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还是得群策群力。
通告说奔驰姐与李某某母亲相熟,结果连个联系方式都没有。当晚也没有找李某某的母亲做调解人,而是带警察上门。我看这是非常不熟吧,哈哈。
这么不熟的奔驰姐,却准偏偏确记住李家孩子的车和车牌号,而且这个孩子在南宁工作,常年不在老家。这合理么?
泻药
这是我之前的回答,根据当地对李某某的答复,对事件进行了一下猜测。
简单总结就是,女司机企业家身份不假,毕竟这个太容易查验。但说奔驰姐记住对方的车,未免就太离谱了。
所以我的猜测是,她与某公职人员关系密切,信息确实不是她本人直接查的,而是通过她熟识的公职人员间接获取。
现在防城港发布公告,公布了一些细节,但我认为完全不能服众。
首先,奔驰姐父母均是农民,什么都说明不了。许家印的父母也是农民。还有,一份调查公告还煞有介事地把父母均是农民写上。什么意思?什么时候农民也成了一种证明手段?这是不是有关部门在公然歧视农民?好事轮不上农民,这种时候想起农民了。
其次,公告证实,举报者李某某常年在南宁工作,根本就不在防城港。侯某某(奔驰姐)认识李某某母亲,跟认识李某某的车有什么关系?车辆的所有人可不是李某某的母亲。这里明显存在春秋手法和偷换概念。
再次,“侯某某及其父亲均无警务通和其他政法部门所用的查询公民信息工具”。奔驰姐一个个体户当然没有。而且明知其父母都是农民,你还查什么?最重要的是,为什么不对其丈夫黎某进行调查?是不是他真的能接触到查询工具,所以不能写?
最后,非常重要的上门,要求“删视频,道歉”。报告里一句,查了执法记录仪,我们认为合规,就过去了?李某某公布的音频里,你们可没这么友善。既然觉得自己没问题,真金不怕火炼,我认为可以公布执法记录仪,接受社会监督。
总之这样一份公告,大量细节缺失,充斥着春秋手法。比如,只写奔驰姐认识李某母亲,却不写为什么认识李某的车。比如,明明夫妻一体,却只调查奔驰姐和他爹,却不调查她丈夫是否能接触工具。比如,对上门最重要的过程和对话语内容焉不详,一句查执法记录仪无违规就过去了。
我认为这是完全不能服众的。既然是上级介入调查,用一个城市做背书出调查报告,而且觉得自己没有犯错,真金不怕火炼。那么就请公布更多的细节和证据,用事实说服大家。不然就不要怪大家的质疑。
ps:另外,双方有亲戚关系很正常。一个人口流动性差的小城市,只要你是本地土著,基本上都能拉上关系。小地方的网友应该深有体会,街上随便拉一个人可能就是你的校友,亲戚,或是朋友的朋友。强调五伏之内,意思就是说,关系实在太远。这就和你吹嘘自己班级前十名,大概率就是第十名。但凡你能考到第5名,你就说班级前5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