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这个东西真是贻害无穷。
我很少对官方的政策持彻底反对态度,因为确实大部分有争议的政策,仔细分析之后都能看出其中的必要性,海专精大部分时候还是有道理的,但是这个离婚冷静期,我实在是看不出任何的必要性,除了给身处苦海,需要离婚的可怜人造成更大的痛苦以外,它没有任何其他意义。
包括可能被它“拯救”的那些冲动想离又后悔的,没有离婚冷静期,人家离了也还可以再结,谁还出不起9块结婚证的钱?所以这个冷静期对仍有感情的夫妻维系婚姻帮助不大,却会让真正感情破裂,饱受痛苦的夫妻,延长彼此折磨的时间。
而且仔细想想,不只是拖延离婚的时间,这个离婚冷静期本身,也是不同于婚内和离婚后的,一种非常恐怖的状态,就是如果是在婚内,即便有矛盾,两个人还会有点余情,互相顾忌着家庭的存续和彼此的体面,很多事情都不会做得太过分,而如果彻底离婚了,两个人都没有关系,成为陌生人了,那些爱恨也就没那么激烈,可以置身事外,更冷静的看清楚,想明白,也就不至于冲动。
可唯独在这种“冷静期”当中,人是最难冷静的,因为只要一想到这人反正都和自己感情破裂,恩断义绝,马上要离婚了,曾经在婚姻中的一点温情和忍让登时便消失殆尽,但又意识到两人名义上仍旧是夫妻,对方对自己的影响仍然在继续,自己对对方的报复心便立刻控制不住,再想想如果离婚之后报复很可能承担更重惩罚,现在好歹是在婚内,一下子又解除了后顾之忧……
这就是所谓的逢魔时刻,是人为制造出来的修罗场,在这个环境下,人心中的恶意会被放大到极致,本来可能正常离婚也就自然释怀的矛盾,这下子得到了强力催化,在漫长的冷静期内生长成参天大树,怨恨和恶念不断累积,即便不像这位一样把前妻打成腰椎骨折拖去强奸,也一定会尽可能的彼此折磨,来发泄对方在婚姻中给自己带来的痛苦,然后越互相折磨,矛盾冲突越严重激烈,最终酿成巨大的悲剧。
所以我真切希望,这个政策,还是尽快废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