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因暴雨、大风天气原因受伤算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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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不算。
因暴雨、大风天气在上班途中受伤通常不能认定工伤。
上班路上被树砸伤,被广告牌砸伤,被恶狗咬伤……这些均不属于工伤。
上班路上能认定工伤的通常只有下列一种情况。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遇到上述那些特殊情况,劳动者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七编侵权责任,请求相应的管理者承担责任,跟用人单位扯不上一点关系。
可见,上下班途中与交通事故是认定工伤的必备要素,对于上班路上为什么会被恶狗追杀致伤的问题法律不管。
而且并不是有了机动车或非机动车的要素法律就一定会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交通事故”,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譬如在上班路上走着突然天降汽车、共享单车把你砸伤,就不构成工伤。
因为法律规定的很明确,必须是在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而导致的损害结果。
换而言之,即便开电瓶车被大风刮倒的树木砸伤也不能认定工伤。
本案中,李军平骑电动车在上班途中被路旁大风刮倒的树砸伤,但其在申请工伤认定时未提交有权机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结论性意见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等法律文书为依据,不能证明本案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西安市人社局据此作出不予工伤认定决定并不违法。经查,(2018)陕01民终8009号民事判决书系李军平诉西安市灞桥区公路管理站物件损害责任纠纷,该判决认定灞桥区公路管理站作为道路及树木的管理者,未尽到管理维护责任,对李军平的损害结果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该判决并未明确认定本案为交通事故,故李军平主张该判决能够作为认定工伤的依据的理由不能成立。
参考案例:(2019)陕行申70号
那么,是不是真的就完全没戏了?非也。
譬如在乘坐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因暴雨、大风天气导致树木坠落倒在道路中央致使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进而造成损伤,那么便符合上述情形,可以认定工伤。
因为该款规定的立法目的是保护劳动者利用公共交通通勤时非自身原因导致受伤的情形。对于机动车是何原因发生交通事故,再所不问。
另外还有一种特殊情况。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通俗的来说,在上班路上见义勇为可以认定工伤。
譬如张三在上班路上遭遇暴雨,发现如花被一棵树压倒生命垂危,张三因救如花被又一棵树砸伤。此时张三就可以认定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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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于 2023-08-01 11:36・IP 属地四川查看全文>>
51社保 - 5 个点赞 👍
关于如实报道灾情唤起人民全力抗争的批语
1959.6.20
乔木、冷西同志:
广东大雨,要如实公开报道。全国灾情,照样公开报道,唤起人民全力抗争。一点也不要隐瞒。政府救济,人民生产自救,要大力报道提倡。工业方面重大事故灾害,也要报道,讲究对策。此件阅后退回。
毛泽东
六月二十日上午四时
发布于 2023-07-31 22:16・IP 属地河北查看全文>>
一代完人洪承畴 - 3 个点赞 👍
1
情形一:
●如雨天路滑,自己走路摔倒受伤的,虽然发生在上下班途中,但并未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不能认定工伤。
2
情形二:
●职工上下班驾驶机动车或非机动车、乘坐出租车、网约车等,因暴雨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若受到的是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3
情形三:
●职工上下班途中乘坐公交车、地铁等交通工具因暴雨发生透水事故造成伤亡的,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若被认定为属于受到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将被认定为工伤。
4
情形四:
●职工在暴雨天上下班途中被大风刮下的建筑物的搁置物、脱落物等砸伤的,也不属于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不能认定工伤。但是受伤的职工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向建筑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5
情形五:
●职工因暴雨,在上下班途中对他人施救而受到伤害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二项规定,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视为工伤。职工的见义勇为符合上述规定,可以认定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被认定为工伤。
也就是说上下班路上受到伤害要认定为工伤,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上下班途中;
2.受到伤害的原因是发生了交通事故;
3.该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中,本人为非主要责任。
因此,如遇雨天路滑,自己摔倒受伤,虽然发生在上下班途中,但并未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是不能认定工伤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5款规定: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可被认定为工伤。
所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雨天路滑而造成的事故或意外伤害,可被认定为工伤。治疗费用通过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且可以领取工伤保险相关待遇。
发布于 2023-07-31 10:35・IP 属地河北真诚赞赏,手留余香还没有人赞赏,快来当第一个赞赏的人吧!查看全文>>
隐身的魔法师 - 2 个点赞 👍
部分情况下,属于工伤。
如果是乘坐地铁、轮渡期间遇到暴雨、大风天气而受伤的,或者因为天气原因自己开车发生交通事故,并且不是本人主要或全部责任的,那么可以认定为工伤。
上班途中因暴雨、大风等恶劣天气摔倒、撞伤,甚至被谁冲走死亡等,均不算工伤。
另外,上班途中,因为意外被人杀害、被狗咬伤等,都不算工伤。主要原因是这不属于工作地点,也不是工作期间。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发布于 2023-07-30 22:07・IP 属地山东真诚赞赏,手留余香还没有人赞赏,快来当第一个赞赏的人吧!查看全文>>
劳动法咨询师韩飞 - 1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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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Augustine - 1 个点赞 👍
大雨天受伤不一定能算工伤。
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是工伤。
就是上下班途中,被人打一顿,也算不了工伤。交通事故算工伤,也是争取来的。
另外的伤害,冤有头,债有主,该找谁找谁。
想起来几个奇特的工伤事情。
以前公司老李,想托老板,把自己刚毕业的外甥安排进车间。
老板说,先来试试吧,看看小伙子怎么样。
老李就让自己的外甥进了工厂,准备从学徒做起。
老板说这个小伙子这么瘦,不一定有力气干这些苦力活。
老李就说别看他瘦,力气大着呢。说着,让这个小伙子就抬起一个地上的铁法兰。
厚重的铁法兰还挺重,小伙子没带手套。一个手滑,铁家伙就压在了他脚上。
送医院,老板给了医药费。
本以为这样结束了,家属要确认工伤。说上午进去好好的,下午出来就伤了许多脚趾头。
社保当然没买,还真认成了工伤。九级,老板赔了一大笔钱。
从此以后,车间非公司老员工不让进了。
有个员工,身体有严重基础病。
工厂面试也没查身体。看他还行就让他入职了。
干了没几天,身体不舒服。
回宿舍躺着吧。
这一躺就没起来,赶紧送医院。
抢救了一天一夜,医院说只能维持。
这员工上有老,下有小。
老板说,无论无何抢救,最起码满四十八小时。
因为法律规定,工作时间,因疾病抢救无效,48小时以内死亡的算工伤。
上有年迈,下有幼小。他老婆听医生说,抢救过来的希望渺茫,现在只能维持。
找了懂的人问,跟家里问了主意。
最后结果是,拔管。
家属决定不再抢救。
员工算工伤。
老板出了很大一笔钱,社保还是没缴纳。
于是又一条规矩,入职要进行体检。有重大疾病的谨慎录取。
发布于 2023-07-30 20:52・IP 属地江苏真诚赞赏,手留余香还没有人赞赏,快来当第一个赞赏的人吧!查看全文>>
山海评 - 1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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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ny ma - 1 个点赞 👍
上班途中因暴雨、大风天气原因受伤是否算作工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可被认定为工伤。但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能被认定为工伤。因此,如果上班途中因暴雨、大风天气原因受伤,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但是,有些特殊情况下,上班途中因恶劣天气受伤也可能被认定为工伤。比如,根据《广州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定》第28条第二款规定,在台风黄色、橙色、红色或者暴雨红色预警信号生效期间,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工作地点、工作性质、防灾避灾需要等情况安排工作人员推迟上班、提前下班或者停工,并为在岗工作人员以及因天气原因滞留单位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避险措施。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员工在上班途中因暴雨、大风天气原因受伤,可能会被认定为工伤。 总之,上班途中因暴雨、大风天气原因受伤是否算作工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需要员工或用人单位向当地工伤认定机构进行申请和咨询。
发布于 2023-07-31 16:20・IP 属地上海查看全文>>
喵喵九尾仙 - 1 个点赞 👍
不是所有上班途中受到的伤害都能算作工伤的。
一、跟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
注意:不是劳务关系!
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考勤记录;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用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二、不是所有“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伤害”都能认定为工伤的。
1、必须是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轨道交通、轮渡、火车事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
上下班途中,被认定为工伤的要件:交通事故、或交通工具(公交、客轮、火车等),非本人主要责任。
也就是说,因天气原因造成的上下班途中的伤害,是不能被认定为工伤的。
2、上下班线路必须是“合理时间内”的“合理线路”。
最高法《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六条 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最高法《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 比如:A地是你的家,B地是工作所在地。
正常上班路线是,从A经过C,然后到B。而你受伤那天,你上班路线是A经过D,然后到B。
而且不能证明是“不可抗力"导致你改变上班线路,那么被判定为工伤很麻烦!
3、要能证明上班路线是正常路线。看看看下面这个判例
上述判例中,上诉人受伤不是在闫程伟事故是发生在已经回到宿舍后,因其他活动受伤。
而本案中,上诉人不能证明他的伤害发生在“合理时间内”的“合理线路”上。
三、工伤认定很麻烦,要有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1、特别是建筑工地上,很多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又没有保留事实劳动关系相关的证据,在发生事故时,很难保障自己本来应该享有的权利。
而工地上打工人——无论是管理人员还是民工,很多人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这里面的原因有很多很多,有算计,也有无奈。这里不展开了。
无论什么原因导致不能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留意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2、挂靠也是有风险的。
发个“最高法《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截图参考下吧。
最高法《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职场#
发布于 2023-08-02 18:08・IP 属地湖北真诚赞赏,手留余香还没有人赞赏,快来当第一个赞赏的人吧!查看全文>>
微风 - 0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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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律思 - 0 个点赞 👍
上班途中,仅仅因暴雨、大风天气原因导致受伤,不能算工伤,除非发生了交通事故,且属于非本人主要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但是,不构成工伤不代表不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比如当地政府已经发布恶劣天气停工通知或者非必要不到岗的警示,用人单位仍要求劳动者必须到单位上班,以致劳动者受到伤害的,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发布于 2023-07-30 21:12・IP 属地湖南真诚赞赏,手留余香还没有人赞赏,快来当第一个赞赏的人吧!查看全文>>
张律普法 - 0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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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达律 - 0 个点赞 👍
题主所说的情况大概率是不够成工伤的。
是否构成工伤或者法律法规视同工伤,有严格的标准。具体如下: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发布于 2023-07-30 22:33・IP 属地广东查看全文>>
叶振鑫律师 - 0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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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下白头人 - 0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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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yneHou - 0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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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来合影吧 - 0 个点赞 👍
原则上当然不算,先看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中(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这应该是列举法,没有说到上班途中因暴雨、大风天气原因的受伤。
不过……
发布于 2023-07-31 07:26・IP 属地江西查看全文>>
谢方 - 0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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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偷的打枪的不要 - 0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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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 羊 - 0 个点赞 👍
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在上班途中因暴雨、大风天气原因受伤不算工伤。因为不在工作时间、不在工作场所内、不是因公外出、也不是机动车事故。
发布于 2023-07-31 09:54・IP 属地陕西真诚赞赏,手留余香还没有人赞赏,快来当第一个赞赏的人吧!查看全文>>
panda - 0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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煎煮烹熘嫩物 - 0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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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火 - 0 个点赞 👍
这个话题下的法律博主也是有意思;
他们所有人都提出了上班途中工伤的定义是:【常规路线+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受伤】才能算工伤,但是没用一个人讨论这条规定在异常天气情况下的合理性。
每当这个时候,我都在想,社会上真的需要这么多法律专业的从业人员的吗?因为每次类似的事件发生时候,我认为他们的用处和搜索引擎差不多的照本宣科,甚至于有的还不如引擎搜索的全。
就如当前话题,企业可以用不可抗力在洪水,台风这样的理由停发你的工资,但是你因为这种天气上班受伤只能自己活该,怪不得会有你法我笑,要不说人家能当上主任都是看穿了社会的本质
编辑于 2023-07-31 09:36・IP 属地上海查看全文>>
JK灬糖度 - 0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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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外婆的守护者 - 0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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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吧蒙古上单 - 0 个点赞 👍
比如你在一个园区上边,这个园区是公司的买下来的,因为路面湿滑或者什么原因摔了一下,算工伤。以前我经历过的,就在一旁,滑一下起不来了,最后按照工伤处理的。
发布于 2023-07-31 10:18・IP 属地江苏查看全文>>
刘原 - 0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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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宇 - 0 个点赞 👍
在台风「杜苏芮」残余环流北上影响的情况下,京津冀鲁豫晋等地受到强降雨的影响,不少人上下班途中可能面临雨天路滑、大风等天气原因导致的意外伤害。对于上班途中因暴雨、大风等天气原因受伤的情况,我们需要了解法律的相关规定和判例,来判断是否算作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患职业病的;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根据这些规定,我们来分析不同情形下的上班途中受伤是否算作工伤:
情形一:雨天路滑,自己走路摔倒受伤的。这种情况并未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
情形二:职工上下班驾驶机动车或非机动车、乘坐出租车、网约车等因暴雨发生交通事故的。如果该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中,本人为非主要责任,那么可以认定为工伤。
情形三:职工上下班途中乘坐公交车、地铁等交通工具因暴雨发生透水事故造成伤亡的。这种情况要具体分析,如果被认定为属于受到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那么可以认定为工伤。
情形四:职工在暴雨天上下班途中被大风刮下的建筑物的搁置物、脱落物等砸伤的。这也不属于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不能认定为工伤。但是受伤的职工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向建筑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情形五:职工因暴雨,在上下班途中对他人施救而受到伤害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二项规定,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视为工伤。职工的见义勇为符合上述规定,可以认定为工伤。
综上所述,在上班途中因暴雨、大风等天气原因受伤是否算作工伤,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如果受伤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所列明的工伤认定条件,那么可以认定为工伤,并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对于情形一和情形四,因为未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不能认定为工伤。在这种情况下,受伤的职工可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向事故责任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对于情形二和情形三,如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本人为非主要责任,那么可以认定为工伤。这种情况下,受伤的职工可以通过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治疗费用,并领取工伤保险相关待遇。
而对于情形五,如果职工因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也可被视为工伤。在这种情况下,受伤的职工同样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工伤认定是一项复杂的程序,涉及到具体的证据和证明。在遭遇上班途中受伤的情况下,职工应尽快报告用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及早采取行动有助于确保权益得到保障。
总的来说,上班途中因暴雨、大风等天气原因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来处理。如果认定为工伤,职工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获得相应的补偿和赔偿,保障其合法权益。因此,职工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应当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或劳动法咨询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确保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以上仅为一般性法律评述,实际情况需具体咨询相关专业人士并参考相关法律法规来处理。工伤认定的过程需要严谨而细致的调查,确保公平公正,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发布于 2023-07-31 11:59・IP 属地日本查看全文>>
星小仙 - 0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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悟空金句 - 0 个点赞 👍
这题我有经验,先挑干的说:算工伤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认定为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算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以上有两个字“认定”,也就是说属不属于工伤,是由劳动监管部门认定的,经认定属于工伤的会出具一张工伤认定书。凭认定书,社保报销费用。
当然了,认定得提交申请表,附上相关资料,流程如下,每个地区会有所区别:
工伤认定,必须提交的附件资料主要有三大类:
1、应当提交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
2、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3、职工受伤害或者诊断患职业病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其他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分别提交相应证据:
也就是说,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如何证明是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呢?必须要有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或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因暴雨等天气受伤,没有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不会被认定为工伤的。
工作这么多年,接触过类似案例:
一员工公司安排加班比较晚,深夜自己骑电动车回家,路过一个路口,不小心撞到马路牙子摔倒,骨折,申请工伤。
以上案例不会被认定为工伤,但是公司出于人文关怀,承担了该员工的医疗费。
所以,有些不能认定工伤,确实是工作有关的,公司也会酌情考虑为员工减轻损失。
编辑于 2023-07-31 11:20・IP 属地江苏查看全文>>
种子会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