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认同重庆警方的《警情通报》还是吉林文旅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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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就是风向反转了一堆人隔这岁月史书呢么
我就觉得这就是群体抹黑扣屎盆子呢
最简单的逻辑,既然重庆警察用侦办重大刑事案件的搞法异地调查取证了,还没找到证据证明是大爷肇事
那就是疑罪从无,那这就不是大爷撞的!
怎么现在各种南方ip都隔着各打五十大板和稀泥呢?哦,人均王浩是吧?隔这扶老太太呢?
异地调查花几万差旅费了还证明不了是大爷肇事,那就是跟大爷没关系!隔这春秋笔法啥呢?
跟大爷没关系那重庆老太太这就是欠钱不还敲诈勒索,这不就是非此即彼的逻辑么?
这案子有中间地带么?证明不了,那就是疑罪从无,一群不学证明责任论的隔这和稀泥,合着吉林和重庆一人50%责任?你当交通肇事呢?
老太太主张积极事实——老头撞她造成损害了(三处骨折),那你就得举证!你主张你要5万不是敲诈勒索,而是正常的损害赔偿,那你就得举证对方造成了损害!
老头/吉林文旅主张的是什么?是你赖了3700!是你要五万是不合理的,不合理的那就是欺诈/勒索/碰瓷!这个举证责任在谁手里?人家主张的积极事实是——你跟我要过5万;我给你垫了3700你没给我!这俩确有其事,举证责任就结束了!
剩下的是重庆老太太抗辩的举证责任!
重庆从老太太到警察,异地调查花大几万差旅费,费尽周折调录像找目击证人,既拿不出证据证明你没赖人家3700,也没要五万,也没有证明东北老头有侵权责任,那你就是举证不能!承担证明不力后果!
后果就是你无缘无故赖了人家3700,还试图白要人家五万!
这不是放之四海皆准的道理么?不是法理么?怎么老头还得自证自己没撞人?
一个个的,轮到你的时候救大喊特喊,不能让人自证清白,怎么轮到东北老头,就变成各打五十大板了?什么玩意啊
发布于 2025-01-16 22:19・IP 属地辽宁查看全文>>
弱鸡中的鸡 - 115 个点赞 👍被审核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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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翔的杰仔 - 322 个点赞 👍
你信歌谭市?
祝你有个亲爱的竹竹女朋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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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丹先生 - 170 个点赞 👍
重庆的公信力早就被自己玩没了,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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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风吹过晚间的云 - 159 个点赞 👍
上一次看这么长的《警情通报》,还是重庆胖猫事件
只能说,我对这种巨长,一点公文写作要求的简洁,重点突出,信息全面都没有的通稿持非正面态度
翻了几个相关问题里面的回答的评论区,站重庆的IP相当程度上集中在某一个地方,而且有大量小号,反驳这些的IP分布倒是比较广泛,从直接相关的吉林,东三省到北上广,到湖南湖北,基本各地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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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当网络写手的手残 - 112 个点赞 👍
有重庆,先扣分。
有重庆女,先扣大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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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被举报 - 74 个点赞 👍
造谣式辟谣的明显特征就是抓小放大,不断强调不重要细节,模糊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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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说一种新闻现像,为什么重庆网友自动带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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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僧也有猫儿意 - 57 个点赞 👍
就问一句话:吉林大爷到底撞没撞重庆大妈?
撞了,那就是赔偿,3700也好,50000也好,该赔偿要赔偿。
没撞,垫付的3700就属于做好事,不还3700叫白眼狼,再要50000叫讹诈。
到底撞没撞,这个事情要谁举证?大妈举证。否则我走在大街上随便拽一个人说你撞我了,你还得证明你没撞。
大妈,或者说重庆警方能举证吗?不知道你们有没有看重庆方的通报,写的是“一辆载有游客的狗爬犁经过彭某身旁时,彭某倒地”,你们自己说,这算不算实锤。
我们讨论问题,要就事论事的讨论,不要无中生有,有事实依据的不要主观臆断,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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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不笙歌 - 56 个点赞 👍
我对吉林文旅不熟,但我对重庆警方很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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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云社 - 30 个点赞 👍
如果狗拉爬犁,危害性那么大。
那么这么多年了,就绝不可能出现这出现这么一例。
甚至当天都是爬犁横冲直撞的一路扫过去。
但是事实上是啥样,就大妈一个人受伤。
很多某地IP故意忽视一个事实,那就是大妈所站的地方有个马路牙子。
那玩意的杀伤力在东北的冬天属于绝杀,身上磕上去属于运气,要是颈椎或者头部,那就悬了。
至于狗拉雪橇?
景区那玩意跑不出速度来,很难说有什么冲击力。
如果说是牵带倒了大妈,那大妈小腿也不可能受伤。
而是应该胳膊受伤。
这事最吊诡的地方在于伤者受伤之后不报警,旅行团和景区都没有报警。
都秉承着一副要私了的态度。
更吊诡的地方在于,出现纠纷之后,伤者还是不报警。
最最吊诡的地方在于某地的调查,调查了个寂寞。
最最最吊诡的事是,某地IP为了甩锅,先是说大妈是四川人,然后又持续给东北泼脏水。
就大妈家,跑路,拉黑这种行为,人家那边多想,多说几句不过分吧。
要是真的伤重,怕别人网暴,伤情报告,片子一直不敢往出放。
还不敢继续索取合理赔偿,那才奇怪。
我还是那句话,如果大妈是受害者,那就应该帮她讨公道。
而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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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水 - 25 个点赞 👍
吉林文旅那叫通报吗?
直接和公安下场,真人出镜没有马赛克的哦。
“诬陷!”
请问那个时候你吉林公安调查清楚了吗?当事人认可了吗?
“第二天就跑了!”结果人家住院二十几天
“要大爷赔5万!”结果是你们医院要求的押金,根本不是给重庆大妈自己的。
“回去之后还要钱!”结果是大爷女儿去追3700,人家气不过(本身就不认可没撞)拉黑。
吉林那个东北特色花棉袄自媒体咋咋呼呼的时候,你吉林公安出镜的时候,你吉林文旅给钱的时候,把上面这些搞清楚了吗?
通篇错误都敢发,都敢官方下场,你吉林公安和吉林文旅是个什么水平?是个什么素质?
吉林的行政水平和自媒体的素质,暴露无遗,还有什么好闹的?
就算后来再反转,查清了不是撞的,人证就是放屁,就是大妈自己小腿从离地几十厘米居然摔成粉碎性骨折,还三处,你吉林公安和吉林文旅的素质水平就反转了吗???
如果重庆大妈直接去吉林法院起诉,告吉林公安+文旅+花棉袄信口雌黄,你觉得法院怎么判?
要不要再试试吉林法院的素质水平?
最搞笑的是现在开始要求对大爷“疑罪从无”了,当初你们吉林网暴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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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花鱼 - 23 个点赞 👍
双方各执一词,但有几个事实谁也否认不掉
大妈骨折住院
大爷支付了3700
大妈把大爷拉黑
如果吉林方面说的是真的,那么是大爷无辜,垫付的钱大妈不给,然后还拉黑大爷
如果重庆方面说的是真的,那么就是大爷撞的,钱不是垫付的,并且还有几万块没给大妈
这样总结一下,吉林方面说的是真的,垫付的钱已经由吉林文旅代为偿还给了大爷,并且主动说,这事不追究了
而重庆方面说的是真实的话,问题来了,大妈这几万块医药费凭啥不要了?钱多烧的?难道不应该是在重庆警方石锤之后起诉大爷要求偿还么?就算大妈大度钱多,不要了,那么重庆警方的公告是不是也应该和吉林文旅一样,就此事做个说明,是大妈大度钱多,不要了???
可这最关键的事情,重庆方面一个字都不提。
就算是大妈害怕东三省黑,可现在都回到你“重庆TO的文明世界”了,怎么还是不敢报警?怎么还是不敢起诉?甚至提都不提?
至于什么住了21天院,然后一方说连夜飞走了……出院后连夜飞走这事是很难理解么?何况了,不出院不结账,你知道自己花了多少钱?没有账单你怎么和人要求赔偿?空口白话么?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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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 - 22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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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帅小羊 - 18 个点赞 👍
因为吉林警方的和稀泥拉偏架,判定伤者是自己摔伤的,而伤者又人在异地,得不到异地警方的支持,所以伤者已经认栽,放弃了赔偿要求,自己花了几万元治疗费,回到重庆继续后续治疗,这个时候,事情就告一段落了,如果吉林方面的人不再继续找伤者搞事情,这事儿就算完结了。。
但是,肇事者依然要求追索垫付的3700元医药费,所以,伤者拉黑了肇事者,然后,吉林文旅就开始在网络上小作文了,这个时候,才是本次舆论事件的开始。
因为吉林文旅在网络上发小作文,引导很多吉林人在网络上全网网暴伤者/重庆人/重庆文旅,导致已经认吃亏的伤者去渝北警方报警,重庆警方才得知这个事情,去吉林调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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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 肇事者依然要求追索垫付的3700元医药费 这事情一开始,是吉林警方按司法机关异地协同机制,向重庆警方提出协同要求,然后两地警方一起合作调查事情的真相,这个事情在司法系统的内部就处理了,全国老百姓都不知道。
但是,吉林方面的操作太骚了,有司法权的吉林警方去 不走司法协作渠道,反而是没有司法权的吉林文旅发布一个和事实真相大相径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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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ZXXXX - 18 个点赞 👍
吉林说的是大爷没撞人,垫付了3700医药费,并称大妈管大爷要5W,但大爷没给,大爷管大妈索要医药费但被大妈拉黑了。
重庆说的是大爷撞人了,大妈管大爷要3W多医药费大爷不给。
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要怎么证明大爷撞人没撞人。吉林大爷肯定说自己没有撞人,按照正常处理流程,大妈应拿出大爷撞人的证据,但大妈没有(这种事故类的案件就不要说证人之类的了,会有现场照片、视频,伤口照片、病例、钢管照片等证据)。
目前没看到大妈提供任何证据,只有重庆方面一个没有定性的通报,我更倾向于重庆警方的通报是为了找回点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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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的追寻 - 16 个点赞 👍
。。。正常来说技术派早就优化监控逐帧分析了
这破事单纯吸引注意力到年前用的。
不然就一月开年那一堆破事,别说鹿晗燕冬萍了,娱乐圈和xxn根本不够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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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聪 - 16 个点赞 👍
以我对重庆法院的了解
我信吉林文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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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宙边缘的大土豆 - 14 个点赞 👍
只能说时代确实变了。以前不用看内容,大家直接默认“东北不能信,重庆可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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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 13 个点赞 👍
既然公安找到了人证认为是大爷撞的,受伤的还花了几万块,
误工费,医药费,精神损失费不少吧。。。。。
一般这种事网红律师应该特别喜欢来接活吧,而且拿着警方通报算不算证据稳赢?
所以有没有懂法的网友科普下,这个事是在重庆法院起诉还是在吉林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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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遁 - 13 个点赞 👍
吉林文旅有“通报”吗?
至少从搜索引擎上,我找不到任何带印章的或带单位标志的 甚至带落款的文书文字。
全是媒体和自媒体的报道。
麻烦谁给我指个路,吉林文旅怎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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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知 - 13 个点赞 👍
总结四点:
其一,并没有监控拍到是狗拉爬犁撞击到了彭某,而是经过彭某身旁时她倒地了,也就是有可能是彭某自己倒地的。
其二,认定被狗拉爬犁撞倒全凭他人口供,我们都知道口供的效力是偏低的,更何况是被主动上门询问了。
其三,这份通报有些不自信,都没有强调“不信谣,不传谣”而是让大家“理性对待”,也就是有再反转的可能。
其四,因为这件事情已经严重影响了地区形象,所以不再是一起简单的“撞人纠纷”,它具备了更多的其他意义,所以也就更“上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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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风 - 11 个点赞 👍
静待吉林警方何时出公告,重庆警方何时出辅佐物证,君不见“胖猫”乎?双方开诚布公对证据,希望公安部也能介入,还大众一个清白。希望吉林重庆两省群众能够和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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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新用户 - 11 个点赞 👍
毕竟重庆的通报不是终结问题的,而是说要开启调查的意思。那起码也要等调查后的结果再看。
但就我个人的生活逻辑来讲,我要是在哪个地方受到损害与委屈,我是不可能早早离开的。如果我真有理,肯定要争取自己的权益。而不是早早离开。
而目前为止那位重庆的女士在网络上好像没有任何发声,在眼下这个互联网时代,也显得比较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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蛤蟆的油 - 11 个点赞 👍
“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这句让道德滑坡的话,居然成了通用的“逻辑”。大爷一时的善良、负责居然成了别人“得寸进尺”的理由。
视频证据,以模糊为由,含糊其辞。俩游客的口供反而成了有力证据。
更让人奇怪的是既然女游客认为是大爷撞到了她,为什么不把5万元的索赔坚持到底,反而是溜之大吉,并删除了大爷的微信。
这逻辑真的不符合常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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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尘破劫 - 10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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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重庆警方真的偏袒老太太,
那局面早就不是这个样子了,
恐怕已经跨省实施抓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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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布衣 - 9 个点赞 👍
事到如今已经不是大妈和大爷的问题了,而是两边老爷们公信力的问题,虽然我觉得东北比起重庆也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
南京100,长沙90,重庆没有70也是80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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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猫 - 9 个点赞 👍
认同重庆啊,重庆说进一步有待调查。通报不是定性撞没撞。是定性是不是碰瓷逃单。
吉林是直接盖棺定论没撞,是碰瓷。
性质不一样了。
按照现有信息是判定不出来碰没碰到,(个人内心是觉得碰到的,主要依据是吉林公布的视频是掐头去尾,恶意引导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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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youknowtheway - 9 个点赞 👍
从胖猫的公告到这次吉林文旅的公告,重庆警方两次成功做到:发了公告之后, 舆情变得更大了。
总的感觉下来,写公告的人有一种“小作文”的思维:不直接对热点问题下调查后的明确判断,习惯绕来绕去引导逻辑差的群众产生警方想要的理解。
同样是上了热搜引起重大舆情的案件,看看优秀的警方是如何发公告平息各方质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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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锋 - 7 个点赞 👍
信哥谭的
这辈子都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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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 6 个点赞 👍
首先要明白警察不是神,不是一定能还原真相的
而就此事而言,我怀疑双方当事人自己也都搞不太清楚
所以现在站队也只是站队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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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结新村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