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如果不参加合作社,一直坚持单干,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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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左壬幽默完了,到今天居然还在吹什么农业集体化奠定了工业化基础。工业化需要把劳动力从第一产业中释放出来,而这种用二元户籍制度和行政力量强行把人捆绑于土地的做法,这分明就是庄园经济的复辟,使民国时期松动的人身依附关系重新强化,是一种复古而非创新。工业化初期最需要的是一个愿意带你领进门的先进国家当师傅,苏联自己的工业化都是依赖美国和德国的投资与技术转让。当然苏联教一教南边还是行的,结果别了司徒雷登,又要别了玉米晓夫,整个六七十年代处于停滞状态,白白浪费了时光,这也是工业化?离开苏联顾问连歼6都造得一塌糊涂,1979年PLA空军全体隐身,德国人二战就能玩空地协同了,你闭门造车就搞出这么个玩意儿?90年代引进苏27之前,没有一款战机能对海峡对岸的经国号占据优势,你占据了几十倍于对岸的人口和资源,就干成这副德性?走了弯路就是走了弯路,不要再强行挽尊了行吗?
发布于 2024-04-30 14:41・IP 属地浙江查看全文>>
24k钛合金狗眼 - 43 个点赞 👍被审核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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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海军司令 - 27 个点赞 👍被审核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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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初生皮特 - 656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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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磊 - 324 个点赞 👍
我们这里有个单干户,一直单干到文革为止。
他们家的条件,一直是全大队,乃至全公社最好的。哪怕是那三年,都没饿肚子。家里还有两头牛。
为什么他能单干?因为他弟弟是省里的领导,当年的老红军,就在浙赣苏区的游击队。解放后成了省领导。
文革期间,他弟弟被打倒了,蹲了牛棚,他的地和牛也被没收了,好在,老头第二年就死了,没挨多少批斗。据说是被气死的,不过,他倒是死了干净,苦了活着的人,一有运动,就拿他家当典型。
发布于 2024-04-21 00:58・IP 属地陕西查看全文>>
专注绿化王胡子 - 311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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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闪闪照东方 - 286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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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之夏 - 279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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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o - 201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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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安 - 186 个点赞 👍
反退社运动了解一下。
在1956年,中国经历了一轮农业合作化的跃进行动,到1956年底全国加入合作社的农户数量达到了农户总数的96.3%,其中有87.8%的农户加入了高级社,这样原定15年左右完成的农业合作化,只用了4年时间就完成了。但这跨越式的改革背后是农村内部矛盾的急剧升温,最终在1956年的秋收前后酿成了“闹退社”风波。
1956年4月下旬,泰县塘湾区陈蒋乡沐庄社首先传出部分社员要求退社的消息。该社161户原是由三个初级社组成,由于社内管理不善,分配不公,第一队39户在去年秋收时部分富裕中农率先要求退社,在前乡长沐宜华的带领下要求分种退社。社长殷松明多次请求区委帮助解决,但区委未及时处理。4月12日区委书记朱玉仁来该社后同意一队分种单干,接着二、三队也跟着把种子分掉。一队分掉以后又继续要求查账,由于有些细账交得不对头,就殴打了在该社工作的乡支部书记(社长躲避了)。至此县委决定对沐宜华予以捕办,但逮捕时被百余群众阻挠,未能捕走。
之后虽然在20日成功逮捕了沐宜华,但退社风潮已经扩散,从4月中旬至5月9日有4个区117个社的群众闹事。县委完全无力应对,因此到11月时,全县有5566户农民要求退社,占入社农户总数的3%,波及181个高级社和292个初级社,分别占高、初级社总数的35%和38%。[1]农民们的述求主要是要钱要粮,公布账目,要求大社变成小社,把原来折价入社的农具、耕牛带回家,甚至还强行收割半成熟的庄稼。
之后矛盾进一步激化,一些农民专找干部殴打,扒干部家的粮食给大家吃,扒集体仓库种粮分到户,还有不少妇女用刷马桶的刷子打干部,据统计全县被绑打的干部有224人,被抄家的有299人。泰县港口区马庄乡闹退社的群众还自行召开选乡长大会,宣布撤销原乡长后自选乡长。抄干部家的粮食给大家吃,扒集体仓库种粮分到户。同时成群结队的群众跑到县政府请愿,大泗、张甸、白马、梅垛等地的请愿队在去姜堰的路上队伍越扩越大,事情一发不可收拾。据时任江苏省委书记江渭清回忆,泰县地区在1956年冬到1957年春,闹退社事件在几个乡内大批出现,有2000多人到省里请愿[2]。另据泰县志记载,全县参与闹事的农民达49582户,遍及94个乡的609个农业社,参加请愿者达6478人,最多时一天中就多达2400人。
5月中旬,广西7个县有62万多户入社,而在这1207个社中有5%的户退社。6月初,广西陆川县九区的塘寨社有32户社员闹退社。凌乐县玉洪区莲花社,是一个由汉、壮、瑶等民族组成的联合社,共164户,而要求集体退社的就有4个队,64户。到12月初,中共广东省委报告:近数月来,特别是全省大部分农业社转为高级社,进入秋收和准备年终分配以来,各地不断发生社员闹退社的情况,个别地区发展成为群众性的退社风潮。湛江地区7个县中1213个社发生了退社现象,共计3257户退出。在佛山专区的顺德、南海、中山三县就有65个乡210多个社,仅中山的永宁、南兴两区10月下旬分批到省人民委员会要求批准退社的就有16个乡,共600多人。据不完全统计,退社农民达7万户,约占入社总农户的1%左右。已经垮掉的社有102个,正在闹退社的还有12.7万余户,约占入社总农户的2%,个别地区曾经发展成为群众性的退社风潮。[3]截止到1957年5月,广东省闹退社的有15.9万户,退出户13万多户,占人社户数的1.78%,垮掉了313个合作社,其中以惠阳地区最为严重,该地区闹退社的达10万户以上,占该地区人社总农户的7.7%[4]。在中山县永宁区还发生了抬菩萨游行、殴打干部的“永宁、曹涉事件”。
1956年入冬后,河南临汝、永城、夏邑、虞城、民权、商丘等12个县有278个高、初级社,700多个生产队发生闹社、退社。在闹社中共殴打干部66人,拉走牲畜4946头,私分社内粮食12.5万余斤,种子2.4万余斤,饲料2.5万余斤,饲草25万余斤,油料390多斤,农具200多件,柴火5.2万余斤[5]。仅临汝县一个区闹退社的就达13个乡、67个自然村、35个生产社、84个生产小队,涉及3万多人。
辽宁省昌图、凤城等9县的闹退社的有1万多户,已退社的超过4000户。另据新华社内部报道,江苏、山东、贵州等省退社的情况更严重,有的地区比例高达10%,甚至一些党员都“要求单干”。1957年初,黑龙江也出现大批社员拉马退社和准备退社风。据省委农村工作部1月份的调查,合江全区约有10%的社员打算退社,林口县胜利镇合作社有社员374户,已有107户退社。哈尔滨市郊有39户社员未经合作社允许就强行拉走入社的马车,在社外搞副业。克山县对80个农业社作了调查,至少有600多户社员准备退社。有的社员要求退社得不到批准,就向报社、法院、领导机关提出控诉和质问。[6]1957年吉林省有14500多户退社,占总农户数0.85%。
在山西,从1956年秋收分配到次年4月半年多的时间里。共发生闹社事件114起,参加人数为7289人。农民闹退社的表现主要为集体请愿、联名告状、打官司、集会、查账、游行示威、包围干部、与领导轮流谈判、集体到县级机关讨饭、争夺社内生产资料、罢工、村与村打架、打社干部等。在闹社中有14人被打伤,一位合作社主任被逼死。[7]
湖北原本是农业丰收省份,也同样发生了社员退社的现象。在南疆的伽师、库车、和阗、墨玉等县,1956年夏收期间先后发生了若干社员要求自收小麦、集体请愿、殴打干部的事件,有的已形成群众性骚动。在1957年夏天,湖南省望城、湘潭等11县就发生闹退社事件12000起。河北省早在1956年初,就有易县小南头乡崔老俊、满城张口村16户中农因入社财产处理不当而要求退社。1957年春节后河北省霸县五区要求退社的社员由原来的331户增至550户[8]。到1957年春夏之际河北省有40000户左右闹退社,2000余户退社,甘肃省约有10000多户闹退社,1000多户退社。安徽全省从1956年冬到1957年春,共发生抢、扒粮食、殴打干部、退社事件942起,被扒去粮食 95.9万斤,被打干部580余名。
1957年夏,浙江省共退出社员20万户,占人社农户的4.3%,有1400个合作社垮台。宁波、温州、金华、舟山、嘉兴、建德、杭县、萧山等地区的退社户分别占该地区人社农户的11.81%、5.52%、1.85%、1.69%、0.25%、0.54%、2.27%、1.08%。其中宁波地区有512个合作社垮台,仙居、天台、三门、临海、宁海5个县垮社最多,共退出11万余户,占宁波全区退社户的87.5%。仙居人社农户由91%降到18.7%,130个社垮台。天台人社农户由90%降到48.5%。在浙江上虞,1957年1-4月有农民闹事47起,其中由合作化问题引起的23起,5月份猛增至63起,波及25个乡,47个社,参加者达1.3万人。其中仙居县规模最大,在1956年夏收夏种时,一些乡就出现了社员申请退社的现象,要求把大社分为小社。秋收后因收入减少,退社分社现象更为普遍。至9月中旬,全县就有3个区、7个直属乡出现社员申请退社的问题。对少数社员提的意见,县委领导采取“硬压”的办法暂时平息了事态。翌年4、5月份,退社分社演变成群众闹事,事态急剧恶化并很快蔓延到全县,闹事的群众有2.18万人,期间干部被打107人,社干部被抄家430户,个别地方甚至“携带土枪、土炮上山,扬言要攻打乡政府”。为控制局面,5月11日派解放军进驻仙居,经过半个多月的工作,持续两个月的风波才基本平息。在此次风波中,全县33个乡镇中竞有29个乡镇先后发生了闹退社事件。全县302个合作社中有235个发生闹事,参加的群众达2万多人。闹事后,全县302个合作社中,116个完全解体,55个部分垮掉了,入社农户由原来的91%骤降至19%。[9]
江苏省大丰县1956年秋自种麦子的还只有63户,到1957年春自种棉花和玉米的已经有了723户。在1957年春夏之际,江苏省退社严重的有江阴、江宁、崇明、东海等县,发生全区性闹退社的有吴江县的震泽区、南通县的兴仁区、睢宁县的王集区、沭阳县的廓头区。1957年上半年中,福建省垮掉了高级社五十四个,初级社三百一十八个,连同零星退社的五万七千多户,占入社总户数2.2%。
据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与辽宁、安徽、浙江、江西、四川、陕西、河南、河北等8省调查了解的情况,向中央汇报说:“今年秋收分配前后,在一部分农业合作社内,出现社员退社和要求退社的情况。退社户,一般占社员户数的1%,多的达5%;思想动荡想退社的户,所占的比例更大一点。浙江省的宁波专区,已退社的约占社员户数的5%;想退社的占20%左右。”
农业合作化过程中之所以会酿成退社风潮有以下几个原因:
1、干部贪污腐化,手段粗暴
江苏省泰县在1956年开始了大规模的高级社运动,但立刻就在乡村激起了巨大的矛盾,由于合作社内干群关系紧张,社员的意见和诉求不能得到及时解决,加上对严重违法乱纪的干部没有加以严肃处理,因而引起了群众的极大不满。当时有的干部掌握社内大权,独断专行,不顾客观实际,盲目改变耕作制度和种植作物,造成粮食大量减产,农民口粮减少;有的干部作风生硬粗暴,对群众的诉求和意见不予解答,反而采用处罚措施进行处理,造成干群关系紧张。更有甚者泰县张甸区杨尹乡双社一个女社员,在腾花生时顺便捡了几个花生仁回家,结果被会计发现打了她几个耳光,把睡在怀里的2岁小孩打掉到地上跌死了。这还不算,社长又把她毒打一顿,致使该女社员精神错乱,引起极大的民愤。
河北高阳县耿庄乡遭水灾后,社员忙于个人种菜、打鱼,社里生产不是很积极,社干部便擅自举办所谓“落后分子训练班”,受训的有100多人。在浙江仙居的251个乡干部中,自合作化高潮以来,有74个吊打过人,县、区干部中也有,受他们的影响,社队干部打骂群众成为家常便饭。有社员说:“合作社是阎王殿,社主任是阎王爷,队长是小鬼”。有的地方对要求退社的农民的要求采取“拖、捂、推、糊、压”等办法敷衍,“有的地方捆绑、吊打、扣押、拘捕了闹事的农民,有的农民被逼外逃甚至自杀”[10]。
安徽省临泉县,对要求退社的农民采取了名为“辩论”,实为批斗的行为,黄岭区2月18日的扩大干部会议上,区委书记韩世田就要求各社、队搭辩论台,对抵触工作的开展辩论、斗争,结果全区6个乡发生打骂、捆、吊群众490余人。区委副书记许德也在洪河工地上要求“对不服从领导、说怪话、懒汉可给画眼睛,背上插旗游,河工、民工回家不来给封门。”结果双刘社封了4户门,并将农民李治昌绑送治河工地。区委副书记张启德在主持崔老家乡辩论会时,叫辩论对象跪着,并向社、队干部明言:“不要学小脚姑娘,权力下放到队,只要为工作,乡里给你们做主”,张本人亲自将4人(其中党员2人)戴上笼嘴子游村,全乡打骂、捆绑130余人。白庙乡副书记张道隆向各村强要辩论对象数字。阜阳地委农工部的调查发现,类似临泉这样的乱象并非个例,而是全区的普遍现象,及至调查之时,全区已有12人因“辩论”自杀[11]。
合作化中相当一部分干部存在作风问题,首先就是干部劳动少,工分补贴多。许多合作社脱产干部过多,有的平均 15户就要养一个脱产干部,造成干部工分补贴过多,有的社干部工分补贴竞高达全社劳动日总数的11%,远超2%的章程规定。其次是贪污腐败行为普遍存在,泰县张甸区4个乡的39名乡干部中利用职权贪污挪用公款的就有16人,7个社的701名社队干部中贪污挪用公款的有176人。
同时一些合作社内部经济账目不清,一般是有总账无细账,来龙去脉不明,管理混乱,少数干部独揽经济大权,贪污腐败,社员摸不到底,因而引起严重不满。社员遇到困难向社里借不到钱,而干部却很容易,群众说:“主任借钱口一张,会计借钱笔一划,出纳借钱自己拿,我们借钱难上难,无钱生活无办法,不如自己去单干。”另外在财务管理上,有的社从不公开,有的账目混乱,有的根本无账,社员意见很大,说“天是清的,账是黑的”。难怪有社员要求:“要我不退社可以,但社里保证做到三条:一、马上改选社干;二、及时公布账目;三、今后社内遇事要经过社员讨论”。因此,“有些社员闹退社,并不都是减少收入,而是因为社干问题”。
2、农民收入减少,生计受损
同样以泰县为例,当时施行的粮食统购统销政策造成了农民口粮的吃紧,加之1956年遭受台风等自然灾害,秋熟严重减产,1956年全县农民人均收入36元,比去年下降17%。而泰县政府为了完成统购任务,采取提高产量和不合理的扣除等办法,使实际人均粮食只有300斤左右(留粮标准应该为人均370斤),使得缺粮20天到1个月的农户占了70%左右,不少群众整天吃菜度日。因而要救济、要粮食已经成为群众的迫切要求,在温饱问题已经受到严重影响的情况下,农民的退社意愿也就更加强烈[12]。
又如广东省永宁县九州基社,1956年水稻虽然增产1倍多,但是经济作物大幅减产,使全社总收入由1955年的50万元下降到41万元,纯收入由30万元下降到23.8万元。1956年浙江仙居县,由于干部盲目地在二十万亩水稻田中将十五万亩从两熟改三熟,结果改了75000亩,除15000亩增产外,其他全部减产,并荒地15000亩,致使全县全年减产22%,造成仙居县合作社每个劳动日平均只有0.33元,最低竟只有0.09元。同时再财产处置上有103个社没有进行找补,只做了方案未公布的有107个社,耕牛农具只是折价而没有方案的有162个社。同时在对生产资料作价时所定价格偏低,有的甚至是无代价归社。对应找的钱没有按期偿还,甚至没有规定偿还期限,社员说“有钱还钱,无钱交言”,但干部是“既无钱又无言”。在福建省委规定每棵果树按一至五年产值定价,而合作社作价却低于一年产值。对此种变相剥夺,邓子恢认为:“这种比对待资本家还不如的果树作价,不仅上中农不满,就连中农。下中农也不满意 。”[13]
据黑龙江对各阶层农民的典型调查,入社前农民家庭副业收入占总收入的27.41%,入社后的1956年则下降到 14.4%。因此在全省很多增产社中,社员感到有“社里收,家里丢”的情况。在一些减产社社员家庭收入下降更大。贵州有社员说:“除了锅巴没有饭 ”,普遍反映没有油盐钱,由于集体收入降低,又丧失家庭副业的补充,许多社员连日常开支都无法对付,不少社员抱怨:“农业社这种优越性实在受不了。”[14]
3、合作化过程中政策执行不当
很多社在处理社员入社的生产资料时一般作价偏低,有的没有具体规定还本付息的时间、数量,或虽规定了,但到期不执行,也不作交待。如河北省易县小南头华老俊,因为社里把他价值3、4000元的1000多棵树木只作价700元而要求退社。江苏省吴江县北库乡红星社原定折价人社农具价款归还10%,但1956年秋后分配时,既没有付息,也未还本,致使7户农具较多的社员闹退社。此外许多合作社将社员的零星树木、果树和小块苇塘等也入了社,引起社员的不满,导致一些人要求退社。粮食政策的偏差也是引发和加剧一些地区退社风潮的重要因素,1956年秋冬,许多地方在粮食减产的情况下,为了完成上级规定的统购任务,采取了错误的计算方法,变相压低留粮标准,致使群众粮食普遍不够吃。如浙江仙居不合理地压缩周转粮、动员百分之二十节约粮,甚至计产时对合作社还加上百分之二十五的贪污、盗窃粮。江苏省沭阳县召开的闹退社代表会议反映,有的社在预分时毛潮也不折 ,有的社在计算三定口粮时把小园收的粮食、小孩拾的粮食、干菜、胡萝卜均计算在内,结果造成群众粮食普遍不够吃,在3-5月份,一般每人每天只吃到半斤左右粮食,到会70%左右的代表,都是因为粮食不够吃而要求退社的。
在退社风潮刚兴起时,中央和省还是允许经过大量工作后仍坚持要求退社的少数或部分社员退社。在1956年初,江苏省农村工作部就指示:对个别社员经过了充分的教育,仍坚持退社的,立当允许其退社。1956年12月24日,中共中央明确指示,对于一些富裕中农和原来从其他行业的人,经过工作后如果仍然坚持退社,可以允许他们退出,而不必把他们勉强留在社内。1957年3月,湖南省委要求:对于经过多次工作仍坚持要退社的个别人,应当允许他们退社,不要勉强把他们留在社里。1957年6月,河南省委农村工作规定:如进行工作后仍坚持出社者,应根据社章规定允许其退社。
正是由于中央和省层面上一度采取这种允许退社的政策,所以才出现了大量社员退社的现象。从这个意义上说,当时农民的退社自由是实际存在的。但是由于农民的退社自由没有得到充分和切实的保障,一些地方没有很好地贯彻和执行允许退社的政策,农民的退社自由实际上还是受到不少限制。在允许社员退社问题上,中央、省(包括地区和县)与基层的态度和做法有所不同。有人指出:“中央这里讲道理多一点,口径宽一点”;基层“口径小一点,强迫命令多一点”;省与中央差不多,但有顾虑,“怕放多了会鼓励他们带出一批人”。
一般来说,中央和省(包括地区和县)在接待请愿要求批准退社的群众时,通常是进行说服教育,并不直接处理退社事宜,因而退社问题最后还得在社和乡等基层来解决。而在实际工作中,不少社、乡基层干部往往采取了一些错误的做法来阻止和限制社员退社:一是硬性限制退社,有的组织贫农团,站在退社户门口,高喊打倒资产阶级进攻等口号;有的派人将退社户自行拉回的牲口大车又硬拉回社里来,组织社员到要求退社的农户土地上进行耕种;有的以不给土地、不给耕牛、不给农具、不给种子、不给其子女上学和不供应粮食等相威胁。二是抬高退社成本,吓阻其他社员退社。有的有意把退社户的土地调成远地和差地;有的在与退社户结账时故意让退社户吃亏,以致一些退社户把耕牛、农具搭上还得倒贴。三是歧视和打击单干户,强迫单干户入社。
一些干部认为社员闹退社是因为合作社外还有单干户,所以就歧视和打击单干户,进而强迫单干户入社。有的地方甚至“无理地宣布单干户子弟不能进学校,不准单干户请医生看病,死后不替单干户抬棺木,不准葬山坟,单干户不能和社员结婚,不许单干户走大路”。有的召开单干户开会,给他们上“政治课”,并发动社员分头到单干户家动员,搞到深更半夜,就向单干户“借粮煮饭”,迫使大多数单干户不得不申请入社。如江苏省南通地区还开展了向单干户开展“算账”运动,强迫2万多个单干户缴纳公粮、贷款、河工、优待工等名目繁多的“欠账”(其中只有少数项目是合理的,而在数量上都放大很多),以强迫单干户人社。
随着1957年夏反右运动的兴起,情况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毛泽东开始从阶级斗争的视角来重新审视农村形势,认为富裕中农“少数闹退社,想走资本主义道路”,断言“和城市一样,在农村中,仍然有或者是社会主义或者是资本主义,这样两条道路的斗争”[15]。这就把农民退社的正当要求当成了“走资本主义道路”,看成是否定社会主义道路。这样一来,农民退社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就从根本上动摇了,允许退社的政策必然随之发生变化。1957年9月,中共中央在《关于整顿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指示》中已对退社进行一定的限制,明确规定:对于“极少数”坚决要求退社的富裕中农,可以在适当批评之后允许退社。1957年10月15日,广东省委则又作了进一步限制:“对坚决要求退社户,在适当批评其资本主义自发行为之后允许到生产结束时退社,但不得串连退社,欠社的款要如期还清。”而在广大基层则干脆取消了社员的退社自由。1957年7月,江苏省泗阳县城厢乡总支书记在闹退社社员代表大会上作动员报告时,明确指出,有意见可以提,但“要求退社是不应该的”。因此可以说,到1957年反右运动后,社员的退社自由基本上已名存实亡。
参考
发布于 2024-04-24 20:39・IP 属地浙江查看全文>>
Canicularis - 183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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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利荣仁 - 169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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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isoil - 162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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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天才 - 81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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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主 - 41 个点赞 👍
几年前拒绝做核酸会怎样?
再早点坚持生二胎三胎会怎样?
不同意拆迁会怎样?
有些事,个体并没有选择权,不是你有资格坚持的。这道理咱现在都不敢展开了说,这就是制度的优越性。
发布于 2024-04-25 07:24・IP 属地江苏查看全文>>
自胡 - 33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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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小枝 - 33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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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皇帝摸电线 - 25 个点赞 👍
我曾祖父有三头牛,被没收到公社后但是还是关在我家的牛棚里,队上安排了一个腿脚不方便的老头放牛,我曾祖父心里有气,经常指责老头牛没放好,后面老头说这牛又不是你的了你管那么多干嘛?
发布于 2024-04-27 10:42・IP 属地广东查看全文>>
林老实123 - 21 个点赞 👍
会被扣上“反革命”的罪名。“人民公社”起初只是一个经济组织,但后来按照1961年颁布实施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俗称“农业六十条”)中的规定,全国各个乡实行“政社合一”的制度,也就是用“人民公社”取代各地的“乡政府”,“人民公社”是一种“经济组织兼政治组织(乡政府)”,直到1984年全国统一解散“人民公社”时,全国各个乡才重新建立了“乡政府”。在六、七十年代,哪个村民如果脱离公社进行单干,就是脱离乡政府的管辖搞独立,就是“造反”、反革命!
按照《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的规定,“人民公社”的“政社合一”就是指“公社管理委员会”在行政上就是“乡人民委员会”(1954年出台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规定全国各地的“人民政府”都改名叫作“人民委员会”),其受“县人民委员会”(即县政府)和“县人民委员会”的派出机关的领导。在管理生产建设、财政、粮食、贸易、民政、文教卫生、治安、民兵和调解民事纠纷等项工作方面,行使“乡人民委员会”的职权,俗称“工农商学兵五位一体”。
从下面这篇文章可知,70年代初期,不少人由于充当小贩,而被定性为“反革命分子”了。
【1966~1976年我国个体私营经济政策述评】
摘自中国社科院当代中国研究所主办的名叫《当代中国史研究》的学术期刊2006年5月的那一期,著名的“爱思想”网中如下这个地址的页面上转载了此文:
http://www.aisixiang.com/data/13058.html;并在文末注明了此文“原载《当代中国史研究》2006年第3期”;这里我节选、摘录其中的关键内容在下面:编辑于 2024-04-26 21:31・IP 属地江西真诚赞赏,手留余香还没有人赞赏,快来当第一个赞赏的人吧!查看全文>>
之乎者six柒零肆 - 21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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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舞飞 - 20 个点赞 👍
莫大作家他爷爷就一直单干从不参加农村集体,自己割草,当木匠单独行动,莫家一点事也没有,发展的兴兴旺旺,据莫自己回忆,有一年家人从队上分红高达290元,在六七十年代那是绝对的上等户。
莫的爷爷坚持单干是莫大作家亲口说的:
当地成立初级社时,“我爷爷对我父亲说,你们入吧,我不入,坚决不入。”“人民公社以后,他就发誓不给生产队干活了。生产队的那些人,队长啊、村长啊,动员他,有喊他二爷的,有叫他二叔的”,可家里自留地的活,爷爷照样干
结果呢,莫大作家父亲当了几十年的大队会计:
从互助组、合作社、国有农场耕作区和生产大队,始终担任会计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
小姑是公家医生:
小姑叫管贻兰,1938年生,是大栏乡卫生院的医生,曾任该院副院长。莫的《蛙.后记》第一次提到了这位小姑:“我的《蛙》,通过描述姑姑的一生,既展示了几十年来的乡村生育史,又毫不避讳地揭露了当下中国生育问题上的混乱现象。”
莫四叔是生产队队长,五叔是棉花站会计,后来莫大作家能进工厂当极金贵的工人(尽管是临时工) 就是五叔帮弄进去的。看看这一家子地位,在当时的农村可以说是横着走。
而莫的大哥是六十年代重点大学的大学生,二哥也高中毕业,那时的高中少说相当于现在的本科。可见莫家三兄弟都是天生的读书种子。
莫大作家虽然自己由于犯错误 小学五年级没读完就辍学,以这么低的学历仍然能先当工人后当兵,也可以看出他家的人脉还是广。
下面是莫年青时当工人的照片,众人里数他吃的最胖,说明家境不能差。
发布于 2024-04-22 19:13・IP 属地辽宁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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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华教授对此有很精辟的评价:
他们热爱毛主席,也相信毛主席,但是他们也爱他们的牛。
高华说:
我们的农民当时真的是非常感谢毛主席、感谢共产党。建国初50年代,农民家里都是挂毛主席像,对子叫“幸福不忘共产党,翻身不忘毛主席”。这是一个经典的农民的春联对子,感激地不得了。因为土地改革以后,农民有了土地。
但是现在你要把它拿走,他不太高兴。所以虽然从五五年开始,全国就有大规模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可是从五五年到五七年一直持续性地出现大规模的闹社事件,或者叫退社事件。农民他不想参加合作社,或者是你怎么动员他,给他戴大红花,他不想参加。因为我们都是习惯地给你个喜报,参加合作社很好,但是你把他家牛要牵走,你知道农民那条牛多不容易,你把那个牛要牵走了要他的命,所以退社是普遍的、广泛的。来自于农民的反抗,毛主席都知道。农民中有支持合作化的,但是我根据那些材料看,多数情况是对合作化很迟疑。编辑于 2024-04-30 10:09・IP 属地浙江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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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其他回答能看出现实案例太少了,这就很难推测大范围内不存在的事情坚持下来会如何。
天底下没有新鲜事,上面出政策一方面对老百姓是尽量不苛责希望全凭自愿,另一方面又往往作为政绩考核层层下放到各级。
结果地方大干快上把这个当政绩相互攀比,上面一看就认为是老百姓积极响应。
《坚持和改进粮食的统购统销》
我们发展农业,大量增产粮食,主要是靠农业的合作化。就是说,应该积极而稳步地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把一亿一千万农户组织到生产合作社里来。……到现在(1955年),还只有六十五万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参加的农户约一千七百万左右。按照第一个五年计划〔186〕,到一九五七年,合作化的农户也还只占总农户数的三分之一左右。
(这是陈云同志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关于粮食统购统销问题的发言,原载一九五五年七月二十二日《人民日报》)最初上面搞合作化定17年,后改成10年,都没想着一步到位。包括公私合营在内的三大改造,觉得没个十几年下不来。谁曾想短短几年内一下子就全搞成了,某种程度上既是央地矛盾和地域矛盾的体现,也是脱离群众的表现,隔壁县干成了你没干成你急不急?也难怪60年代中央就想着办法派中央干部下基层蹲点,就怕被糊弄。
《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扩大)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
到一九五五年夏季,农业生产合作社已由一九五四年春季的十万个增加到六十五万个;加入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农户,已由一百八十万户增加到一千六百九十万户,约占全国农户的百分之十五。
事实已经表明:如果农业合作化的发展跟不上去,粮食和工业原料作物的增长跟不上去,我国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就会遭遇到极大的困难。
情况根本变化了,但是我们有些同志对于农民问题的看法却还停留在老阶段上,看不见现在农村中的两条道路的尖锐斗争,看不见大多数农民群众愿意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性。他们满足于农民已经从地主手里取得了土地,希望稳定农村的现状,或者认为在农业合作化发展的问题上应该采取特别迟缓的速度,而不了解这样就会放弃党对于农业合作化运动的积极领导,放任农村资本主义的自由发展,结果也就将破坏工农联盟,丧失工人阶级对于农民的领导作用,因而也就将把我们的社会主义事业引向失败。
具有这种错误观点的同志不敢相信群众,同时对于党中央的合作化方针和各级地方党委的领导作出悲观主义的估计,认为我们的党对几十万个小型合作社都难于巩固,大发展更不敢设想。他们提出了“坚决收缩”的右倾机会主义的方针,并且在有些地方用强迫命令的方法大批地解散合作社。
但是已经建立起来的几十万个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日趋巩固和绝大部分增产的情况,以及许多农民群众要求参加合作社的积极性,恰恰在事实上否定了这种悲观主义,宣告了右倾机会主义的破产,证明了右倾机会主义在实质上只是反映了资产阶级和农村资本主义自发势力的要求。
六中全会认为:党中央政治局对于右倾机会主义所进行的批判是完全正确和必要的,因为只有彻底地批判了这种右倾机会主义,才能促进党的农村工作的根本转变,改变领导落在群众运动后头的局面。这个转变,是保证农业合作化运动继续前进和取得完全胜利的最重要的条件。
第一,合作化运动不但要同富农和投机商作尖锐的斗争,并且还要在这个斗争中不断地教育农民自己,特别是要教育和说服中农群众,以便克服他们在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之间的摇摆不定。因此,就必须形成一个坚定的合作化运动的核心力量,这个核心力量,主要的是:现在经济上还没有上升的贫农和原来是贫农的新中农中间的下中农——这两部分人中间的积极分子,也包括一部分老中农中间的下中农的积极分子。党在合作化运动中的第一步,应当是把这些人首先组织起来,以便作出榜样,说服更多的农民。
第二,贫农和新老中农中间的下中农——这几部分农民的经济地位虽然比较接近,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他们在一定时间内对于参加合作社的积极程度是不同的,因此,必须逐年酝酿,按照他们的觉悟程度,分作多批,在几年内,建成合作社,或者吸收他们参加已经建立的合作社。对于一切暂时还不想参加合作社的人,即使他们是贫农和下中农,也要耐心等待,不要违反自愿原则,勉强地把他们拉进来。入社报名可以反复几次,最后定案,使农民有充分考虑的余地。
第三,富裕中农(即新中农中间的上中农和老中农中间的上中农)有较好的农具和耕畜,原来的土地经营比较细致,产量较高,或者有较多的副业收入;当他们还没有看到参加合作社得到的利益能够比他们自己经营得到的利益更多,或者至少暂时是相等的,他们就不会轻易参加,即使勉强参加了,也会由于实际利益的问题,使社内关系时常发生矛盾。因此,在开始组织合作社的时候,对于富裕中农,除开若干真正自愿的可以吸收入社以外,其余暂时不要吸收,更不要勉强地把他们拉进来。应该用合作社的优越性去影响他们,让他们多看一些时候,等到他们的觉悟程度提高了以后,再去吸收他们入社。
第四,中农是工人阶级和贫农的永久同盟者,不论在社内社外,都必须善于同中农共处,决不能侵犯中农的利益,决不应该去剥夺中农的财产。对于中农的落后思想,特别是对于富裕中农的资本主义倾向,应该采取说服的方法给他们以适当的批评,决不应该用行政的强制手段。同时,这种批评是为了达到团结他们的目的,决不应该利用这种批评作为反对中农的借口。
第五,建社要有群众的思想准备。要在党内批判和克服右倾思想。要在农民群众中有系统地和反复地宣传我党关于农业合作化的方针、政策和办法。在向农民作宣传的时候,不但要解释合作化的好处,也要指出合作化过程中会遇到的困难和克服这些困难的条件。
(根据毛泽东同志一九五五年七月三十一日在省委、市委和区党委书记会议上的报告通过的决议,一九五五年十月十一日)陈云和教员就形成了一种分工,在内部陈云会直接说出统购统销对粮食增产和工业化的好处,对外教员就直接上价值,用政治语言进行全社会动员。
报告直接给那些迟缓和妨碍合作化运动的干部头上盖了顶“右倾”和走资的帽子,字里行间告诉干部们合作化是大好事,你猜他们积不积极。
而且连办法都说了,经典统战拉一压一团结大多数。以理服人反复教育,用话疗说服。找出利益共同体树立榜样,找立场接近的反复说服。对于不一致的名义上是说服为主,实际上到了基层就是一刀切强压。
《为全面地提早完成和超额完成五年计划而奋斗》
(一九五六年一月一日《人民日报》社论)
第一个五年计划通过之后,半年时间中,情形却发生了巨大的变化。1955年7月31曰,毛泽东同志根据在农村中就将出现一个全国性的社会主义改造的高潮的形势,作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接着,农业合作化运动就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五年计划原来规定,到1957年底,参加初级形式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农户将占全国农户总数(一万万一千万户)的三分之一左右。可是,实际情况是,这个准备用五年工夫来完成的任务,在三年内就超额完成了。1955年11月底的统计,全国加入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农户已经达到4,940多万户,比1954年的229.7万户增加了21倍多,占全国农户总数的40%以上。据预计,只要到1956年秋天,我国就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基本上实现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合作化,并且在那时以后的不多几年,基本上实现全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合作化。
这是一件大喜事。这是震动世界的一件大事。五万万中国农民热烈地欢迎和要求农业合作化,兴高采烈地走社会主义的道路,这就最后证明了:在我国的条件下,有了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权的领导,有了社会主义经济力量的领导,即使还没有拖拉机,经过半社会主义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到全社会主义的农业生产合作社是农民所欢迎的道路。土地改革使农民从封建剥削制度下解放出来,但是仅仅实行土地改革还不能使广大农民生活富裕。农民根快就懂得了,只有走合作化的道路才能富裕起来。农副业生产总值将会超过五年计划的指标而大大增长,这个事实,把所谓“农业的发展必然落后于工业的发展”“中国人口太多是件坏事”等等悲观论调一扫而空。现在,在我国,农业不是拉住工业的后腿,恰恰相反,农业生产的迅速发展将要起极大的推动作用,要求工业提高自己的发展速度。同时,农业生产的大发展,又给工业的发展准备了空前未有的有利条件。反过来,工业发展速度的提高又将造成条件,使农业生产的机械化可以提早实现。
毛泽东同志《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它的意义,决不止于一个农业合作化问题。它的更普遍的意义在于:它指出了我们领导者中间有些人思想落后于实际,犯了右倾的保守主义的错误。他们安心于一种落后的发展速度,安心于一种落后的平均定额。而事实却是:我们有很大的潜在能力,把这些潜在能力发掘起来,就可以争取实现更高的发展速度,争取实现一种先进的平均定额。
两年以来,我们党内有过两次重大的斗争。反对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的斗争,这是同反革命性质的个人主义野心家和反党集团的斗争。反对保守主义的斗争,同反对高饶反党集团的斗争是性质不同的,抱有保守主义思想的人是有思想问题,是可以改正的。但是这种思想,是右倾机会主义性质的,是妨碍我们社会主义事业的。
1956年到来了。我们是以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工作中的伟大胜利,和肃清反革命分子的工作中的伟大胜利,以及其他工作中的伟大胜利来迎接1956年的。在中国共产党和毛泽东同志的领导之下,1956年我们要在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的工作中,在肃清反革命分子的工作中,以及在其他许多工作中,取得更大的胜利。我们清楚地知道,把我们的国家变成为富强的工业化的社会主义国家,还需要全国人民克勤克俭,继续艰苦奋斗,进行巨大的工作。但是我们对于艰苦困难毫无惧怕。“高山也要低头,河水也要让路”,这是开辟康藏公路的英勇筑路者们的名言。这句名言代表了我们全国人民为建设社会主义而奋斗的心情。让我们全国一致,团结得更加紧密,做出更大的成绩;为全面地提早完成和超额完成五年计划而奋斗,为提早完成过渡时期的总任务而奋斗!这就是后来教员说的1955年烧了一把火,各地争先恐后的推合作化和公私合营。1955年刘少奇在关于工商业改造问题的工作会议上的说法是:“在两三年之内把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搞出一个头绪来,公私合营要基本上完成”。然后作为政治任务和相互攀比,一两个月就全部完成了。
1955年的反保守思想其实有暗指当时政府和周总反冒进,后来就更倚重有内阁之意的书记处进行决策,国务院就变成了执行机构。但1956年下半年周总还是出头反冒进,到了1958年被称作大跃进开端的南宁会议上,教员就再次反“反冒进”。
《要反对保守主义,也要反对急躁情绪》
(1956年6月20日《人民日报》社论)
但这并不是说现在我们的工作中便没有缺点了,缺点现在是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在一些工作中仍然有右倾保守思想在作怪,另一方面是在最近一个时期中在有些工作中又发生了急躁冒进的偏向,有些事情做得太急了,有些计划定得太高了,没有充分考虑到实际的可能性。这是在反保守主义之后所发生的一种新情况。这种情况是值得我们严重注意的。
由于片面地强调了粮、棉的增产,缩小了农村的副业生产,又由于生产性和非生产性的投资过多,这样就影响了农民收入的增加。农村的扫盲工作也是急躁冒进的一个突出的例子。中央的要求本来是要在五年至七年内基本上扫除城市和农村居民中的文盲,但到某些省里就成了四年和五年,到某些县里成了三年,愈到下面时间定得愈短。现在正值农忙时期,但有少数农村扫盲积极分子不管这一情况,占用农民的休息时间来扫盲,使农民只好在课堂上打瞌睡。个别的地方甚至设立识字岗、拦路识字站,强迫群众认字。这些积极分子的热情是好的,但是他们用错了方法。他们这样做的结果,除了造成农村紧张,妨碍农民生产,招致农民埋怨之外,并收不到好的效果。在1952年的时候,我们已有过一次扫盲的经验,那次就扫得急了一些,以后又收缩得急了,以至大部分地方干脆完全停止了。停止是不对的,扫盲工作是应当积极地进行的,但我们这次在很多地方又做得急了。正确的办法应当是按照“不忙多学,小忙少学,大忙停学”的原则,积极而又稳妥地推进这一工作,既要纠正冒进的偏向,又要防止和反对取消主义。
双轮双铧犁的生产计划定得过高,没有考虑到南方水田的条件,以致在南方许多地方大量积压,就是一个例子。许多基本建设计划的制定,也没有切实研究建筑材料和机器设备的供应,没有对设计力量安装力量作充分的准备,以致发生某些停工窝工的现象。有些厂矿和基本建设工地在开展先进生产者运动中,不恰当地强调了一切“打破常规”,结果使事故增加,影响到工人的安全,也影响到生产和建设工程的正常进行,有些生产单位的定额订得过高,使大多数工人无法达到,影响了工人的生产情绪。有些地方在基本建设的节约问题上做得过火,结果厂房和宿舍建筑起来,质量太坏,并且不合用。
急躁情绪所以成为严重的问题,是因为它不但是存在在下面的干部中,而且首先存在在上面各系统的领导干部中,下面的急躁冒进有很多就是上面逼出来的。全国农业发展纲要四十条一出来,各个系统都不愿别人说自己右倾保守,都争先恐后地用过高的标准向下布置工作,条条下达,而且都要求得很急,各部门都希望自己的工作很快做出成绩来。中央几十个部,每个部一条,层层下达,甚至层层加重,下面就必然受不了。所以题主说是否允许坚持单干,理论上是可以的。
发布于 2024-04-24 15:16・IP 属地山西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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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合作化、反集体化被喻为愚昧落后、反对先进生产力。
但最后的历史证明是农业集体化就是一条农奴制的落后做法。
现代制度经济学也证明,谁拥有土地并不重要,关键是合同条约要公平签署、而且尊重条约、不轻易变更条约,尤其是严禁单方面改变条约。这才是政府和法律关注的事情。
收缴土地、强制集体化,一下就把中国农村变成了一个奴隶制庄园,而且还自认为先进。这不是愚昧无知、是什么?
发布于 2024-04-26 23:06・IP 属地山西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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