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中法官对相关的证据不提也不说明直接判决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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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类问题,我也遇到过多次,大概有这么几个原因:
一是,法官偷懒,虽然最高院一直在强调判决书的规范化,判决书要说理。但是许多法官都是置若罔闻,确实有工作量巨大的考量,但除却速裁庭之外,许多民一甚至民二的法官也这样,诉状、答辩状抄了一大堆,就是不喜欢把举证质证的内容写进来并进行评判,就是不愿意提高文书质量,任务观点,做完就完。
二是,言多必失,举证质证意见,法官如果一点点评判,说不定写着写着,就会写偏了,导致了判决理由不充分甚至不具备判决基础的问题了。
三是,法官很矛盾,确实存在双方都很有理,而法官很为难的情况,特别是那种拼命逼着你调解的法官,他是特别不愿意判的,但调解不成又不能拒绝裁判,那就只好霸王硬上弓,不写理由直接看结论了。因为他其实也很难判断到底哪一方更有理,索性按直觉来了。
四是,自由心证大于一切的,判决理由永远是并无不当,并无不妥,其他一句不说的。
五是,司法腐败。就是要直接的认为胜诉的一方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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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兰之心 - 0 个点赞 👍
很正常操作,以前我门外汉不懂,遇到缺德法官离谱判案后就网上查,看判决文书,看法理,尤其本院认为部分,逐渐明白了某些缺德法官的操作,比我我这个案子,简而言之类似彭宇案这种,如果按照证据判,责任很难给定下来,因为证据很充分的,相反讹人那边啥证据没有,甚至都没脸出庭,然后法官下判决时候,先提一嘴,我这提供了什么什么证据,本院予以采信,然后就再没出现证据需要佐证事实任何一个字,没了这个也就相当于打掉你这证据了,然后给你定责,事后一查,一审法官和特么原告讹人那家这里边有倒灶的事。这就是很典型的刀笔吏颠倒黑白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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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案组之虎 - 0 个点赞 👍
我的也是
朋友诱导我们多名受害人垫资未果,起诉至法院。结果最后以他被诈骗为由法院驳回起诉。
问题是他只提供了一张刑事诈骗受案回执,和一个追债记录,关于我们这些资金的流向只字未提,法官连看都没看就驳回了起诉。美其名曰“只要有刑事受案通知,这个案件就不归法院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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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卡四七小飞机 - 84 个点赞 👍
判决书的写法,五花八门。
我记得很早以前,很多法官写判决书,都是先罗列证据,然后写双方的质证意见,再写本院的认证意见,在此基础上再写本院查明的事实,再是本院认为,判决如下。
这样的写法,有两个好处:1、法官的分析过程全程公开,方便当事人和律师了解法官的思路,进而审视自身的诉讼策略及举证质证的问题,法官认证是否妥当。
2、判决书很少会遗漏证据和事实,比较还原案情。
坏处在于,判决书比较啰嗦,不方便阅读。
后来上面就发布了简略版的判决书模板,主要是把证据、质证意见、认证等省略了,直接在诉称辩称之后写本院查明。
这样写的好处是,判决书简单明了,方便阅读、理解。但不方便的地方在于,哪些证据法官采纳了,哪些没有采纳,为什么没有采纳,文书中无法清晰看出,也无法判断法官认证是否妥当。
这正是题主的疑问。
毫无疑问,简略版的判决书,是符合现在司法形式需要的。我个人感受是,罗列证据、质证意见、认证意见,在写判决时,起码占二分之一到三分之一的时间。
一份判决书,按照简略版的写法,可能就1个小时,按照复杂版的写法,可能需要2个小时。
现在案件那么多,法官也忙不过来,文书瘦身是必要的。
但是,无论是简略版,还是复杂版,法官的思路都是一样的,认证过程大致相同,如果一些证据和事实,判决书中没有提及,那主要可能是:1、这些不重要,跟这个案子关系不大。
2、这些虽然重要,但是没有证据证明。
具体到题主的困惑:“判决中关于借条以及转账记录是否有效以及是否是主要证据没有说明”,那么可能是:1、这些不是重点事实及焦点。
2、已经在判决书中体现,但是当事人没看明白。
3、欠缺证据支持,写不写都无所谓。
编辑于 2023-09-26 20:49・IP 属地江苏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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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法官底线很低,甚至可以说没有底线。他们的判决书是这样写的,先预定一个结论,然后根据这个结论挑选证据,有利的就放在判决书中,不利的就否定或者直接无视!反正错判了也没有什么惩罚,干完活儿就行。
唯一的办法就是继续走下边的法律流程,并且持续举报投诉曝光!
发布于 2023-11-24 08:07・IP 属地北京查看全文>>
小也 - 9 个点赞 👍
现在因为法院的案件多,法官都忙结案,判决书说理内容并不是很充分,很多判决都不分析和认证证据,直接叙述查明事实,本院认为部分也是简要表述。
但这并不代表法官没有分析证据没有论证,而是他的分析和论证由于简化判决书内容的需要被牺牲掉了。
没有支持你,除了提供的证据外,还有对方的陈述,你的陈述与证据之间的关联处,让法官对法律事实的认定出现了偏离了你主张的事实,这是法官基于该案件的证据情况所作出的裁决。
一审判决既已经送达就不可能再修改,唯一的救济途径就只有上诉,你要做的是判断法官未支持你请求的主要理由,然后指出其认定事实和法律的错误之处,以求二审法院改判。
有时候要站在裁判者的角度审视一下案件,才能为自己的主张查缺补漏,把你的判决拿给有经验的律师,一眼就能看到问题的关键,也能为上诉提供更充分更有力的角度。
关注我 @何正斌律师 ,给你分享更多的法律实务经验。
发布于 2023-09-07 22:44・IP 属地贵州查看全文>>
知乎用户 - 7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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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一 - 7 个点赞 👍
这涉及到判决书内容书写规范的问题。
判决书遗漏证据、不提证据并不意味着法官判错了,而是法官认为证据不重要或者与案件无关。
最高法对判决书的内容作出过规定,《关于加强和规范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裁判结论的形成过程和正当性理由,提高裁判的可接受性,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然而,随着案件数量的增多,对判决书的要求事实上是下降了。从更早以前,法官分析证据材料以及思路全公开到现在的简化式模板便可一窥端倪。 @猴子老湿 这一点说的很清楚了。
而且判决书出现格式化、类型化的情况普遍增多。
典型的如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有些法院将判决书以表格的形式来作为最后的裁判结果,大胆创新,几乎将论证和说理过程全部拿走了。显然这种做法与《指导意见》是相互背离的。
但倘若不这么做效率则会大打折扣,随着群众维权意识的增加以及社会法治化进程的发展,法院积压的案件数量与日俱增,两者之间是不可调和的矛盾。对于类型化案件和类案从简从速处理,对复杂案件进行推理论证严格适用《知道意见》也完全符合最高院繁简分流提高法院审判效率的目的。
综上,法官认为对与案件结果没有关联的证据不在判决书中载明具有一定合理性 。
倘若当事人对这方面有疑问和不清楚,实践中摸索出了一条新的解决问题的思路,可以通过「判后答疑」的方式向法官寻求帮助。倘若当事人认为确实存在枉法裁判或遗漏重大证据的情况,也可找专业人士咨询、寻求解决途径。
编辑于 2023-09-28 11:54・IP 属地上海查看全文>>
苍星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