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情最讽刺的是:
几乎所有从业人士都偏向于男方“未发生实质性关系”,但又都认为二审法院为了不得罪一审的同行,大概率不会判无罪。
“依法治国”、“以事实为依据”、“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不阿贵”、“疑罪从无”等等这些所谓法律人的信仰,都抵不上“人情世故”四个字。利益面前人如草芥,真就是直接扒底裤,演都懒得演了呗?
评论区欢迎各位正义的法学卫士来展示你们五颜六色的底裤哈。
编辑于 2025-03-27 09:40・IP 属地江苏
这件事情最讽刺的是:
几乎所有从业人士都偏向于男方“未发生实质性关系”,但又都认为二审法院为了不得罪一审的同行,大概率不会判无罪。
“依法治国”、“以事实为依据”、“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不阿贵”、“疑罪从无”等等这些所谓法律人的信仰,都抵不上“人情世故”四个字。利益面前人如草芥,真就是直接扒底裤,演都懒得演了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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