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改名刘暖曦的刘鑫被多个网络平台禁言?
- 16 个点赞 👍被审核的答案
在二审判决下达的前一天,刘鑫发了一个微博。
微博内容是说,江秋莲删改证据,诬陷,冤枉它刘鑫。
然后发了一个图,证明江秋莲删去了刘鑫的证词。
被删去的证词是什么内容呢?
刘鑫2017年在法庭作证,在问起她和江歌的作息时间的时候,它把自己和江歌下班回家的时间 掉了个个儿。
在本位面时间线中,江歌一般是十点半下班,十一点左右到家。最迟是十一点下班,十一点半到家。刘鑫的时间比她晚一个小时。这一点是这两个人的工作单位明确证明的,而且江歌,陈世峰,刘鑫的聊天记录也多次提到这一点。
陈世峰的行踪非常明确,10:57就到了车站,然后车站到江歌家10分钟路,他晃悠了40分钟,直到11:40进入楼道埋伏。
因此,正常时间线的陈世峰到江歌家后,江歌正好下班睡觉了。待在房间里根本不会出来。刘鑫一上楼,就会看到陈世峰。
然而刘鑫版证词时间线中,两个人行踪正好相反,刘鑫美美的回家睡觉了,江歌则会上楼遇陈世峰。。
通过这份证词,刘鑫证明了,世界上确实有一种披着人皮的畜生。
补充一下,为什么说刘鑫的证词是在用心险恶的打擦边球。
他没有直接说“陈世峰是来找江歌和我无关。
但是”你看他的说法“一般十点半 下班,晚点十一点下班”到家一个小时十一点半。十点半下班一个小时到家正好进家门了。十一点下班十二点到家是偶然现象。陈世峰很清楚这两人 的作息表。所以陈世峰是磨蹭了40分钟避开江歌回家的时间的。很明显,他不想碰到江歌。刘鑫也想造成陈世峰磨蹭的目的是为了尽量避开她的假象。
车站到江歌家的路程,10分钟步行路程。陈世峰东绕西饶磨蹭了起码40分钟,证明它对早回家的那个人根本没有一点杀意,甚至不想碰到她,和她发生接触。所以陈世峰在磨蹭,避免两个人碰面。
当然如果江歌实在遇到什么事情回来的晚了,陈世峰也可以选择在3楼避开她。
陈世峰是在3楼躲着的而不是在2楼门口堵着。
如果陈世峰要保证追杀对象无法逃脱,应该非常提前的尽早来,这样他找的对象就根本无法进门。
事实上陈世峰接近一个小时前就来到了车站,但是磨蹭了四十多分钟才到江歌公寓。
然后跑到3楼等人。而不是在门口等人。
这些迹象说明他的目标只有后回来那个人。前面回来那个他在尽量避免和其碰面。
陈世峰在3楼,看到刘江上来,陈世峰下楼。
刘跑在前面,过道狭窄,只能走一个人。
陈世峰除非撞破天花板,从江歌脑袋上跳过去,否则无法接触刘鑫。--
刘鑫靠撒谎摆脱自己责任,污蔑江歌的行为。真是从始至终如一。刘鑫粉还敢来说逻辑。’
来,所有人作证,,这个水军A粥粥I欠我一亿人民币元。
你想不通,不要硬说说不通,你欠我一亿说的太通了,就差证据支撑,调出全世界所有文件看看,你调不出全世界所有文件就赶紧赔钱。,就说明你在隐藏证据。
还在这装理中客。
狗屁十万日元看到所有证据的日本法庭直接认为子虚乌有。陈世峰自己在法庭上都拿不出证据,被当庭戳穿时间地点一个都记不清拿不出来。
这帮刘粉一个比一个能侮辱人智商。发布于 2023-01-06 08:20・IP 属地加拿大查看全文>>
星宿老仙ame - 852 个点赞 👍
支持刘鑫的绝大多数都是匿名用户。
有这个事实,基本上群众是什么态度已经很明显了。
不过呢,其实有一个匿名用户说的事,我个人感觉倒是值得注意。
那就是:人活着就要生存。既然没法把刘鑫送进去吃公家饭,而刘鑫家里也没打算让她正经工作,那么刘鑫剩下能做的,恐怕只有煽动网络暴力了。
我倒是觉得,无论是送刘鑫进去踩缝纫机,还是给她找个正经工作,对社会秩序都是大功一件,否则,天天放任刘鑫在网上作妖是有潜在危险的。——封禁是没错,可是封完了问题其实没解决。只要刘鑫没正事可干,她还是会继续作妖的。
编辑于 2023-01-05 13:42・IP 属地湖北查看全文>>
pansz - 260 个点赞 👍
禁的好!而且被多个平台同时禁言,肯定有司法层面的授意,因为这样一个臭名昭著劣迹斑斑的人渣,靠着录制几个卖惨的视频和发几条心里有冤屈博同情的文章就能逃脱法律制裁,把民事赔偿公然的用“打赏”方式甩锅给网友粉丝承担,这一行为一旦被允许,开了这个先河,诸如杀人犯的刑事赔偿、其他民事赔偿甚至老赖等也会有样学样,找几个蹭流量没底线的营销号帮他们卖惨,从受害者的身上抠搜出哪怕只有一个不完美的蛛丝马迹来大做文章,博得道德感模糊网友的同情,这对中国司法和我们这些有着朴素正义感的守法公民来说,是一件相当恐怖的事情!因为我们很有可能成为下一个不仅枉死且长期不断的被刘鑫和她的粉丝们精神折磨的江歌和江秋莲,而中国司法却拿他们无可奈何。
另一方面,从众筹赔偿款就能看出,刘鑫这厮极其的冷漠自私,当初为了逃脱陈世峰的刀子,把江歌推到前面替她挡刀,这是第一逃;江歌死后,为了逃脱对恩情的回报,对江歌的母亲恶语相向,自始至终不认为这是恩情,反倒觉得是江歌和江秋莲给她带来了麻烦,这是第二逃;二审判决结果下来后,在网络平台公开筹集民事赔偿款,为犯罪分子逃脱法律制裁提供教科书般的思路和计俩,这是第三逃。
最后,刘鑫这厮虽然是个极其利己主义者,但这种人往往只盯着眼前的利益,以她的格局根本就看不到长远的影响,她公开筹集赔偿款,其实就是在藐视和挑衅中国的司法系统,这一昏招,不仅刷新我们网友对逃脱司法赔偿的新认知,同时也亲手将她自己彻底的推向整个中国司法系统的背立面。
编辑于 2023-01-05 07:31・IP 属地湖北查看全文>>
Scarlett - 160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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嬴嫲 - 80 个点赞 👍
法院判了就一锤定音?这不就是个民事诉讼么?
说白了就是江母拿出了一些证据,法院认为合适了,就让刘鑫赔钱。
刘某怎么赚钱关他们什么事,文章写的好别人给她赞赏也很正常。
怎么好端端就要封号?犯了什么法?
有什么事不能拿到明面上来说的?光明正大不是我们一贯的作风么。
本来只是针对提问所作回复,并不很涉及什么立场。法院二审判决就确定刘某赔钱的事没跑了,刘某要做的就是筹钱赔款,她或者找家里要,或者写文章讨钱,或自己赚钱。但微博官方已有定义,打赏不属于募捐,也就是刘某并没有募捐赔款,所以说非法募捐封号的理由并不成立。
大家总说公序良俗,我并不理解很深。但无论什么公序良俗,诉讼时大约都不会只听一面之辞,在旧时候的说法即:兼听则明,偏听则暗。仅在偏听这件事上,吃亏的还少么。一开始说刘某烫头吃火锅,之后又说刘某给凶手递刀杀人。弄的群情激愤,最后却发现这些都是子虚乌有的事。
好的社会秩序应该包括,以直报怨、以德报德。但以德报怨并不在其列。江某某怎么对待刘某大家也有目共睹。既然提公序良俗,肯定是双方的事。可现实情况是,二人间莫说道德底线没守住,连法律底线也没守住。当然这个问题并不涉及这些
或许封号另有理由,但不会是笼统的公序良俗,肯定是具体的侵权或不当行为,这个就得反思了。
编辑于 2023-01-05 22:56・IP 属地浙江查看全文>>
迷失的清教徒 - 57 个点赞 👍
我说句实话,围脖这次确实给我刷了一把好感,不得不说围脖的运营把握群众心理比某些地方强多了,真的。
这次把刘鑫所有的转生账号都给封了,而且出了通告,以后刘鑫所有转生账号都将永久封禁,不给与她一点点出来扰乱公序良俗的机会。
以前刘鑫只是被周围社交圈社死,现在是全平台社死!
根据我的了解,她在今日头条、知乎和微博的账号全部被封了,等于有流量的平台,都给她一杆子撸到底了。
这次最拍案叫绝的就是微博把她的打赏提现都给关了!哈哈哈,这真的超爽,那25000就是一串数字,她一毛钱都拿不到,绝了!
我昨天发了篇文章说:如果打赏提现通道不给她阻断,那她只需要不断的开小号。
每次就募捐半天,来个十几二十次,这70万也能够凑齐了!
这是公然挑衅我国法院的判决权威性,为什么要你赔偿,这是一种惩罚性措施。
你必须为自己的侵权行为付出代价,结果她转手就去网络募捐。
为法院判决的赔款来募捐,这大概也算是开辟了我国相关法律的先河了。
刘鑫从江歌案开始,给我的感觉就是风险转移的达人。
你看她所有的行为都是逃避,都是转移风险,自己不承担丝毫的责任。
二审里,她说不是她要住江歌家,而是江歌极力邀请她去的,说得自己去江歌家住好像是很给江歌面子的事情,搞得好像自己是因为绝世友情才去江歌家住的……
我只想说……请各位了解一下日本的租房法律,外国人在日本要租房有多困难,她打工店同事家里已经不能住了,自己又租不到房子,到底是谁需要找地方住?
现在说不是她想去,是江歌极力邀请才去住的,搞得自己很委屈一样!
最无耻的,刘粉还说她给江歌房租了,所以江歌不是收留她,我就奇怪了,你自己租房子,不需要付房租吗?
住人家的租住房,你给房租不是应该的吗?怎么,难道你还想白吃白住,还得人家分担你的破事?
但凡是三观正常的人都说不出这样的话。
这也就算了,现在她干脆说,陈世峰就是去找江歌的,跟她刘鑫没半毛钱关系。
这意思是说,陈世峰找得就是江歌,要杀的也是江歌,这话可真有意思。
这话里的隐藏意思,是不是想说,她刘鑫一点责任都没有,反倒是因为江歌被杀,牵连了她刘鑫!
是吧,我这么理解,没有错吧,估计她是说不出来跟陈世峰谈恋爱的是江歌,不然她肯定会说的江歌才是陈世峰的女朋友!
上次有网友给我看,说是刘鑫说江歌是同性恋,喜欢她……我觉得三观尽毁。
当然,这番话我并没有看到原来的出处,也不知道真假,只是很多网友跟我这么说,如果她真这么说了,那此女简直是刷新我对人性的底线认识。
不说了,回答完这个问题,接下来我不想看到她的信息了。
最好她也不要出来作妖,真是倒胃口。
她可谓是甩锅天王,真就是自封的白莲花,所有事情都跟她没关系。
发布于 2023-01-05 22:52・IP 属地江苏真诚赞赏,手留余香还没有人赞赏,快来当第一个赞赏的人吧!查看全文>>
好难说故事 - 47 个点赞 👍
骂我的人可不管谁对谁错,只会站在自己的立场,摆着圣母的心态对人说着难听的话,这就是网暴,一边说着网暴不对,一边对我进行辱骂。他们讨厌的刘鑫是江妈塑造的刘鑫,喜欢的江妈也是江妈自己塑造的形象,真实的事情?可不在乎。
随便你们怎么喷吧,不喜欢就把我拉黑,还辛苦你们回复了,我只是说出我的观点,没必要浪费时间一一回复
以下是原回答
从5年前案件一开始没怎么关心一直保持中立,刘鑫没有恶,江妈也没有善,无论刘鑫做什么江妈都不会放过她。
从事情发生的第二天江妈就直接把刘鑫挂出来,太多网友被洗脑连案件的信息没有了解清楚就一个劲的在骂,但凡有一点点帮着刘鑫说话,或者中立分析案件的都冠上洗白被辱骂。
很多人说刘鑫处理方式蠢,没有真诚道歉刘家人没有多次上门,案件发生后刘鑫作为幸存者及参与者被警方控制,案件保密等操作,我想哪个国家都是一样的做法,并不是没有联系江妈没有道歉,江妈认定真相是刘鑫把江歌害了,刘鑫就是白眼狼毒闺蜜。在警方还没有公布陈世峰之前江妈就直接说了是被刘鑫的男朋友陈世峰害死。(微博说是前男友,抖音直接是说刘鑫的男朋友)
刘鑫一家人社死5年,被退学丢工作,妹妹在学校被欺凌,一家人没工作没收入,去哪里都被骂,换做是我早就撑不下去。5年来被人不停辱骂,谁能做到一直低声下气?不要说换做是自己能一直跟江妈道歉,态度好做得好江妈会原谅,这些都是不存在的,江妈从一开始就认定是刘鑫害死江歌,不会有原谅的余地。
刘鑫69万开打赏从法律角度来说属于合法收入,如果没有被禁言刘鑫把每一次款项公开是不是打了江妈的脸??去年陈岚质疑江妈收到的捐款来源后,江妈除了在公众面前发个哭诉求人查的视频,就没有下文了吧?我相信无论是哪个人,5年来的支出微信支付宝银行卡都可以查出来,除了有一部分会有记不清的情况,大部分支出都会有出处,为什么不公布呢?因为公开就断了财路。
江妈是真的看不得刘鑫一点点好,马上开直播控诉刘鑫,把刘鑫一家人所有的路子都堵了,一个普通人没有工作社会性死亡,她怎么赔付69万?很多网友说她家有豪宅,卖了房子一家人没工作怎么生活?(一家人社死6年谁会买他们的房子?连卖房的可能性都没有)相比于开了5年打赏,一斤西红柿卖20元,5斤胡萝卜卖169元的江妈,我觉得刘鑫的钱比她干净多了。
江妈是失去女儿这点不可否认,作为母亲失去孩子是痛苦的,但是刘鑫对于刘家父母就不是孩子吗?
编辑于 2023-01-08 12:24・IP 属地广西查看全文>>
二瑾 - 11 个点赞 👍
我发现有些人不太明白“言论自由”这个词的内涵。言论自由一方面的确是指你可以自由发表言论,但另一方面就是你必须承受你的言论带来的恶果。言论自由不代表你可以不承担任何后果的发表任何言论。
以刘暖曦这事儿来说,你可以发表你的观点,但不代表新浪,知乎等社交平台有义务让你的观点可见。几大平台认为你在他们社区的行为违反了公序良俗,对他们的企业形象造成了伤害,完全可以永远禁止你在他们运营的平台上发言,这都写在《用户注册协议》里。
再引申一点,很多小年轻认为“发表言论观点是我的权利”,这当然是你的权利,但是别的企业和个人因为你的言论对你产生反感,拒绝你的求职申请,拒绝为你提供帮助,拒绝与你合作项目,也是他们的权利,也是你必须承受的后果。这就是为啥叫“千言万语,不如一默”。
此外,我想再谈一谈刘暖曦(刘鑫)这事儿与公序良俗有什么关系。首先看二审判决书的表述,刘鑫当时的确锁了门,把江鸽关在外边,且对刘鑫提供的事实不予采信。那么就以此事实作为依据来表达我的观点。
我认为社会必须对刘鑫施以法律判决更加严厉的道德惩罚,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拒绝与其发生雇佣关系,各大社交平台封禁其所有社交账户,金融机构拒绝为其提供金融服务等等。
因为由社会公序良俗出发建立的信任关系使得社会运行更加低成本且高效率,这是单纯的法律体系无法做到的。依法治国后面必须辅以以德治国。
如果刘鑫这种行为都不会受到社会秩序在法律处罚之上的惩罚,那么产生的影响是极其恶劣的。你让普通人怎么想?
“做出刘鑫这样的恩将仇报的行为也没啥嘛,照样很多人支持我,说不定我还能火了挣大钱”。
普通人看到朋友有困难有危险怎么办,当然是躲得远远的,谁知道这个朋友是不是刘鑫?
看到了吧,社会的公序良俗建立起来很困难,但是摧毁起来非常容易。重建公序良俗,安全感和信任感很难,必须从每一件事情做起。坚持不懈社死刘鑫,就是一个良好的开始。
因为刘暖曦在微博写的文章公然否认了法院判决认定的事实,同时公然对江秋莲进行人身攻击且没有实锤证据。
典型的恶意散布虚假信息,不封她封谁?虽然我很不喜欢微博的平台环境,但是这件事上微博做的是没问题的。
编辑于 2023-01-07 00:31・IP 属地福建查看全文>>
乘海生 - 10 个点赞 👍
大快人心
早该禁了
一个害死自己室友的人
从来没有任何歉意与悔恨
却对受害人孤苦伶仃的母亲恶语相向
更令人气愤的是
刘 刘母 以及一些粉丝在网上大放厥词
严重污染了人类良知与社会价值观
这种人今天才禁
太便宜她了
编辑于 2023-01-05 13:11・IP 属地上海查看全文>>
高山县 - 10 个点赞 👍
民事案件,
案件清晰,
责任明确,
判罚精准。
二审维持一审的最终判决,即刘暖曦向江歌求助,江歌也救助了她,从而两个人形成了救助和被救助的关系,而刘暖曦作为危险的引入者,没有保护好江歌的生命安全。法院最终判其过错赔偿40余万,并由于刘暖曦后续的言论,另罚20万精神补偿费。
案件到这已经非常清晰明了,江刘的博弈无非是赌那一口气。那问题来了,社交平台封杀刘暖曦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我们是实行成文法的国家,是实行依法治国的国家。
如果说舆论可以裹挟法律,并指导行为,那么法律就沦为了笑话。即使是刘暖曦行为恶心人,但法律并无规定被执行人不可以通过借贷或者民事赠予的方式偿还罚金。虽然法律不能照顾到方方面面,就这个事情而言,她行为恶心,我们可以谴责她,甚至骂她,但是多个平台不让她说话,我认为是不妥的。刘暖曦也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也并非刑事案件的主要罪犯。
舆论可以谴责一个人,批评一个人,但舆论不能大于法律强制执行一个人或者决定一个人。仅仅因为舆论,就倒戈相向,将民事案件提升到超越刑事案件的高度。
我虽同情江秋莲的遭遇,但我真不理解究竟是谁赋予了她封杀别人的权利?十几年后的凶手出狱之后,陈这个罪魁祸首岂不是要被株连九族?
如果舆论可以做到这些,那么法律就失去了公信力。将来遇到任何事情,只要在互联网上造舆论就可以了,到时候注定比打官司有用。

兄弟们愉快上网,谨慎评论,基本上所有的评论,我都没看见发的啥就被系统删除了。大概我也能猜到兄弟们说了一些啥。所以补充一部分内容,
我坚持认为凡事要从法律的角度出发,然后才是社会公序良俗,法律本质上是维持社会公序良俗的有力保障。作为受害者,有很多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起诉刘暖曦在网络上的行为对自己造成二次伤害,要求法院阻止其行为或加罚等等),但是受害者如果通过舆论就可以裹挟法律,要求第三方去做符合自己心理预期的事情,那就是越过了那条线。
举个例子,U型锁事件的蔡洋,在出狱之后依旧有权享受正常人的生活(当然他的认知和十年的牢狱已经让他无法回归正常人生活了),法律惩罚了他,并给了他重新做人的机会,这是法律保障。江歌案中,法律判罚了刘暖曦的过错,前后两罪并发,即使是刘暖曦后续的行为不当,也应该通过法律执行,而不是受害人靠舆论裹挟。
如果舆论>法律,则意味着以后的很多事情将没有不同的观点,因为舆论的方向则代表了正义,不同的观点会被淹没,被攻击,说是当代的文字狱都不为过。我相信全世界有良知的人都同情江妈的遭遇,也希望她可以回归正常的生活,但这并不代表她可以越过法律的边界,将舆论的作用无限放大。
编辑于 2023-01-06 12:34・IP 属地江苏真诚赞赏,手留余香还没有人赞赏,快来当第一个赞赏的人吧!查看全文>>
MrMarshall - 7 个点赞 👍
一个发誓二审不改判就自杀的人,在二审维持原判之后开始了网上募捐。
这世界真魔幻。
也许刘鑫嘴里的死路,就是你们赶紧给我打钱,让她可以醉生梦死。
发布于 2023-01-06 12:39・IP 属地山东查看全文>>
林喆 - 6 个点赞 👍
平台又不是傻子,凭什么为刘鑫的行为买单?
平台打赏是有要求的,写作者提供的咨询价值不说一定等于打赏金额,也不能差太多,要是随便发个文章就能获取大量资金,你这平台不涉及洗钱?不涉及金融犯罪?
当然这还只是随便写写的程度,它刘鑫写的是什么?二审冤枉它了,它不服,它委屈,它要找粉丝要打赏去对抗判决。
真要把这70万弄成了,它刘鑫半点事没有,你平台还想活?
刘鑫有什么专业水平能让自己的几篇文章达到70万标准?这涉及洗钱吧。
文章内容又是对法院一二审判决的质疑,冲击国家司法体系,你平台还涉及帮助刘鑫集资对抗民事赔偿,平台是打算在网上和国家司法体系公开叫板去的是吧?
就这两件事随便一件出来就足够一个平台整改个个把月,两件事一出来直接下架整改都不为过吧?这是打算把平台往死路上推?
这么简单的问题结果还有人带节奏说这是网暴,说什么江妈只手遮天?这是正常人思维?献祭别人献祭习惯了是吧?
编辑于 2023-01-05 16:30・IP 属地广东查看全文>>
倾风 - 6 个点赞 👍
社会舆论可以赶尽杀绝
网络暴力再次凯歌高奏
这个社会越来越极端,容不下半点不同意见
法律似乎已经形同虚设
舆论就是法
为了平息舆论,法已经不太重要,事实就更加不太重要
高赞评论纷纷为刘鑫的封杀拍手称快
殊不知有朝一日你也有可能成为舆论的牺牲品
为了流量,颠倒是非黑白算什么呢?
有几个人真的了解江母和刘鑫呢?
在铺天盖地的网络宣传之下
看上去刘鑫罪该万死,江母悲惨伟大
但实际上两个人的真面目,早就已经不知道是什么模样了
编辑于 2023-01-06 12:38・IP 属地北京真诚赞赏,手留余香还没有人赞赏,快来当第一个赞赏的人吧!查看全文>>
深思独想 - 5 个点赞 👍
原回答
谎言最怕真理出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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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子很可能是对一个公民的构陷,以及由此产生的网络以及现实霸凌,甚至绑架了司法,并由此助长的霸凌者的霸凌行为。
你们想一想,如果刘鑫说谎,社会上长达6年对其的辱骂为什么不能让她屈服?她早点认错岂不是有更大的收益?
假如刘鑫说的都是真相,你们不觉得后背发凉吗?
网上被人骂着,网下找工作就僵粉报给太厚,太厚打飞的就来你公司准备网暴公司,所有公司都不敢要你,即使老板敢要,刘鑫也没好意思留下,接着就是你当地的法院法官被黄鼠狼要挟,被太厚追到法院问候,法院也怕了,认定你主观上故意危险引入,这可是刑事罪名啊,主客观一致可以判故意杀人的。接着你上诉,太厚开始给法院倒计时,二审法院怎么办?判你输,你提交的79个证据都判成无效,放着民法通则109条不用,也没有引用任何法律条文,一句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就判你败诉,无疑是对事实霸凌的人的肯定。
在座的各位可能人品都比你们眼中的刘鑫高尚,但是你们能保证一辈子不产生民事纠纷吗?你遇到民事纠纷就没有可能对手是黄乐平这种人?有没有可能,下一个坐在被告被你们叫好的,连一个法条都引不出的法律审判的就是你?
一次犯罪不过是污染了水流,而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却是污染了水源 。
编辑于 2023-01-06 02:11・IP 属地陕西查看全文>>
冱心净 - 5 个点赞 👍
之前还担心即使微博将她禁言,她还可以去其他平台上继续作妖搞募捐。如今大平台纷纷将其禁言,断了她继续颠倒黑白误导公众企图将还款责任转移给公众的念想,从另一层面也维护了我国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从刘鑫的言论中,不仅可以看出她一分钱的责任都不想自己承担,还想让大众给她介绍工作,说是什么苦都能吃,什么工作都能干,但如果你叫她去工地搬砖,她大概率是拒绝的。她觉得自己有文化,大概率还想找个“体面”的工作,好施展她的“能力和才华”。但她更想的估计是想通过这个事情,企图在网络继续给自己“洗白”,继续搞舆论战,这样才能维持热度,吸引支持者,同时还能通过“卖惨”给自己赚取收益。
你想想,一篇小作文就能有两万多的打赏,这还是被及时制止的情况下,如果平台还继续容忍她这样无底线炒作,继续挑战法律的权威,那平台不仅要受到公众的质疑,还可能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所以各大平台纷纷封禁她,是正确的做法。
很多人说,为什么她到现在都不承认自己的错误,都不愿意真诚道歉。我只能说,她一开始可能只想蒙混过关,以为随着时间推移,大众会逐渐忘掉这个事情,她的生活慢慢能恢复平静。
只是她不曾料到江母如此刚烈,一定要追究到底。这个事情一直闹了六年,一旦开战,就很难收场了,最终结果只能由法律定夺。而刘鑫自认为收获了一大批支持者,事情就可以迎来反转,殊不知,法律只看证据,并不会跟着舆论风向决定评判结果。网络上的那些所谓的“高手”推导得再精彩,在法律上都不能作为证据,就如同很多人认为陈世峰的口供就可以作为证据,但事实并非如此,如果没有其他的证据证明口供的真实性,你故事编得再好再合理,也无济于事。即使这个事情是真的,但是在讲究证据的法律面前,依然不能得到认定。
所以,造成如今这样的局面,不得不说,是因为刘鑫的自私和狂妄造成的,她低估了一个母亲失去挚爱后会不顾一切只为讨一个公道的力量,而自认为用谎言可以掩饰过去。
其实作为一个稍微有点良知的正常人,在别人因为你而牺牲的情况下,稍微体谅一下对方的父母,给予最起码的尊重和诚意,也不至于造成今天这样的局面。我相信江母说的,并不是为了钱,而只是为了一个公道。不得不说,公道这个事情,在普通老百姓心里还是有很重的份量,每个人都不愿意遭到不公正的对待,但是能够竭尽全力去反抗的人确实少之又少。
我觉得刘鑫这个事情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案子胜诉的问题,而是提醒所有的人:你可以懦弱,但是不能没有良心,更不能没有底线。该你担的责任,你推卸不了。而你一味地作死,只会让自己更加难以翻身。
饶浪环律师9 次咨询5.02386 次赞同去咨询
发布于 2023-01-06 11:21・IP 属地广东真诚赞赏,手留余香还没有人赞赏,快来当第一个赞赏的人吧!查看全文>>
饶浪环律师 - 5 个点赞 👍
早该如此。
她这事不仅挑战公序良俗,而且挑衅司法的严肃性。
这件事情最让我纳闷的是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跟她共情,甚至用捐款的方式来支持她。
以前干个坏事总得偷偷摸摸的吧,现在这么无所谓吗?
太不可思议了。
编辑于 2023-01-07 16:22・IP 属地北京查看全文>>
塔哥FRM - 4 个点赞 👍
父母亲人重病,众筹可以
没钱上学,众筹可以
在火车站钱包被偷了,众筹可以
甚至你不缺钱就想众筹着玩玩都行
但你不能去众筹罚款赔偿款这些东西,这些如果可以众筹那法律对违法者所谓的惩罚就成了笑话
发布于 2023-01-07 19:02・IP 属地广东查看全文>>
就你还想过粤语 - 3 个点赞 👍
从阴谋论的角度上来说,刘鑫被封杀是绝对会发生的事。因为刘鑫最后的博文是对我国司法体系的否定与抨击,上纲上线的讲这是歪屁股。
为什么这么说?我认为,法院的判决实际上是对江歌案的盖棺定论——刘鑫要为江歌的死负责。而不是刘鑫自己所说的自己无能为力,自己关门不关门都无法改变陈世峰要杀江歌的既定事实,所以自己应该全身而退。
微博虽然平常经常干一些歪屁股的事情,但是歪屁股归歪屁股,大是大非上你得跟人家一条心,这种事情深查下去微博的屁股就得离他而去了,俗称腰斩。所以说全平台对其封禁实际上是平台的一种自保操作。
刘鑫觉得冤可以注册一个小蓝鸟,注册一个油管,最好找准机会润出去,找国际社会给自己背书,具体操作详见罗玉凤。
而且只是刘鑫本人说不了话了,刘鑫的粉丝也可以继续说话,我看那个理记还在为刘鑫辩护,很多大V也在为刘鑫打照面,底下评论区也是刘鑫粉丝对其的支持。一派和谐景象。
发布于 2023-01-08 14:32・IP 属地福建查看全文>>
慢枪手幻可可 - 1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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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左 - 1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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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前花影 - 1 个点赞 👍
很多人觉得刘鑫被道德审判了
其实你们就是不想承认,某些案子,从道德和司法上都不占优势!
她是在公然挑衅司法系统
居然很多人觉得不该封号
照你们的意思当初的轮子也不该遭此下场
编辑于 2023-01-06 08:27・IP 属地北京查看全文>>
匿名用户 - 1 个点赞 👍
刘自己清晰定义不是打赏,是募捐善款,也即按照平台封号公示的相关中国募捐法规,刘再次违法违规了。
但,如果严格真按照刘所说要还钱来讲,利用大型平台违法募集大量资金,实行借贷借款之实,那叫非法集资。
在中国,如果你利用自己的才艺寻求打赏,养活自己,没人管你。
但,如果你利用平台,试图推翻法院判决的狡辩洗地卖惨寻求打赏,代偿违法违规罚款,性质涉及不当募集资金对抗法治社会,是涉及严重的社会治安事件。
更何况,她这个转生账号本来就违反平台规定。
所以,不论怎么讲,所有打赏都不是刘的合法收入。
使用目的,更违反法院要求刘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律精神,进行责任转嫁。使用目的也违法。
发布于 2023-01-06 16:32・IP 属地福建查看全文>>
ownprettylife - 1 个点赞 👍
支持江秋莲的都是什么成分呢,基本就是唐飞们,各种保护他们的法律程序被他们视作限制他们自由的障碍。看到法院有法不依,法官造法他们不仅不觉得可怕,反而觉得是正义的胜利,殊不知没有这些“障碍”后他们随时都是下一个刘暖曦。就跟三体里降临派的白痴一样,以为主是来拯救他们的
发布于 2023-01-06 19:06・IP 属地陕西查看全文>>
没有故事也没酒 - 1 个点赞 👍
打赏的人可以给刘鑫去刘鑫家捐钱,给刘鑫发工资,买养老,供着她让她好好活下去!她是你们的神,你们的榜样!你们的信仰!你们跪拜她我们都不管!
但是别出来恶心人!蛆虫应该呆在厕所!不适合在大庭广众之下恶心人!
发布于 2023-01-07 01:04・IP 属地吉林查看全文>>
梅森 - 1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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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 1 个点赞 👍
这个回答下面还有想辩解案件本身的,一律当做水军,小号来处理。
官方已经明确定性了的事情,还拿出来辩解,企图说明案件不是官方说的那样。
这么多年应该不至于弄不清楚吧。
发布于 2023-01-07 14:18・IP 属地广东查看全文>>
喏丶小鱼鱼给你 - 1 个点赞 👍
我对于江歌和刘鑫案不了解,也不感兴趣。
只有几个问题,这几个问题同样也是在特朗普被禁言时就有的,而且也代表我本人最深刻的恐惧:
①在公共场合发表本人观点,是否属于政治权利?
②法院的二审宣判,是否意味着剥夺了刘鑫的政治权利?
③微博的这一通知,是否可以代表这样一个先例:即民事案件终审败诉的一方,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可以作为胜诉方以公序良俗为由,向社会组织申请执行刑事附加刑的依据?
④附加刑,是否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可以宣告执行。
⑤具有大众媒体属性的平台,是否有权力对未被法院宣判执行附加刑的人员执行附加刑?
希望各位狂欢的同志们注意到,任何不受控制的权力,可以用于正道,也可以用于邪道。
始作俑者,其无后乎?
禁言,是剥夺政治权利的一种,是一种刑罚,与关闭打赏这种经济禁止绝非同一个维度上的东西。
这几个问题,希望能够得到解答。
@
编辑于 2023-01-07 14:55・IP 属地湖北查看全文>>
匿名用户 - 1 个点赞 👍
一个民事责任,法院明确判罚。
我觉得平台不允许打赏,不允许取现,不允许其私信功能都没问题。
但是,不允许她发言,我是真的不知道理由是什么。
即便是法院,都允许辩方解释,甚至一审不服还能二审。
而几乎所有互联网平台,都在一直尝试捂嘴刘鑫,不让她发言,这就很有趣了!
我觉得刘鑫现在这个下场,完全是活该!
当年咪蒙那么大漏洞的帖子黑她,她不知道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利益,而是去私下纠缠,从来不想着公开对质,我是真的不理解她的做法。
我觉得当年她甚至可以学一下罗永浩,直接直播正面开撕,该道歉就道歉,该撕的就正面撕。
现在好了,全民认定她是毒闺蜜,甚至有很大一群人觉得是她递dao的!她从来不想着正面对质解释。
走到今天这一步,她就是活该!
编辑于 2023-01-09 18:00・IP 属地浙江真诚赞赏,手留余香还没有人赞赏,快来当第一个赞赏的人吧!查看全文>>
被迫改名三次 - 0 个点赞 👍
The platform is also a independent legal entity company.
Those companies have the full right to decide which users can use their products.
I am neither supporting nor opposing Liu Xin, because I have not seen what she did at the time or read the records of the case in Japan.
If Liu Xin really wants to donate money, she can easily set up a blog to accept donations, similar to Wang Yin.
However, I don't think that Ms. Liu wants money.
编辑于 2023-01-05 10:29・IP 属地美国真诚赞赏,手留余香还没有人赞赏,快来当第一个赞赏的人吧!查看全文>>
allen xun - 0 个点赞 👍
挑战道德底线,挑战法律威性
一审判决写的很清楚,录音都有,还一副受害者的样子。
开渠道众筹,还说是关心她的人提议的。
脸呢?
判决文书如下
发布于 2023-01-05 23:53・IP 属地河南真诚赞赏,手留余香还没有人赞赏,快来当第一个赞赏的人吧!查看全文>>
马蜂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