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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赣州某地原告“告错人”仍能胜诉的情况?

佛sh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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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州的“ICU欠条案”,这两天真是把我看傻了。一个昏迷在重症监护室里的人,居然能被法院判决要还15年前的借款?你没听错!人躺一直在ICU里,插着管子抢救,法院直接一纸判决——你得还两万六,还带利息!


事情一爆出来,大家血压都上来了。评论区网友直接开喷:这都能判?断案还要证据吗?江西法院已经先行先试?

2009年,胡某青因为中风,直接进了ICU,命都快没了,后来偏瘫在床上一躺就是15年。今年4月,他的老婆黄香莲突然收到法院传票,说他老公欠了别人2.6万没还,要连本带利还。关键证据?就是一张2010年1月8日签的借条。


黄香莲直接懵了:当天她老公正躺在ICU里,医生都说命悬一线,怎么可能坐起来借钱、写借条?更离谱的是,借条上的字迹,她一眼看出来不是自家人的,原告朱某也当场承认根本不认识她们家!


结果你猜怎么着?法院愣是凭一张借条和两张身份证复印件判了胡某青输。让他还钱!原告、介绍人后来也承认,找错人了!真正借钱的是另一个同名同姓的胡某青,人家是前交警队辅警,失信人员,现在哪儿都找不到人。


我反复看了下材料,这事儿的“魔幻”远不止于此。


原告朱某请了个律师,这位律师操作那叫一个潦草——直接随便查了个同名同姓的户籍信息,连照片都不核实,直接把人告到法院。一审法院也不查医疗记录、不比对字迹,连原告当庭说“不认识被告”都无视,流程走得跟开玩笑一样。


人在ICU昏迷还能借钱后续:被告都弄错了,还能胜诉?回应来了

法院判案就这么儿戏?法院院长后来说:对不起,是我们错了。律师要被司法惩戒。黄香莲跑断腿,浪费了时间精力,好在法院承诺会赔偿她的误工费、交通费。


说真的,这事要不是有ICU的病历在手,估计真的就让一个瘫痪了15年的人背了“老赖”的锅。你说气不气人?


评论区网友炸了,句句都是真情实感:


“就这样的法官,一句道歉就完了?”


“找错人都能告赢,厉害!”


“我一直以为断案不用证据是段子,结果江西先行先试?”

“这是运气好,正好有ICU抢救时间证明,要没有那就还款了吧!”


还有网友说得很扎心:“如果名字一样就能被告,以后咱全国同名同姓的都得瑟瑟发抖了!”


我自己都忍不住想问,法院就这么判案的吗?原告自己都不认识被告,字迹明显不符,连最基本的核查都没有?说句实话,这已经不是工作失误,是对法律、对生命、对公正的极大不尊重。


司法严谨性去哪儿了?专业律师能做出这种低级错误,法院还全程“闭眼判案”,这要不是被媒体曝光,谁能信?再说了,律师和原告认错了就完了?这可是差点毁了人一生的大事。


最后,官方的回应来了。赣州市中院火速发通报,承认一审判错了,启动追责。5月24日,当地还专门开会道歉。法院院长当面给胡家人道歉,答应撤销一审错误判决,还同意赔偿黄香莲因为诉讼奔波耽误的工作和交通费。更重要的是,那个弄错人的律师袁荣军要被司法惩戒,上犹县司法局说会直接向上级汇报,这事不能糊弄过去。


新闻里提到,出借人朱某也承认自己和律师都要负责任。黄香莲讲,收到一审通知后,跑了村委会、医院、法院、保险公司、律所,工作耽误了不说,还贴了不少交通费。好在现在法院认错,愿意赔偿,她说自己挺欣慰,对结果也满意。


但说实话,这事要没ICU病历,没准就冤枉到底了。


我最不能接受的是:司法机关的公信力,不是一句“严肃追责”就能糊弄过去的。每一个案件,都是普通人一辈子的事,判错了,哪有重来一次的机会?


这次算是纠错了,责任人也说要被惩戒,但我觉得远远不够。司法公正,不能靠“认错”来维持,得靠每一步都严谨到底,否则,类似的冤假错案还会发生。


你觉得呢?这事儿你要是遇上,会不会直接崩溃?法院和律师出了这种低级错,除了道歉和惩戒,是不是应该公开通报、让社会监督一下?


毕竟,这不是一张借条的事,是一群人的命运,是整个社会的底线。


您怎么看?欢迎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信息来源:


“人在ICU咋借钱”最新进展:一审法院院长道歉,弄错被告的律师会被司法惩戒


2025-05-24 15:53·上游新闻


人躺在ICU居然写下欠条法院判还钱,最新通报: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2025-05-24 13:04·界面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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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梓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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