方面的规定,代表着大连工业大学可以制定“与外国人发生不正当关系,造成严重影响将被开除”的校规。大连工业大学已经有了这个校规,出事了照校规执行没有任何问题。
这里有意思的点在于,你们不觉得这条校规实在是太具体,太精准地描述了这个事件吗?而这个校规却又早就存在了。一般来说校规很少说得这么具体,还专门说外国人。你们的学校校规说不正当关系的时候,有专门的一条把外国人拿出来说吗?一个看起来奇怪的规定,往往意味着以前有过更奇怪的事情发生。或许大连工业大学以前就发生过类似的Easygirl 事件,所以才会有这样一条精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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