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好,印证了一句话,某些东西线上未输过,线下未赢过
一直以来我都是那句话,如果某些人认为自己正确无比,何不把自己的主张广而告之,公告天下,告诉自己的家人邻居,填进求职简历里,广寻同好,坐而论道?
喜欢猫狗的人可以大大方方地在朋友圈,在自己家人面前发萌宠照,表达自己的喜好
你呢?

很好,印证了一句话,某些东西线上未输过,线下未赢过
一直以来我都是那句话,如果某些人认为自己正确无比,何不把自己的主张广而告之,公告天下,告诉自己的家人邻居,填进求职简历里,广寻同好,坐而论道?
喜欢猫狗的人可以大大方方地在朋友圈,在自己家人面前发萌宠照,表达自己的喜好
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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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典型的人教人教不会,事教人一教就会。
你要是觉得这种对于虐猫的反对,是无害爱猫女用1%的人发出99%的声音,我就一句话:
那你怎么没试着发动一下剩下99%的人,让他们发出些声音?
我很好奇你会怎么发动啊,
“来来来各位看一下,你看这里有个人在大学校园里毒杀了一堆流浪猫,明明是在守护了校园秩序,结果反而被学校处分了,现在被爆出来事业单位招聘资格也被取消了,你看他多冤啊!”
很好奇把这话跟你周围人说,那些在你心中代表着99%的别人,会怎么看你?
知乎上支持虐猫的群体,在我看来属于最典型的分不清大多数,还特喜欢代表大众,
现实中,绝大多数人都吃畜生的肉,绝大多数人看到宠物猫也不会想到怎么把它弄死,因为绝大多数人都知道这两件事情根本不冲突。
偏偏在知乎上一堆人喜欢把这两个概念混淆起来,仿佛这是某种巨大的道德双标。
其实根本不双标,这种历来就是“公序良俗”存在的意义,当一个人干出了一件让很多人在直觉上觉得不正常、心理变态的事情,那至少作为事业单位,他为啥不招那个排名在你下面还没有负面新闻的人?至于私企,那属于纯粹的自由市场,有人真能招他也能去。
我说实在的,你如果是精神正常,只是因为讨厌极端动保而口嗨支持虐猫,
那你应该清楚,虐猫属于是和那种高速拦车的极端动保坐一桌的,生活中绝大多数人都是对猫无论喜欢与否都不会干这俩事;
再说的根本一点,我就把这俩波极端的人真的对比给你看:
极端的爱,只有在真正挤压到了别人的利益,才会显得面目可憎;
极端的恨,只要表现在公众面前,那就是人人敬而远之。
举个例子吧,一个家长对自己的孩子很溺爱,其实在社会层面上并不怎么负面,只有到这个熊孩子真的侵犯到了别人的利益,大家才会觉得这一家人面目可憎;
但你如果就是很痛恨孩子,是那种恨不得孩子都去死的那种恨,那只要你公布出这种想法,大家都会觉得你很可怕。
为了防止阅读理解不好的人,着重说明一下:举孩子这个例子不是为了说明什么虐猫可以和虐人相提并论之类的狗屁靶子,而是告诉各位一个很现实的舆论因素------
这个社会,至少是社会的建设力量,依然是希望大家向善、向爱,而不是阴暗、仇恨,
社会主流舆论对于恨这种情感,比极端的爱要更加敏感。
不要跟着鉴证学了个极端动保是西方文化入侵的武器,就真觉得上面、主流就会更认可你这种“正当的恨”的情绪。
万斯口中的无孩爱猫女,其形象还真的比你这种正面一万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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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结果如我所料。这也强化了一个常识——挑衅社会主流价值观是要付出代价的。
有人说,我们爱猫人士在滥用私刑,不公平。但这些人偷走店主人朝夕相处的猫砍碎,让老板娘嚎啕大哭时,你们不觉得是私刑;把猫扎穿扔在宿舍楼下吓路过同学时,你们不觉得是私刑;在猫群里发杀猫的照片挑衅时,你们不觉得是私刑;将猫的尸体贴在女生宿舍门口时,你们也不觉得是私刑。
现在人家网暴他,追杀他,哪怕从武汉躲回广西小村庄里也要把他一脚踹下海时,你们突然想起这是私刑啦?
不好意思,私刑的就是他。他已经从虐待社会的过程中已经得到不少的快乐,现在轮到社会在他的痛苦上哈哈大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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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我说了,这个结果是必然的。
首先,是因为我昨天看到了下面这些确定的信息:
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已经表示,如果这名考生确实为虐猫者本人,会根据事业单位录用考察程序去处理,不符合录用条件者则不予录用。
大皖新闻记者从招聘单位桂林市同安镇获悉,考生苏某某确为因虐猫被华中农业大学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的苏某某。
结合上面两条信息分析,苏某某被录用的几率接近于0。
我觉得无论是谁负责招聘工作,他肯定不想因为招错人而背锅。
我们求职的时候,有时候自己觉得面试都很顺利,觉得应该没问题,可是却经常莫名其妙的会被淘汰。
其实,在候选人有一些缺点或者瑕疵的情况下,很多时候是HR不敢要你。
有那么多完美无瑕的,要是要了你,你入职后,如果没啥问题还好,后面真的有点啥问题,那背锅的是负责招聘的人。
加上现在信息这么发达,就现在这舆情,这家单位如果真的要了苏某某,那网友们一定会认为他内部有关系,可能会把招聘负责人家的祖坟都给刨出来。
很多人理解不了,觉得就是虐待几只猫而已,为什么还会影响到一个人应聘事业单位。
平常合法合规的杀猪宰羊,是为了获取食物,这符合人道标准。
但虐猫是做什么?
是纯粹以折磨动物为乐,这就不是正常人的心理。杀猪宰羊吃猪肉羊肉,是生存需要,是符合我们都传统。
虐猫呢?那是恶意伤害,根本不是一回事。动物也是生命,恶意伤害动物,就是「伤害生命」。
我们需要在「合理利用」与「恶意虐待」之间划清界限。是恶意伤害,就再怎么狡辩也找不到合理化的借口。
我们反对虐猫,是因为我们需要尊重生命的底线,不是所有「杀生」都叫残忍,但以伤害为乐的行为,无论对人还是动物,都是反文明的。
现在录用过程进入「政审阶段」,那政审审什么?其中有一项是候选人的道德品质,这就包括个人品德、社会公德等方面。
苏某某曾经虐杀了二十多只猫,当时学校调查后通报,他是把5片人用某类药物碾碎成粉末,分次兑水投喂校内流浪猫。
如此残忍的行为,学校给出的处理结果仅仅是一个严重警告处分。
而他回应虐猫原因时,居然称是被猫吵到睡不了觉。但同校学生曝光,他不仅毒杀小猫,还在朋友圈炫耀虐猫过程,简直毫无底线,其行为令人作呕。
苏某某虐猫的行为,明显违背了基本的道德准则和社会公序良俗,反映出这个人漠视生命,并且具有暴力倾向。
遵守基本的社会道德,是事业单位选拔人才的基本要求。
因此,苏某某在政审时很可能会被视为道德品质不合格。
并且这种事是有前车之鉴的。
2024 年,南京大学一考生,在考研复试中因被爆出曾虐猫,最终没有被录取。
东南大学、兰州大学等高校也出现过类似因虐猫事件,结果候选人在政审阶段都是被刷下去了。
用人单位要招聘的是「德才兼备」的人才,人品是最主要的,其次才是学识,否则招聘的人如果德不配位,再有能力最终都可能成为祸害。
这件事提醒我们,个人品德高于一切,社会需要的是德才兼备的人才,「德」比「才」更重要。
我们要友善对待他人,关爱生命,注重个人品德修养。学校在培养人才的同时,也应该特别重视德育方面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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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对无辜者的极端迫害。(含其他案例,可能改变你的认知)
看到有个知友说:我们爱猫狗的可以大大方方把宠物的照片晒在朋友圈,你们这些恨猫狗的敢把你们虐杀猫狗的照片晒出来吗?
话术挺有迷惑性的,是个人才。
首先血腥、残忍的照片公开发布是违反互联网规范的,猪牛羊屠宰、剖宫产、开颅手术对人类社会如此重要,每天流水线一样地大规模进行,你也很少见相关的照片吧?不能公开发布照片不能说明此行为不合法、不正确、或是缺德,只是说明不好看、不雅观、引起不适,仅此而已;
其次,没有人恨猫狗,我们只是更加爱自己的安全、爱儿童的安全、爱卫生的环境,不爱不等于恨,别给人乱扣帽子;
再次,我们没人虐杀猫狗,我们只有合法合规地捕杀流浪猫狗、为民除害,方法一般是报警、联系城管、联系物业请他们来捕杀,我们没有警察的工作照片;
最重要的来了
他们迫害的是随机的个人,不区分爱不爱猫狗。例如,你经常晒猫狗照片,有一天你不晒了,就可能会有人问你:“你养的猫狗哪去了?是不是被你虐待死了?你来自证清白吧。哦对,你交一笔钱,我们就可以不追究。你不听话?那你就等着网暴、谩骂、骚扰、公开你资料、上百个电话投诉到你单位等一条龙服务。” 猫狗流血断肢的照片,都是这个时候出现在网上,用来诬陷、网暴他人的。知乎上有遇到这服务的人来提问求救,真实存在。
所以不要太天真了,你敢大大方方晒猫狗照片,只是因为你还懵懂无知。知道了这些真实案例,你就不敢晒了。宠物医院、猫狗粮店铺让你留电话,我劝你也不要留。
还有猫狗保喜欢说自己“线下没输过”,说我们赞成捕杀流浪猫狗的人是“线下没赢过”。
首先,很多次我坚持报警抓流浪狗,警察真的来抓了,并不是没赢过;其次,我见过的所有“线下没输过”的人都是流氓、街溜子、阿混。
我们往往是有孩子、有工作、忙于生活的人,与人相处不可能不让步妥协、不可能事事较真,这不能说明我们没理,不能说明我们的想法错误。痴迷猫狗保组织的人,相当一部分是三流大学学生、无事业无家庭无财产的三无青年,线下没输过是因为你有的是时间纠缠、付得起蛮横的代价,一无所有啥也不怕。规矩人的行为与违法行为之间有个六尺巷,退避得较远,你们的行为就在这个六尺巷里,再往前一步就违法。“线下没输过”不能说明你的做法正确,也不能说明多数人赞同你的做法;相反,说明你的行为已经在害人害己的边缘,一般人即使吃点亏也要避开你。
看了评论加的。
裁判文书网(2023)川0114民初3277号。
简述:刘大叔是爱狗人士,刘大叔收养流浪狗在网上找人领养,张小伙领养了一只刘大叔的狗。刘大叔隔三差五就要求视频看看这只狗,经常批评说狗不开心、很压抑。张小伙把狗送回刘大叔那里,在刘大叔的球场里,狗撕咬张小伙,张小伙打了狗,张小伙把狗装进笼离开。刘大叔后来发现狗死了,认为是张小伙打死了狗。在之后的一年多里,刘大叔纠集一个多人爱狗群体,在张小伙的住所周围的多个业主群进行信息轰炸:指责张小伙虐狗,并用境外电话骚扰、谩骂张小伙,用语极为极端。刘大叔要求张小伙赔偿5000元了结此事。
出我意料的是:法院判决张小伙赔偿刘大叔1000元,因为法院认为狗属于刘大叔,并且认为刘大叔提供的“张小伙打死狗”的间接证据是有效的。但是刘大叔不用赔偿张小伙被狗咬伤的疫苗钱,这我也不知为什么,可能是张小伙没有主张。法院没有认为刘大叔敲诈勒索,可能也是因为张小伙没有这样主张。
这个案例,张小伙对诉讼准备不足、应对不佳、几乎完全被动,被狗咬、被网暴了一年还要赔1000元。刘大叔却准备充分、游刃有余。
基本套路都和上面的案例相似,送养买卖猫狗、或在网上浏览得到你养猫狗、住址等信息、然后猫狗死了、你就被指责虐待猫狗、然后你被网暴、被骚扰谩骂、被要求赔钱、你起诉也是败诉,但一般是被起诉,被起诉也还是你败诉。2021年《当家主母》被造谣剧中的白猫在拍摄过程中被毒死,也有给钱消灾的传闻,不过造谣者没拿到钱还被判了实刑。这可能就是有法律团队的公司和个人在诉讼能力上的区别吧。
估计猫狗保不认为这是勒索,你看人家在评论里说“爱猫狗人士勒索钱财的案例一个也没有”嘛。可能人家认为这是正常维权。
另外,用“虐猫”关键词在裁判文书网上搜出来的案例,我看不了全部,我只看了最新的五十个。评论区说的“偷宠物,用视频虐待宠物向主人勒索”一个也没有,我看到的案例全都是爱猫人士以各种牵强的理由起诉别人虐猫并且赔钱给自己的,这只猫还经常不是原告的猫。
例如,一个湖北女士认为一个山东男士虐待山东男士自己的猫,湖北女士要求山东男士赔偿给她1万元精神损失费。信息来源就是网上浏览,两人不认识也没见过面。此女士用12个不同的身份在全国12个不同的法院起诉了这位山东男士,12份裁判书对12份起诉书的摘录都是基本一样的。
这个案例湖北女士败诉,理由之一是湖北女士无法说明如何获取了山东男士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哪边更可能是灰产人士,读者自行判断吧。
还有翻墙撬门闯入陌生人家里,把陌生人打伤捆绑,解救走陌生人养的猫,因为看了朋友圈视频,认为此猫被虐。
还有猫跑到邻居家咬伤了邻居,猫主人反诉邻居虐待猫,所以拒绝赔偿。在我看来,这个真的已经是爱猫人士表现得最接近正常人、最容易理解的一个案例了。
用“虐猫(狗)”“勒索”来搜没有多少案例,全都粗略浏览了一下,用虐猫狗来勒索人的一个也没有,都是用指责别人虐猫狗来勒索。
我看之前也不敢信哈,不知该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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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理很简单,小登是个变态,进了体制内觉得哪天虐猫不再具有挑战性,不过瘾,有一定概率活剖虐老登。
老登不愿意承担这种风险,所以不录取。
说回来,小登事前隐藏得好,但是心理压力无处发泄,虐猫不再满足,这个时候小登进入单位内成了中登,老登。
你觉得你在这种人手底下做事,会不会得好。
你觉得自己天赋异禀,后台硬不会被虐,可以看着他虐别人,觉得特别爽?
或者换个说法,你愿不愿意和精神不稳定的变态做同事?
来,让我看看中国真正的变态到底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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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人拿法律当挡箭牌,确实法律没有规定虐猫不能考公,但是政审是只审你违不违法吗?不违法不是最基本的条件吗?
举个例子,父母有案底,子女过不了政审,请问子女本人犯罪了吗?没犯罪,没违法,依然过不了政审,因为政审就是对个人甚至家庭一个非常全面的审查,投毒、虐猫、反社会人格、道德不过关,政府需要这样的“人才”?
那些支持苏某某的人,扪心自问你自己会在学校里投毒杀几十只猫吗?这真的是一个心理健全的人会做的事吗?如果是的话,这种事在高校应该很常见吧?然而就是因为不常见,他才会被处分啊。认为投毒虐猫是政治正确,那请你们尽情在自己小区,公司,学校去做,并且录下来发社交平台,相信你的家人朋友都会非常支持你的。
说实话有些人还不如苏某某呢,至少人家想的、做的和向大家展示的是一致的,而有些人只敢在网上口嗨支持虐猫,明明自己心里也明白虐猫违背了公序良俗,现实不敢做,更不敢在实名社交平台上向周围人展示,只能键政口嗨了,这类人是最矛盾的。我支持遗弃宠物的人受到惩罚,但这不代表虐猫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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逛了一圈,发现居然没人能讲清楚前因后果,我捋了一遍时间线,当然在这也很好奇某些大聪明是如何拿着一张通报得出那些言之凿凿的观点?

首先大家要明白一点,这是校方通报,不是警方通报。校方的诉求很简单,即最大化降低此事对学校的负面影响。
从这个角度出发不难得出校方通告的目的,
1、给关心此事的同学和社会舆情一个交代。
2、内部处理事件,淡化严重性。
3、给予处分,以示警戒。
而不是代入刑侦的思维要搜集证据链,给嫌疑人定罪,毕竟苏某某并没有犯法,虐猫也不算刑事案件。
因此除了校方和警方,谁也无法得到完整内情,在此基础上谈证据就几乎是不可能了,我们只能从媒体报道、网传信息多方面地来窥探事情的真相。
但有一点可知,信奉“学校通告论”是站不住脚的,校方总不会乖乖写“经查,苏某某是变态虐猫犯,是我们华中农业学校的学生”吧?着实让人忍俊不禁。
我知道有杠精要反驳了,哎呀你怎么知道人家说的是假的呢,难道你是当事人吗?
首先,开始话题前我先声明一下,本人并非极端爱猫人士,我反对宠物保护立法,虽然我养猫但我深知猫的个体迥异不能一概而论,为了多数人利益无公害化处理流浪猫是有必要的,但这绝不是某些极端恨猫群体拿来发泄兽性的借口。
那么来捋一下时间线。
事情发生于去年24年10月份,华中农业大学校内陆陆续续有猫咪失踪死亡
同年12月新闻

经多家知名媒体报道,当时校方称:“学校也约谈了当事人,而当事人并非本校学生”,前后不一致,这正好佐证了降低影响是校方公关的主要动机。那么通报上的所谓“真实情况”究竟能采信多少呢?
那事情到底如何。
此来源于12月份多家自媒体网传资料,显示10月份到11月28号苏某某前后多次收养并下药流浪猫14只,虐杀4只。


据称部分猫尸存在“口腔被灌腐蚀液”“四肢折断”等被残忍虐杀的痕迹。


虽然不能确定是苏某某作案,但比照着看有几只花色的猫是能前后对上的,这说明苏某某跟受害猫平时有过接触。


网传显示苏某是21届,25年考公时间能对应的上。
网传称有学生质问其为何要杀害猫,其回答只是说影响到了他的睡眠。按常理而言,即便是出于某些原因而不得不无公害处理流浪猫,一般人都会低调进行。
如果说前面的网传图片可信度不能验证,那么以下这只在通报里特意提及的黑猫基本让事件可信度上升一个台阶。
这是官方的

这是网传的
“11月28日,华中农业大学荟园宿舍楼内,一只名叫“笑笑”的亲人狸花猫被虐杀后,尸体被粘在女生宿舍1楼,四条腿被撅折,摆成大字型粘于地面,异常残忍血腥。严重影响了学生们的学习和生活。
更是引起居住在此处的女生们的极度恐慌,严重担忧自己在大学校园的人身安全”



看到这真的绷不住,我相信校方肯定是对的,,这只膘肥体壮的猫一定是不小心从女生宿舍一楼摔到了地板上,又刚好摔成大字型一命呜呼了。。。
这是某些同学自发整理的受害猫时间线PPT

这件事情到了这里影响已经极其恶劣了,此前学生反应激烈但一直被校方压下来,到了这一步校方声称警方已介入调查,直接跳到后续

最后的处理结果,对苏同学根据校手册第2章第13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经典的睡眠障碍回家治疗,回收前面因睡眠障碍作案伏笔。不过校方的做法还是能理解,这件事情本身已经告一段落了。
然而,很多时候事情往往没那么简单,好巧不巧 苏某某在今年以面试第一的成绩考上桂林平乐县某事业编岗位,而且该岗位刚好只招1个人,成绩名单公告一出,眼尖的同学一看这不是虐猫苏某某吗?
舆论就全方位点燃了,有记者采访平乐县相关单位,工作人员称从报考到考试、政审、录取是一道道审核的,已安排人前往华中农业大学调查此事,
7月1号桂林市平乐县人社局发布公告:

同日,央视新闻也下场定调。

捋了一下时间线

当然,即便有以上资料相互佐证,在网络暴力甚嚣尘上的当下,作为网友我认为还是要以最大的善意去推敲苏某某。
如果是我决定要无害化处理流浪猫,首先肯定这是一件非常讨人嫌的事尤其在学校这样一个敏感的公共场合,作为一个大概率没有见过村头杀年猪的00后,给活生生的动物下毒大概率还会有心理压力,所以是我肯定会极其所能的低调。
如果猫咪亲人的话,要静悄悄处理掉寝室周围的猫不难实现,以食物为诱饵再以收养的名义带走,再找个校外隐蔽的地方埋了就行,这甚至是激进一点的做法。正常人肯定是向学校投诉,让校方代为处理,那绝育也好无害化也好那是校方该考虑的事情,退一步说学校不处理,那行动前应该找人旁证再向校方管理提前通知,那也能免得被泼脏水。
那问题来了,
为何会从10月到11月底长达两个月的持续不断的作案?难道把寝室周围的清理完不够,还要把全校的猫都驱逐干净??
为何会把猫尸体弄得到处都是??甚至有多只猫尸体被人发现再带到医院去抢救,这起码说明学校内抢救、保护猫的力量已经成了共识。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苏某某是只偷偷下药不敢出面处理猫尸体的家伙,在明知护猫群体愈发庞大的情况下,为什么还敢明目张胆的对着干?
起码在这点看来,所谓的“睡眠处理论”是站不住脚的。
女寝黑猫事件也许有隐情,但究竟是苏某某对爱猫女群体的恐吓反击,还是另有其人的栽赃陷害已经不可知,但时间线上还是太巧合了。
经过警方介入和平乐县人社局调查,我实在很难相信苏某某是所谓的被“冤枉”,是“不小心”掉了感冒药恰好被猫咪吃了,是为同学能安心睡眠而自发无公害处理流浪猫的“义举”。
现在,可以做个初步总结了。
苏某某的虐猫之实或者不能粗暴下结论
但其恨猫,或恨爱猫群体可见一窥。
因此,发生的一系列事,其动机上是说过去的。
这值得引以为戒。
犯罪心理学研究发现:
虐待动物行为,被视为高危犯罪的预警信号。
许多臭名昭著的罪犯,在青少年时期都有虐杀动物的历史。
先虐杀动物满足内心变态的快感,后为谋取更大更刺激的快感,他们开始杀人犯罪。
像美国历史上最臭名昭著的连环杀手、恋尸癖、食人者杰弗里·达默,先后杀害并肢解了17名男性。他童年时期就有收集并肢解动物尸体的癖好。
我相信一个正常的,人格健全心智健康的人,永远不会需要从欺凌弱小虐杀远弱于自身的动物来获取快感,尤其不出于任何利益。人类圈养处理家禽仅仅只是扮演了本身在食物链里的地位,就像猎豹老虎捕食鹿也仅仅是出于生存需要,连狗都不会以杀戮为乐。虐猫行为不过是某些变态发泄自身兽性的途径,和隔壁棒子的N号房又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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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好,就该这么“爱”虐猫爱好者。虐猫人的反应速度是大众的七倍,不舒服了会自己落选的。

不用理会任何虐猫爱好者的道德绑架和剖腹验粉。你反对虐猫,他们会问你怎么不反对弃养。你发自己以前挂弃养者的帖子,他们问你领养了几只流浪猫。你发自己养的流浪猫照片,他们问你为什么不捐给山区儿童或给生物爹买礼物。你要是再继续剖腹验粉下去,他们就会开始继续复读那一套梗“欠爱了”“哈气了”,然后再发一张ai生成的图片。

你要做的,就是把下面新闻和实施发给他们品鉴:
1:美国把虐猫人关监狱判刑四十年,特朗普甚至签订了反虐待动物视频法案。
2:俄罗斯把虐猫人也送入监狱,这位略猫曲后来在俄乌战场上战死,大概率是被猪吃了。
3:穆斯林国家对猫极度宠爱。要是去沙特虐这么多猫,可能富哥们会仁至义尽地赏几鞭子。要是在一些不那么发达稳定的穆国的乡下嘛,说不定能看导石头cos传奇波音导弹摧毁哈基人cos的大楼呢。
4:国服的虐猫人vs爱猫人士,线下真实的胜负比是0:6,有打进厕所摁头实施必杀技粪坑地狱的,有被女生追到对墙壁实现神风特攻后吃火龙果的,有被辽宁老英雌拿着铁棍爆改两根手指的。
5:线下被当猪一样宰,被不爱猫的一般通过路人盒出来发网上倾情唱无一物啊啊,被哈基大学开除,考公考第一也被不予录。
在哪里都是人人喊打的群体,天天看卢诗翰、伊利达雷之怒等人从外网搬的二手()误解精神偶像普京和川普支持虐待动物。
昨天还在骂犹太人都该死喊元首西海(我不支持以色列),今天就拿着希特勒支持动保来合理化虐猫(希特勒同时还推行社会福利还建高速路,以后某些大概率没有女性愿意要的群体要是抵制这些,那恐怕要去出演《77岁亲爷》了)
然而手上沾着海兰泡和江东六十四屯无数中俄人民鲜血的尼古拉二世就喜欢虐猫,一天杀上百条,最后被某无孩爱猫男弗拉基米尔送去喂花生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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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恐怖,警示我们极端动保、猫狗孝子们的动员能力和煽动能力是多么强大。
这人到底干了啥呢,他用给人吃的药兑水喂给流浪猫将其毒死。我至今只看到了能确认这一点的证据。这种清理流浪猫的方式简直是不能更文明了,我无法想象是什么样的脑回路会将其和“虐”字搭上边。然而这个问题下面就有无数人在信誓旦旦地说他虐猫了,这是非常恐怖的,说明有一股力量在背后推动要给他头上泼脏水,以此达到让人不敢清理流浪猫的威慑效果。
更可怕的是根据学校的公告,在仅仅确认了毒杀行为的情况下竟然就能给出严重警告处分!也就是说无论通过什么手段,只要你弄死了流浪猫,就是“在公共场合做出不文明行为”。这说明整个学校的价值观已经受到了严重的污染。我能理解有人喜爱猫,觉得猫可以高其它动物一等,但你要允许那些觉得猫和老鼠一样丑陋的人存在,对吧?而且你这么喜欢猫,怎么不把流浪猫收养了啊,是只想享受喂猫不想麻烦养猫吗?每一只流浪猫的存在,不都是有一个养猫人弃养在先吗,为什么从来没见猫孝子讨伐过弃养者呢?
如果有人有此人真的虐猫/发血腥朋友圈等不文明行为的证据,欢迎发到评论区,我是真的没找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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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就在知乎说过,中国地域不同,发展水平不同,很多价值观是不同的。
我也分享过上了大学,全国学生大对账之后我才发现,像我小时候学校里教授的爱护花草树木、爱护小动物其实在很多地区是不会也不可能教授的,因为我国一些地区花草树木是能源、动物是食物,说来也巧这场大对账起因就是有女同学喜欢校园里的大黄猫,但是有同学不屑、不顺眼且带有莫有仇恨感的称怎么这么多人喜欢猫,哪天把猫杀了做烧烤吃……
之前在知乎上提到这个事情的时候有人说我是在洗,洗谁呢?说到底这是一个事实罢了,你问我支不支持虐待动物,我只会说我会远离远离虐待动物的人,并且告知姐姐妹妹择偶的时候发现对方有一丝一毫虐待动物的爱好和心生向往都要当作警戒的红线。
但是我很清楚不同地区发展水平不同,我国客观就是有虐待动物嗜好群体的存在,并且规模庞大,对待宠物向的小动物杀生不虐生,是工业革命和文艺复兴后源于发达国家的一种新观念罢了,放眼人类史这个理念发展的也很缓慢。
前段时间国内有个视频很火,是几个乡村男青年拿喷火器生生烤狗,狗还是活的以火喷狗取乐,视频在当地引发了不少网民的喜爱与欢迎并纷纷转发,可是转发到东部沿海城市后出现了口碑逆转,很多网民开始批判这种残忍的行为。

那么东部沿海城市居民是否是站在道德高地呢?说实话我本人看到这个视频看的心里难受,但是我也痛苦的知道我国确实存在一个规模庞大的群体以此为乐,是一种精神食粮。
这个问题无解,所以我还挺诧异的,广西桂林平乐县竟然会因为有考生虐待动物而取消资格…….我以为这种取消资格可能发生在北京上海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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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说是猫,你就是药了一只老鼠,把尸体摆女生宿舍门口,外加拍照炫耀,那我也指定觉得你有毛病。
说白了,这种行为比起虐猫,更接近虐人,把他人的惊慌厌恶当成乐子,接下来为了寻刺激要干什么简直不敢想。
这也是网络上“杀猫后就是杀人”这一受人诟病的名梗的底层逻辑。因为能爆出来的案例多少沾点表现欲,不然你偷摸杀了就地掩埋,根本就没人会知道。
恶意杀动物还沾表现欲的人,活该事业单位不要他,搁我我也不敢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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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才是我熟悉的现实嘛。
我在现实里从来没看到过哪个同事/上司/亲属公开表态说“我支持虐杀伴侣动物的。”
也没有人公开表态说“不要孤立那些虐杀伴侣动物的人啊,那是他的权利”
基本所有人都是一个态度——“卧去,太恶心/太可怕了,希望我周围不要有这种人”
网络看多了还真会以为主流舆论会是同情虐杀者呢。原来大部分人都是避之唯恐不急啊。
试想,
一个公司A,里面的员工喜欢聊各家的宠物,各种铲屎官话题,下班相约一起去买宠物用品,大家听着都觉得很正常是吧;
而如果一个公司B,员工喜欢聊怎么虐杀猫狗,用什么手法更刺激,下班相约一起杀猫狗去,我去,这画面……
不对,这是个什么公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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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专门去查了这个所谓的《华中农业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的第三章第13条,
没想到,居然是个什么都可以往里面装的口袋罪。
校方的意思是,虽然苏某没有虐猫,但我们仍然要处罚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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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来客人了,看我母亲杀鸡 ,先把腿和翅膀绑起来,扔下地上,然后边烧水,边在鸡边上磨刀,让它感知死亡很快来临。
等水开了,抓住鸡脖子,拔它脖子上的毛,生拔哦,估计很疼,毛拔干净后,就用刀把鸡脖子划开,用小碗接住喷涌出来的鸡血,用手控制鸡的身体,不许它进行临死前的挣扎。
小时候过年,就跟我着我大伯,看他杀年猪,我大伯是杀猪匠,每年都要杀十几头年猪,两个人一左一右抓 耳朵,一个人抓 尾巴,我大伯直接用锋利的铁钩勾进猪脖子,拖着就往案板上走,那得多疼啊,众人不顾猪的惨叫,按到案板上,锋利的杀猪刀,对着脖子就是一刀, 血直喷,还是小孩的我,觉得好残忍啊,但不影响我吃得嚒嚒香,纯正的本土黑猪,肉实在太香了,现在吃不到了。
今天看了这个新闻,觉得这个同学杀流浪猫的手段并没有上述的残忍,为什么说是“虐猫”呢?作为好奇宝宝的我,开始查找依据。
首先,猫是保护动物?我特意查了国家保护动物名录,没有猫。
其次,是不是该学生所就读的大学属地,有关于保护流浪猫的法规?我去查了一下武汉市关于动物保护的有关法规条例,也没有相关条文。
最后,是不是还有一种可能,在动物界,猫权大于鸡权和猪权?我尝试在传统和历史上找依据。很遗憾,依然没有。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称他的行为是“虐猫”的话,那么我母亲和大伯的行为算不算“虐猪”、“虐鸡”?如果说杀鸡杀猪的目的是为了食用,不算虐杀,那么,该男子毒死流浪猫后,把它们吃掉,是不是就不算虐猫?
倒是看过一个国外的新闻,动,保组织抗议虐杀“龙虾”的,不知道法律界有没有“虐猫”这个词,如果有,有没有一个界定,什么样的行为算“虐猫”。
华中农业大学,处分该同学的依据是什么?平乐县取消他的录取资格依据又是什么?
中世纪的欧洲黑死病,许多无辜的女子被绑在柱子上,被活活烧死,因为“大家“都说她们是“女巫”,带来了瘟疫。
同理,如果没有法律依据,只是“大家”都说他“虐猫”,就可以毁掉一个年轻人的人生,这和中世纪的欧洲有什么区别?
如果这两个单位,都是用他给“舆论”祭旗,那就太可怕了。
因为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是“大家”,也可能是被推上祭坛的那个人。
虚心请教,请法律界人士给予指点。
本文只求教“法理”,也就是法律依据,拒绝情绪输出,我尊重您的情绪,但请别用你的情绪评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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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想问一句,你们真的放心让虐猫犯走上公务员或事业编这种社会服务性质的岗位吗?真的放心让他们服务你、你的家人、朋友、孩子吗?
我是完全不能接受,所以我支持这个处理结果。
我知道很多人因为某些原因,一定要在虐猫的事情上争,觉得这是在对抗某个群体。但事实上不是这样的,绝大多数普通人,无论男女老幼,即使不喜欢小猫小狗,也不忍心去虐待它们。你以为这件事情是某极端群体在发声,实际上这是顺应了大部分老百姓的需求。
就我而言,我自己养了两只猫,我也因此深知猫这个动物的习性,因此我也非常厌恶某些极端爱猫的群体,正是他们的极端宣传导致了很多人对猫抱有不切实际的想象,由此导致了更多的弃养和虐猫;另一方面,我也非常喜欢野生动物,例如鸟类,因此也非常厌恶这种极端溺爱流浪猫的群体。
但是,虐猫真的不一样。
首先,“君子之于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这种同情心是人最基本的情感,很多人说为什么杀牛杀羊杀猪杀老鼠你们不管?但事实上很多人如果真的看到了宰杀牛羊的过程,是真的会失去食欲的;以前满街的烧烤店以现杀活羊为卖点,临死前的羊叫声可以传过两条街,而这种店现在也越来越少了。粘鼠板,看到老鼠被粘住活活困死,很多人也是会有恻隐之心的。更何况,宰杀猪牛羊是为了食物,杀老鼠是为了避免疾病,尚且是人类的生存需要。
但虐杀猫咪,是为了什么?为了吃肉?为了除害?完全解释不通。即使是你是极端爱鸟主义者,为了保护鸟类,那无害化处理也足够了,虐猫的意义是什么呢?
其实也很简单,虐猫的最终目标不是猫,而是人。正是由于大部分人对猫、狗抱有普遍的喜爱,虐猫就变成了伤害他人情感的一个毫无法律风险的方法。虐猫者是非常清楚自己的行为能够伤害到别人的,而这个华东农大的学生,他不仅虐猫取乐,甚至将尸体粘在宿舍楼下,目的是什么,再清晰不过了。
抛开其他因素不提,他在整个虐猫事件中呈现出的心理状态,对他人无端的仇恨和狠毒,以伤害他人情感为乐的态度,以及相当强的行动力,我是真的不能接受成为他所服务的人民群众,你很容易就能想象,如果他在工作中受了气,将会采取何种手段报复和发泄。
在他手中毫无权力的时候,他挥刀向作为更弱者的猫;当有一天他掌握了权力,谁将是那个弱者,他的刀口又将指向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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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上大学时候导员讲过一个案例,一哥们因为竞选学生会还是啥失败在几个宿舍必经之处大喊大叫踹树,给一众晚上出门遛弯吃饭的同学看傻了,有不少人录了视频,一来二去就到了学院那里,导员心惊胆战的给哥们叫过来询问交流,最后给了一个不大不小的记过处分。
不知道这种事在知乎算不算树权大于人权(。)
既然选择了在公共场合发泄戾气就老老实实承担后果嘛,网上混多了已经忘记现实里面的公序良俗了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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恨猫人在网络上的攻击力是很强的,善于解构,知乎流善于从人权,从法律,从生态,从欧美实践等角度为你辩护虐猫的合理性,贴吧流则善于造梗,阴阳,解构,创造出大量便于传播的虐猫梗,此外还有nga流,善于编故事,搞滑坡,探讨铁拳会如何针对合理清理流浪动物的人。
然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不管恨猫人在网上如何辩经,他们在现实生活里也只能像阴沟老鼠一样躲藏起来。现实世界里的百姓都是朴素善良的,大部分人都会喜欢可爱的小动物,就算是叶公好龙见到小猫也会喊一声好可爱。不喜欢猫的人可能是被猫伤害过,也可能是被流浪猫影响了小区环境,最多也就是不养猫+看到猫躲开+要求自己的伴侣不养猫,处理流浪动物的人更多是奉公办事,按照上级要求行事。
自发杀猫的人,无论是残忍虐杀还是声称无害化处理,大部分是为了从杀死动物和蹂躏爱猫者的情感的过程中获得快感。这些人在现实中一定是不敢将自己的这点爱好大肆宣扬的,如果同学,同事知道了,大部分也一定会躲这个人远远的,尽量少和这种人说话。相亲,求职过程中,也没有人会去在简历里写上自己“爱好清理流浪猫”。
这也就是很多高赞答主说的,线上没输过,线下没赢过。
回到问题本身,有些人说这是滥用私刑,也有人认为这种处理太过了。但是国家公务员这种为人民服务的岗位,按说就应该招圣人,即使是伪装的圣人也可以。公务员,教师都要面试,面试时面对各种问题,谁不是按照圣人的标准去回答这些问题,又有多少人真正工作时会像面试时说的一样处理呢?但是就算招不到圣人,也要尽量接近一个伟光正的好人。所以想当公务员的人,平时就应该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首先虐猫,偷拍,出轨,地铁上摸别人屁股这种行为自然是不可能沾;其次网络上也要注意自己言辞,要为自己逞一时之快发表的言论付出代价,就算是开小号乱说话也有被开盒的风险;最后就是尽量不要和人结下梁子,无数双眼睛在盯着你,互联网没有记忆但是专门有一批人在搞这些事情。公示的作用就是这样子的:让群众来监督,先把这些有一点点污点的人都全部筛掉,尽量保障公职人员队伍的纯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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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岗位本来就稀缺,这个世界从来就不缺寒窗苦读、辛苦劳动的人。一个以虐杀动物为乐的人争不过和他们条件差不多的普通人不是很正常的吗?很多人也别为这种人惋惜了,让你去干他们干的事你也下不了手,所以不用代入。这种人上不了岗自有其它符合条件的寒窗苦读、尽职尽责的人顶上。(为了防有人再来把猫命和人命划等号,我把回复也贴上来吧。)
法律只是是底线,而道德是该追求的高度。基层工作人员该有道德,因为他们除了要完成基本任务,还要面对很多弱势群体。真正讨厌猫狗的人,只会不理它们、躲着它们,碰一下都嫌脏,包括很多为虐猫者抱不平的人,其实真要他们上,他们也下不了那个手。虐杀动物为乐的人,其实本质是享受虐人的快乐,尤其是那种拍视频到处发,把动物肢体乱甩的人,这种人,怎么可能会友善对待弱势群体呢。
年轻人在基层其实是得干很多活的。事业单位招年轻人是要他去分担工作压力,不是要埋个雷在那里的呀,这种人招进去,领导同事也害怕啊,谁知道他会不会突然发疯创人。
另外,基层干活时常会面对听不懂话也不讲道理的人,这种时候脾气特别好的人都得缓缓,好好解决问题。
这种被猫吵了一下就赶尽杀绝还到处发视频的人,很恐怖,如果有人和它发生争执,不敢想象能干出啥事来 ᶘ ᵒᴥᵒᶅ 就算是不无理取闹的人去找它办事,它也只会在自己能力范围内最大化地去为难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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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现代原子壬铁费拉一群,与其在这复读“无孩爱猫女”,不如大脑升级一下认识到小共同体的重要性。
只会解构不会建构,就是会被小共同体吊打
按你们的说法,1%反对虐猫的发出了99%的声音,那你们不是还有99%支持虐猫的呢,组织起来啊,不会是只存在于亚空间的吧。
你们又不是没有同辈的“榜样”,那就是二游圈的麻辣仙人。虽然尘白流水永远飞榜查无此人,但麻辣人组织度高,组团散播病毒模因,照样闹得游戏圈鸡飞狗跳。
解释一万遍虐流浪猫的正义性,但社会公德里你虐猫就是不道德,招聘机构就是拉黑你,哈气也没用,不服就去推翻这个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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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在网上说过“难道大家敢放心地和虐猫的人做朋友做舍友做同学做同事吗”,没想到有不少人都回答“这有什么的”“我很愿意啊”,这些虐猫者或者潜在的虐猫者嚣张得很,至少在网上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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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这个话题下怎么开始骂女人了?
这件事我公司里养猫的男同事都骂他活该,怎么不管发生了什么都骂女人?
是女的叫他杀猫还是女的取消他的资格?养猫爱猫的男女都很多,到底哪些人一直把猫和女人绑定啊?
不管恨猫党怎么说,现实里就是没人愿意跟虐猫的一起生活
ps:本人不养猫、不乱喂养流浪猫、呼吁大家不要不绝育还喂养流浪猫、支持政府早日管制流浪动物、完善规范养宠,对于丢弃宠物的主人尤其是没绝育就丢弃的进行处罚。不打拳,对于不正常的男女都会对其进行言语攻击。
对于杀猫、虐猫的定义:直接杀死确实不算虐猫,恨猫党不要来偷换概念,以虐待猫取乐的这种算虐猫,正常人不会闲着没事去抓一只流浪猫扒皮抽筋挖眼睛,甚至拍视频。
此事件中的考生究竟对猫做了什么网上众说纷纭,有人说他只是喂猫吃药,不算虐猫,也有人说他杀了好几只还发朋友圈炫耀,但是央视新闻引用的标题有“虐猫”字样,目前情况下,本人是更相信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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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正常吧,这个主要焦点不是虐猫。而是第一这他采取下毒这种手法,你甭管他下的是不是伤人的药,人领导和同事也害怕啊,万一他哪天抽风坑一波领导同事,人这不是倒血霉了?
第二就是他这个行为闹大了,咱平时看新闻也多少知道点,体制内真的很烦事情闹大搞得全网吵吵吵,这太麻烦了,典型就是一些国企老总养小三,爆不出来压根没人管,一爆出来闹大了开始差了,总不能说平时老总养3一个人都不知道吧?还有就是以前也有人考公上岸结果谈的女朋友太多被举报了然后考察不过的,说白了逻辑都是一样的,招这个人进来很可能带来各种麻烦事,还不如趁着还没正式录用,赶紧考察不合格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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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那句话,如果不爱,请别伤害。
就算成绩一级棒,也让人汗毛直竖。
他现在喜欢这么找刺激,谁知道以后不刺激了,想去哪儿找点刺激玩玩。
如果,真的进编制了,真的当上某干部,有权了,有虐待欲了,以后会虐待什么东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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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理所当然,因为报考条件是报考时未受处分
显然,虽然学校一般会在毕业前取消处分,但他报名的事后处分没取消
不过不知道是不是通报避重就轻,因为按通报,他只是处决流浪猫,并不算是虐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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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克唐纳三要素(Macdonald triad)是犯罪心理学中用于预测潜在暴力倾向的理论,包括虐待动物、纵火癖和超龄尿床三种行为特征。
麦克唐纳三要素的核心内容
麦克唐纳三要素由精神病学家约翰·马歇尔·麦克唐纳(John Marshall Macdonald)于1963年提出,用于分析童年行为与成年后暴力犯罪(如连环杀人、性侵)的潜在关联。其核心三项行为特征为:
注意,麦克唐纳三要素证明了相关性,但没有证明因果性。即:暴力犯罪尤其是变态杀人狂大部分
曾经虐待过动物(美国联邦和各州监狱,以及精神病犯罪研究机构统计数据显示:70%以上的暴力犯罪者是从虐待动物开始他们的暴力行为、美国85.4%的受庇护妇女和63%的受庇护儿童反映家中动物受到虐待,83%的庇护保护机构员工反映庇护案件中会同时出现家中动物受到虐待的现象),但虐待动物的人不必然成为暴力犯罪者。
事主明显不是捕杀流浪猫,就是非常标准的虐待虐杀。
因此除了对其不予录用外,周边亲戚朋友邻居应该密切注意其精神状态,最好远离此人——对,相关性不代表因果性,你要是来跟我争那就你对,我只是提供一个可以降低被伤害风险的选择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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