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看待香港立法会二读否决同性伴侣关系替代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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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之心 - 219 个点赞 👍
我完全不理解为什么那么多异性恋要反对《同性婚姻合法化》。同性婚姻合法化可以说,只有利没有弊。甚至也是有利于异性恋的,并且也不侵犯任何人的自由。
所以我就是不能理解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反对。同性恋到底做了啥,难道你们就那么害怕同性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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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崎素世 - 213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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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ven - 210 个点赞 👍
世界上第一个人类合法同性婚姻国家是2001年的荷兰,24年过去了,脆弱的异性恋面对同性恋结个婚依旧咆哮上蹿下跳,仿佛狠狠反同就能解决男女性别矛盾,生育下降等社会问题,香港生育率0.73。
看样子香港异性恋也不是很着急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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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回事啊 - 204 个点赞 👍
说明香港才是两岸三地大中华地区真正的高地,无论政界还是民间都保持了保守主义的古典美德,成功抵御了西方思想殖民的荼毒。
说来有些讽刺,在21年政改制度下的20名地区直选议员中,正好仅有3名(新民党2人,民建联1人)议员在本次立法会表决中投了赞成票——15%的赞成率——与立法会90名议员14票赞成的表决结果大致相当。
这意味着在某些人心心念念的real universal suffrage下,一个完全符合德谟克拉西理念的香港立法会,依然有非常大的可能性,以不足20%的赞成率和更大比分的优势反对率去否决此项立法。
阴差阳错,本次立法会表决的票型反倒是符合了他本该有的票型。

当然这时候一定就会有人说了:难道这些地区直选的议席就一定代表民意吗?即使程序再公正,法制再健全,这也不过是反映4年前(2021年立法会选举)的民意罢了。
然而,在本次《同性伴侣关系登记条例草案》的公众咨询期间,立法会收到超过1万份意见书中,超过八成持反对立场,与立法会表决结果大致相符,说明广大市民依旧认为该法案将对香港的社会传统造成冲击——嘿嘿,难道这不是一种人民的选择、民意的反映以及利伯儒德谟克拉西体制的无论如何的又一次胜利吗?
你不能只在推进自己喜爱的进步议程的时候才拿民意和民主程序当回事。
编辑于 2025-09-20 22:39・中国香港查看全文>>
thatcherite - 197 个点赞 👍
这个结果绝对是巨大的退步。
先解释一下这个法案,它并不是要让香港现在实行同性婚姻,而是让香港籍的人在海外与同性婚姻合法国的人结婚后,在香港得到承认,从而取得继承权等基础权益。这个法案完全合情合理。而且这个法案是香港政府自己提出来的,并不是下面一些反对派团体想出来的法案。
世界上有两种政府,一种由极少数人控制法律,极端极权,因而同性婚姻这种问题,根本不存在要到立法会的地步,因为根本没有这个机构,或形同虚设。
第二种是可以公开讨论投票的。在近二十年时间内,没有那个政府在同性婚姻问题上开倒车的(美国在同性婚姻上没有倒退,是对部分非二元群体做出限制),很多国家都是多次不通过,但支持比例越来越高,即便不通过,也是会推出相应的保障条件。譬如泰国,讨论了好几年,最终通过。日本全国不通过但很多地方政府会给出类似结婚的保障性政策。
这次支持和不支持的比例是1:5,支持者占比16%,这个比例连x国都不如,绝对是不符合民意的。也与香港的国际化形象不符。但是香港也早就不是那个国际化大都市了。90年代和2000年代,tvb剧集中还曾很多正面的同性关系的角色,现在已经不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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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rcywong - 170 个点赞 👍
我不理解,禁止同性恋婚姻,强行把他们推进异性恋婚姻里面相看两厌,对异性恋有什么好处?
一边骂同性恋骗婚,一边不准他们结婚。
人怎么能左右互搏到这个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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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逸 - 134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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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人 - 98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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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乎人均 - 97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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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达尔·亚诺什 - 95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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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不良 - 94 个点赞 👍
目前最高赞的回答很有意思,既是离题,其实又没有离题,可以说“代表性的回答了”,在这个问题下为何弥漫着对香港立法会否决的刻骨仇恨。
“随便说几条没有法定婚姻关系,仅有上面的意定监护公证,在大陆法律框架下会产生的障碍:”
众所周知,香港司法属于普通法法系,并且在高度自治下享有终审权,至少在民事活动中,和内地(大陆)是互不隶属的司法辖区。
香港的意定监护公证好不好用,与“大陆法律框架下的障碍”有什么关系?
然而对这个点赞众多。为什么呢?好难猜啊,一定不是想利用国家对香港特区法律体系的尊重,利用19年后愈发强调“一国”的倾向,来个“在香港注册,在内地享受”,逼内地甚至中央政府实际默认“中国同性婚姻合法化”吧。
(理论上,在台湾通过同性婚姻立法后,已经存在类似的BUG,但两岸关系近年恶化程度,应该不用多解释了)
至于声称民调证明香港民意压倒性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稍微对香港社会有点常识,就知道是定向抽样做出的花活。
其实我看了香港的同性伴侣关系登记条例后,对其根本目的和大部分条款内容,都基本可以接受。
但还有一个关键障碍:条例的动机——来自终审法院的命令,以及条例中反复对“海外同性婚姻”的承认,导致这部条例在舆论和社会共识上,都被认为是“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改头换面,至少是完全承认同婚的前半阶段。媒体报道包括自媒体宣传,也都往“香港走向承认同婚”或者“部分承认同婚”方向引导,这大概率是立法会强烈“应激”的主要原因。
如果想要在短期内通过“弥补方案”,下一个类似条例必须与“婚姻关系”完全切割。
实际上,同性婚姻支持者在诉苦求同情的时候,一直在回避或者混淆反对者的质疑:既然说要求承认同性婚姻,主要是因为意定监护(或其它措施)的法律覆盖面不够,那么精力为什么不放在解决缺陷上呢。
意定监护早就得到了全社会的接受,要求在一定特殊情况下,扩大它的权限。正常来说,肯定比说服大多数人接受同性婚姻容易。
为什么弃易而从难呢?
我能想到的合理解释只有一条——同性婚姻的目的就不是解决意定监护等手段解决不了的少数问题,真正的目的就是夺取“婚姻”这个名号本身。
我个人态度一直是,同性恋者想平权没问题,但能不能别来抢“婚姻”这个名头。就象我对同性恋者本身没有任何意见,但对任何用“同志”自称或称呼同性恋者的言论,都会立即产生极大的厌恶。因为不管是不是他(她)们的本意,这种“化用”对其他很多人来说,类似对中国人称“支那”拉“眯眯眼”,事实上就是赤裸裸的污辱。
肯定会有人声称:同性恋者用什么自称都是他们的权利,不让他们使用“同志”,本身就反映了内心对同性恋的歧视。而我无意与之继续辩论,只想说:这不就是“同性恋平权怪圈”。
不去解决同性恋者“出柜”后,如何使得主流社会能平静接受他们,却集中力量,非要按着大多数人的头,把寄托了几千年文化感情的词汇,比如“同志”、“夫妻”、“婚姻”割让出去。多数人不同意,就恶狠狠的诅咒“封建老保终将灭亡”。
要是觉得有“国际大势”可倚,一定要打文化战争,那就只好奉陪到底了。
编辑于 2025-09-14 10:09・中国香港查看全文>>
黑岛人 - 77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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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式某人 - 64 个点赞 👍还没有人送礼物,鼓励一下作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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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桔梗花 - 58 个点赞 👍
很多人不明白为什么同性必须要结婚
都说完全可以自由结合,没有结婚证也可以生活在一起,不是吗?
那我说一个现实的例子
一对男女是合法夫妻,特别是在他们已经有小孩的情况下
如果其中一人突然死亡,在一般情况下,另一方不会被认为可能是杀人犯,除非死得蹊跷
如果两个男人在一起,特别是他们的父母根本不知道他们的关系
如果其中一人意外死亡,另一人该怎么面对死者的父母?他该怎么跟警察解释他们的关系?
死者的父母和警察会不会相信他呢?
所以,另一人很可能因此身陷囫囵,无法自证清白,这才是最可怕的情况
那他们该怎么办?
是不是只能在某一天,一起面对镜头,拍下对彼此的承诺和免责声明
是不是显得有点悲凉?
补充,很多人没懂的意思
男女在一起,通常双方父母都知道,他们也会经常回家看望彼此的父母,父母认可他们的关系
但是同性在一起,通常双方父母不知道,知道了也不会认可,父母如果知道这一切,反而会怪是对方把自己孩子“带坏了”,害自己的孩子不结婚,没孩子,害他们自己没孙子,害他们抬不起头
简单说,异性恋结合得到了父母的认可,甚至是祝福,但是同性恋不被父母认可,更不到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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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gongyao - 38 个点赞 👍
台湾合法了我看也没啥事啊,照样过日子
也没让异性恋受损失,还让同性恋更爽了
所以一个增量政策反对它干嘛?
尽可能让社会上更多的人过得更爽
我认为是政府存在的基本道德,政府政策推行的基本目标
所以我一向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
人在不损害其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尽可能追求过得更爽,是自然而然的,生来就有的权利
政府没事找事让人不爽了,我就反对
基于此原则
我也较为支持私人嫖娼合法化,因为合法之后嫖娼的人更爽了,不想嫖娼的也没啥损失
这些已经有很多国家推行过,无显著坏处出现,也没有较大群体受显著损失的
能扩大人任何领域的自由,让更多人过得更爽的政策
我都支持
PS:我也支持慢慢改,但是总得出发
社会总要有此为正确方向的共识
实施上,当然可以慢慢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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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xsjak - 37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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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 - 36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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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mo - 36 个点赞 👍
说到底还是个要求少数服从多数的社会,大家也别乐呵,人不知道什么时候,也会成为那个要求被牺牲的少数群体的(人种歧视、肤色歧视、地域歧视、疾病歧视、性别歧视、身高歧视、财富阶级歧视、体型歧视、年龄歧视等等)那时候你可别指望别人替你发声。
那时候,你站起来维护自身权益,得到的全是冷嘲热讽。
“我也没歧视胖子啊,只是你胖子别跑大街上,跑我面前恶心我。”
“我也没歧视穷人啊,只是你穷人身上味儿太大,和你待在一个房间内熏得我难受。”
“怎么了,我就是讨厌xxx省人,他们那人xxx还不让说了吗?”
“对不起,我们不要35岁以上的人。”
“把活都交给外包的做。”
“臭外地的。”
这就是必须要为少数群体争取权益的意义,你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也会沦落到大众的对立面去,而每个人都应平等享有任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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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yond the Sky - 22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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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之上223 - 15 个点赞 👍
很难理解吗,绝大部分人应该都反对节假日调休的吧,但万恶的调休却能堂而皇之地执行下去,这说明什么,已经不言而喻了。香港这个表决也是一样,民调反应大部分人都支持同性婚姻,但上层建筑却有不一样的想法还能推进下去。
香港立法会的议员组成为选举委员会选出40席、功能界别选出30席、地区直选20席,合计90席。其中,符合传统印象中一人一票的普选席位只有20席,仅占22%[1]。所谓的选举委员会......不敢妄议;功能界别基本来自各行各业,每一行业选一人。
当然,香港作为万恶的资本主义大本营,执行这样有利于资产阶级尤其是官僚资产阶级的(立法机构)议会制度,是非常合理非常正常。香港特区采取一国两制,这么做是尊重特区实际情况。
参考
- ^2021年的改革后,直选席位将从35个减少到20个,比例将从50%减少到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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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city - 14 个点赞 👍
现在香港已经赚上俄罗斯走私石油的钱了。肯定要在价值观上,对西伯利亚寒流带妥协的。
这是没办法的。
要不然你就别赚这笔钱,要不然你就在其他方面妥协。
这个法案,就是要钱,不要价值观的结果。
好的一方面,就是已经默许香港打造‘饼圈金融中心’了。
前些日子赵长鹏已经公开正式来香港举办饼圈高级座谈会。
背后还有香港大陆多家金融圈的大佬,基金经理,港府的相关人士。
代币产业,区块链,将来是宇宙级的发展空间。
同性恋婚姻和财产权问题上退让一点,换来更大的金融顶级规划,是划算的。
因为这次否定的法案,只是不承认你境外登记的同性婚姻,可以在香港有财产继承等法律保障。
不是不让你同性恋性交。
你不结婚,不牵扯重大财产的继承转移诉讼,就是找个同性互操,是没人干涉你的。
想开点,币比逼强。
有币何愁无逼?
合法婚姻,正常繁殖,有后代传承自己的财富,赚钱也赚的带劲。
不要让你的生殖器,成为无良政客操弄话题的工具。
看问题,要抓主要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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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蔚王 - 12 个点赞 👍
第一,hk议员民选人数从21年35位近一步下降为22位,反对派早已解散。
第二,意见书不等于总体调查民意
第三,口十女士是主要支持者,她说北京有强大力量劝她放弃这个法案
任何反对派都可以在评论区说你的观点,我会一一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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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氢呋喃 - 6 个点赞 👍
我对同性恋没有意见,孔子的偶像齐桓公就搞男人,孔子也没拿他开炮。
不过,男人搞屁股和女人摩擦可以做,但和婚姻是两码事。
婚姻就是男女结合,然后尽可能繁衍后代。同性恋是做不到的,除非“出轨”,更别提男妈妈、女爸爸。
如果愿意,同性恋可以自己发明一个名词自娱自乐,不要偷不要抢,也不要指望纳税人给你们发钱,或者政治系统给你们任何特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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攘夷派儒教浪人 - 6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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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in - 5 个点赞 👍
我一直觉得,让异性恋者投票决定允许同性恋者和谁结婚这件事本身是违反民主精神的。
以美国为例,美国的非白人和女性的投票权分别是白人和男性选出来的代表表决通过的。这本身就有一定的讽刺意味——如果有完整投票权的人不支持,你好像真的没有什么别的办法来获得投票权。
但投票权好歹还是公共生活的一部分,是公民的政治权利,行使这一权利会产生外部性,某种意义上会影响有投票权的人的利益。让利益被影响的人发表意见本身没什么问题,问题在于最大的利益相关者——有色人种和女性自己——的意见却反而不被考虑。
至于和什么性别的人结婚这件事,既不会影响政治决策、也不产生任何外部性,却需要由一群完全不受任何影响的、闲到要管陌生人和谁结婚的顺性别者来决定。这甚至比让你的邻居投票决定你有没有投票权还要荒谬。
这就好像你的邻居把你拉到居委会来跟全小区的人一起投票决定要不要烧了你的房子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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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莫扎特 - 3 个点赞 👍
同性伴侣要的是婚姻中自愿选择一个无血缘关系的人成为直系亲属,享受和承担直系亲属的责任和义务的权利,
一纸证书不能证明爱情,不能保障爱情,但是能保障手术签字权,失能监护权和继承权。
如果觉得婚姻这个东西特别神圣只能一男一女,那么就可以像有的国家那样,叫做民事伴侣。
除了血亲,每个人都有在对方同意的前提下为自己决定一个亲人的机会,被称为婚姻。那么规定必须一男一女是不公平的。尤其在我国,刚刚成年的年轻人中,男性显著数量超过女性,就算所有女孩都结婚,数量也不够,把越南全部适龄女孩算上也不够。他们也有权利得到伴侣,硬性规定为女性是非常不人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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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