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内蒙古婚内强奸案将开庭,被告人姐姐将作为辩护人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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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朋友 - 1433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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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利普斯 - 1249 个点赞 👍
1 原被告双方案发前处于离婚冷静期。
2 原告被强奸前被被告打至腰椎骨折轻伤一级。
3 被告暴力殴打原告后持刀威胁强奸原告。
4 案发现场的录音、视频证据均来自于被告。
我是很搞不懂现在的底层男性的,譬如大同订婚强奸案的被告,譬如此案的被告,譬如两案的辩护人和家属言行,譬如一闻此类案便疾呼“请先生赴死”的诸位。
总是一副“犯罪证据虽然是我提供的但证据解释权归我”的嘴脸,再说一些模棱两可前后矛盾避重就轻的言论煽动舆论。
这不仅是把底层男性当傻子,这是把所有人都当傻子。
跟法律沾边的事儿,带情绪可以,不带脑子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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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bessa - 1225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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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东 - 628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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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风雨琳琅 - 558 个点赞 👍
认为把女的打到骨折然后发生关系都不能算强奸的各位真的挺突破人类下限的。
我认为在涉及家暴的情况下,就算女的签字画押说自愿也是强奸。从最基本的人性的角度出发,没人会在被暴力伤害之后还“自愿”发生关系。
扯什么生育率、结婚率也是好笑。结婚率再低也不可能在默认强奸无罪的,别做梦了。要提高生育率并不一定要提高结婚率,放开精子库就可以了。还可以选基因好的、优生优育,顺便淘汰暴力犯、强奸犯基因,有什么不行的?国家需要的是和谐幸福的小家庭,这样的家庭才是国家稳定发展的小单位。有暴力倾向/反人性反社会/有强奸潜质的人难道以为国家希望你们的基因继续存在吗?这样的人不婚不育才是国家和所有正常人希望的。
虽然出发点不同,但我和各位落脚点一样:希望以后强奸都顶格判,日拱一卒太慢了,坐牢几年又放出来太轻了。顶格判,让有强奸潜质的人都不敢接触女人,大家都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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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三万里 - 407 个点赞 👍
这种一个博流量的黑心律师+一个撒谎避重就轻到处发小作文的亲属的组合我好像看过好多次,每次都能吸引一群 给他们冲锋陷阵,也是神奇,就这样吃一堑吃一堑吃一堑又吃一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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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酒弹铗杏花 - 401 个点赞 👍
之前吧,男方姐姐隐瞒关键信息,大家都在吵“婚内强奸第一案”。
好了,现在起诉书披露,吵得不可开交的两方发现都被这位姐姐耍了一顿,提取以下关键信息:
1、夫妻2月协议离婚,3月强奸。
2、刘某为泄愤,强迫王女士脱衣,并持续殴打辱骂,致其L2—L4腰椎左侧横突骨折,构成轻伤一级。
麻烦别被“轻伤”二字误导觉得很轻,这只是法律用语,当你要真的被打到这样的腰椎骨折。
请注意,腰椎骨折,医院先躺3个月吧。
从目前的信息判断,这个案子按婚内强奸和故意伤害数罪并罚是大概率了,原因无他,就是网友们之前主张的,故意伤害和强奸是两个行为。
但是我还是很欣赏男方姐姐隐瞒对自己不利的关键信息,搞个“婚内强奸”的标题吸引眼球,把网友们的智商按在地上摩擦的手段,优秀~
男的还拿自己手机拍下自己的犯罪过程,两段视频,简直是no zuo no die。
辩护律师在这情况下坚持无罪辩护,而不是争取认罪认罚从宽处理之类的,也是没谁了。
看来姐姐和律师也是铁了心把恶魔弟弟送进去了。
三个人的骚操作,我看的都有点佩服。
个人不看好男方姐姐和辩护律师目前的做法吧,垂死挣扎,不会有啥好结果。
不理解,但尊重~
刘某某和妻子结婚15年,今年2月27日,双方因感情破裂申请协议离婚,进入离婚冷静期并处于分居状态。据起诉书显示,刘某某因怀疑妻子出轨,在其卧室内放置了录音装置,3月21日刘某某将妻子叫到自己家中,播放了录音音频,对其进行辱骂殴打,并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还用手机拍摄两段视频。当天女方报警称被殴打,第二天以被家暴、强奸为由再次报警。经鉴定,女方L2-L4三处腰椎左侧横突骨折,轻伤。
另外大胆预测一下: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2年一下有期徒刑。
2、强奸,3~6年。
然后把,无罪辩护不适用从轻减轻,那数罪并罚大概3~8年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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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川 - 312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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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鱼律师实习中 - 287 个点赞 👍
又是一起大同案。
大同案啥特点?男方家人一直对外说这说那,上了法院就是送,其母也是当辩护人出庭。
不客气说一句,非专业人士,不知道多容易被人套话出来,上去和送死也没多大区别。
该案就目前已知的消息,就是男的平时回家很少,怀疑老婆出轨,打了老婆然后再发生关系。
这意味着女的挨了打,即使所谓录音没有反抗,那检方以她不敢表示她的真实意图是法院很容易采信的。
又是家人说感情很好。
说句实在话,警方和检院是不会闲得蛋痛的,十之八九现实与被告姐姐说的有出路。
都到开庭的地步,那就是警方和检方证据是他们认为大概率是足够。
怎么判?我看大概率是要不好,除非女方反水。
补一下:女的是被打情况还是很严重,是轻伤一级,又是结婚冷静期,这基本稳的,这个女的态度坚决,这男的必进去,无谅解,3年怕是不一定够,个人判断,按说可能故意伤害罪与强奸罪并罚,轻伤一级一般能判1.5~3年左右,强奸3年起步,如没有轻判(如自首,有谅解)情节,应该量刑在4~6年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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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嘟嘟左卫门 - 265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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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当家被发现了 - 262 个点赞 👍
媒体炒的沸沸扬扬,以为是值得关注的案件。
结果看到案发前女方已申请协议离婚,进入离婚冷静期,双方处于分居状态。事发时男方采取暴力手段致女方轻伤一级后强行发生性关系。这样的关键信息家属没提,该家媒体也没关注,只是以婚内强奸吸睛引流。
此类婚内强奸有罪判例一大把,家属想通过媒体制造舆论影响司法,还要做无罪辩护,不知道咋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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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律谈刑案 - 252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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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 - 209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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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素湘 - 207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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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向家的大小姐 - 193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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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暖 - 164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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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子 - 125 个点赞 👍
离婚冷静期这个东西真是贻害无穷。
我很少对官方的政策持彻底反对态度,因为确实大部分有争议的政策,仔细分析之后都能看出其中的必要性,海专精大部分时候还是有道理的,但是这个离婚冷静期,我实在是看不出任何的必要性,除了给身处苦海,需要离婚的可怜人造成更大的痛苦以外,它没有任何其他意义。
包括可能被它“拯救”的那些冲动想离又后悔的,没有离婚冷静期,人家离了也还可以再结,谁还出不起9块结婚证的钱?所以这个冷静期对仍有感情的夫妻维系婚姻帮助不大,却会让真正感情破裂,饱受痛苦的夫妻,延长彼此折磨的时间。
而且仔细想想,不只是拖延离婚的时间,这个离婚冷静期本身,也是不同于婚内和离婚后的,一种非常恐怖的状态,就是如果是在婚内,即便有矛盾,两个人还会有点余情,互相顾忌着家庭的存续和彼此的体面,很多事情都不会做得太过分,而如果彻底离婚了,两个人都没有关系,成为陌生人了,那些爱恨也就没那么激烈,可以置身事外,更冷静的看清楚,想明白,也就不至于冲动。
可唯独在这种“冷静期”当中,人是最难冷静的,因为只要一想到这人反正都和自己感情破裂,恩断义绝,马上要离婚了,曾经在婚姻中的一点温情和忍让登时便消失殆尽,但又意识到两人名义上仍旧是夫妻,对方对自己的影响仍然在继续,自己对对方的报复心便立刻控制不住,再想想如果离婚之后报复很可能承担更重惩罚,现在好歹是在婚内,一下子又解除了后顾之忧……
这就是所谓的逢魔时刻,是人为制造出来的修罗场,在这个环境下,人心中的恶意会被放大到极致,本来可能正常离婚也就自然释怀的矛盾,这下子得到了强力催化,在漫长的冷静期内生长成参天大树,怨恨和恶念不断累积,即便不像这位一样把前妻打成腰椎骨折拖去强奸,也一定会尽可能的彼此折磨,来发泄对方在婚姻中给自己带来的痛苦,然后越互相折磨,矛盾冲突越严重激烈,最终酿成巨大的悲剧。
所以我真切希望,这个政策,还是尽快废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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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月 - 123 个点赞 👍
之前回答这个问题,感觉只是被告家属蹭一系列热点的热度。
今天翻了几个答案,发现事情远比我想象的离谱。
包括不限于:
两人处于离婚冷静期;
男方一通拳脚把女方打成了轻伤;
打完以后又持刀威胁。
这叫打完了“哄哄”,并“自愿发生关系”?
我读书很多,她骗不了我。
如果上述情节都不能判强奸,那“姐夫”也应该如是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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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蓝的守护 - 105 个点赞 👍
从报道上看,刘某的妻子有可能存在“婚内出轨”的迹象……
无奈的是,现实中“婚内出轨”好像不用负什么法律责任,即使是破坏“军婚”,女方也没什么事,最多是破坏者(男方)坐半年或一年的牢。“婚内强奸”和“订婚强奸”呢,男方大概率是三年起步,细思极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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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小子 - 82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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玺玺 - 73 个点赞 👍
本案既然起诉了就会被判有罪,建议各位男性应该呼吁引进像法国同居协议pacs。
现阶段这种大规模降低强奸案标准是最高层推动的,以后估计很难变,所以我觉得男性应该支持引进法国的同居协议pacs。
这玩意儿完全可以取代结婚证的作用,还保护了双方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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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从政府处获取的新情况:
1.起诉书认为女方已经提出离婚且双方已经长期分居。
2.男方殴打造成女方轻伤一级。
这样的话判强奸确实没啥问题。
可惜,我还以为这是真正意义上的正常婚姻存续期间的强奸第一案,以为是见证大油门一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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汐城之梦qwer - 72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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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聪 - 55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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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量英雄血 - 50 个点赞 👍
为啥小作文厉害。
因为人的时间有限,没有办法啥都知道。
有些时候你可以这样判,最后的结果就是。
谈对象的是有胖猫
订婚的有大同
现在好了,结婚的有内蒙古。
这下子劝人方便了。
以前家里的长辈最喜欢给别人说媒,现在离婚率都快一半了。都不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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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连决胜 - 50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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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裴呸呸裴裴 - 41 个点赞 👍
我希望判强奸,是时候让他们知道婚姻法的存在了
这么说吧,绝大部分结婚的人我估计都没翻过婚姻法是长啥样的
就跟养狗的人不会翻养狗条例一样
婚姻法里从来没有明确说过一方有要满足另一方性需求的义务
刑法规定违背妇女意愿强行发生关系就是强奸
规定是这么规定的
但是司法实践里又打出了一种“婚姻正常存续期间的不算强奸,除非是长期分居,或者在诉讼离婚期间”
这个案子里这位更是重量级,还发生了暴力行为
如果这都不判,那婚姻是暴力+强迫的免死金牌?暴力强奸这可是加重情节了!
如果判了,那结不结婚的区别在哪里?按这种夫妻之间要设计强奸并不难,很多夫妻之间早就是貌合神离了,到时候先搞一出报警后提起诉讼离婚,毕竟涉及到分财产的事,谁都不会让
婚姻≠性同意,订婚≠婚姻,彩礼,婚礼啥的只是民俗概念,在法律上没有意义
当然也有一种和稀泥的办法,判了但是缓刑,哈哈——《如判》。同时发布新闻宣传夫妻之间要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互相包容
至于那位录音里说妻子吐槽老公的事,很多婚后妻子对丈夫的评价大多数都不会高,结婚时间越长不满越多,要是妻子对老公高度评价那才是可以上新闻了。
录音里妻子吐槽丈夫,这个可没法证明妻子出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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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芋爱吃马铃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