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通报女司机亮证逼迫让路事件,称其非公职人员,父母均为村民,还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 7972 个点赞 👍
查看全文>>
橙猫猫1900 - 3296 个点赞 👍
在一条窄路上与亲戚狭路相逢、发生口角后,正常人的做法是?
A.报出对方家庭住址、家庭情况、家庭成员信息并引导对方让路。
B.上前寒暄、询问近况、解除误会并相互谦让。
我相信如果不是自我感觉高人一等、有资格盛气凌人,任何头脑正常的人都会选择B吧。
这篇通报妙就妙在回应了所有潜在可能的违法点。
1.女子是否是公职人员?
答:不是,仅为汽车配件公司员工。
2.女子是否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
答:没有,是真实证件,为其丈夫黎某(消防员)的证件。
3.那该女子丈夫黎某是否在现场?
答:黎某没有随车同行。
4.为什么可以开盒陌生人?
答:虽然对方司机不认识该女子以及该女子的父亲侯某(随车人员),但双方为未出五服的亲戚,侯某单方面认出了对方司机。
5.是否涉及贫富差距、矛盾?
答:豪车是贷款买的二手车。
这样看来,原来双方的冲突只是一种偶发的摩擦。
唯一的违规行为是女子的丈夫黎某没有妥善保管自己的证件。
从善意的角度出发,我是愿意相信官方的这篇通报,
可能事实恰恰就是这么戏剧化。
但是女子及其父亲的行为逻辑,
也让我感觉到,他们是习惯于横行乡里的,
这背后难道没有值得深挖的?
我个人相信一个人的惯常行为必然有其深层基础。
一个在乡土可以横行无忌的家庭,背后大概率有盘根细节的本土资源。
如果是这样,女子的个体身份可能并不重要,其宗族赋予她的社会身份更值得调查。
但是这也只是一种猜测,
对于这一层面的问题深入调查,恐怕不是这样一件普通、低烈度的治安纠纷所能撬动的。
在没有更多线索的情况下,冒然启动调查也会造成社会资源浪费。
在这种情况下,恐怕就只能姑且让这件事情到此为止了。
还没有人送礼物,鼓励一下作者吧查看全文>>
兰陵戚戚生 - 2139 个点赞 👍
我只有两个问题:
1、同样一件事,为什么开哈弗的去派出所就是普通纠纷不予处理,开奔驰的去派出所就是连夜上门道歉删帖?这种双标和女子丈夫的公职人员身份有没有关系?公权力是否介入民间纠纷的界限在哪里,为什么时而唯唯诺诺,时而重拳出击?
2、昨天某领导不是说证是假的吗,现在又成真的了,这不算造谣吗?是不是想袒护其他公职人员,撇清真的证被滥用的责任?昨天该领导说是女子认出了车,通报又变成该女子认出了人,能不能先在内部统一一下口径?
查看全文>>
何锐 - 1639 个点赞 👍
查看全文>>
小鬼zly - 1574 个点赞 👍
你一个八百年见不了一面的亲戚能通过车牌几分钟报出你住址姓名?
男方报警个人信息泄露,不立案,女方报警个人信息泄露,不仅立案,打电话威胁,还上门警告,你跟说这是私企员工?
昨天你们副市长出来说证是假的,今天通报说证是她老公的,你当我傻是吧?
这种前后矛盾,漏洞百出,侮辱智商的通报还很多人信,我只能说公信力还是太高了啊!
OK,按照评论里提醒,没有报手机号码,我的错!还有,别拿亲戚说事,小地方乡镇几乎所有人都是亲戚,小县城几乎所有人都能通过间接关系攀亲戚。
查看全文>>
龙苏 - 1556 个点赞 👍
自圆其说,滴水不漏,比马科长牛逼多了,毕竟是副市长兼公安局长亲自挂帅,确实让人挑不出毛病。
不过正常人交往,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是“啊,原来是李总啊,我家离你爸妈家800米、我跟你爸妈很熟的,咱们是亲戚,一场误会,小孩子赶路,请李总让一下,谢谢,晚点我再登门拜访。”
查看全文>>
babyquant - 1358 个点赞 👍
我依然存疑:
第一:最严重的事情被大家忽略了,民警深夜上门威胁“不删视频,就拘留”,这是非常严重的黑社会作风,我认为比亮证女的问题还严重,不能用“沟通不当”蒙混过关,涉事民警没有得到任何处分。
第二:没有回应“亮证女通过村支书施压删视频的事情”。
第三:昨天副市长说是假证,现在又说是真的,到底该信谁的?
第四:女方报警就能带警察深夜上门,而男方多渠道投诉并反映问题,所有部门置之不理,男方报警都不理,警察严重失职,有条文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即使到现在,通报上也完全没有说“拘留亮证女”。
第五,男方和女方家庭完全不认识,谁会记得陌生人的车牌号,自家车牌号都未必认识,又怎么可能通过车牌号就能知道对方信息的?
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情,2020年四川崇州有个叫陈驰的奔驰男,强行闯关,不肯测体温,威胁辱骂防疫志愿者,嚣张至极。警察来了后,陈驰还故意躺在车下撒泼打滚,污蔑志愿者打他。最后,陈驰在警方的护送下轻松闯关成功,警察还责令志愿者给陈驰道歉。

这件事情在当时闹得很大,陈驰被网友质疑他叔叔还是伯伯是四川省崇州市纪委的一个官员“陈bo”,他参加那个官员的“陈家团拜会”的照片都有,官方通报只说陈驰父母和哥哥做生意的,完全没有提及公众质疑的陈bo是谁,最后也没对这个叫陈驰的奔驰男做出什么处分,按照当时的防疫规则,他可以被拘留的。
从当时的官方通报来看,内容上并没有什么问题,但有意回避了对重要人物关系(陈bo)的回应。
下图穿警服的那个就是陈驰,图片来自 官方微博:
图片来自 官方微博:
以下信息均转自 官方微博 :
大家百度“陈驰,奔驰男”就可以看到事情原委。
所以,亮证女,和陈驰一样,只回应了本人和配偶的职业,没有做任何拘留处罚,毫发无损,我隐隐觉得背后有人?嗯,希望是错觉吧,实在太多巧合了?
查看全文>>
只管通信考研 - 1346 个点赞 👍
李某某去派出所报案,就被警察随便打发了。
亮证姐报案,马上派一个警察➕一个辅警登门“善意沟通”。
所以你们千万别再说,为什么老百姓总是不相信官方通报。
再一次说明,地级市对于可能带来负面热点舆情的通报毫无公信力。
查看全文>>
秋名山老4G - 1273 个点赞 👍
明确说不可信,疑点太多了,这更像是内部自己临时找好的借口
第一点,频繁的改口疑虑甚多,一会是假证,一会是丈夫放在车里的消防相关证件,那之前为什么说假证?这种是不是真假证,不应该是确认很困难的事,内部一查也应该知道它的亲属关系了
第二点,能知道个人信息,既然因为是亲戚认出车内其他人,那事发时为什么不亮明亲戚身份?为什么警察要上门?还是说有领导要求?
第三点,如果是假的那就把相关法律责任说清楚,冒充国家机关,冒充公职人员,恐吓他人该负什么责任
第四点,电话姐的电话修好了吗?一个辅警敢这样挂掉重大舆论的媒体电话???辅警疯了还是你疯了?
第五,我在补充一点,这个警察上门的语气和措辞问题,通告说是调解,但是录像里说的是不删除就要拘留,这是调解吗?令人疑惑,你调解问题动不动拘留?当然我也偏向于警察平时执法先把问题弄大吓唬人,实际上警察也可能根本不了解舆论热点的情况,被反向利用
查看全文>>
Mlsnye丶小凡 - 1232 个点赞 👍
最近学到一个新名词儿,叫“塔西佗陷阱”。
它的意思说起来很简单:当一个政府或组织的公信力跌到谷底时,不管你说的是对的、错的,公众都会默认你在撒谎。

你越解释,大家越觉得你心虚;你越澄清,反而越坐实了大家的怀疑。
这种时候,说真话和说假话的效果,是一样的,都没人信。
“亮证姐”事件,就是活生生的现代教材。
说实话,刚开始看到这事的时候,我以为也就是个“嚣张女司机”,仗着身份要挟人退让。
结果她掏出一本红皮“行政执法证”,副驾驶一口报出对方姓名、家庭住址、精确到村名路名,还大摇大摆地亮证吓人。

这不是简单的态度恶劣,而是操作太熟练,熟练到让人后背发凉。
公众最早质疑的是什么?不是她是不是公务员,也不是奔驰车是不是贷款买的,而是两个关键问题:第一,这证是真的假的?第二,这个人的信息是怎么来的?
可直到昨天之前,官方还在说:证是假的,她是我“亲戚的亲戚”,刚好认得这辆车。
听完这解释,全网都在问:谁家的亲戚这么厉害?不但认得车,还随口就能把地址爆出来?
你说是认得车,那这车主自己家里人都不认得你,算哪门子亲戚?你说是“假证”,可假证能调动警察打电话、上门照窗户?
众人哗然。
然后到了今天,官方换了说法:不好意思哈,不是假证,是她老公的“行政执法证”,她顺手拿来唬人了。
她老公是消防站的“二级消防士”,证件本来是放车里的,没管住,结果被她误用了。
看出来了,昨晚那套“假证+认车”的组合拳,自己也觉得太离谱,才紧急改口。
可你说你解释完,漏洞反而更多了:
第一,行政执法证,能随便放私家车?
这东西按制度规定是要“人证合一”随身保管的,是国家赋予特定岗位的执法凭证,不是你老婆包里随身带着吓人的装饰品。
第二,一个消防员的证件,为什么是“行政执法证”?
我们印象里,消防员是应急救援单位,主要职责是救火救人,不负责交通、市场、城管等行政处罚,给他发“执法证”干嘛用?
根据评论区提醒,确实有部分消防员有执法证,特此更改。
第三,她老公不在车上,证件被她拿来亮,是“误用”吗?
根据《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任何人不得将执法证出借、转让、伪造,一旦使用不当造成社会影响,持证人本身也要追责。
你不是不小心弄丢,是“带着目的去亮”。
你说这是吓人用的,那就好笑了:你老婆吓人,动用的是你国家发的证件,你在干什么?
再说句实话,如果不是这个视频爆出来,估计这件事早就以“误会”不了了之。
官方今天这份调查通报,用了非常大的篇幅来讲女司机身份:28岁,买的是17.8万二手车,贷款7.8万,首付10万,车主本人,户籍防城港,父母是农民,不是公务员……
看着像在替她“平民化”,希望大家消气,传递出“她就是个普通人,别骂了”的信号。
可问题是:你越强调她是普通人,群众越好奇,一个普通人,怎么有能力让派出所深夜上门?怎么敢拿国家执法证去威胁别人?又是怎么知道别人家庭住址的?
说实话,你解释得越详细,漏洞越多。
而“塔西佗陷阱”的本质就是:你再努力解释,人们也不会信你是好人,反而会觉得你“装得太像了”。
为什么会这样?
不是人民太苛刻,是大家已经被“失败的公关”伤怕了。
比如“鼠头鸭脖”,如果不是闹到了联合国,那它现在还是鸭脖。
还有“天水染料”事件,小朋友集体血铅中毒,如果不是跨省去检测,现在指标还是正常的。
你说到底谁在说实话?反正最后谁说都没人信了。
还有“天价耳环”事件,最后结论是假的,别墅是拍的别人家照片,你信了吗?反正我至今一脸问号。
就是这一桩桩,一件件,“公关操作”成了“信任杀手”。
你总是用最奇怪的角度来解释问题,总是用最绕的逻辑来糊弄老百姓,老百姓就会得出最直接的结论:你就是在骗我。
我们回头看“亮证姐”事件,其实就是一场“信任压力测试”。
本来是两个村民在乡道上因为错车吵架,天大的事吗?不大。
可当一个人拿出“国家执法证”、爆出他人家庭地址、再加上之后有警察上门要求删帖、打电话要求道歉,这件事就从“车位之争”升级成了“体制信任危机”。
你别说什么“非公务员”、“老公的证”、“认得车”,这些话,放到五年前,可能还能糊弄一下;放到现在,是哪一句说出来大家都会笑。
我们现在要问的不是她是不是谁的亲戚,而是:一个28岁普通女子,凭什么能走通一整条基层执法链条?
你要不说清楚,公众只能自己脑补。
而在“塔西佗陷阱”下,公众的脑补往往是往最坏处想,因为现实已经证明,最坏的猜测,往往才是接近真相的。
说白了,群众不是反感女司机,而是反感那种“能用假证调动真警察”的流程。
你说证是假的,那更可怕。
你说她是普通人,那就说明“普通人也能调动权力”,那制度在哪儿?
你说是她老公的执法证,那是国家发的,拿来吓人你当儿戏?
你说她父亲随口说了人家地址,那你们这一家人是集体演练过台词吗?
哪怕每句话单拎出来都可能是真的,可堆在一起,公众只能得出一个结论:你们在集体表演。
最讽刺的,是这场危机本来可以避免。
陈先生没打人、没骂人,只是正常让车。
最后,他发视频,是想保留证据、还原真相。
结果,他成了“被调解对象”,被“涉嫌民事侵权”警告,最后要不删帖还得道歉。
这一套流程,从亮证到爆料,从删帖到道歉,太流畅了,流畅得像个剧本。
而你公关不解决剧本问题,只一味修改台词。
这不是灭火,是浇油。
公信力,是靠真实、透明和实事求是建立的,不是靠“越描越黑”的公关修辞撑起来的。
你说证是假的,我们问:那是怎么调动真警察的?
你说她是普通人,我们问:那特权通道哪来的?
你说她老公的证件违规被用,我们问:你们家是怎么理解“执法”两个字的?
一个亮证的动作,引发的不是对车位纠纷的讨论,而是对整个“信任系统”的质疑。
塔西佗陷阱告诉我们:当你一次次用失败的公关解释简单的事件时,最终你将失去的是整个体系的信用。
到那个时候,哪怕你终于说了实话,也没人会听进去。
总结这次“亮证姐”事件,我只想说一句:别再用“认得车”“她是村民”“证是老公的”这些荒唐说法掩盖问题了。
真正该调查的不是车是不是贷款买的,而是这整套执法流程为何如此熟练。
该澄清的不是耳环值不值钱,而是到底谁在滥用身份伤害制度。
否则,每一次荒唐公关,都是在把人民往“彻底不信”的方向推。
到那时候,最悲哀的不是群众不讲理,而是你讲再多道理,也没人信了。
还没有人送礼物,鼓励一下作者吧查看全文>>
子任 - 1185 个点赞 👍
这通告,没说明关键问题,女司机电话打给谁的?
当时女司机那么快就通知车牌找到男司机信息,没用警方信息网?男司机信息居然是认出来的,要是彼此认识怎么会报人家家庭住址,这种无脑且明显的威胁,不是嚣张跋扈的人干不出来。
查看全文>>
木头 - 1099 个点赞 👍
果然还是得群策群力。
通告说奔驰姐与李某某母亲相熟,结果连个联系方式都没有。当晚也没有找李某某的母亲做调解人,而是带警察上门。我看这是非常不熟吧,哈哈。
这么不熟的奔驰姐,却准偏偏确记住李家孩子的车和车牌号,而且这个孩子在南宁工作,常年不在老家。这合理么?
泻药
这是我之前的回答,根据当地对李某某的答复,对事件进行了一下猜测。
简单总结就是,女司机企业家身份不假,毕竟这个太容易查验。但说奔驰姐记住对方的车,未免就太离谱了。
所以我的猜测是,她与某公职人员关系密切,信息确实不是她本人直接查的,而是通过她熟识的公职人员间接获取。
现在防城港发布公告,公布了一些细节,但我认为完全不能服众。
首先,奔驰姐父母均是农民,什么都说明不了。许家印的父母也是农民。还有,一份调查公告还煞有介事地把父母均是农民写上。什么意思?什么时候农民也成了一种证明手段?这是不是有关部门在公然歧视农民?好事轮不上农民,这种时候想起农民了。
其次,公告证实,举报者李某某常年在南宁工作,根本就不在防城港。侯某某(奔驰姐)认识李某某母亲,跟认识李某某的车有什么关系?车辆的所有人可不是李某某的母亲。这里明显存在春秋手法和偷换概念。
再次,“侯某某及其父亲均无警务通和其他政法部门所用的查询公民信息工具”。奔驰姐一个个体户当然没有。而且明知其父母都是农民,你还查什么?最重要的是,为什么不对其丈夫黎某进行调查?是不是他真的能接触到查询工具,所以不能写?
最后,非常重要的上门,要求“删视频,道歉”。报告里一句,查了执法记录仪,我们认为合规,就过去了?李某某公布的音频里,你们可没这么友善。既然觉得自己没问题,真金不怕火炼,我认为可以公布执法记录仪,接受社会监督。
总之这样一份公告,大量细节缺失,充斥着春秋手法。比如,只写奔驰姐认识李某母亲,却不写为什么认识李某的车。比如,明明夫妻一体,却只调查奔驰姐和他爹,却不调查她丈夫是否能接触工具。比如,对上门最重要的过程和对话语内容焉不详,一句查执法记录仪无违规就过去了。
我认为这是完全不能服众的。既然是上级介入调查,用一个城市做背书出调查报告,而且觉得自己没有犯错,真金不怕火炼。那么就请公布更多的细节和证据,用事实说服大家。不然就不要怪大家的质疑。
ps:另外,双方有亲戚关系很正常。一个人口流动性差的小城市,只要你是本地土著,基本上都能拉上关系。小地方的网友应该深有体会,街上随便拉一个人可能就是你的校友,亲戚,或是朋友的朋友。强调五伏之内,意思就是说,关系实在太远。这就和你吹嘘自己班级前十名,大概率就是第十名。但凡你能考到第5名,你就说班级前5名了。
查看全文>>
UUBall - 1064 个点赞 👍
我现在特别喜欢看官方通报,真的。
是特别好的语文阅读理解和形式逻辑训练素材。
因为通报一般来说真的是一个字都不会假。
但是想让你理解成什么样子,你怎么理解成什么样子,真相又是什么样子,就各显神通喽。
这一则通报也是一样。
很简单的问题:
女驾驶员父亲侯某某认出了驾驶员李某某是有亲戚关系的晚辈,但是两个年轻人互不认识。
这个确实合理。
然后下车报对方家庭住址。
这是什么意思?
你不应该说“表外甥/表侄你不记得我啦,我跟你妈妈认识,这不大水冲了龙王庙么,自家亲戚别生气,好久不见了,你常年在外地,你看你们年轻一辈互相都不认识了”。
但你只报地址不报亲戚关系是啥意思,不还是威胁人么。
你发现自己好像被网暴了,知道大概率是白天这小子干的,你没他电话,但是你认识他妈妈家。
你不给他妈打电话,不去找她?你们不是未出五服的亲戚么。
你选择去报警,让警察陪着你?
你晚上21点去报警,怀疑车辆被套牌,警察22点就陪着你去对方家里连夜查案。
怎么知乎好警察都被你遇到了。
咋这么牛逼呢。
诶,还真不知道你为什么这么牛逼,因为李某某,女驾驶员侯某某,驾驶员丈夫黎某,个人信息全都介绍了。
白天接李某某报警的过程说了,晚上接侯某某父女俩的报警信息也说了。
诶,偏偏,我就偏偏,不说下车报地址威胁人的这个父亲的信息。
就一个某村村民。
严格来说,户口在这个村,就是这个村的村民。这么说肯定错不了。
不过,他是个务农的普通农民么?
我现在可喜欢读通报了,真的。
很锻炼人思维。
这比那些原作者都猜不透出题意图的垃圾阅读理解题可有意思多了。
查看全文>>
梦想躺平 - 1056 个点赞 👍
查看全文>>
多多 - 922 个点赞 👍
1、出五服+常年不回家,结合后边操作,俩人生分得不能再生分了,但亮证姐凭车牌号就能秒记得姓名和住址?
2、知道是亲戚了,上来不是论亲,而是亮证?
3、相距800米远,第一时间不是上门协商,而是带jc上门威胁?
4、既然这么简单,调查了3天?
注意:平头哥父母说不认识这个女的。
咱们可以做个测试嘛,让亮证姐背出五服的亲戚家的车牌号,互相不认识那种,她要是全背下来,我就信。
查看全文>>
南希 - 779 个点赞 👍
查看全文>>
小魏 - 615 个点赞 👍
这种通报的尴尬点一如既往,类似孙小果案,就是让人民群众二选一:
1.通报是假的:这么举国汹汹还查不出背景,可见后台多深。
2.通报是真的:这么小的芝麻官(这个还不算官)就这么大官威,体制内就这么敷衍处理,更大的官岂不是无法无天。
查看全文>>
北方的狼 - 472 个点赞 👍
查看全文>>
志乎 - 460 个点赞 👍
侯女士冒充公务人员滥用合法证件这个事在法律上不需要追究?
还有报警的参差咋这么大呢?李某去所里报警说有人冒充公务人员在警方眼里都是不需要出警的小事,甚至都没有联系侯女士。而侯女士去了警察局就能带着一个正式民警和一个辅警在晚上十点钟去敲李某父母家的门并且由警察给李某打电话。
这让我突然想起来前几天那个转错车费自杀的19岁小伙,警察甚至都不愿意帮他打一个电话给出租车司机。

查看全文>>
全境封锁 - 450 个点赞 👍
好家伙,这还是一个锁链式的结构,牵一发而动全身。
再次告诉我们,娶老婆要找一个贤能的。
这酷爱装逼的人,迟早会给家人带麻烦出来。
不过说起来很多腐败问题,也都是家人或者小孩儿出去到处炫耀引发的。
本来双方还都算是表亲,这一下子亲戚肯定是做不成了。
北极鲶鱼,江西周公子。
奔驰总是这么上镜,刚买的奔驰,马上麻烦到来。
看着像是一次交通纠纷,但是背后却告诫我们警惕公权力的滥用和炫耀,人民最反感的就是这一套。
关于侯某某是否存在炫富行为,经核查,侯某某驾驶的奔驰车系其2025年1月购买的二手车,购车价17.8万元,首付10万元,贷款7.8万元,车主为其本人。
第一,是证件问题,证件来自于不在场的女人丈夫的,二级消防士的证件。
证件不是虚构变造的,而是真实的。
可以说一下这个二级消防士的等级
相当于是八年以上的老消防员了,中层。
主要是违反了证件的管理原则
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人员,是指依照本办法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人员。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证件,是指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当持有的由省人民政府统一制发的证件。
第九条 消防员消防救援衔设下列三等八级:
(一)高级消防员:一级消防长、二级消防长、三级消防长;
(二)中级消防员:一级消防士、二级消防士;
(三)初级消防员:三级消防士、四级消防士、预备消防士。
第十二条 消防员按照下列工作年限编制消防救援衔:
(一)工作满二十四年的:一级消防长;
(二)工作满二十年的:二级消防长;
(三)工作满十六年的:三级消防长;
(四)工作满十二年的:一级消防士;
(五)工作满八年的:二级消防士;
(六)工作满五年的:三级消防士;
(七)工作满二年的:四级消防士;
(八)工作二年以下的:预备消防士。
第二,关于个人信息泄露的问题,这个问题其实和证件一样都非常严肃的一个问题,每一年基本上都能看到这个滥用公民个人信息被处罚的案件。
目前根据通报,这还都是一个户籍的亲戚。
恰好的因此,才看起来像是信息泄露。
事发时,侯某某车上两名搭乘人员分别为其父亲侯某海及其年幼妹妹。侯某海家与李某某父母家相距约800米,双方为未出五服的邻村表亲。侯某某与李某某互不相识,但侯某海认识李某某及其父母。
两人因会车发生口角时,侯某海下车交涉认出了李某某,并在现场告知侯某某有关李某某家庭地址等个人信息,引导侯某某靠边让行。
关于李某某和网民质疑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问题,后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侯某某及其父亲均无“警务通”和其他政法部门所用的查询公民信息工具,不存在现场查询公民个人信息行为。另据公安系统内部排查,2025年7月以来无任何查询李某某及其父母信息的记录,没有发生通过公安内部查询系统泄露个人信息的情况。
第三,关于接报警问题,接警一次没有出,但是也有相应的解释。
这个也正常,一旦是经济纠纷,民警会告知的。
7月24日15时35分许,李某某到户籍所在地江山边境派出所,就7月22日与侯某某发生会车纠纷一事报警,表示口述不清楚,用手机向值班民警提供了文字内容,称侯某某蛮横且霸道,使其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侵害。如果侯某某属于公务人员,请纪委监委立案调查;如果属于冒充公职人员损害形象,请公安机关处置。
随即,值班民警查看了李某某提供的行车记录仪视频,未发现有肢体冲突和财物损失,遂告知李某某该事属于一般纠纷,建议协商处理,如果涉及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可向相关部门反映。李某某表示认可后离开派出所。调查组分析认为,民警接报警工作符合警务工作规范。
第四,信息发布网上以后的出警问题
调查组查验报警记录并询问核实,7月31日21时10分许,侯某某与其父亲侯某海、丈夫黎某3人到江山边境派出所报警称:侯某某车辆车牌信息被人发布在抖音平台上,当晚陆续收到广东、江苏、湖北、河南、安徽、湖南、陕西等地交管12123平台发送的11条违停挪车信息,怀疑车辆信息在互联网泄露后被套牌使用,请求出警处理。侯某海自称认识李某某,知道李家住址,但没有联系方式,请求民警陪同去找李某某解决此事。接警后,江山边境派出所派出1名民警和1名辅警陪同报警人,于22时17分许到达李某某家中,发现其不在家,遂将情况告知李某某母亲,并询问李某某联系方式。随后,民警电话联系李某某,通话时长约6分钟,告知其发布的视频泄露了侯某某车辆信息,涉嫌民事侵权,并转述了报警人“让其删除视频、进行道歉”两个诉求,但李某某没有同意。当晚民警反复沟通调解,试图化解矛盾,均未能成功,此事有当晚民警所用执法记录仪为证。最后民警告知侯某某保存相关证据,如有必要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查,江山边境派出所民辅警出警中全程开启执法记录仪录音录像,未发现违法违规和程序失当行为,但在与李某某通话沟通时表述不够规范严谨,防城港市公安局边境管理支队已对其严肃批评教育。
查看全文>>
熊猫法律 - 398 个点赞 👍
又到了喜闻乐见的公文写作秘技解析环节。
你们最怕的不就是四件事嘛:
一件是有人借着自己的公职身份仗势欺人,老百姓被逼的无路可走(字面意义上,只能倒车磕头认怂);
第二件是你不知道对方什么来头,对方现场就能开盒知道你的一切信息,你在某些人眼里就跟裸奔没啥两样;
第三件就是警力为部分人所用,老百姓报警不受理,有些人一报警深夜上门;
第四件就是有权有势的奔驰欺负没权没势的哈弗。
你们敏感的神经,你们的G点不就在这几件事上面嘛。
咱们慢慢来。

第一件,公职人员欺负人,没有的事。对方也是布衣黔首,跟你们一毛一样。她就是嫁了个消防员,也不是什么高级领导,镇里消防救援站的二级消防士而已。
看清楚了,基层的救援站,不是什么大领导哦。
根据:
工作满8年晋升为二级消防士。二级消防士通常担任班长,副班长,驾驶员,操作员,战斗员和通信员等。
怎么说呢,二级消防士不算底层,但也不算大官。
而且这个公职人员压根没在现场,就是他老婆,老婆的爹和老婆的妹妹在车上。
但消防士有问题,他把自己的行政执法证放在老婆的私车上,私用了,这个没得洗,上级机构已经对他立案调查。
所以没有什么公职人员欺负人,只有狗仗人势。
对家人失管失教,唉。
第二件,开盒嘛,没有的事。
没人查过男司机的信息,所谓的开盒其实是人际网络,乡土社会,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亮证姐跟男司机彼此不认识,但这不是巧了么,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认得一家人。咱们两家是邻村表亲,没出五服的那种,亲的很啊。
什么是未出五服?简单理解往上数到高祖那一辈,是一家。
所以争执发生后,亮证姐的爹下来沟通了嘛,就认出了男司机,知道你小子的个人信息和住址不就顺理成章了么?
没毛病,你看他们带警察也是找到男司机的妈,只找得到老家,闭环了。
第三件,为啥有的人报警就不受理,有的人报警就连夜出动。
这个事儿其实我觉得压根不用解释,这不常识么,国人丢自行车没结果,老外丢自行车总动员全城搜寻,不到一天就给找到了。这些新闻你们都忘了?
算了勉为其难的解释一下吧。男司机报警不受理,是因为没有肢体冲突和财务损失,你们自己协商吧,别浪费警力了。
这个事儿合不合理我不评价,但现实是:一般都是这么整的,不算离谱。
至于为啥亮证姐家报警就连夜出动,那是因为你们拍了对方的车牌号没打码,导致她的车遭遇了网暴:
车辆车牌信息被人发布在抖音平台上,当晚陆续收到广东、江苏、湖北、河南、安徽、湖南、陕西等地交管12123平台发送的11条违停挪车信息,怀疑车辆信息在互联网泄露后被套牌使用。
不是,网友们这么坏的吗,这么有战斗力的吗?你们不都是伸长脖子的看客吗?搞半天你们真上手啊?就这么快就把车牌伪造好了,然后还套自己家车上去栽赃别人?
你们真上啊?
那我出警也合理合法吧?
第四件,有权有势的奔驰欺负没权没势的哈弗——没有的事。
奔驰你看着唬人,十几万的二手车,还背了车贷,自己掏也就十万块钱,你看跟哈弗也没那么大差距了吧?
亮证姐不是什么有权有势的人物,民企的员工罢了,父母村民。
你们觉得哈弗是弱势群体?乃衣服了,这位开哈弗的男司机,自己就是民营企业家(“系南宁市某托育机构个体经营者”)。
你男司机是民企老板,还是抖音博主,而我亮证姐只是民企员工,可能是被你们这种民企资本家压榨的对象,还被人网暴了。
强弱的形象,在你们心中是不是逆转了?
总之呢,此事件纯属偶发事件,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不知道你们为什么想要把它升格成统治与被统治的矛盾。
别有用心的美国人太坏了。
你们啊,耗子尾汁吧。
查看全文>>
江左梅郎 - 378 个点赞 👍
查看全文>>
Daniel - 353 个点赞 👍
查看全文>>
Fuzzy - 350 个点赞 👍
查看全文>>
一介武夫 - 342 个点赞 👍
查看全文>>
王只只 - 317 个点赞 👍
从头到尾一个字一个字的看完通告了,整体感觉问题不是很大
但这个责任得很大程度上得由处理案件时,当时的公安局和派出所来承担。
(三)关于7月24日李某某报警后未出警情况
7月24日15时35分许,李某某到户籍所在地江山边境派出所,就7月22日与侯某某发生会车纠纷一事报警,表示口述不清楚,用手机向值班民警提供了文字内容,称侯某某蛮横且霸道,使其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侵害。如果侯某某属于公务人员,请纪委监委立案调查;如果属于冒充公职人员损害形象,请公安机关处置。随即,值班民警查看了李某某提供的行车记录仪视频,未发现有肢体冲突和财物损失,遂告知李某某该事属于一般纠纷,建议协商处理,如果涉及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可向相关部门反映。李某某表示认可后离开派出所。调查组分析认为,民警接报警工作符合警务工作规范。标准的派出所民警不作为,啥事往民事纠纷上引。报案人李某某明确声称:“如果侯某某属于公务人员,请纪委监委立案调查;如果属于冒充公职人员损害形象,请公安机关处置。”
事情到这一步,这就应该侦查了,起码当面跟侯某某核实情况。
因为有一个罪名叫:“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还有一个罪名叫:“招摇撞骗罪”
招摇撞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的规定,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不管从哪个角度来讲,这两个罪都不属于“亲告罪”
当事人李某某没有能力辨别侯某某属不属于犯罪,属于哪种犯罪,但是其提出的:“如果侯某某属于公务人员,请纪委监委立案调查;如果属于冒充公职人员损害形象,请公安机关处置。”
这很大程度上是属于对侯某某身份是否真实的一种合理怀疑。其报案也是为了证实这种怀疑,并没让你派出所完全协调解决这个事。
人家说了,如果他属于公职人员,请纪委监委处理这事
但派出所回应的“告知李某某该事属于一般纠纷,建议协商处理,如果涉及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可向相关部门反映。”
你派出所并没有直接回答:“侯某某到底属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相当于直接回避了报案人的问题和诉求。把核实侯某某身份的这个皮球又踢回给了李某某。
个人猜测:这是派出所在和稀泥的过程中形成惯性的处置方式,可以说是不作为。只是,报案人法律知识没有那么充实,要是报案人咬死了这个侯某某涉嫌伪造变造国家公共机关证件罪,你看派出所敢不立案?敢把这个事儿推成民事纠纷?
李某某表示认可后离开派出所。
这就是纯扯淡了,相当于把报案人哄走了,但问题并没解决。要是真的认可了,事情不会发展到这一地步。
个人猜测:李某某当时在派出所的诉求没有得到满足,进而选择了自助行为,即在网上发视频进行曝光。因视频里的侯某某太过奇葩(飞扬跋扈),这个视频后来火了。
调查组分析认为,民警接报警工作符合警务工作规范。
其工作流程基本符合警务工作流程的,但是处置案情民警的法律知识素养是不是专业就得另说了。或者是纯不作为的路径依赖(把应该调查的事“协调”成民事纠纷),这个事就需要好好的查一查了。
换句话说,如果民警把侯某某叫到派出所,好好核查一下侯某某这个证件,核查当事人的情况,都不至于现在情况。
无非是以下三种情况:
1.证件是假的,那没问题,直接立案就行了。
2.证件是真的,本人的,那也没问题,核实完情况后,直接告诉李某某去侯某某证件发放单位反映问题,或者向纪委投诉举报就行。
3.证件是真的,非本人的(通报情况),直接告诉李某某,直接去证件发放单位,并去纪委监委投诉就行
到这一步,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处置案情的民警不专业或者不作为。
(四)关于派出所民警上门要求李某某删除视频和进行道歉的情况
经调查组查验报警记录并询问核实,7月31日21时10分许,侯某某与其父亲侯某海、丈夫黎某3人到江山边境派出所报警称:侯某某车辆车牌信息被人发布在抖音平台上,当晚陆续收到广东、江苏、湖北、河南、安徽、湖南、陕西等地交管12123平台发送的11条违停挪车信息,怀疑车辆信息在互联网泄露后被套牌使用,请求出警处理。侯某海自称认识李某某,知道李家住址,但没有联系方式,请求民警陪同去找李某某解决此事。接警后,江山边境派出所派出1名民警和1名辅警陪同报警人,于22时17分许到达李某某家中,发现其不在家,遂将情况告知李某某母亲,并询问李某某联系方式。随后,民警电话联系李某某,通话时长约6分钟,告知其发布的视频泄露了侯某某车辆信息,涉嫌民事侵权,并转述了报警人“让其删除视频、进行道歉”两个诉求,但李某某没有同意。当晚民警反复沟通调解,试图化解矛盾,均未能成功,此事有当晚民警所用执法记录仪为证。最后民警告知侯某某保存相关证据,如有必要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查,江山边境派出所民辅警出警中全程开启执法记录仪录音录像,未发现违法违规和程序失当行为,但在与李某某通话沟通时表述不够规范严谨,防城港市公安局边境管理支队已对其严肃批评教育。舆情爆发后,侯某某选择报案,派出所派民警带协警上门“调解”。来来来,这一步就很有问题了,上门“调解”的派出所民警的态度不论。这时候儿为啥会想到上门调解呢?还记得你们当时怎么对李某某的吗?
值班民警查看了李某某提供的行车记录仪视频,未发现有肢体冲突和财物损失,遂告知李某某该事属于一般纠纷,建议协商处理,如果涉及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可向相关部门反映。
当时在李某某报案的时候,派出所怎么没有主动履行调解的义务呢?
现在在侯某某报案的时候,怎么不告诉侯某某“该事(车牌号泄露)属于一般纠纷,建议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时人家报案的时候,你不核实情况不调解,现在又去报案人家里上门搞“调解”,语言措辞又不规范,结合本案侯某某“亮证”的飞扬跋扈态度,还能怪人家李某某心里有不正常的想法?
和稀泥就一和到底,怕就怕这种“和稀泥只针对一方当事人”
再来说说上门民警的态度,典型的飞扬跋扈习惯了。就你这民警的态度,很难说这是奔着调解去的还是奔着恐吓去的。
这里多说一句,既然是村镇派出所,在一个村里或者是隔壁村,a是b的表亲很正常,几个村七拐八拐的基本上都能沾点亲戚。村子镇子都不大,彼此也都认识,能够了解到李某某的信息也很正常。
所以我认为通告里的情况很大程度上是属实的。
就是派出所的问题相当大,或者说产生了旧有的路径依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解决不好,民事上找)。尽管流程在法律可能是合规的,但绝对谈不上尽职尽责。
尤其是二次上门调解的民警,什么玩意啊这是。
你管这叫“调解”?
(五)关于防城港市公安局工作人员挂掉记者电话情况
经调查组核查,8月1日15时39分,防城港市公安局宣传科电话座机接到浪潮新闻记者手机来电,接电话辅警苏某某因自身业务不熟、应对能力不足和该科管理不严,未及时向有关同志沟通报告便挂掉电话,市公安局已对该科科长和苏某某予以严肃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这个没什么好说的,接电话的辅警对案情不了解,且没有及时汇报,也不是啥大问题。
总结:派出所办错了两件事或是三件事
1.在第一次李某某报案时,没有找侯某某核实情况,未查明事实的情况下,直接判定为民事纠纷;
2.在后续事情发酵的过程中,没有对双方当事人依据平等原则适用调解;
3.上门民警对李某某的态度过于飞扬跋扈;
4.本案侯某某的奇葩行为;
建议:公安系统内部进行整顿和培训,充实基层法律专业人员力量,同时对某些形成旧有工作经验,路径依赖,法律专业不足的老民警同志进行警示培训。
主要还是公安系统内部,当事人报案的时候先别着急把什么事都往民事纠纷上推。
贴一个同性质的案件
“外交豁免权”一案,当事人直接选择视频曝光,这简直间接救了派出所的命啊!
查看全文>>
保尔 - 315 个点赞 👍
查看全文>>
Pulse - 306 个点赞 👍
查看全文>>
道左 - 253 个点赞 👍
查看全文>>
小米hduba - 236 个点赞 👍
副市长先放出口风说是假证,发现舆情更汹涌,网友纷纷要求按冒充国家工作人员的罪名入刑,那还能得了?
于是正式通报里改成是老公的真证,只是顺手放在车上,女司机又顺手拿来用了下。
不得不说,现在没点想象力都当不了公务员,以后宣传口的公务员得在报名要求里加上番茄或者起点的履历了。
查看全文>>
madpau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