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正常操作,以前我门外汉不懂,遇到缺德法官离谱判案后就网上查,看判决文书,看法理,尤其本院认为部分,逐渐明白了某些缺德法官的操作,比我我这个案子,简而言之类似彭宇案这种,如果按照证据判,责任很难给定下来,因为证据很充分的,相反讹人那边啥证据没有,甚至都没脸出庭,然后法官下判决时候,先提一嘴,我这提供了什么什么证据,本院予以采信,然后就再没出现证据需要佐证事实任何一个字,没了这个也就相当于打掉你这证据了,然后给你定责,事后一查,一审法官和特么原告讹人那家这里边有倒灶的事。这就是很典型的刀笔吏颠倒黑白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