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和嫁妆在婚姻法律纠纷中应如何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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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该不该给的时候,她们说遵照习俗必须给。
问能不能少一点的时候,她们说遵照习俗必须这个数。
问属于谁的时候,她们说依法这是属于女方私有的财产。
问那离婚退婚依法总该退彩礼吧?她们说,所以有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发布于 2024-05-07 10:34・IP 属地广东查看全文>>
暗示风景 - 7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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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州方圆 - 5 个点赞 👍
吾有一计
彩礼算男方自愿赠予,无权要回。
嫁妆算女方婚前财产,与男方无关。
分割时,无论对错,全额100%归女方所有
如此利女政策,
必然能使生育率幽而复明。
编辑于 2024-05-09 16:57・IP 属地江苏查看全文>>
灯笼 - 4 个点赞 👍
彩礼,通常是指男方或其家庭在婚前给予女方或其家庭的财物,这主要是一种社会习俗和传统的表达方式。在法律上,彩礼通常被视为男方或其家庭的婚前赠与,因此,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者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又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那么男方或其家庭有权请求返还彩礼。嫁妆,则是女方或其家庭在婚前或婚后给予女方个人的财物,这通常被视为女方或其家庭对女方的资助和赠与。在法律上,如果嫁妆是在婚前给予的,那么它通常被视为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嫁妆是在婚后给予的,且女方家庭未明确表示是对女方的个人赠与,那么它可能被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即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发布于 2024-05-09 16:43・IP 属地江苏查看全文>>
焽焸煚煛 - 4 个点赞 👍
彩礼和嫁妆在婚姻法中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只是一种民俗,如果非要论个归属,那只能看这笔资产是婚后给的还是婚前给的,又是以什么形式给的。
在民俗中这些基本上都是婚礼上的礼节,那么这就要看夫妻双方是先办婚礼还是先领的证了,如果是先领证,那正常情况下会成为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
在古代嫁妆都是父母给女儿傍身的,只要女儿在婚后没有自愿充入公中,那么这份嫁妆永远都是女儿的,即便和离或是被休这依然是女方可以带走的。
从民俗现状来看:彩礼是给女方的,嫁妆也是给女方的。至于法律界定就看你对应哪条婚姻法了。
发布于 2024-05-06 16:07・IP 属地上海查看全文>>
夏虫不可以语冰 - 4 个点赞 👍
彩礼和嫁妆在婚姻法律纠纷中的界定,首先需要明确其法律性质。彩礼通常视为男方对女方的赠与,而嫁妆则为女方家庭为女儿准备的财产。在中国法律中,彩礼和嫁妆一般视为女方的个人财产,除非有其他约定。 处理婚姻法律纠纷时,应考虑以下几点:1) 明确彩礼和嫁妆的具体范围和价值;2) 确定彩礼和嫁妆的赠与时间点,是否在婚姻登记前或后;3) 判断彩礼和嫁妆是否附有条件,如是否以结婚为条件;4) 考虑婚姻持续时间、双方贡献等因素。如婚姻破裂,彩礼和嫁妆的处理应根据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公平合理地进行分配。如涉及跨国婚姻,还需考虑适用法律的差异。
发布于 2024-05-07 11:23・IP 属地江苏查看全文>>
苦瓜烧饼 - 4 个点赞 👍
在婚姻法律纠纷中,彩礼和嫁妆的界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关于彩礼:
1. 性质认定:彩礼通常被视为一种附条件的赠与,以结婚为目的。
2. 返还情形:
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后两种情形需要以离婚为前提。
关于嫁妆:
1. 归属约定:如果双方有明确约定嫁妆的归属,一般会按照约定来处理。
2. 没有约定时:
-在结婚登记前给予的嫁妆,通常视为女方的婚前财产;
在结婚登记后给予的嫁妆,若能证明是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也视为女方的个人财产,否则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司法实践可能会存在一定差异,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当地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案例来综合判断。
发布于 2024-05-08 22:30・IP 属地山东查看全文>>
此木三 - 3 个点赞 👍
民法典第1042条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借婚姻索取财物违反了婚姻自由原则,应当坚决予以打击。
界定啥?有什么需要界定的吗?
道德沦丧,社会倒退而已。
发布于 2024-05-07 13:26・IP 属地山东查看全文>>
吉祥来了 - 3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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蜻蜓律师 - 3 个点赞 👍
1、定义不同
彩礼:
彩礼是双方在婚约达成一致后,男方赠送给女方的聘金和聘礼,统称为彩礼。给彩礼是为了感谢女方父母对其的养育之恩,也是向他们表明自己的诚心。彩礼的金额一般在数万元以上,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嫁妆:
嫁妆就是女子出嫁时,娘家为女儿准备的结婚用品或财物,如衣被、家具、家电等。一定程度上来说,嫁妆是女方家的脸面和地位的体现,也可以为小两口的生活减轻一些负担。
2、赠与人不同
彩礼的赠与人:由男方或男方父母赠与女方;
嫁妆的赠与人:由女方的父母赠予女儿。
彩礼是跟结婚相挂钩的,是以男方与女方共同生活为条件。而陪嫁一般不掺杂任何条件。
3、归属不同
彩礼:
是男方家庭给女方的,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所以虽然性质上仍然为女方财产,但如果结婚条件未达成,或符合法律中关于返还彩礼的情形,男方有权要求女方全部或部分返还。
嫁妆:
①如果嫁妆是女方父母婚前赠与女方的,则属于个人财产;
②如果是在婚后(结婚登记后)赠与女方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如果父母在陪送嫁妆时明确表示是赠与女儿一方,则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发布于 2024-05-08 10:39・IP 属地江苏查看全文>>
榴芒 - 3 个点赞 👍
彩礼和嫁妆在婚姻法律纠纷中的界定如下:
彩礼,通常是以结婚为目的,男方或其家庭依据习俗向女方或其家庭给付的钱物或其他财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者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因此,彩礼属于男方或其家庭,如果婚姻未成立或符合条件,彩礼应当返还。
嫁妆,则是女方家庭对子女日后婚后生活的资助,是结婚之前的财产。在司法实践中,嫁妆一般视为女方的婚前财产,因此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离婚,嫁妆通常归女方所有,男方无权要求分割。但是,如果彩礼和嫁妆是在婚姻登记后获得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彩礼和嫁妆的界定可能因地区、习俗、法律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因此,在处理婚姻法律纠纷时,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进行判断和处理。同时,建议在婚姻关系中,双方应当充分沟通,理性处理财产问题,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发布于 2024-05-08 06:42・IP 属地辽宁查看全文>>
浠柠 - 3 个点赞 👍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即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夫妻双方,离婚时彩礼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依法分割。除非属于“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彩礼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这两种情况彩礼才应当退回给男方。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所以只有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才能成立合法的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属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而女方配送嫁妆的行为应认定为赠与行为。在登记结婚前陪送的嫁妆应认定为女方家人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在登记结婚后陪送的嫁妆,女方家人未明确表示是对女方个人的赠与的,则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该嫁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夫妻双方对嫁妆有特别的约定的,则依约定确定该嫁妆的归属,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
发布于 2024-05-08 13:30・IP 属地河南查看全文>>
暖意序言 - 3 个点赞 👍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彩礼属于男方或男方家庭所有,因为它是婚前赠予的东西,如果遭遇退婚可以要求返还;而嫁妆属于女方或女方家庭所有,它是父母婚前赠送的东西,也不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如果彩礼和嫁妆是在婚姻登记后获得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属于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商处,处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的财产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中国民法典》规定了三种可返还彩礼的情况:未办理结婚手续或办理结婚手续后未共同生活以及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以上这三种情况,可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发布于 2024-05-07 14:44・IP 属地辽宁查看全文>>
莫小沫 - 3 个点赞 👍
彩礼是指男女双方在确定结婚前,由男方向女方赠与的财产或金钱,这种赠与行为被视为附条件的赠与,这个条件就是双方缔结婚姻。如果双方未能成功结婚,赠与行为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接受彩礼的女方应返还彩礼。
支持返还彩礼的请求包括:①双方未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②双方虽办理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③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
嫁妆指女方出嫁时,女方娘家为新娘准备的财产和物品(如家具、家电、衣被等。)嫁妆一般被视为婚前财产,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嫁妆通常不会被分割。
发布于 2024-05-08 19:26・IP 属地内蒙古查看全文>>
漠漠 - 2 个点赞 👍
彩礼和嫁妆在婚姻法律纠纷中的确是一个需要界定的问题。
从法律角度来看,彩礼通常是指男方在结婚前给予女方家庭的一定财物或金钱。而嫁妆则是女方家庭为女儿准备的财物。
在界定彩礼和嫁妆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 给予的时间:彩礼一般是在婚前给予,而嫁妆可以在婚前或婚后给予。
2. 目的:彩礼的目的通常是为了确立婚姻关系,而嫁妆则是女方家庭为女儿提供的经济支持。
3. 归属:彩礼的归属可能存在争议,而嫁妆一般归属于女方。
在婚姻法律纠纷中,对于彩礼和嫁妆的处理方式可能因地区、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而异。
一些情况下,如果婚姻解除,可能会涉及到彩礼和嫁妆的返还问题。
为了避免纠纷,以下几点建议或许有用:
4. 明确约定:在婚前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对彩礼和嫁妆的归属、使用等进行明确约定。
5. 保留证据:对于彩礼和嫁妆的给予和接收,要保留相关的证据。
6. 法律咨询:在遇到纠纷时,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
总之,彩礼和嫁妆在婚姻法律纠纷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界定和处理。
发布于 2024-05-08 11:54・IP 属地广东查看全文>>
庄周梦蝶 - 2 个点赞 👍
彩礼和嫁妆是婚姻中常见的两种经济来源,它们在婚姻法律纠纷中的界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首先,彩礼通常是指男方在结婚前给予女方及其家庭的财物,包括但不限于礼金、金银首饰、车辆等。彩礼的给予通常是因为双方即将缔结婚约,是一种特殊的赠与行为。在婚姻法律纠纷中,彩礼的界定主要取决于当地的法律法规和习惯。在一些地区,彩礼可能被视为婚前财产,归男方所有,而在其他地区则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嫁妆是指女方家庭为女方结婚准备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存款、家具、家电等。嫁妆在婚姻法律纠纷中的界定也取决于当地的法律法规和习惯。在一些地区,嫁妆可能被视为女方的个人财产,而在其他地区则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如果婚姻中出现法律纠纷,彩礼和嫁妆的归属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因各种原因未能共同生活,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但是,嫁妆是否需要返还则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嫁妆是赠与行为,且已经转移至双方共同生活使用,那么返还嫁妆可能会受到法律的限制。因此,在婚姻法律纠纷中,应该尊重当地法律法规和习惯,同时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总之,彩礼和嫁妆在婚姻法律纠纷中的界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尊重当地法律法规和习惯的同时,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双方应该以平等、公正和尊重为基础,通过协商等方式合理解决争议,避免因婚姻问题而产生矛盾和冲突。
发布于 2024-05-08 00:07・IP 属地广东查看全文>>
伴你高飞 - 2 个点赞 👍
问:嫁妆如何返还?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规定》第六条明确在彩礼返还时应当扣减已经共同消费或已经添附到男方财产上的嫁妆数额。
作为与彩礼相伴相生的婚嫁习俗,嫁妆仍广泛存在,但不同地区、不同家庭均可能存在较大差别。有的地方主要是女方出嫁妆,有的地方嫁妆数额甚至高于彩礼数额;有的家庭收到彩礼后不返还作为陪嫁或者仅象征性地给较少的嫁妆,而有的家庭在女方收到彩礼后将大部分甚至全部均作为嫁妆返还用于新家庭。因此,在处理彩礼返还问题时,需要考虑嫁妆情况,如果部分彩礼已通过嫁妆的形式返回到新的家庭中,并已经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则可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一并处理。如果是女方家在彩礼外额外陪送的嫁妆,则对于尚存的部分,应当返还给女方。对于已经消费的部分,可以在返还彩礼时予以扣减。针对单纯基于嫁妆返还问题产生的纠纷,最高院法官的观点是,虽然从传统上看,彩礼与嫁妆的归属并不一致,但是,基于民法典男女平等的基本原则,考虑到彩礼与嫁妆的目的相似,均是以夫妻长久共同生活为目的,因此,对于嫁妆返还问题,可以参照彩礼返还的规则处理。
问:关于彩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答:关于彩礼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三个:
第一个是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1042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第二个是《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5条规定了三种可返还彩礼的情形,包括:未办理结婚登记、已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以及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第三个今年年初,最高法施行“彩礼新规”,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主要内容包括:一是重申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二是明确彩礼与恋爱期间一般赠与的区别;三是明确涉彩礼纠纷的诉讼主体;四是完善彩礼返还规则,对“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和“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这两种情形下的彩礼返还问题,分别做了规定。
问:刚才提到民法典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借婚姻索取财物,彩礼新规的内容重申了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如何来理解这条规定?
民法典第1042条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彩礼新规第二条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一方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另一方要求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该禁止性规定是婚姻自由原则的体现。坚持婚姻自由原则,就是要反对包办婚姻、买卖婚姻以及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包办婚姻,是指第三人违反婚姻自由的原则,强迫包办他人婚姻的行为。买卖婚姻,是指第三人以获取财物为目的,强迫他人缔结婚姻的行为。借婚姻索取财物,是指除买卖婚姻以外的以索取对方财物为目的的缔结婚姻的行为,多体现为女方以索要巨额彩礼作为缔结婚姻关系的前提。借婚姻索取财物违反了婚姻自由原则,应当坚决予以打击。但实践中,应注意区分借婚姻索取财物和给付彩礼的民间习惯。
问:借婚姻索取财物和给付彩礼的民间习惯有什么区别?
彩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主要指男方)及其亲属依据习俗向对方(主要指女方)及其亲属给付的钱物。彩礼的给付与否以及给付数额的确定一般与当地风俗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关联。彩礼又称为聘礼,是一种民间习俗,未被法律明文禁止。而借婚姻索取财物是《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明令禁止的行为,是当事人借缔结婚姻的手段,达到索取财物目的的行为。正确区分二者,可从给付方是否自愿进行分析:彩礼是一种民间习俗,一般是男女双方或其家庭的自愿馈赠,属于赠与;而借婚姻索取财物一方当事人是违背缔结婚姻对方当事人意愿,以缔结结婚为手段,强迫对方支付一定金额财产的行为。
问:哪些情形下,彩礼可以返还,能具体说一说吗?
答:《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其中,第5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述第2项、第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问: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中的“生活困难”如何理解呢?
答:“生活困难”不是指“相对困难”,而应当理解为因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绝对困难”。这种“绝对困难”应当是实实在在的困难,即因为给付彩礼造成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经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如果与给付彩礼之前相比,因给付彩礼造成财产减损,生活前后相差较为悬殊,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而言变得困难,这种困难显然不是“绝对困难”,而是“相对困难”。
问:彩礼与恋爱期间一般赠与这两者的区别是什么?情人节、七夕节这些特殊的日子,恋人之间赠送礼物,或者发520、1314之类有象征意义的红包,分手的时候,是否需要返还?
答:彩礼与恋爱期间的一般赠与相比,虽然当事人的目的和动机相似,但是彩礼的给付一般是基于当地风俗习惯,直接目的是为了缔结婚姻关系,有其相对特定的外延范围。
在认定某一项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时,可以根据一方给付财物的目的,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比如,可以考察给付的时间是否是在双方谈婚论嫁阶段、是否有双方父母或介绍人商谈,财物价值大小等事实。
《规定》同时以反向排除的方式明确了几类不属于彩礼的财物,包括:一方在节日或者生日等有特殊纪念意义时点给付的价值不大的礼物、礼金、一方为表达或者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等。此类财物或支出,金额较小,主要是为了增进感情的需要,在婚约解除或离婚时,可以不予返还。
彩礼新规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中,可以根据一方给付财物的目的,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接收人等事实,认定彩礼范围。
下列情形给付的财物,不属于彩礼:
(一) 一方在节日、生日等有特殊纪念意义时点给付的价值不大的礼物、礼金;
(二) 一方为表达或者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
(三) 其他价值不大的财物。
发布于 2024-05-07 06:52・IP 属地辽宁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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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习俗中,嫁娶的两家,一般男方要出聘礼,俗称彩礼;而女方一般要出陪嫁礼品,俗称嫁妆。这是民间习俗中的惯常做法。法律并不禁止正常的风俗习惯中合理部分。但是对于超出合理范围的所谓彩礼或嫁妆法律也会干预,是为了维护正常的、善良风俗与良好的社会秩序。那么,怎么样算是正常的聘礼呢?一般是象征性的、不致男方因此而贫困、不致男方举债缴纳聘礼,图的是喜庆就是正常范围;同理,女方的嫁妆也一样,超出这个范围的就不是正常的了,法律可以干预。所以,在离婚诉讼中,要考虑是否退还彩礼一般从一下几方面考虑:1、登记了但未共同生活的应退还部分或全部;2、结婚时间短、共同生活时间短、也未生育子女的,且彩礼数额大的酌情退还;3、男方因彩礼导致生活贫困的,酌情退还等等。视具体情况、离婚原因等因素做出判断。这就是法律干预的情况。其他的,属于正常范围的不干预。
发布于 2024-05-07 07:29・IP 属地河北查看全文>>
莫要多言 - 2 个点赞 👍
彩礼是男方的赠予
嫁妆是女方的婚前财产
依据《民法典》,彩礼通常被视为一种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行为。在法律上,如果双方最终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则有权请求返还彩礼。
即使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在以下情况下男方也可请求返还彩礼:
一是双方确未共同生活;
二是因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且双方后来离婚。
嫁妆一般被认定为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是由女方家庭赠与女方的。这意味着嫁妆原则上归女方所有,不因婚姻关系的建立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时,除非有特别约定,嫁妆通常不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女方有权保留。
若有证据证明嫁妆是专为改善夫妻共同生活而使用或已转化为共同生活使用的,法院则可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定其归属或补偿问题。
法律无非柴米油盐!
发布于 2024-05-08 11:25・IP 属地陕西查看全文>>
梦里旧人梦旧巷i - 2 个点赞 👍
李先生和杨女士还未领取结婚证,但选择了良辰吉日,提前在亲朋好友的见证下举办了结婚仪式。为表达心意,杨女士的父母买了一辆价值80万的奔驰车作为嫁妆,供给小两口家庭生活使用。
但不幸的是,婚后二人感情并不和谐,最终情感破裂决定离婚,但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对奔驰车的所有权产生了争议。
李先生认为这辆车是用于婚后的共同生活,应当属于对双方的赠与,系夫妻共同财产;而杨女士认为这辆车是父母对自己的单方赠与,应当属于个人财产,于是起诉到了法院。
法院判决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只有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的,才视为确立夫妻关系。举办婚礼不能视作婚姻关系成立,民间的结婚仪式并没有法律效力。
本案中奔驰车是在婚礼时,也就是两人登记结婚之前由杨女士的父母购买,且车辆登记在杨女士个人名下,应认定为系对杨女士个人的赠与,属于杨女士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无需进行分割。
法律分析
无论是“彩礼”还是“嫁妆”,实际上都不是法律概念,本质上是一种“财产赠与”。
一、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附条件的赠与,双方结婚则视为条件成就,赠与生效,未出现法定情形男方无权要求返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嫁妆的本质也是女方父母对女儿的财物赠与,但嫁妆算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要根据情况来判断。
最重要的是看女方父母在赠与陪嫁财物的时候是否有明确约定,有约定的以约定为准。如未明确指明,发生在婚前,则一般会认定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存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发生在婚后,则一般情况下会认定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通常在司法实践中,嫁妆一般都会被视为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实际生活中,可能会与夫妻共同财产发生混同,此种情况下要求全额返还的主张,原则上不会获得法院支持。当事人可主张依据财产的来源和贡献度
发布于 2024-05-08 07:27・IP 属地江苏查看全文>>
明天会更精彩 - 2 个点赞 👍
彩礼是男方或其家庭在婚前按照习俗向女方或其家庭支付的财物,它反映了男方对婚姻的承诺和对女方家庭的尊重。而嫁妆则是女方或其家庭在婚前为女儿准备的结婚用品和财物,作为对其婚后生活的资助。
在婚姻法律纠纷中,彩礼和嫁妆的界定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时间节点:彩礼通常是在双方结婚登记之前支付的,而嫁妆则既可以在结婚登记前给予,也可以在结婚登记后给予。这个时间节点对于判断它们的性质至关重要。
性质:彩礼是男方或其家庭对女方或其家庭的赠与,通常与婚姻关系的建立直接相关。而嫁妆则是女方或其家庭对女儿的赠与,旨在资助其婚后生活。因此,彩礼更多地被视为一种婚前财产,而嫁妆则可能因给予的时间节点不同而具有不同的性质。
财产归属:在大多数情况下,彩礼属于男方或其家庭所有,因为它是婚前赠与的。如果双方退婚,男方有权要求返还彩礼。而嫁妆则属于女方或其家庭所有,除非在特定情况下(如双方有明确的财产约定或嫁妆被用作夫妻共同财产)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司法实践中,涉及彩礼和嫁妆的纠纷通常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虑。例如,如果彩礼或嫁妆在婚后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活动,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彩礼或嫁妆具有明显的人身专属性(如戒指、项链等私人物件),则可能被视为赠与人对特定一方的个人赠与。
发布于 2024-05-08 03:28・IP 属地广东查看全文>>
就是这样吧 - 2 个点赞 👍
彩礼 = 男方给女方的金钱或物品.
嫁妆 = 女方嫁入男家时带来的金钱或物品.
彩礼(聘礼)一般是给女方家长的.嫁妆则是夫妻两的.依照传统,聘礼多数为物品,女方会分发给亲戚朋友的东西.如喜糕,喜饼,糖果,金饰(新娘的5点金),钱(红包)等.下聘(礼),既提亲,谈论几时接娶新娘的日子.嫁妆则属女方自身用品居多.柜,橱,箱,衣服,首饰等.出嫁时,姑娘带着一起到男方家去的东西.嫁妆彩礼都是少不了的呢!
首先要看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彩礼属于男方或男方家庭所有,因为它是婚前赠与的东西,如果遭遇退婚可以要求返还;而嫁妆属于女方或女方家庭,它是父母婚前赠送的东西,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彩礼属于新郎
一般来说, 订婚后男方会给予女方彩礼钱,这也是传统的婚俗。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在领结婚证之前产生的,还没有共同生活。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它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属于男方或男方家庭的。如果两人退婚,彩礼需要返还。
2.嫁妆属于新娘
嫁妆是女方家庭对子女日后婚后生活的资助,是结婚之前的财产。也就是说它不是夫妻共同创造的财富,属于新娘或新娘家庭的。在离婚案件判决中,嫁妆通常归女方所有, 男方无权要求分割。
1、两者的概念不同。嫁妆是女子出嫁时,娘家为新娘准备的结婚用品,如房子、车子、衣被、家具及其他用品,是女方自身所有的个人财产。彩礼是指男方在结婚前赠与女方的礼金、聘金,属于男方赠与女方的财产。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礼钱,那么女方就会以一样的价钱再把这个钱拿到男方的家里面去来作为她的嫁妆。
3、但是现在的人不会把彩礼钱全部带到婆家里面去,只是带其中的一部分,其他的留给自己的父母,要根据每个地区的习俗,所以有地域差异。
对于陪送嫁妆,我国法律认为此时赠与行为,分一下几种情形1、在婚姻登记前的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属女方个人财产,若离婚的仍是女方个人财产; 2、在婚姻登记后陪送的嫁妆,女方家人若未明确是对某方的个人赠与,则认为是对夫妻的赠与,属夫妻共同财产;3、对于婚后赠与,男女双方可约定各归所有,或共有。以上就是关于彩礼和嫁妆的法律性质,在某些情况下法律是支持男方请求返还彩礼的,而对于嫁妆则认为是赠与的行为。对于彩礼,我国法律认为在以下情况下男方请求返还彩礼的,法院应支持:1、给付彩礼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给付彩礼后,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没有共同生活的,而后双方又离婚的;3、给付彩礼后,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导致给付彩礼人生活困难的,而后双方又离婚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发布于 2024-05-06 17:51・IP 属地山西查看全文>>
宗烨华夏 - 2 个点赞 👍
现在彩礼和嫁妆没有明显的区分,如果要区分开那就得公布婚前财产,但是现在大部分家庭都没有做到婚前财产公布,当然土豪和富豪应该会签署婚前财产,将两人的财产划分开。实际上古代的女子嫁妆夫家根本就不能动,母亲的嫁妆还可以留给女儿,女儿带着母亲的嫁妆又可以嫁人,这样挺好的。现代虽然有婚前财产一说,但是很多家庭都没有去做婚前财产,可能是觉得就那点钱没有必要,像我们这种一般家庭还真是没必要,而且感觉做财产分割影响夫妻感情,只有发生纠纷才后悔没有做这一项。
发布于 2024-05-07 23:09・IP 属地贵州查看全文>>
如月 - 2 个点赞 👍
彩礼和嫁妆的法律性质是:
1、彩礼是指男女双方以结婚目的,一方按照传统习俗,向另一方赠与财产的行为,且若结婚目的不能实现、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情形下,可以请求返还彩礼;
2、嫁妆是指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属女方个人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发布于 2024-05-09 09:07・IP 属地江苏查看全文>>
橘子 - 2 个点赞 👍
在婚姻法律纠纷中,彩礼和嫁妆的界定应遵循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具体来说:
1. 彩礼的界定:彩礼是指男方或其家庭按照习俗向女方或其家庭给付的财物,通常在婚前给予,并且是以婚姻为目的的一种赠与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彩礼在某些情况下可以请求返还,例如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情形。
2. 嫁妆的界定:嫁妆是女方家庭为女儿结婚时提供的财物,通常视为女方的个人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嫁妆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存续而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3. 处理原则:在处理彩礼和嫁妆的法律纠纷时,法院将根据诚实信用原则,综合考虑婚姻的实质情况、双方的经济状况、地方习俗等因素,妥善平衡双方利益。特别是在彩礼问题上,法院将反对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行为,鼓励理性看待彩礼,使彩礼回归到“礼”的本质。
4. 裁判规则:《规定》还明确了一些裁判规则,比如在已经办理结婚登记且已共同生活的情况下,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或者只按当地习俗举办婚礼即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彩礼是否返还以及如何确定返还比例等问题的处理原则。
总的来说,在婚姻法律纠纷中,彩礼和嫁妆的界定需要结合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来进行分析判断。在处理这类纠纷时,建议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以便更准确地理解和运用相关法律规定。
发布于 2024-05-08 00:26・IP 属地广西查看全文>>
jjyy - 2 个点赞 👍
要我说该是谁的就谁的,比如男方给了10万彩礼,女方给力5万嫁妆,那双方各自还回去就行了,可是很多时候事情不是想的那么简单,女方肯定说我peishui陪玩,吃大亏了,要补偿,闹到这个程度也不怕丢脸了,正常男方多多少少应该要出点血,具体多少就各自协商吧。
但综合以往情况,大多数情况,应该男方吃亏上当的多,但没办法,谁让中国男多女少不少。
传统不可改变,但做人应有节操,两个人既然决定在一起就应该坦诚相待,这样才能行稳至远。
发布于 2024-05-09 08:11・IP 属地广东查看全文>>
Sfv - 2 个点赞 👍
下面是我的查阅及一部分看法:
彩礼和嫁妆在婚姻法律纠纷中的界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以下是关于彩礼和嫁妆的界定和处理原则:
1. **彩礼的界定与返还规则**:
- 彩礼是指男女双方以结婚为目的,一方按照传统习俗向另一方赠与的财产。
- 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可以请求返还彩礼。
- 彩礼的返还应考虑双方是否办理结婚登记、共同生活的时间以及当地的风俗习惯。
2. **嫁妆的界定**:
- 嫁妆是指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 如果双方有其他约定,应按照约定处理。
3. **法律依据**: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属于上述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 对于嫁妆,如果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后购置并且双方没有对嫁妆的归属作出约定的,按照《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 **处理原则**:
- 在离婚时,彩礼和嫁妆的分割应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如果彩礼支付于结婚登记前的,则应当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 如果彩礼产生于双方结婚登记后的,则应当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综上所述,彩礼和嫁妆在婚姻法律纠纷中的界定和处理应遵循法律规定,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和当地风俗习惯,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公正的处理
发布于 2024-05-07 00:04・IP 属地四川查看全文>>
深情小帅 - 1 个点赞 👍
一、彩礼和嫁妆分别代表什么?
1、彩礼,常指聘请时给的表示敬意的礼物。日常生活中,也多用于订婚时,男家给女家的财礼。一般为结婚的时候男方给女方的钱或物。主要包括两部份:一是物品;二是礼金。这是没有标准的数字,也没有硬性的规定,视乎自己或自家的经济实力和两人婚后生活的计划来作综合考虑,来决定给多少聘礼。
2、嫁妆,是女子出嫁时,娘家为新娘准备的结婚用品,如衣被、家具及其他用品。各地、各民族的风俗习惯不同,其所准备的嫁妆也会不同。在古代嫁妆是女人的私人物品,又称为“陪嫁”。
二、彩礼和嫁妆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对于彩礼,我国法律认为在以下情况下男方请求返还彩礼的,法院应支持:
1、给付彩礼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给付彩礼后,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没有共同生活的,而后双方又离婚的;
3、给付彩礼后,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导致给付彩礼人生活困难的,而后双方又离婚的。
对于陪送嫁妆,我国《民法典》认为此时赠与行为,分以下几种情形:
1、在婚姻登记前的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属女方个人财产,若离婚的仍是女方个人财产;
2、在婚姻登记后陪送的嫁妆,女方家人若未明确是对某方的个人赠与,则认为是对夫妻的赠与,属夫妻共同财产;
3、对于婚后赠与,男女双方可约定各归所有,或共有。
三、返还彩礼的诉讼时效为多久?
在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要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人民法院会予以支持。这个案件属于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受到侵害时起计算3年的诉讼时效。
综合上面所说的,彩礼和嫁妆都是属于赠与的钱财,但这两者所赠与的主体是不一样的,前者为男方赠送,而后者是由女方的父母进行赠送,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不同的情形所处理的方式就会不一样的。
发布于 2024-05-08 23:55・IP 属地福建查看全文>>
阿杜 - 1 个点赞 👍
根据本地的情况,彩礼和嫁妆是很好处分的。所谓“彩礼”就是直接给钱,所谓“嫁妆”就是因结婚时所买的家具,比如被子、电视、冰箱、洗衣机甚至诸如电饭锅、碗、瓢盆等。
而对于彩礼,是很好解释的,婚姻双方当事人及其父母就彩礼协商,需要多少彩礼,也就是男方要拿出多少钱作为彩礼。一般来说,双方当事人中意,双方父母通明的话,彩礼也只是一个形式,有钱的多拿点,经济实力差点的,意思意思一下就可以。当然,双方也会协商一个吉利的数字。如果父母不通明的话,问题就难解决了。
对于男方来说,彩礼也要合适,量力而行。对自己的爱人要珍惜。对于女方而言,需要的是一个顾家、有上进心、爱自己的人。
因此,对于婚姻中嫁妆与彩礼问题,是很好处分的。如果再没有结果就马上要界定清“彩礼”与“嫁妆”,这个婚姻就存在问题了。结这婚还不如不结,因为这样的婚姻迟早要出事的,何必给自己挂上一个“已婚”“离异”“再婚”的名头呢?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生那么一个“一儿半女”的,婚姻破解时,出现“拖油瓶”,给自己再婚生活添堵。
在我们这发生一次婚姻中刑事案件:话说过年那天,男子因为赶时间做年夜饭而没有顾及到感冒的现任妻子,而这妻子很生气,就跟他吵起来。而男子的前妻这时打电话过来慰问女儿,现任妻子听到男子与前妻打电话,大为发火,殴打男子,摔家里的东西。最后,该男子忍无可忍,将现任妻子一顿打。家人报警,才最后平息下来。那么事件就开始,该男子现任妻子经法医鉴定为轻伤,男子被刑事拘留。
所谓,对于可能存在问题的婚姻,有还不如没有,最终落得伤人害己。
因此,在谈论“彩礼”与“嫁妆”如何界定的时候,应该先反思这个婚能不能结的问题了。否则,一不小心,做出伤人害己的决定,给自己人生带来不愉快。
发布于 2024-05-09 10:59・IP 属地广西查看全文>>
老百姓的法律事儿 - 1 个点赞 👍
彩礼和嫁妆是中国传统的婚嫁习俗,但在婚姻法律纠纷中,它们的界定和处理方式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是对彩礼和嫁妆在法律上的界定和处理方式的概述:
1. 彩礼的界定:彩礼是以婚姻为目的,依据习俗给付的财物。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双方当地的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等因素来认定彩礼的范围。
2. 不属于彩礼的情形:一些价值不大的财物,如节日、生日等特殊纪念意义时点给付的礼物、礼金,以及日常消费性支出等,不属于彩礼。
3. 嫁妆的考虑:在彩礼返还的法律纠纷中,人民法院会考虑嫁妆的情况。嫁妆通常指女方在结婚时带到婚姻中的财物,包括已经共同消费或已经添附到男方财产上的嫁妆数额。
4. 彩礼返还的条件:
- 若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离婚时一般不支持返还彩礼。但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人民法院会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具体事实,确定是否返还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 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彩礼返还请求将根据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有无孕育子女、双方过错等因素,结合当地习俗来确定。
5. 诉讼主体:在婚约财产纠纷中,可以包括婚约当事人及其父母作为共同原告或被告。在离婚纠纷中,当事人通常为夫妻双方。
6. 法律效力:该规定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施行后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一审、二审案件。
7. 社会意义:这些规定有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提升高额彩礼专项治理效果,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依法平衡双方利益。
在处理婚姻法律纠纷时,法院会依据上述规定和案件具体情况来确定彩礼和嫁妆的界定与处理方式。
发布于 2024-05-08 17:21・IP 属地浙江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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