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台风「杜苏芮」残余环流北上影响的情况下,京津冀鲁豫晋等地受到强降雨的影响,不少人上下班途中可能面临雨天路滑、大风等天气原因导致的意外伤害。对于上班途中因暴雨、大风等天气原因受伤的情况,我们需要了解法律的相关规定和判例,来判断是否算作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患职业病的;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根据这些规定,我们来分析不同情形下的上班途中受伤是否算作工伤:
情形一:雨天路滑,自己走路摔倒受伤的。这种情况并未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
情形二:职工上下班驾驶机动车或非机动车、乘坐出租车、网约车等因暴雨发生交通事故的。如果该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中,本人为非主要责任,那么可以认定为工伤。
情形三:职工上下班途中乘坐公交车、地铁等交通工具因暴雨发生透水事故造成伤亡的。这种情况要具体分析,如果被认定为属于受到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那么可以认定为工伤。
情形四:职工在暴雨天上下班途中被大风刮下的建筑物的搁置物、脱落物等砸伤的。这也不属于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不能认定为工伤。但是受伤的职工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向建筑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情形五:职工因暴雨,在上下班途中对他人施救而受到伤害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二项规定,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视为工伤。职工的见义勇为符合上述规定,可以认定为工伤。

综上所述,在上班途中因暴雨、大风等天气原因受伤是否算作工伤,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如果受伤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所列明的工伤认定条件,那么可以认定为工伤,并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对于情形一和情形四,因为未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不能认定为工伤。在这种情况下,受伤的职工可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向事故责任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对于情形二和情形三,如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本人为非主要责任,那么可以认定为工伤。这种情况下,受伤的职工可以通过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治疗费用,并领取工伤保险相关待遇。
而对于情形五,如果职工因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也可被视为工伤。在这种情况下,受伤的职工同样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工伤认定是一项复杂的程序,涉及到具体的证据和证明。在遭遇上班途中受伤的情况下,职工应尽快报告用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及早采取行动有助于确保权益得到保障。
总的来说,上班途中因暴雨、大风等天气原因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来处理。如果认定为工伤,职工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获得相应的补偿和赔偿,保障其合法权益。因此,职工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应当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或劳动法咨询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确保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以上仅为一般性法律评述,实际情况需具体咨询相关专业人士并参考相关法律法规来处理。工伤认定的过程需要严谨而细致的调查,确保公平公正,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