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伴侣要的是婚姻中自愿选择一个无血缘关系的人成为直系亲属,享受和承担直系亲属的责任和义务的权利,
一纸证书不能证明爱情,不能保障爱情,但是能保障手术签字权,失能监护权和继承权。
如果觉得婚姻这个东西特别神圣只能一男一女,那么就可以像有的国家那样,叫做民事伴侣。
除了血亲,每个人都有在对方同意的前提下为自己决定一个亲人的机会,被称为婚姻。那么规定必须一男一女是不公平的。尤其在我国,刚刚成年的年轻人中,男性显著数量超过女性,就算所有女孩都结婚,数量也不够,把越南全部适龄女孩算上也不够。他们也有权利得到伴侣,硬性规定为女性是非常不人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