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很清晰,仅有一处个人不同意
随后,民警电话联系李某某,通话时长约6分钟,告知其发布的视频泄露了侯某某车辆信息,涉嫌民事侵权,并转述了报警人“让其删除视频、进行道歉”两个诉求,但李某某没有同意。当晚民警反复沟通调解,试图化解矛盾,均未能成功,此事有当晚民警所用执法记录仪为证。最后民警告知侯某某保存相关证据,如有必要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从通报来看民警是中立立场,"转述了报警人“让其删除视频、进行道歉”两个诉求",但事实民警不是转述,而是强制要求李某某删除视频并道歉,否则拘留,这里在偷换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