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强奸案」男方拒绝缓刑,上诉书称双方未发生实质性关系,怎样从法律角度解读?
2025年3月25日上午,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刑事案件二审不公开庭审。2023年12月25日,该案一审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席某某有期徒刑3年。根据男方提供的《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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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主当庭哭了两次,但拒绝认罪。
真吓人。
如果哭后,愿意认罪接受缓刑,就是服软,人怂了,也就不危险了。
但哭后,反而坚定拒绝认罪,那就是要拼了。
某些人赶紧烧香祈福男方父母长命百岁吧,真没了软肋,就麻烦了。
法官无情人有情,为了社会和谐,要给他希望,妇联、街道等部门需跟进,心理辅导啥的都赶紧安排上,再介绍几个对象……
发布于 2025-03-26 10:18・IP 属地北京查看全文>>
时海 - 4485 个点赞 👍
目前这个案子,法院很明显极其难办。
如果维持原判,直接三年,事实上压根不需要延期那么多次,直接判了就行,法院本身如果真的依法判案,就根本不需要担心社会舆论的问题。参考一下胖猫案和货拉拉案,央媒会亲自下场为你辩经,你怕什么?
就目前可以知道的消息来看,大同中院大概率是跟男方沟通过,希望能以缓刑,也就是实质自由的方式(判三缓三,之前有判例,按规定只要三年缓刑期限内未犯罪就不需要服刑),换取男方认罪。但被男方直接拒绝。
这其实很好理解,人家在看守所死硬了那么久就是为了一个无罪和不留案底,判三缓三也是会留下案底的,人家凭什么成全你法院老爷的体面?凭你把人家关了小两年?还是凭一审要给人家整三年?
但如果判无罪,那那位已经升到中院的法官以及办案的检察官、民警等人,均需要问责。
所以目前就这么尬住了。
说白了还是一审过于草率。医学鉴定就差没明说女的压根就没被上了,检方还是头铁地以强奸既遂的方向提起公诉,但目前来看,延期多次,除了顾忌社会影响以外,更多的可能性其实是,连自由裁量权都没办法补上证据链缺失的漏洞,所以还需要多请示,多商量怎么做才能保全一审的各位责任人。
我说白了,这个案子哪怕是以强奸未遂或者猥亵去起诉,估计早就铁证如山地结束了,而且没有任何争议。但在医学证明面前把强奸既遂做成铁案太难了,我之前听过所谓的“无接触强奸”,但如果这么搞,造成的社会影响只会更恶劣。所以目前不断延期,一方面是要想办法补充证据链,或者推翻原有医学鉴定;另一方面期待用长期羁押的手段逼着当事人认罪。
但就目前来看,两边的进度都不理想。
但一审主审就是各位法官的同事,两头为难。
反正目前这事儿很难办,在我看来可能只能启动更上级法院,即山西高院出面审理,并由最高法指导办理才行了
发布于 2025-03-26 00:34・IP 属地广东查看全文>>
辰熙 - 3976 个点赞 👍
这就有点尴尬了。
本来,所有的人都认为,这是一个“不管你们有没有订婚,都不能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发生关系”的原则性问题。
到现在事情慢慢被捋顺了,大家才看懂,这™原来是一个“薛定谔的QJ”问题。
因为根据男方提供的《刑事上诉状》,医院诊疗手册上有“女方外阴:处女膜完整,未见新鲜破口”;鉴定书上有“送检物均未检出人精斑及STR分型”。
那俩人到底有没有发生关系呢?
证据是没有的,但是女方是说有的……
而这俩人共处一室的情况下,她说的有,到底能不能认定为有呢?
这就薛定谔了。
这事儿你越研究它越有意思。
就我一直就觉得,“有没有违背妇女意志”,是一个非常薛定谔的概念。
因为主动上门不代表同意,
穿蕾丝内衣不代表同意,
大半夜砸门进你家钻你被窝也不代表同意,
主动脱衣服也不代表同意,
上位不代表同意,
刚才同意不代表现在同意,
事前同意也不代表事中同意,
同意还可以撤销。
only YES means YES嘛。
一旦有微微的声音发出“嗯~不要~”你就得立马停下来,
下床立正。
不然分分钟就能告你QJ啊。
现在我才发现,意志这个东西,薛定谔一点儿,倒也正常。
因为意志本来就是非常难界定的,
我刚才还说我想下楼跑步,现在我又不想跑了,
说完这句话我又想跑了,
刚站起来想了想还是算了,
低头一看自己的肚子又下定决心要去跑,
推开门一试风有点凉还是算了,
刚躺下又刷到一个短视频觉得还是要去,今天不想跑所以今天才要跑嘛……
请问我的意志是跑步还是不跑步?
如果这时候有人拉我去跑步,他有没有违背我的意志?
所以大家看到的情况是,在司法实践中,基本就是参考女性事后第一时间的反应,直接去报案的话,大概率会被定性为“违背了她的意志”……
毕竟她刚才什么意志,她自己说了算……
但现在,魔幻程度升级了。
你会发现俩人“有没有发生关系”,也可以很唯心主义。
毕竟现在拿不出发生关系的实质证据,应该是疑罪从无。
但是一审已经判了QJ。
这就意味着,男女只要共处一室,两个人就处于“发生过关系”和“没发生过关系”的叠加态。
一旦女方口供一下,事后做出一些反应,就坍缩到其中一个状态了。
而这个案子的尴尬之处就在于,一审判得有点上头了。
你光研究订婚不影响QJ了,就没把重点放在有没有QJ这回事儿上……
这二审就接了个烫手山芋
全国上下都看着呢,就女方口供和电话里不清不楚的嗯,能不能算证据?
这到底是算QJ了还是没QJ呢?
关键是这事儿越拖越不好办啊,本来还有个缓刑能折中一下,现在缓刑对男方来说毫无意义。
光羁押都二年了,一共判三年,缓什么……?
不缓都快出来了……
而且即便是缓刑,也意味着这顶帽子戴上了,刑事犯罪,还是QJ这么重的罪,一辈子加上子女一辈子都要受影响的,为何要怂?
肯定不如直接正面硬刚啊。
这男方,被关了两年都没有认罪,庭审现场哭两次最后依然坚定地说自己冤枉,我觉得大多数人心里都有个大概的数。
就这个案子真实的情况,可能是未遂,可能是猥亵,既遂的可能性,还真就比较小。
这事儿和追风小叶那件事儿,有一个共同点。
就是当事人坚决不跟你和稀泥了。
你™有能耐你就直接判我,就鉴定那层膜完整的前提下、没有在她身上检出STR分型的前提下,女方的口供是不是能把我判了?
你要说能,那好办,出去之后,我就有办法给你全家的男性都送进去。
当然,这个事儿,对大环境来说其实是个好事儿。
因为它把一个完整的事实和司法过程展示给了普罗大众,让所有人都看清了——
世界是个草台班子,司法实践中太多事情是边界模糊的,甚至是一坨浆糊。
就如同几年前的相亲QJ案三年后改判无罪一样……
就让你觉得——
原本你认为严谨细致的东西,真的是太水了……
发布于 2025-03-27 22:49・IP 属地山东还没有人送礼物,鼓励一下作者吧查看全文>>
写手一条城 - 3499 个点赞 👍
这案子最魔幻的点在于,医学鉴定和女方陈述直接“打架”。男方上诉书里甩出两份“王炸证据”:医院诊疗手册显示“女方外阴处女膜完整,未见新鲜破口”,司法鉴定书更是白纸黑字写着“内裤、阴道擦拭物均未检出人精斑和STR分型”。按常理,如果发生过实质性性关系,这两项结果几乎不可能同时成立——要么处女膜破裂,要么体液残留,现在两个雷都没爆,简直像在说“这事儿压根没发生”。
但控方手里也有硬货:女方身上有左右大臂和手腕淤青,监控拍到男方拖拽女方回房间,还有女方事后烧窗帘、呼救的异常行为。这里就出现法律上的“薛定谔式强奸”——身体接触到什么程度算“实质性关系”?按照我国司法实践,强奸罪认定不要求必须完成插入,只要存在暴力胁迫下的性器官接触即可。比如湖北赋兮律师事务所尚满庆律师就提到:“器官接触就应视作性关系”。但问题来了,如果连体液和生理损伤都没检测到,如何证明接触发生过?这案子简直成了“无痕强奸”的极端案例。
更微妙的是,双方对“亲密接触”的定性各执一词。男方承认脱衣搂抱,但咬死“没突破最后一步”;女方则指控男方强行压制发生关系。这种“罗生门”让证据链像被撕成两半:医学鉴定支持男方,伤痕和监控支持女方。法院现在就像在走钢丝——要么采信医学证据推翻强奸认定,要么认为淤青和反抗动作已构成暴力胁迫。但无论怎么判,都可能被喷“违背常识”,毕竟处女膜完整+无精斑的组合实在太罕见了。
二审前法院搞了个骚操作:一边准备给缓刑,一边被男方疯狂拒绝。按《刑法》72条,缓刑的前提是“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但男方全家高喊“无罪”,相当于直接打脸这两个条件。法院这波试探像在说:“给你台阶下了,别不识抬举”,但男方偏要刚到底——“我没罪,凭啥背锅?”
这里暴露了司法实践的潜规则:缓刑本质是“认罪打折套餐”。只要签了认罪认罚书,哪怕证据有瑕疵,法院也能顺水推舟给个缓刑结案。但男方现在死磕无罪,等于逼着法院二选一——要么顶着医学证据硬判实刑,要么冒着错案风险改判无罪。更尴尬的是,社区矫正调查函都发了,男方却拒签,这操作直接把法院架在火上烤:如果强行判缓刑,相当于默认“你有罪但给你面子”;如果改判无罪,等于承认一审错了,要启动国家赔偿。
还有个隐藏雷点是程序正义问题。男方律师揪住“逮捕在前,鉴定在后”的时间线——5月15日批捕,5月19日才出鉴定书。《刑事诉讼法》81条明文规定逮捕需要“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但鉴定书作为关键物证还没出炉就抓人,这操作就像“先开枪再画靶子”。如果二审法院认定程序违法,光这一点就能推翻整个案子,但司法系统向来有“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敢不敢这么判还得打个问号。
这案子最让老百姓上头的是“订婚”二字。男方家属一直强调:“都订婚了,彩礼也给了,怎么可能强奸?”但法律啪啪打脸——订婚不是婚姻,哪怕办了酒席,只要没领证,性同意权照样独立存在。北京春林律师事务所庞九林说得好:“就算结了婚,违背意愿发生关系也算强奸”。但现实魔幻在于,民间觉得订婚等于“准夫妻”,法律却按陌生人标准处理,这种认知撕裂让判决怎么看都“违和”。
但反过来,女方的操作也有争议点。从相亲登记表看,女方在2022年6月到2023年5月期间至少相亲三次,这次订婚四天后就报警,还牵扯出“房本加名”和剩余10万彩礼的纠纷。虽然法院辟谣“骗婚”“敲诈”不实,但吃瓜群众难免联想:这是不是“谈崩了就掀桌”?法律上当然不能搞“完美受害者”要求,但情理上这种操作确实容易引发信任危机。
最后说句大实话:这案子早就不只是法律问题,而是社会信任的试金石。如果二审顶着医学证据维持原判,会被质疑“和稀泥”;如果改判无罪,又可能被骂“纵容性侵”。现在最好的解法或许是“疑罪从无”——在关键物证缺失、双方陈述矛盾的情况下,按《刑事诉讼法》第55条“证据不足不起诉”。但现实中,法院往往倾向于“各打五十大板”,比如用缓刑找平衡,可惜男方不吃这套。这场法律、伦理、民意的三国杀,注定没有赢家。
发布于 2025-03-25 12:51・IP 属地山西还没有人送礼物,鼓励一下作者吧查看全文>>
灵魂流浪者 - 3172 个点赞 👍
根据男方的上诉书里的内容,如果属实,就不是订婚强奸案了,属于无接触强奸案。
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嘛?
意味着只要男性跟女性同处一个没有监控的空间,只要女性身上有淤青之类的伤痕,就可以定男方强奸罪。
之前抖音上那个篮球博主被女朋友诬陷的那个,如果不是聊天记录,放到山西的法院起诉,男方也得判强奸罪进去。毕竟他们是真同居情侣,肯定有发生性关系的。
发布于 2025-03-25 17:11・IP 属地江苏查看全文>>
王飞 - 3119 个点赞 👍
不知道为什么,很多司法机关办案子始终秉持着一种一定要办成铁案的思维,这个案子当初女方生理结构完整,无精斑的司法鉴定结果出来的时候就应该给男方取保候审,但凡当初办理了取保候审事情也不至于到今天这么难看。现在好了,硬关了男方两年之后又想搞判缓的小动作,别人就是骨头硬,搞得下不来台了
编辑于 2025-03-25 16:46・IP 属地广东查看全文>>
缘起缘落 - 3093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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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一 - 3080 个点赞 👍
很多人是真不知道看守所是啥地方啊,那地方比监狱恶劣的多,监狱好歹还是八人间上下铺有放风有劳动有电视看的呢,看守所完全就是大通铺,半个教室大的地方挤小二十号人。吃饭几乎一点油盐水都没有,放风时间几乎没有,天天就是在那种地方蹲躺着。其他的就不用说了,外面送进来一箱泡面到你手里都可能不到一包。更别说里面还有狱霸。
一般人在看守所也就是几个月就出来了或者转监狱的,更多的是15天一个月啥的就出来了。这位席先生硬抗两年,已经属于该看守所的老人了。
多谢评论区大哥“拿了橘子跑”的指正:“纠正一下:1,看守所平均每个号子都有关押3年左右的“死刑犯”,因此绝不是你说的关押“几个月、十天半月”的,里面关押1年多的人很多,刑事诉讼正常都在6个月左右。比如:盗窃犯,3人以上、多次,随便补充侦查两次、退检两次、开庭一审、二审,起码都6个月以上了。2,防风问题,并不是每天都在号里躺着或蹲着,每天(除极端天气)都会早餐、下午在“防风场”分别活动1-2小时”
就算这次维持原判,刑期三年,他也再有一年释放了。而且他坚持无罪,心里那股子执拗和怒火能大到什么滔天的地步。
我也是晋北人,我能深刻理解这种撞了南墙也不回头的狠劲,出了雁门关就是关外,出了杀虎口就是走西口,晋人不光有恒通天下的晋商,也有奋命一搏求一碗热饭的穷苦百姓。边塞苦寒,战火不断,造就了晋地人民的内心底色,那就是不怕死,不服输,要争一口念头通达气。有家有业,晋人老婆孩子热炕头乐不思蜀,一旦褪去枷锁,无牵无挂,你猜他会干什么?
有些人前车之鉴是一点都不看,珠海光开小车就撞死了35个人,这放出来的要是一个盖世杀星了。而且他还是开大货车的,那玩意拉一车煤气罐直接整条街都得上天。方圆两公里得炸的天翻地覆,人员伤亡得上千。坦克来了都得炸烂。
是非曲直不是有些人说他强奸他就是强奸,为什么延期这么多次?真是强奸早就判了,他也得认了。为什么不认?有些人心里真的不清楚其中缘由吗?

男方当庭哭了两次,但拒不认罪。
席先生不是英雄!他也不是为民请命的牺牲品!他只是在当前矛盾的社会进程中芸芸众生的一员!请大家牢记这一点!他就是一个普通人!而我们,也只是普通人罢了……
下面我各附一张看守所和监狱的内部图(来源自网络),你们可以看一看其中对比
(看守所)
(监狱)
编辑于 2025-03-26 18:17・IP 属地山西查看全文>>
悼祝 - 2908 个点赞 👍
好多人说法院很难办,我没看懂难办在哪。
有罪有证据直接判三年呗,很难办吗?
什么?无证据?那就无罪呗,很难办吗?
什么?无罪会让法院丢面子?
那我问你,你是依面子治国还是依法治国?法官判错了就认错呗,非要搞个冤案?
实在没看懂难办在哪。。
发布于 2025-03-26 09:11・IP 属地河南还没有人送礼物,鼓励一下作者吧查看全文>>
钟琪 - 2389 个点赞 👍
羁押了这么久,就不可能是无罪;
本人不认罪,就不可能是缓刑;
所以大概率是维持原判;
至于“无痕强奸”,会有一波热搜花式解读那确定无疑就是强奸;
然后呢,拍个电视剧,补上一些确实是强奸的情节;
明年315,13台整一次热搜,法院出来说:我们的判决经得起历史检验。
编辑于 2025-03-25 16:07・IP 属地浙江还没有人送礼物,鼓励一下作者吧查看全文>>
天雷之遁 - 2339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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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寒秋湘江北去 - 2323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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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自忴 - 2126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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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权志龙 - 2056 个点赞 👍
谢邀。
因为本能寺里欢乐多。
还是那句话:这还真不止是两性问题。

这些年司法领域也搞改革,提了很多新理念,然后一言难尽。
例如两高一低。上诉率高、申请再审率高、但服从判决息诉的低。特别是行政案子,一审里占比不到2%的案子能最后在最高法里占到一半以上(民告官之难可见一斑)。
这样不好,长期会消耗司法公信力,让大家觉得走司法流程就是空耗精力但不解决问题,程序空转。
如果是普通脑回路,会思考为什么要求再审的和不服的那么多。是司法体系没能力给出合理判决、还是没权力执行合理判决所以干脆不给?
但通过一系列复杂的KPI设计,最后落到基层的就是尽量息诉,你不告这数据不就好看了嘛。
改发率(改判和发回重审率)也一样。一开始的想法是:要考核法官,要考核审判质量,要引导法官们审慎判决巴拉巴拉。
最后落到KPI上,就变成了单纯追求低改发率甚至零改发率,改发率成了法官考核的核心指标之一。很多地方在实际执行里直接划线:不得高于10%。
有些地方干脆在你上诉时就直接告诉你:
尽量让你不申请再审,数据就好了嘛。
所以常说世界是个大草台班子,不用下大棋不用阴谋论,很多事不复杂,你拿小公司里的那点办公室政治去思考也是阔以滴。
但这样就埋了很多雷。
一是公信力下降。我的事没得到解决,我只是被流程耗着不让解决;但我是来解决问题的,不是来走程序的。
二是一审二审之间的某种“责任板结”。
因为围着一审的人也不傻,当他们发现手上案子比较棘手、有可能会二审时,他们在下一审判决前就会到二审的人那沟通。
所以有不少一审判决,其实是两级法官已经沟通完毕的结果。假如这个案子到了二审那不是维持原判而是要改,那要背锅的不仅是一审,还有二审。
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法官自己签发就行;但如果要改判,他们也得向上汇报,那就是上称了。
往大了说,这是更大范围的板结。
法官在咱这还是弱势的。一个案子能到法官这,公那边已经侦查了、检那边已经审查了。大家层层讨论完毕,把案子递给你。
你在这个节点上,讨论一下轻重,可以;你说无罪,你让兄弟单位之前的努力摆哪?
很多锅就这么甩给了二审。但二审也很烦,我也不愿意得罪兄弟单位,况且我还要照顾你这个子单位的形象。维持原判吧,我们都一样。
所以在咱这,不管什么案件,越往后,纠错的阻力越大。
因为会有越来越多的人随着流程进度被绑上去。很多司法胖友常说“越早请律师越好”,此非虚言。
其次,零口供定罪还是极其少见的,因此无论如何不能轻易承认。尤其不要相信什么“无罪推定”、“排除非法证据”,纸面是纸面现实是现实。
最后,媒体还是有点用的,能吵到让别的大脑袋来过问一下,就是转机。
闲聊公号:王子君的碎碎念。
发布于 2025-03-26 19:19・IP 属地北京还没有人送礼物,鼓励一下作者吧查看全文>>
王子君 - 1781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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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唐陈子衡 - 1548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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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角歌 - 1410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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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池薰 - 1352 个点赞 👍
一看法院想拿悔罪等情节搞缓刑就知道,证据不足以定强奸罪。
因为法律强奸罪最低就是三年。
估计最后还是会判刑,反正法院是铁了心办成铁证如山。
大不了让男方出狱后,再申诉,改判,让国家掏钱。
反正那得是几年后了。
比如唐山相亲强奸案最后改判无罪。
发布于 2025-03-25 13:27・IP 属地北京查看全文>>
禁界 - 1317 个点赞 👍
不解读了,就普及一点生物学知识。
“送检物均未检出人精斑及STR分型”
这句话的重点在str。
str是一个dna序列,每个人都不一样,相当于指纹。
众所周知,如果有任何插入行为,包括体液,毛发,甚至只要发生了摩擦,都会有细胞留下,于是就可以找到str。
如果在没有str的情况下,都可以认定为强奸,这个逻辑成立的话。
那么本质上就可以认为,你可以认定全世界任何一个男的,强奸任何一个女的。
这么好用的逻辑,建议把川普和万斯都送进去判个无期,我们直接赢麻。
编辑于 2025-03-29 11:33・IP 属地湖北查看全文>>
CCCBC - 1293 个点赞 👍
一审法官的锅 现在发现判错了,只能和稀泥了,但是舆论哗然,想糊弄一下都不行了,只能一拖再拖!希望大家持续关注、把这些傻啦吧唧的法官撸下去!这是促进司法改革的又一次重大事件!
发布于 2025-03-25 17:20・IP 属地陕西查看全文>>
海岛船14 - 1274 个点赞 👍
推荐给你们大同一个既维稳、又让广大老百姓满意的方案:
第一,男方无罪释放,给予国家赔偿;
第二,判女方敲诈勒索罪,判二缓二,同判时赔给男方精神损失费人民币十万元;
第三,公检法一条线的涉事人员,行政记大过,党内严重警告。
编辑于 2025-03-27 12:44・IP 属地上海查看全文>>
勃然骇浪亦潜空 - 1222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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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州铁匠 - 1196 个点赞 👍
检方恨不得回到批捕的那一天,把自己打一顿吧?
15号就批捕了,19号才出鉴定报告,处女膜完整。
估计看到报告的时候,检方的天都塌了。
依法办案,不但保护嫌疑人,同时也保护办案人啊。
发布于 2025-03-27 08:10・IP 属地广东查看全文>>
地下河 - 1181 个点赞 👍
再更新
没想到大家对马卫案这么感兴趣。确实,马卫案实在是太清晰了,比山西大同案还要清晰。诬告实在是过于明显,而且已经被彻底推翻。
我给大家引用几段新闻报道。
重审时,临夏县法院审理认为,公诉机关变更起诉后并未指控被告人在心理咨询室的玻璃圆桌上对被害人实施性侵的事实,被害人关于在玻璃圆桌上被告人对其实施性侵的陈述前后存在不一致的情况,根据在卷的鉴定意见、现场勘验笔录、医院诊断证明等证据,法院认为被害人关于被告人在心理咨询室的玻璃圆桌上对其实施性侵以及事后有白色透明状液体流出且出血等陈述缺乏证据支持,对被害人的该部分陈述以及涉及该部分内容的证人证言的证明效力不予确认。
根据女方的证词,马老师在心理咨询师的玻璃圆桌上对其实施性侵,并且事后有白色透明状液体流出且出。而且警方和检方还据此提起了控告。然而医学鉴定女方处女膜完整,司法鉴定DNA无。直接证明了女方的证词为编造和虚构。这是毫无疑问的诬告。
然而法院依旧认为
被害人对部分事实的陈述缺乏真实性并不当然认定其对其余事实的陈述也不真实,故辩护人关于被害人陈述存在虚假陈述而对其全部陈述不予认定的辩护意见不能成立,不予采纳。
居然在证词内容互相矛盾,存在大量虚假编造内容的情况下,依旧选择性采纳女方证词,最后仅凭证词,就判刑简直闻所未闻。
这也是为什么我对大同案绝望的原因。马卫老师的这个案子比起大同案更加清晰,更加占理,然而依旧如此。还存在希望么?
更新
我为什么对大同订婚案抱有非常消极的态度。这是因为一个几乎完全相同的案件结果,让我彻底失去了信心。
这是一起被证实了的诬告强奸案,当时以所谓的甘肃临夏“小学副校长强奸女生案"被报道。
就像我上面说的,两起案件案情是高度类似的。同样现场没有任何人证,同样有医学证明处女膜完整,同样有司法鉴定“DNA无“,同样仅凭女方的一面之词,一审判决强奸罪成立。
但马老师坚持不认罪,在家属以及律师团队的不懈努力下,成功打掉了强奸罪罪名。二审,中院认为一审犯罪事实认定不清,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马老师迎来平反。
就在大家满怀信心迎接希望的时候,晴天霹雳,重审一审判决马老师犯强制猥亵罪。是的,你没看错,虽然强奸罪被打掉了,但是一审法院重新换了个罪名,判决有罪。
而且重审一审宣布判决的日期就是25日,与大同案宣布择期宣判的日期完全一致。我完全有理由怀疑,山西这边多次延期,就是在等甘肃,想要参考甘肃的做法。
之后山西大同案大概率会直接模仿,中院发回重审,一审法院重审认定强制猥亵罪,刑期与羁押日期一致,实报实销。案件就此盖棺论定。
虽然马老师依旧不认罪,提起了重审二审,但显然初院的做法是与中院通了气的。二审已经没有任何希望了。
这怎么能不让人绝望呢?这帮人是绝对不会认错的,哪怕换个罪名钉死你,也绝不可能承认自己有错。
ps:两个案件不同的是,临夏诬告案受到了严厉的封锁。知乎所有的提问以及回答被全部删除。媒体发出的报道全部被撤稿。当事人的媒体账号受到了封禁等处理。以至于哪怕在知乎,很多用户都没听过这个案件。
原答案
这个案子影响太坏了。说实话,这个案子我没写过回答,但我一直关注。因为这个案子的判决让我非常没有安全感。
之前大家虽然对法官的自由裁判权太大多有不满,但也是抱怨几句罢了。因为究根到底是你自己有错误在先。
但这个案子不一样。有医学鉴定,证明女方是处女,有司法鉴定,证明送检的女方内裤、下体擦拭物上可疑斑迹中未检测到男方精子。(特别是这一点尤为离谱,有精斑却不是男方的,那这个精斑怎么来的?这算不算伪造证据?)
现场无其他物证和人证。在男方完整的证据链面前,一审法院仅凭女方的证词,就判决强奸罪成立,有期徒刑三年。
这不仅仅是突破了道德的底线,法律的底线也不存在。公检法,法是法治社会的最后一道防线。现在大家发现这种这道防线形同虚设,换谁谁不恐慌。
不要觉得这个案子离大家很远。这个案子男女双方还是订过婚的未婚夫妻关系。在不发生实质性行为的前提下,一些亲密行动本来就是社会道德认可的。然而依旧只凭女方的一面之词就判了强奸罪。
我国的法系是非常独特的,同时重视条文加判例。一旦这个案子被非常强硬的定下来,就是强奸罪,那大家将会面临全国性的生存环境恶化。
身边的女下属,女同事甚至是陌生女路人,污蔑你性骚扰甚至强奸时,你将百口莫辩,将真的强奸罪加身。
从朱军案,社会性死亡,到大同订婚案的刑罚加身,真的是在日拱一卒。这次这案子要是输了,好日子可真就要来了。
编辑于 2025-03-30 16:05・IP 属地山东查看全文>>
UUBall - 1171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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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德洛 - 1167 个点赞 👍
这件事情最讽刺的是:
几乎所有从业人士都偏向于男方“未发生实质性关系”,但又都认为二审法院为了不得罪一审的同行,大概率不会判无罪。
“依法治国”、“以事实为依据”、“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不阿贵”、“疑罪从无”等等这些所谓法律人的信仰,都抵不上“人情世故”四个字。利益面前人如草芥,真就是直接扒底裤,演都懒得演了呗?
评论区欢迎各位正义的法学卫士来展示你们五颜六色的底裤哈。
编辑于 2025-03-27 09:40・IP 属地江苏查看全文>>
采到蘑菇的包子 - 1142 个点赞 👍
必须要说明的是,下面的回答很多都在胡扯什么判了无罪就会引起拳师的什么什么反应。
我的天,拳师打拳还需要有其他条件吗?你是不是对拳师这个群体有任何误解啊?
最不需要关注的就是它们的意见,因为就算没任何事情发生,它们也在时时刻刻打拳。
发布于 2025-03-25 13:54・IP 属地湖南查看全文>>
优雅只于心间 - 1127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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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anetes - 1100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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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天气很好 - 1081 个点赞 👍
所有同类型的事件其实都卡了一个简单的bug,那就是塔不允许犯错。
操作步骤也很简单,在事件发酵初期,利用宣传时间差,集中发声,迫使塔出手维稳,等到真正的舆论发酵了,因为塔不能犯错,就捆绑到一起了。
说句题外话,如果我是这个法官,开庭前一天会让家人把我撞断腿住院。
编辑于 2025-03-25 22:35・IP 属地江苏查看全文>>
GOP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