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把女的打到骨折然后发生关系都不能算强奸的各位真的挺突破人类下限的。
我认为在涉及家暴的情况下,就算女的签字画押说自愿也是强奸。从最基本的人性的角度出发,没人会在被暴力伤害之后还“自愿”发生关系。
扯什么生育率、结婚率也是好笑。结婚率再低也不可能在默认强奸无罪的,别做梦了。要提高生育率并不一定要提高结婚率,放开精子库就可以了。还可以选基因好的、优生优育,顺便淘汰暴力犯、强奸犯基因,有什么不行的?国家需要的是和谐幸福的小家庭,这样的家庭才是国家稳定发展的小单位。有暴力倾向/反人性反社会/有强奸潜质的人难道以为国家希望你们的基因继续存在吗?这样的人不婚不育才是国家和所有正常人希望的。
虽然出发点不同,但我和各位落脚点一样:希望以后强奸都顶格判,日拱一卒太慢了,坐牢几年又放出来太轻了。顶格判,让有强奸潜质的人都不敢接触女人,大家都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