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赣州某地原告“告错人”仍能胜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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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能判一个瘫痪十五年的人欠钱不还。
而且这个人在借条签字的时候正在ICU抢救。
这操作就离谱。
离谱到我甚至想问一个问题。
法官判案的时候到底有没有带脑子?
先说几个基本事实。
胡某青2010年1月4号中风进ICU抢救。
之后偏瘫十五年。
2025年4月有人拿着一张2010年1月8号的借条起诉他借钱不还。
法院一审判胡某青输。
要还钱。
现在原告说告错人了。
法院说判错了。
要纠错。
要追责。
整个过程像一场闹剧。
先看原告。
朱某起诉的时候说胡某青是公职人员。
但瘫痪的胡某青是农民。
光这一点就应该引起警觉。
原告律师在起诉前有没有核实被告身份?
派出所查一下就知道县里有两个胡某青。
身份证号不一样。
年龄差两岁。
职业完全不同。
这都能搞错?
律师是瞎了还是收了钱?
再看法院。
开庭的时候胡某青没来。
因为他瘫了十五年。
法院有没有派人核实他的身份?
有没有查他的户籍、社保、医疗记录?
借条落款时间是2010年1月8号。
胡某青1月4号进ICU。
医院记录明摆着证明他不可能跑出来签字。
这种铁证摆在面前还能判输?
法官是闭着眼盖章的?
更可笑的是证据链。
原告提交的借条和证人证言漏洞百出。
证人说胡某青是公职人员。
但被告是农民。
这种矛盾点为什么不查?
法院判决书上写着,“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作为证明。”
身份证号不一样看不出来?
同名同姓就敢直接判?
这已经不是疏忽。
是渎职。
胡某青的妻子黄女士说家里穷没请律师。
法院通知她可以申请笔迹鉴定。
但胡某青瘫了写不了字。
以前也没留过字迹。
这种特殊情况法官不考虑?
硬要按流程走。
流程能大过基本事实?
法律是死的。
但执行法律的人是活的。
现在原告朱某说告错人了。
要撤诉。
黄女士不认。
因为一审判决已经生效。
她现在要的是法院彻底还清白。
否则过几年换个律师再来告怎么办?
这顾虑很现实。
法院的错误让老百姓买单。
谁还敢信法律?
赣州中院反应倒是快。
通报说一审判错了。
要追责。
但追责能解决什么问题?
瘫痪十五年的农民被折腾这一圈。
精神损失谁赔?
诉讼成本谁承担?
法院轻飘飘一句“追责”就完了?
老百姓打官司的成本有多高知道吗?
这个案子暴露三个问题。
第一律师接案不做基本调查。
拿着当事人给的名字就敢起诉。
第二法官办案不查关键证据。
医院记录不看。
身份证号不核。
闭着眼判案。
第三司法系统纠错机制形同虚设。
非要等舆论闹大了才启动。
平时都在干什么?
有人说可能是原告和律师串通讹钱。
专门挑同名同姓的弱势群体下手。
反正起诉成本低。
万一判赢了就赚。
输了就说搞错了。
这种套路不是没可能。
法律成了某些人的工具。
这才是最可怕的。
最后说句难听的。
这个案子能一审胜诉。
本质上就是欺负老百姓不懂法。
欺负穷人请不起律师。
如果胡某青家有钱请个专业律师。
如果黄女士舍得花钱做笔迹鉴定。
案子根本走不到这一步。
司法公平不能只靠老百姓自己挣扎。
法院得先把该干的活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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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月 - 2336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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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AI的咨询老刘 - 1486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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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腿王 - 1009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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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方丈 - 853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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歪比巴卜 - 776 个点赞 👍
前阵子有个微博大V,在海南有一套房子,忽然收到法院通知说要查封。他一头雾水,到处找关系找朋友了解情况,最后得知是当地法院判案子,把他作为被告给判了,败诉,赔偿,封不动产。
问题是,跟本话题一样,他踏马压根就不是那个案子的被告,只是重名而已。
而比本话题更离谱的是,连纠错都没有,法院告诉他,先封了再说。
他发的微博后来删掉了,什么原因我不知道。
我还能说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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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不一定是好人 - 773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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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川秀 - 689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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吧扎嘿 - 643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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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昀 - 496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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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夜的蒲公英 - 417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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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vin Zhang - 402 个点赞 👍
所有这些破事都是“司法独立”这个政治正确的结果,目前的现实是,除了司法体系自己,没有任何一个其他外部机构有权力介入审判的实体领域。
一个法官,只要不留下被纪检委抓住的把柄,她就是怎么乱判案子,都不会有任何后果,爱怎么玩怎么玩。
一旦有人提出对审判实体进行有行政/司法/纪检效力的介入,对不起,一顶干涉司法独立的大帽子就下来了。
什么叫小共同体的极权联盟,法官群体已经给你演示了。
诺福克四水兵案很奇葩?一点都不奇葩,求仁得仁而已。
再多唠几句,很多人说司法不独立,受党委领导。这话没错,但也不对。
司法不独立,指的是司法机构的人事管理不独立,法官依然要受到党委条线在行政上的管理,
司法独立,指的是法官在审判的实体上独立,党委机构没有权力通过合法程序强行要求法官必须在实体上如何,顶破天也就是说要注意公序良俗之类屁用不顶的片汤话。
简单说就是“受党委领导”是指纪检监察还能管法官,但法官只要不被抓住党纪把柄,那他就爱怎么玩怎么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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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骑士 - 322 个点赞 👍
法官这个位置需要的是经验,像欧美发达国家都是年长的人来担任,而中国的法官都是二十来岁的小姑娘,尽草菅人命了。
——袁腾飞,于20年前
这个人当年火了一段时间,后来官方下场撰文,全网热点推送,快速把他打成了“历史发明家”,群众也一拥而上口诛笔伐他是公知、汉奸、洋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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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尔迪亚 - 315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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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学民商法 - 251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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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鞋门吹雪 - 233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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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mo - 198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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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君子 - 197 个点赞 👍
追责个屁呀,说得好听
又不会下岗,工资照发,最多年底扣点绩效
再说,你追谁责啊?
“临时工” 都给你们清退了,现在没人给你们顶包了,所以你们只能嚷嚷:要追 “责” !
男王浩、女王佳佳,都是你的兵,手心手背都是肉,追谁不追谁好呢?
谁还不知道,所谓的“追责”,也就止于“要追责”这句话,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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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gongyao - 177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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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透的小鱼 - 167 个点赞 👍
我看一群人在说原告律师的问题,原告律师是有错没得说,但那个律师最多代表原告和他本人。这法官可代表着政府,代表着公信力。
律师作为个人,失误很正常,即使错了,代价有限。但法院上上下下能搞这么大个乌龙,说明法院里层层机构已经形同虚设,而且即使知道错了也得将错就错。这问题就严重去了,可以说动摇了统治根基的。
居然还有替法院洗的,什么法官不够,人均判案多少件。是干得多错的也多,不能因为错的多就批评,这样对干的多的不公平。但错特么的也分大小。这种错范一次,就应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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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ffe - 142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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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使 - 139 个点赞 👍
江西赣州的“ICU欠条案”,这两天真是把我看傻了。一个昏迷在重症监护室里的人,居然能被法院判决要还15年前的借款?你没听错!人躺一直在ICU里,插着管子抢救,法院直接一纸判决——你得还两万六,还带利息!
事情一爆出来,大家血压都上来了。评论区网友直接开喷:这都能判?断案还要证据吗?江西法院已经先行先试?
2009年,胡某青因为中风,直接进了ICU,命都快没了,后来偏瘫在床上一躺就是15年。今年4月,他的老婆黄香莲突然收到法院传票,说他老公欠了别人2.6万没还,要连本带利还。关键证据?就是一张2010年1月8日签的借条。
黄香莲直接懵了:当天她老公正躺在ICU里,医生都说命悬一线,怎么可能坐起来借钱、写借条?更离谱的是,借条上的字迹,她一眼看出来不是自家人的,原告朱某也当场承认根本不认识她们家!
结果你猜怎么着?法院愣是凭一张借条和两张身份证复印件判了胡某青输。让他还钱!原告、介绍人后来也承认,找错人了!真正借钱的是另一个同名同姓的胡某青,人家是前交警队辅警,失信人员,现在哪儿都找不到人。
我反复看了下材料,这事儿的“魔幻”远不止于此。
原告朱某请了个律师,这位律师操作那叫一个潦草——直接随便查了个同名同姓的户籍信息,连照片都不核实,直接把人告到法院。一审法院也不查医疗记录、不比对字迹,连原告当庭说“不认识被告”都无视,流程走得跟开玩笑一样。
人在ICU昏迷还能借钱后续:被告都弄错了,还能胜诉?回应来了
法院判案就这么儿戏?法院院长后来说:对不起,是我们错了。律师要被司法惩戒。黄香莲跑断腿,浪费了时间精力,好在法院承诺会赔偿她的误工费、交通费。
说真的,这事要不是有ICU的病历在手,估计真的就让一个瘫痪了15年的人背了“老赖”的锅。你说气不气人?
评论区网友炸了,句句都是真情实感:
“就这样的法官,一句道歉就完了?”
“找错人都能告赢,厉害!”
“我一直以为断案不用证据是段子,结果江西先行先试?”
“这是运气好,正好有ICU抢救时间证明,要没有那就还款了吧!”
还有网友说得很扎心:“如果名字一样就能被告,以后咱全国同名同姓的都得瑟瑟发抖了!”
我自己都忍不住想问,法院就这么判案的吗?原告自己都不认识被告,字迹明显不符,连最基本的核查都没有?说句实话,这已经不是工作失误,是对法律、对生命、对公正的极大不尊重。
司法严谨性去哪儿了?专业律师能做出这种低级错误,法院还全程“闭眼判案”,这要不是被媒体曝光,谁能信?再说了,律师和原告认错了就完了?这可是差点毁了人一生的大事。
最后,官方的回应来了。赣州市中院火速发通报,承认一审判错了,启动追责。5月24日,当地还专门开会道歉。法院院长当面给胡家人道歉,答应撤销一审错误判决,还同意赔偿黄香莲因为诉讼奔波耽误的工作和交通费。更重要的是,那个弄错人的律师袁荣军要被司法惩戒,上犹县司法局说会直接向上级汇报,这事不能糊弄过去。
新闻里提到,出借人朱某也承认自己和律师都要负责任。黄香莲讲,收到一审通知后,跑了村委会、医院、法院、保险公司、律所,工作耽误了不说,还贴了不少交通费。好在现在法院认错,愿意赔偿,她说自己挺欣慰,对结果也满意。
但说实话,这事要没ICU病历,没准就冤枉到底了。
我最不能接受的是:司法机关的公信力,不是一句“严肃追责”就能糊弄过去的。每一个案件,都是普通人一辈子的事,判错了,哪有重来一次的机会?
这次算是纠错了,责任人也说要被惩戒,但我觉得远远不够。司法公正,不能靠“认错”来维持,得靠每一步都严谨到底,否则,类似的冤假错案还会发生。
你觉得呢?这事儿你要是遇上,会不会直接崩溃?法院和律师出了这种低级错,除了道歉和惩戒,是不是应该公开通报、让社会监督一下?
毕竟,这不是一张借条的事,是一群人的命运,是整个社会的底线。
您怎么看?欢迎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信息来源:
“人在ICU咋借钱”最新进展:一审法院院长道歉,弄错被告的律师会被司法惩戒
2025-05-24 15:53·上游新闻
人躺在ICU居然写下欠条法院判还钱,最新通报: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2025-05-24 13:04·界面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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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梓朕 - 128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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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的黑山羊 - 110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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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斗力汪盛的伯爵 - 108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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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木清华 - 105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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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 - 82 个点赞 👍
在现有体制下,只要法官愿意承担代价,几乎可以随心所欲地做出判决,无论这个判决有多么离谱。
刑事案子都能无视对被告有利证据,判一个智障抢劫,民事领域无视证据判一个在icu里的人签字借款更是洒洒水。
司法权力过大,公检法的互相监督、上级单位的监督近乎失效,舆论监督形同虚设,这种荒唐判决的出现是必然的。
可笑的是有些人还天天搁那喊,法院是专业的,怎么可能出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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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夫俗子 - 79 个点赞 👍
问题在于,被告恶意瘫痪十几年
这个小概率事件始料未及!
如果没有瘫痪,直接拘留几个月
在里面一定会态度良好的认罪
同时表示要痛改前非
这不就板上钉钉的有罪100%了嘛
其他的真都不是问题。
对了,现在追责的对象不是法院和法官
而是原告律师。。。这波真的牛!
请收下我的膝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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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天命 - 66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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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owZ - 65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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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