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由机动车保险公司赔偿,投保了哪些项目则赔偿哪些损失。
高速公路如有质量问题,应依法追究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单位的相关法律责任,该判刑的判刑,但赔偿责任是没有的。
因为五一假期上述机动车均未向高速公司支付通行费,双方不存在经济合同关系。哪怕高速公司收了一元钱通行费,双方的交通运输合同即告成立。但没收费就没有权利义务约束双方关系。
从这起事故需要吸取的教训是“免费的是最昂贵的“,亟需尽快废除高速路免费通行规定,谁使用谁付费天经地义,这样才能使高速公司有充足的现金流用于道路维护,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不花钱还要求高速公司提供效率和安全,难道道路养护人员的工资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吗?
编辑于 2024-05-06 11:27・IP 属地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