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了就一锤定音?这不就是个民事诉讼么?
说白了就是江母拿出了一些证据,法院认为合适了,就让刘鑫赔钱。
刘某怎么赚钱关他们什么事,文章写的好别人给她赞赏也很正常。
怎么好端端就要封号?犯了什么法?
有什么事不能拿到明面上来说的?光明正大不是我们一贯的作风么。
本来只是针对提问所作回复,并不很涉及什么立场。法院二审判决就确定刘某赔钱的事没跑了,刘某要做的就是筹钱赔款,她或者找家里要,或者写文章讨钱,或自己赚钱。但微博官方已有定义,打赏不属于募捐,也就是刘某并没有募捐赔款,所以说非法募捐封号的理由并不成立。
大家总说公序良俗,我并不理解很深。但无论什么公序良俗,诉讼时大约都不会只听一面之辞,在旧时候的说法即:兼听则明,偏听则暗。仅在偏听这件事上,吃亏的还少么。一开始说刘某烫头吃火锅,之后又说刘某给凶手递刀杀人。弄的群情激愤,最后却发现这些都是子虚乌有的事。
好的社会秩序应该包括,以直报怨、以德报德。但以德报怨并不在其列。江某某怎么对待刘某大家也有目共睹。既然提公序良俗,肯定是双方的事。可现实情况是,二人间莫说道德底线没守住,连法律底线也没守住。当然这个问题并不涉及这些
或许封号另有理由,但不会是笼统的公序良俗,肯定是具体的侵权或不当行为,这个就得反思了。
编辑于 2023-01-05 22:56・IP 属地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