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大高速公路塌陷导致车毁人亡,该由谁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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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事故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和高速公路工程的承建者都应该有责任吧。这是一场始料未及的人间惨剧,听到这个消息时,真的非常震惊,好好的假期怎么变成这样了?
虽然素不相识,但每天看着死亡人数不断上升,心里揪的紧紧的,真是难以想象这次事故给多少个家庭带来了毁灭性的打击。天灾? 还是人祸? 我们不能妄下定论,只能等待官方的调查结果。但不管是什么样的调查结果,不管这次事故最终由谁来负责,也不管最后究竟能赔多少钱,这么多无辜的生命终归是无法回来了,留给亲人们的痛也是终其一生无法愈合的。
希望这个事故最终的调查结果能让所有逝者的亲人们得到些许的安慰,而不是那种“公式”式的敷衍。
发布于 2024-05-03 22:15・IP 属地山东查看全文>>
凝望 - 7 个点赞 👍
首先,如果高速公路的塌陷是由于设计、施工等存在缺陷,那么高速公路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规定,这些单位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高速公路的管理单位在本次事故中也有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塌陷是由于道路管理维护缺陷导致的,那么根据前述解释第七条的规定,道路管理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本次事故中,有专家指出发生坍塌的正是维护高速公路路基稳定的边坡,且塌陷事故可能不是瞬间形成,此前或有灾害征兆。因此,高速公路管理单位在边坡安全隐患排查中可能存在疏忽。
除了上述单位,受害者及其家属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申请国家赔偿、保险理赔等方式寻求赔偿。首先应向保险公司报案,利用车险、意外伤害险等获取直接经济补偿。对于政府或企业的责任,可通过法律程序索赔。赔偿范围通常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丧葬费、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失等。具体数额依据受害者的实际损失、法律规定以及法院判决确定。
发布于 2024-05-03 18:15・IP 属地河南查看全文>>
静心 - 4 个点赞 👍
梅大高速公路塌陷导致车毁人亡,赔偿责任可能涉及多个方面。
首先,如果塌陷是由于施工质量问题或未按规范设计建造导致,那么相关的建设与施工单位可能面临违约、侵权的法律责任,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其次,道路运营管理单位,即负责高速公路日常维护和安全管理的单位,若存在疏于维护、检查不力等情况,也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另外,如果塌陷是由自然灾害因素引起,虽然自然因素是不可抗力,但如果相关部门事先已收到预警却未采取有效措施,仍可能构成过失,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在赔偿方面,受害者及其家属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申请国家赔偿、保险理赔等方式寻求赔偿。赔偿范围通常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丧葬费、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失等。具体数额依据受害者的实际损失、法律规定以及法院判决确定。
总的来说,梅大高速公路塌陷导致车毁人亡的赔偿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和确定,可能涉及建设与施工单位、道路运营管理单位以及相关部门等多方面的责任。
发布于 2024-05-03 19:15・IP 属地江苏查看全文>>
东方昊泽 - 4 个点赞 👍
广东4·30高速公路塌陷事件赔偿责任主体深度分析
一、责任主体详解
1.高速公路管理部门:
日常管理维护检查应急处置:高速公路管理部门需确保路面的日常维护到位,包括定期检查、修补和养护。若因为未能及时发现并处理路面隐患导致的塌陷,管理部门无疑需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根据《公路法》及相关实施细则,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有责任确保公路的安全、通畅。
2.施工单位:
建设质量:施工单位在公路建设时需严格按照设计规范施工,使用合格材料。若塌陷与施工质量直接相关,如使用了劣质材料或未按规范施工,施工单位需担责。
防护措施: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避免对周边地质结构造成不良影响。如未做到,也可能需要为此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明确规定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负有直接责任。
3.监理单位:
监管不严: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把关,确保每一步施工都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若监理单位疏于职守,未能发现施工质量问题,也需承担相应责任。
防控不力、整改不到位:监理单位在发现施工问题后,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实施。如未做到,导致后续出现塌陷等问题,监理单位难逃其责。
法律依据:《工程监理企业管理规定》等要求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度等进行全面监督。
二、赔偿内容细化
1.财产损失:除了直接的车辆损失,还包括车上的货物损失、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损失等。
2.人员伤亡:赔偿内容包括医疗救治费用、误工费、残疾或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等。
3.其他相关赔偿:如因塌陷导致的其他间接损失,包括因事故造成的交通费用增加、因事故导致的商业合同违约赔偿等。
三、赔偿流程明确
1.调查报告:由独立的第三方机构或政府部门进行调查,明确塌陷原因及各责任主体的具体责任。
2.责任认定:基于调查报告,由政府或法院进行责任划分,确定各责任主体应承担的赔偿比例。
3.赔偿协商:在责任认定的基础上,各责任主体与受损方进行协商,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和方式。
4.赔偿实施:协商达成一致后,责任主体按照约定进行赔偿。如有争议,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广东4·30高速公路塌陷事件的赔偿责任涉及多个环节和主体,需要细致、全面地考虑各方面因素,确保受损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发布于 2024-05-04 08:18・IP 属地福建查看全文>>
夏夜揽星归 - 2 个点赞 👍
据央视新闻报道,截至5月2日14时,梅大高速路面塌方已造成23辆车陷落,48人死亡,3人DNA待进一步比对确认,30人受伤。该事故还在调查中,最终的赔偿责任主体还未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六条规定,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证明已经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受害者可以向高速公路的管理单位主张侵权责任,但是该主张很难得到法院认可。管理单位可能主张“塌方由极端天气引发,属于不可抗力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受害者也可以道路交通事故为由,向保险公司主张赔偿。如果事故被认定为天灾,能够获得的理赔金也相对有限。
发布于 2024-05-03 17:34・IP 属地黑龙江查看全文>>
大头娃娃 - 2 个点赞 👍
梅大高速公路塌陷导致车毁人亡的事故中,赔偿责任主体尚未确定,因为这需要进行深入的事故调查和责任分析。不过,一般来说,可能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赔偿责任:
政府部门:负责道路建设和维护的交通部门,以及负责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的自然资源部门,如果未能有效预防或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山体不稳定情况,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行政责任或民事赔偿责任。
建设与施工单位:如果塌方是由于施工质量问题或未按规范设计建造导致,相关建设与施工单位可能面临违约、侵权的法律责任。
道路运营管理单位:负责高速公路日常维护和安全管理的单位,若存在疏于维护、检查不力等情况,也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受害者及其家属来说,他们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寻求赔偿:
民事诉讼:向相关责任方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申请国家赔偿:如果政府部门存在过错,受害者及其家属可以向政府申请国家赔偿。
保险理赔:如果受害者购买了车险、意外伤害险等保险,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赔偿范围通常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丧葬费、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失等。具体数额将依据受害者的实际损失、法律规定以及法院判决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在类似的事故中,责任认定和赔偿过程可能会比较复杂,需要耗费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因此,受害者及其家属在寻求赔偿时,应当保持耐心和理性,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发布于 2024-05-04 09:28・IP 属地湖南查看全文>>
小木 - 1 个点赞 👍
应由机动车保险公司赔偿,投保了哪些项目则赔偿哪些损失。
高速公路如有质量问题,应依法追究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单位的相关法律责任,该判刑的判刑,但赔偿责任是没有的。
因为五一假期上述机动车均未向高速公司支付通行费,双方不存在经济合同关系。哪怕高速公司收了一元钱通行费,双方的交通运输合同即告成立。但没收费就没有权利义务约束双方关系。
从这起事故需要吸取的教训是“免费的是最昂贵的“,亟需尽快废除高速路免费通行规定,谁使用谁付费天经地义,这样才能使高速公司有充足的现金流用于道路维护,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不花钱还要求高速公司提供效率和安全,难道道路养护人员的工资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吗?
编辑于 2024-05-06 11:27・IP 属地北京查看全文>>
知乎用户 - 1 个点赞 👍
梅大高速导致48人死亡,30人受伤,还有几十辆车报废,究竟该谁赔钱呢?
一,高速公路管理部门。
如果确认该高速公路塌方的原因是由于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管理不当而造成的,那么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就应当对家属赔付相应的金额。
二,施工单位。
如果该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存在一些隐性操作,如为了经济效益使用一些低价材料等,那么该施工单位就要承担赔付责任。
三,责任方。
具体的责任方可能还包括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其他相关的第三方责任人。由于目前造成该重大事故的具体原因还未被确定,因此这些相关责任方的赔付责任还尚未被定夺。
四 保险公司。
具体的赔偿金额是受到多种因素影响的,其中包括遇难者的情况,法律规定,责任方的财政状况,事故的具体情况,保险方的参与等。
发布于 2024-05-04 12:19・IP 属地四川查看全文>>
华佗我师 - 1 个点赞 👍
梅大高速公路塌陷导致车毁人亡的赔偿责任可能涉及多个方面。首先,如果塌陷是由于施工质量问题或未按规范设计建造导致的,那么相关的建设与施工单位可能面临违约、侵权的法律责任,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此外,高速公路的管理单位在本次事故中有极大概率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因为道路管理维护缺陷导致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情况下,当事人有权请求管理维护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此次事故中也扮演了重要角色。中华保险按公众责任险保额上限向梅大高速公路公司预付赔款1000万元,用于第三方人员伤亡赔偿。这表明,保险公司通过提供保险服务,在一定程度上参与了赔偿过程。然而,也有观点认为,赔偿责任应当归属高速公路管理单位,应当由管理单位进行全额赔偿。这意味着,除了保险公司之外,高速公路管理单位也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梅大高速公路塌陷导致车毁人亡的赔偿责任可能由多个方面共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建设与施工单位、高速公路管理单位以及保险公司。具体责任的划分可能还需要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和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
发布于 2024-05-04 11:52・IP 属地广西查看全文>>
dean - 1 个点赞 👍
5月6日,湖南常德至张家界的安慈高速公路路面出现裂缝一事引发社会关注,涉及路段为石门段。
安慈高速全线2021年12月31日上午正式通车,距今约两年半。现场图片显示,路面出现了多条纵向裂缝,有网友质疑,涉事路段存在质量问题。
此前,常德市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回应媒体称,此事系下雨导致。
这绝不是下雨导致的,而是当地水系发育,且属于湖区,路基处理不达标,完工后不均匀沉降导致的,尤为严重的是,那段公路平整度严重超标,但是却意外通过了验收,开通了高速,如果那里出现了事故,一点儿也不意外。
其实就是质量问题,土层分层碾压系数,灰土系数,二灰系数,养护天数,沥青混凝土厚度及各项指标都符合标准了,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外因是条件,内因是根本,路基不扎实的根本条件就是内部存在质量问题,因此才由外部因素引发出路基整体质量问题,不能因为没有造成恶劣影响及维修成本低就否定路基本身存在的质量问题。
如果承认是质量问题,不知有多少人要牵扯进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其实明明这就是质量问题。
现在只剩建筑行业的腐败没人管了,层层转包,拿回扣费和提成,往往到了承包人手上,利润所剩无几,不偷工减料,怎么能做得下来?到最后是恶性循环,质量问题,克扣农民工资等问题层出不穷。
坏了修,修了坏,再坏了再修,干不完的工程,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靠路修路!
百年工程,绝对没问题! 立项没问题,审批没问题,施工没问题,监理没问题,验收没问题!
唯独车上去一走就有问题了!
所以按照推理,可以断定是车的问题。
发布于 2024-05-07 16:25・IP 属地河南查看全文>>
左右手 - 1 个点赞 👍
梅大高速公路塌陷导致车毁人亡的情况下,赔偿责任可能涉及多个方面。
高速公路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这些单位需要确保高速公路的建设符合各类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并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合同的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和监理。如果最终查明高速公路的塌陷是由于设计、施工等存在缺陷导致的,那么这些单位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高速公路的管理单位也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道路管理维护存在缺陷,导致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那么道路管理者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果塌陷是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虽然这些因素本身是不可抗力,但如果相关部门事先收到了预警却未采取有效措施,仍可能构成过失,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对于受害者及其家属来说,他们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申请国家赔偿、保险理赔等方式寻求赔偿。赔偿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用、丧葬费、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失等。具体数额将依据受害者的实际损失、法律规定以及法院判决确定。
发布于 2024-05-04 09:59・IP 属地广东查看全文>>
瑾瑜 - 1 个点赞 👍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认定对方全责的,由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赔偿包括:车辆维修费、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等,造成误工的包括误工费,残疾的,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器具费等,死亡的,还应包括一次性死亡抚恤金、丧葬费等,按照法律的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赔偿。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发布于 2024-05-03 23:09・IP 属地重庆查看全文>>
糖和玫瑰 - 1 个点赞 👍
在梅大高速公路塌陷导致车毁人亡的事故中,可能涉及以下几方面的赔偿责任:
- 高速公路运营公司:作为高速公路的运营管理方,可能需要对道路的维护和安全负责。如果事故原因与道路质量、维护不当或安全设施缺陷有关,运营公司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保险公司:如果涉事车辆或人员购买了相关的车辆保险、人身保险或意外保险,保险公司将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保险公司通常会在事故发生后启动理赔程序,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定损和赔付。
- 其他可能的责任方: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还可能存在其他相关方的责任,例如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如果事故是由于他们的过错或违规行为导致的,这些方也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赔偿责任和金额将根据事故的调查结果、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保险合同的条款来确定。在处理此类事故时,通常会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责任认定,以确定最终的赔偿责任和方式。
此外,中国平安等保险公司在事故发生后已经积极采取了应急响应措施,包括成立应急小组、排查客户信息、提供理赔服务等。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受到了此次事故的影响,建议及时与相关保险公司联系,了解具体的理赔流程和要求,并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同时,也可以寻求法律咨询,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发布于 2024-05-03 18:56・IP 属地江苏查看全文>>
一水滴 - 0 个点赞 👍
据综合媒体报道,截至2024年5月2日,中国人保财险已启动理赔应急预案,快速组建灾害理赔应急处置小组并赶赴现场,同时与当地政府建立联系,排查承保情况,开启应急理赔绿色通道。5月1日下午,人保财险第一笔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预付款已赔付到位,用于保障大埔县的应急救援工作。
此外,根据公开信息,梅大高速的建设单位有两种可能,一种可能是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还有一种可能是广东博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梅大分公司。但运营者是梅大高速营运管理方为广东大潮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因此,此次事故赔偿的主体一定有广东大潮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赔偿责任和金额还需要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后才能确定。一般来说,这种责任应该由高速公路的运营公司和施工公司来共同承担。他们需要根据各自的责任比例来分担这笔费用。通常情况下,法院会根据事故调查结果来判定各方的责任大小,再据此决定各自需要承担的赔偿金额。
发布于 2024-05-03 22:16・IP 属地天津查看全文>>
崔罢羁 - 0 个点赞 👍
在梅大高速公路塌陷导致车毁人亡的事件中,赔偿责任可能涉及多个方面。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如果塌陷是由于高速公路的设计、施工等存在缺陷,那么高速公路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这要求这些单位在建设和维护过程中确保公路工程质量,符合各类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其次,高速公路的管理单位也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塌陷是由于道路管理维护缺陷导致的,那么道路管理者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要求道路管理者定期检查和维护道路,确保其安全性能。
此外,受害者及其家属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申请国家赔偿、保险理赔等方式寻求赔偿。赔偿范围通常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丧葬费、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失等。具体数额依据受害者的实际损失、法律规定以及法院判决确定。
发布于 2024-05-03 19:29・IP 属地广东查看全文>>
变形金刚 - 624 个点赞 👍
本人很不幸是此次51梅州塌方事故的受害者,我在这里就这次事故说一说我个人的亲身经历和感受!
4月30日晚上5点半我搭着我老婆和儿子还有两个妈妈一行五人计划从佛山回梅州见见外公外婆顺便游玩一下,开了差不多8小时我们来到了茶阳路段高速,离目的地出口仅剩几公里。突然高速路没有了,直接掉下去差不多2层楼高的深坑后,我发现坑里已经有好几台车在下面了。
当时我的状态是非常清醒的我看了一眼车里的其他人她们全部都昏迷了,我马上对着她们大喊“醒醒啊”!这时候又有一台电车砸了下来砸在了我们车顶然后掉去了我们车旁。
那台电车砸下来瞬间燃起了熊熊大火,然后我就找我儿子在哪里,他很幸运从二排掉去了挡风玻璃(因为车是向下45度往下插的),然后我抱着我儿子打开车门走出去了。我抱着他往上爬,放在了比较安全的泥土上面。我这时候马上冲回车旁,拉了下后车门还是锁的,同时还很清晰的听到一辆接一辆车继续掉下来碰撞的声音,紧接着旁边电车的火已经开始蔓延了(离火源1米远的我已经被它烫伤了)。
无能为力的我只能撕心裂肺的大喊着她们的名字,最后我只能抱着我儿子艰难爬上高速路上往安全的地方逃离,转头望去坑里已燃起熊熊大火巨大的火坑宛如人间炼狱。
这次事故我永远的失去了两个妈妈(亲妈岳母)和此生唯一的老婆,我两岁半的儿子脑出血还在ICU治疗。事后我在想如果这次塌方是“杀人凶手”那么电车着火就是“杀人凶器”,如果没有“杀人凶器”我相信这次事故遇难人员会减少一半甚至会降到更低。汽车制造日新月异,电车越来越智能,却忽略了最基本的安全。
经历碰撞后瞬间起火,里面的人员根本没法逃生,也导致昏迷的人没办法等来救援就被无情的大火吞噬!失去至亲至爱之人的感受是痛不欲生的,我也不希望还有人经历像我这种的遭遇。所以我此生绝不会购买电车,我的后代也不会购买。恳请你们这些电车公司能不能制造点更安全系数更高不那么容易起火的电车?
我一夜之间失去三个最亲的家人,我的侄子还在ICU里,请国家政府给予我们家一个公道!!
1. 高速公路明明有预警并且曾经在当天实施了封路,为何又开通???
2. 电车经剧烈撞到我们车顶翻车马上着火,是否相关电车制造商能够引起重视,若不是该电车大火,该次死亡人数能大大减少,同时能争取更多救援时间。
3. 发生事故后高速公路的应急做的如何,消防,救援,高速公路塌方的监管到底是怎么样的,为何没有报报警!我舅舅第一时间接到我弟弟的电话,从茶阳高速上去问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称未接到任何通知!若不是有好心人用生命拦住去路,最终掉进深渊的车辆又何止23辆!!
来源:李戊晨微博
发布于 2024-05-10 19:53・IP 属地广东查看全文>>
杂记员 - 0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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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住不炒科技兴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