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说了,这个结果是必然的。
首先,是因为我昨天看到了下面这些确定的信息:
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已经表示,如果这名考生确实为虐猫者本人,会根据事业单位录用考察程序去处理,不符合录用条件者则不予录用。
大皖新闻记者从招聘单位桂林市同安镇获悉,考生苏某某确为因虐猫被华中农业大学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的苏某某。
结合上面两条信息分析,苏某某被录用的几率接近于0。
我觉得无论是谁负责招聘工作,他肯定不想因为招错人而背锅。
我们求职的时候,有时候自己觉得面试都很顺利,觉得应该没问题,可是却经常莫名其妙的会被淘汰。
其实,在候选人有一些缺点或者瑕疵的情况下,很多时候是HR不敢要你。
有那么多完美无瑕的,要是要了你,你入职后,如果没啥问题还好,后面真的有点啥问题,那背锅的是负责招聘的人。
加上现在信息这么发达,就现在这舆情,这家单位如果真的要了苏某某,那网友们一定会认为他内部有关系,可能会把招聘负责人家的祖坟都给刨出来。
很多人理解不了,觉得就是虐待几只猫而已,为什么还会影响到一个人应聘事业单位。
平常合法合规的杀猪宰羊,是为了获取食物,这符合人道标准。
但虐猫是做什么?
是纯粹以折磨动物为乐,这就不是正常人的心理。杀猪宰羊吃猪肉羊肉,是生存需要,是符合我们都传统。
虐猫呢?那是恶意伤害,根本不是一回事。动物也是生命,恶意伤害动物,就是「伤害生命」。
我们需要在「合理利用」与「恶意虐待」之间划清界限。是恶意伤害,就再怎么狡辩也找不到合理化的借口。
我们反对虐猫,是因为我们需要尊重生命的底线,不是所有「杀生」都叫残忍,但以伤害为乐的行为,无论对人还是动物,都是反文明的。
现在录用过程进入「政审阶段」,那政审审什么?其中有一项是候选人的道德品质,这就包括个人品德、社会公德等方面。
苏某某曾经虐杀了二十多只猫,当时学校调查后通报,他是把5片人用某类药物碾碎成粉末,分次兑水投喂校内流浪猫。
如此残忍的行为,学校给出的处理结果仅仅是一个严重警告处分。
而他回应虐猫原因时,居然称是被猫吵到睡不了觉。但同校学生曝光,他不仅毒杀小猫,还在朋友圈炫耀虐猫过程,简直毫无底线,其行为令人作呕。
苏某某虐猫的行为,明显违背了基本的道德准则和社会公序良俗,反映出这个人漠视生命,并且具有暴力倾向。
遵守基本的社会道德,是事业单位选拔人才的基本要求。
因此,苏某某在政审时很可能会被视为道德品质不合格。
并且这种事是有前车之鉴的。
2024 年,南京大学一考生,在考研复试中因被爆出曾虐猫,最终没有被录取。
东南大学、兰州大学等高校也出现过类似因虐猫事件,结果候选人在政审阶段都是被刷下去了。
用人单位要招聘的是「德才兼备」的人才,人品是最主要的,其次才是学识,否则招聘的人如果德不配位,再有能力最终都可能成为祸害。
这件事提醒我们,个人品德高于一切,社会需要的是德才兼备的人才,「德」比「才」更重要。
我们要友善对待他人,关爱生命,注重个人品德修养。学校在培养人才的同时,也应该特别重视德育方面的培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