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网友一顿饭花 3600 元,被盯着不让拍视频,餐厅还拒绝接待 10 岁以下儿童,这样的规定算侵权吗?/
共7个回答0条评论

网友一顿饭花 3600 元,被盯着不让拍视频,餐厅还拒绝接待 10 岁以下儿童,这样的规定算侵权吗?

中国网
排序方式:被封时间
时间排序由新到旧
  • 1082 个点赞 👍

    根据媒体现代快报曝光的单子可以找到店,上海只此一家。

    在大众点评上一搜就可以看到,上海,中国菜葱姜蒜。

    人均1666,妥妥的高价饭店。

    不过花这么高的价钱去吃这饭,还有这么多规矩。

    要想自由自在的吃一顿可以去这个万豪酒店,我两个人才吃500块钱,还没那么多规矩。

    这一个单价1700,要不是商务宴请,也太贵了。

    类似于这种网红,规矩多,天价,无菜单的饭店,默认是要谨慎一点儿的。

    许多高价饭店,好像都有这个规矩。之前我记得上海就有这样不少的例子。

    尤其是日料还有这种新意境菜,分子料理都是价格比较贵的区间。

    上海真是花花世界迷人眼,但是这么昂贵的饭店,我也是在探店博主的vlog里面看到 。

    而且规矩还这么多,真是逆天。光是一个无单点菜单就挺硬气。

    其实真的想吹好了,可以去五星级酒店吃个自助餐,绝对没有这么贵。

    根据介绍,成功打造了“中国菜·头灶”这个摘下米其林一星的项目后,将这个作为一个符号带到了新的项目里。

    只能说一个愿去,一个愿挨。

    这个餐厅发的东西看了就让人头大,而且价格还这么贵,只能说是不坑穷人。

    这家餐厅发送的用餐须知有7条,共350多个字,除用餐时长、开餐时间外,还包括订餐需缴纳定金500元/人,用餐前72小时内取消预约将不予退还,可保留一次至下次预约使用;店内谢绝自带酒水外食,也不提供打包服务;餐厅内不能录制视频或打开直播、不能在店内接打电话或外放视频音频;餐厅不接待10周岁及以下儿童;提醒顾客避免使用香水、禁止携带宠物等。

    这个饭店之所以不接受拍摄我觉得还不是因为,对顾客不满意的还有他们主要是因为防止现在的探店博主。

    第一,这个涉不涉及到霸王条款的问题?

    需要具体分析,看是否告知。

    第二个,部分条款肯定是不合适的。

    比如这个酒水的条款,还有一个就是这个十岁儿童自己进入的条件。

    虽然禁带酒水属于餐饮服务行业传统的“格式条款”,但很明显限制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属于无效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因此,去饭店吃饭,消费者有权利选择饭店的饭菜而不选择饭店的酒水,酒水自带是消费者的权利。

    单纯的十岁儿童禁止进来,可能是考虑到孩子的这个交易权什么,但是如果是在成年人的陪同下,儿童还是不让来的话,那肯定不合适。

    规定

    •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不过我觉得大家也不必要一定要迷信高端餐,最重要的是自己吃的开心。

    比如日料算是单价比较贵的饭菜,其实有的质量也很一言难尽。

    查看全文>>

    熊猫法律
  • 456 个点赞 👍

    上海,网红,餐厅,任意两个排列组合都有可能是因为老板比较轴,非要这么要求。但要是同时具备这三要素,基本就可以鉴定为炒作,就是趁着炒作赚的这一波热度挣一波快钱,然后转手找个接盘侠跑路。

    这种套路屡见不鲜。

    想要把餐厅开成网红店需要几步?

    只需要三步。

    第一步:先把餐厅开起来,别管餐厅经营的是中餐西餐还是咖喱餐,先开起来。

    第二步:装修风格要契合年轻人新潮和拍照的需求,要么搞的小清新,要么搞的浮夸风,然后店内一定要有几条奇葩规则,越奇葩越好,甚至让人一眼看过去分不清是不是反串,能炒作上热度那更是只赚不赔。

    第三步:坐等冤种(划掉:顾客)上门。

    基本上具备这三要素的都是网红店,很少会有例外……

    上海这家网红店的菜品到底好不好吃咱没吃过不做评价,反正就我去消费过的网红店来说,那味道也就一般,谈不上优秀,但也不至于难以下咽。

    上海这家餐厅基本上已经把网红的所有特点都写在脸上了。

    首先,这家餐厅禁止店内拍视频,禁止十岁以下的儿童就餐,本身就是在人为的制造稀缺性,制造争议话题。

    人无我有,就是网红店的引客逻辑。

    即使“人无我有”的东西会被抨击。但黑红也是红,被骂的流量也是流量,只要能出名,商家会把底线放低一些。

    只要出名了,总有人会怀着猎奇的心态去消费,那店家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到时候再把客单价定高一点,即使消费的总人次少,但由于客单价高的缘故,餐厅也有得赚,然后等到店铺热度被打起来,赚个三个月,在店铺客流量如日中天的时候高价转手,再赚一波转让费,一鱼两吃,基本就是这些网红店的常规操作。

    而这家网红店的目的现在显然已经达到。

    其次,这家餐厅进门的用餐须知有7条,共350多个字……只能说在用规则筛选客户。

    仔细看了下,先是对用餐时长、开餐时间做了限制,翻译一下:就是我允许你吃你才能吃,我说什么时候吃完你就得吃完。

    订餐需缴纳定金500元/人,用餐前72小时内取消预约将不予退还,可保留一次至下次预约使用。

    就这条款,去吃饭的人值得尊重祝福!吃个饭还要被规训……

    还有这几条:

    店内谢绝自带酒水外食,也不提供打包服务;餐厅内不能录制视频或打开直播、不能在店内接打电话或外放视频音频;餐厅不接待10周岁及以下儿童;提醒顾客避免使用香水、禁止携带宠物等。

    禁止携带宠物相对比较合理,开直播这个很多店都很排斥倒也还好,外放音频这个大力支持。

    像打包,接打电话,不允许自带酒水外食,避免使用香水等……统统都不合理。

    尤其是这一条。

    餐厅不接待十周岁及以下儿童。

    这句话让我想起了百多年前一些不好的事……

    这条规定咋一看是违反了法律相关规定,其实不然。我查询了相关的法规,发现还真被这家餐厅钻了空子。

    目前我国没有全国性法律明文规定餐厅必须接待儿童,拒绝儿童本身不直接构成违法……

    即使是《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没有强制要求所有场所必须接纳儿童。仅仅在第56条要求公共场所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便利设施。

    但是上海这家餐厅,如果给不出合理理由,比如因为餐厅内部环境会对儿童健康安全造成伤害而拒绝就餐,仅因儿童身份拒绝,可能涉嫌歧视,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6条中的公平交易权。

    但想要以违反公平交易权来维护自身权益,可不太容易,如果真看不惯这家餐厅的规则,最好的办法不是去维权,而是不去消费。

    最后再啰嗦几句。

    这种网红餐厅利用奇葩规则营造噱头,本质上是在筛选客户,没有违法,属于市场行为,在意的人不会去消费,不在意的人也不会因此不去,没什么好说的。

    只能说各花入各眼,周瑜打黄盖,我不是目标客户,简单吃个瓜就好了。

    而这种一副我就这样了爱吃不吃的态度虽然在营销策略上显得特立独行,但顾客同样也可以用脚投票……

    查看全文>>

    何沐瑶
  • 114 个点赞 👍

    上海一家餐厅,立了两条规矩,一不准拍视频,二不接待 10 岁以下儿童。

    有人说店家霸道,有人拍手叫好,这事儿到底算不算侵权?

    咱得先明白一个地方,餐厅是私人开的,不是公园。

    老板用自己的钱,租自己的地方,做自己的生意,他就有权制定规则。

    这个权利叫“自主经营权”,只要他的规矩不违法,不搞民族、性别歧视,那就在他的自由范围之内。

    禁止拍视频,这事儿一点毛病没有,

    你进门吃饭,是消费者,但别的客人也是,

    你在那儿拍视频,镜头稍微一“晃悠”,,便将别人也给“摄”了进去这“极有可能”会侵害到别人的肖像权隐私权

    现在探店直播那么多,很多人吃饭都不安生,总感觉有摄像头对着自己。

    餐厅为了保障所有客人的用餐体验,直接一刀切,不准拍视频,只许拍照,这是在保护更多人的清净。

    你说你想记录生活,可以,

    但你的记录不能以打扰他人为代价,

    餐厅不是你家客厅,你想干嘛就干嘛,

    店家提供了商品和服务,你付钱这是一场合意的交易,法律上叫合同关系。

    你接受店家的规则,就进去消费,

    你不接受,去别家,没人拦着你,

    再说说不接待 10 岁以下儿童的事,这个争议更大。

    很多人立刻就跳出来,说这是歧视儿童,

    先别急着扣帽子,

    法律上说的歧视,是基于民族、种族、性别、宗教这些受保护的特征。

    年龄尤其是在这种非基础民生服务的消费场所,情况要复杂得多。

    这家餐厅走的是高端路线,人均消费不低,

    这样的地方,卖的不只是饭菜,更是一种环境和体验。

    有些客人来这里,就是图个安静,想好好吃顿饭,谈点事。

    如果旁边有孩子哭闹、跑动这个体验就没了。

    店家回应说,不接待是出于安全考虑,店里有开放式厨房,棱角多怕孩子出危险。

    这个理由站得住脚,即便这只是一个说辞,其背后追求安静用餐环境的商业考量,也无可厚非。

    这就好比有些酒店定位为“仅限成人”,有些旅游线路是“蜜月专线”,这是一个市场细分的问题。

    商家有权选择,自己的客户群体,以匹配自己的产品定位。

    你不能要求一家日料店必须卖川菜,也不能要求一家高端餐厅必须变成亲子乐园。

    开门做生意,就要承担风险,也要做出选择,

    这家店的选择,就是为了服务那些,既追求安静,又不希望被打扰的成年顾客。

    他们放弃了家庭聚餐这部分市场,去争取另一部分客户的青睐。

    这本质上是一种商业决策,不是法律层面的歧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说的是交易平等自愿,你情我愿才成交。

    餐厅明确告知了规则,你接受就来,不接受就不来,选择权在你手上。

    不存在强买强卖,也不存在对你造成了什么实际的法律损害。

    有人或许会“抬杠”称这乃是剥夺了孩子去“享用”美食的权利。

    这话就说得太大了,

    上海那么多餐厅,各种口味、各种档次的都有,少这一家,孩子的成长不会受任何影响。

    这家餐厅,并非是提供基础教育、基本医疗的那种机构,它也不会承担起普遍服务所应有的社会义务。

    法律保护的是底线层面的公平,而不是要求所有的商业体都呈现出一模一样的样子。

    如果法律规定所有餐厅都必须接待儿童,那对那些想找个地方清静一下的成年人,又何尝不是一种不公?

    成年人的世界,需要一些可以暂时远离喧嚣的空间。

    市场满足了这个需求,就出现了这样的餐厅,

    我们应该尊重的,是双向选择的自由,

    店家有选择客人的自由,客人也有选择店家的自由。

    用道德去绑架商业,要求商家必须“有爱心”,必须“格局大”,这本身就是一种越界。

    市场的事情,最终还是让市场来决定,

    如果这家店的规矩,得罪了太多的人,没人再去了,它自然而然地就会倒闭,或者更改规矩。

    如果它活得很好,甚至成了网红,那就说明它的定位精准,找到了自己的生存空间。

    所以,别动不动就喊侵权,

    法律是用以维护秩序以及保障权利的,并非是用来满足所有人群情感需求的一种工具。

    这家餐厅的规定,既不违法,也不算严格意义上的侵权。

    它只是一个商家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中,为了活下去,亮出了自己的旗帜和态度。

    还没有人送礼物,鼓励一下作者吧

    查看全文>>

    暖暖
  • 91 个点赞 👍

    最近频繁看到一些讲商业,聊财经,分析餐饮的自媒体账号去分析,为什么酸菜鱼这两年不行了?

    他们几乎都会重点提到一个品牌,那就是太二酸菜鱼

    当年太二酸菜鱼的生意非常火爆,宣传自己是活鱼,并且味道也不错,什么汤也能喝,酸菜更好吃之类的,确实吸引了不少人去吃。

    而我本人,当年基本上很少会去。

    就是因为它狂到没边儿的宣传语,什么不接待四人以上的客人,不接待带小孩的,不提供这服务,不提供那服务。

    虽然,我个人都不在限制条件之内,但把这些规则贴脸开大写出来,依然让我感觉很不好。

    而现在,一方面是酸菜鱼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另一方面是大家都有更多其他好吃的川菜品类选择,也带动的,太二的生意没那么好了。尤其是当别人知道,买一样品质的预制菜,能省很多钱时,就再也不想去了。

    而生意没那么好之后,很多之前狂到没边的规则,也都不那么重要了,规则可能依然写在那里,但细不细究就不那么重要了。

    其实,所有的这种一堆规矩的饭店,本质原因都是一样,就是他们先营造了一个不缺客人的局面,然后再去挑选客人。

    当你没得选的时候,你的选择就只剩下,要么降低标准,不做这些要求,要么你就关门大吉。

    当年到处被鞭尸的牛展煲仔饭不也一样。

    它当年,一方面店的规模比较小,随便来几个人就坐满了,一方面当时地方电视台媒体又一直在捧它,所以才有了那么多的规矩。

    如今,他扩大了经营规模,但也是不敢开分店,更不敢全国连锁。

    因为它知道,一旦扩大经营,全国的受虐狂全来,也都不够它用了。

    查看全文>>

    弗兰克扬
  • 7 个点赞 👍

    查看全文>>

    次肘子么
  • 0 个点赞 👍

    查看全文>>

    蓝色空间 前进四
  • 0 个点赞 👍

    查看全文>>

    浅梦听雨

1

  • 1
  • 跳至
Copyright © 2022 GreatFire.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