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漯河女法官被杀案件中有哪些法律问题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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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e - 787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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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家弟子 - 315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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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峂 - 192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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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案值不到两万的小案子,结果是两条人命-法官被杀,原告方先是自杀被救,后来又因故意杀人被判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目前案犯已经经过最高法核准执行死刑一段时间了。
案件发生后,官方,包括当地法院、中院、高院乃至最高法院,都力挺王佳佳,给她很高的评价和称号,但是民间,公众,也有不少人对这个案子的办理表示质疑。
第一个问题,适用小额程序的问题。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于数额不大、实施明确、双方争议不大的 案子,应当适用小额速裁程序。王佳佳就是当地法院在立案庭设立的速裁小组,专门负责小额速裁案件的副庭长。根据媒体报道的资料,王佳佳还挺勤奋 的,半年时间就已经 处理了二百多个案子。
小额速裁程序的好处是程序简易,省时省事,节省司法资源,这是目前案子大量增加而法官人手不够情况下一种 比较好的办案途径。
但是,小额速裁也有萝卜快了不洗泥的弊病,质证、辩论的机会不多,如果双方有争议,没有上诉机会 ,就是说 ,小额速裁的结果你认也得认,不认也得认,当然理论上可以申诉 ,但申诉能扳回的概率是 极低的,多数 在立案审查环节就被驳回了。所以有些小额速裁的法官也非常强势。.
具体到 本案,笔者认为,开始适用小额速裁基本没什么问题,但是,如果发现当事人情绪 严重抵触,双方目标差距很大难以调和,那就不妨转为普通程序,给他们充分说理、举证、辩论的机会,这样是麻烦一些,但也能化解当事人的极端抵触情绪,避免产生严重的极端后果。
第二个问题,交通事故赔偿范围的问题。经历过交通事故处理的朋友都知道,目前我国交通事故理赔是“填平”原则,就是说损失一点补一点,没有证据或没有法律规定的一概不赔。这就意味着,不管怎么赔,实际上受害者多数情况下是 巨亏的。例如,车辆撞坏了,给你修理,但是 因为事故贬值的那部分(包括价值的贬低和暗藏的隐形故障 )绝大多数是不赔的,再如,伤者能获得医疗费、误工费等,但是受到的痛苦,因为 受伤处理的奔波操劳以及很可能有的后遗症都是不赔的。有鉴于此,那些有经验的法官,总是在法定 赔偿的数额之上酌情往多处靠一靠,当然也有的强势法官,该多少就多少,多一分也不行。具体到本案,电动车虽然不能赔一辆新的,但是酌情计算一些维修费用是 完全可以的,车主没要钱不等于借车者不欠人家人情,修理花了七十五块不等于电动车完好如初了。再如皮衣问题、误工费的计算问题,都有类似的道理。王佳佳判十五天的误工费觉得已经多算了,但站在党志军的一边,他出院了很可能不能接着上班还需要休息几天,再说自从出事,到判决出来,他除了在医院治伤,实际上奔波的调解、取证、开庭,恐怕也好好些天,他不上班一天就会少一天的收入 。
第三个问题,到底多少钱合适的问题。有不少朋友 认为,开始的时候,党志军要求赔偿五千,但保险公司拒绝了,后来起诉到法院,保险公司答应给一万二,但党志军又拒绝了,最后党志军诉讼请求是一万八,但王佳佳判了九千。
法院 这个数字变来变去,如何理解?
实际上道理很简单。
开始,很可能党志军伤的不算重,去个小诊所看看,很可能千八百就解决了,然后休息十来天,再加上损坏的衣服和电动车,这样的话自己受惊受罪,除了付出去的和应得的工资,可能能余下一千元左右,算不上亏,或者是还略有盈余。
但是,保险公司不买账。你伤了要拿大医院的票据,其余的也有相应的凭据,否则不赔。
这样的话党志军为了拿到票据,必须到医院住院。结果,医院就收了五千,他自己大体算 一个月左右的误工,加上伙食费 ,陪护,交通等等等等,自己报出个一万八。笔者估计他的目标大致在一万四五左右,但是保险公司只愿给一万二。党志军为什么不同意这个数字?很显然,除了交医院(五千左右)的和误工(五千左右),还剩两千,一个月的伙食费八百到一千,还有电动车衣服等,打官司还要交通等费用,律师是法律援助免费的,但吃顿饭总可以吧?自己受伤受罪受惊是白受了,甚至还要亏欠些。
但是王佳佳显然没这么看,算来算去,给他算了九千,比开庭前保险公司给的数字还少三千。
如果判九千,交给医院五千,伙食费八百到一千,误工五千,电动车和衣服,以及打官司的开支都没着落,显然是亏了,而且小额速裁不能上诉,已经一锤定音了。
所以后边就发生了大家不愿看到的结果。
法院 如果,开始的时候,保险公司同意五千一次性结案,或者诉讼的时候 用调解的方式,在一万二以上略微多一些,很可能就不会发生后边的结果。
一言以蔽之,情,理和法,谁也不要割裂。
编辑于 2025-03-09 23:10・IP 属地山东还没有人送礼物,鼓励一下作者吧查看全文>>
淮北日月升 - 89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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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保护 - 84 个点赞 👍
我是这么认为的。如果保险公司只愿意赔12000,王法官也支持这个12000,就党老汉自己不愿意。然后判决他败诉了。党老汉一怒之下干了不应该干的事,那是罪有应得,应该果断将他抓起来枪决。这叫做什么?不遵守法律,也不尊重法律,目无法纪。
如果保险公司只愿意赔12000,王法官觉得保险公司还出多了,给他减3000。党老汉不仅没有拿到保险公司应该给的利益,甚至比以前还少3000。这叫做什么?糊涂官判糊涂案,瞎糊涂,死的也糊涂。
这就好比你参加高考,你考了700分,可以入北大,北大的领队招生老师也同意了你到他们那去。但是你们当地教委管档案的不同意了,把你的成绩单拿出来,专门给你检查了一下,认为你只有670分,于是你痛失上北大的机会。你会怎么想?
这又比如你跟你媳妇结婚,你老丈人老丈母娘都同意了,你媳妇也是愿意的。结果去领结婚证的时候,民政局认为不行,你们俩八字合不合不能结婚。你会怎么想?
所以又比如你求职到一个公司上班,什么环节都过了,人力资源也同意你了,老板也很愿意。结果入职的时候,你同部门的经理对你说不行,这个人要辞退。你会怎么想?
从来没有听说过一个甲乙双方正在协商讨论的时候,裁判方能裁出一个比甲方愿意出的代价更低的代价来赔偿乙方,这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显而易见。
这种逻辑放到整个宇宙来说,也解释不通。
用大白话来讲,别人都同意的事你来倒插一杠子干什么?找屎啊?
发布于 2025-03-11 09:40・IP 属地北京还没有人送礼物,鼓励一下作者吧查看全文>>
君子慎其独也 - 63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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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多多 - 53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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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完美的胖达 - 51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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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1234567890 - 50 个点赞 👍
我相信如果 他老人家在一定会以下面的口吻:
一个老人家?被撞了也治好了保险公司也愿意赔钱,你们作为法院的判完后 老人家把法官杀了?自己还自杀? 你们有没有考虑过这到底是怎么回司?
不要盲目的就给被害人追赠 这是不负责任的,人群群众想知道原因,我也想知道原因
这样盲目的结论看似在保护我们广大干部朋友?实际上是在害他们,那些批准追赠的是否去调研了?没有调研就没有发言权 这句话还有没有人听?
分割线——
这个事情看似解决了实际没有解决只会造成人民群众和党干部的撕裂,人民群众 在网上得到片面的情况: 被撞 保险答应赔一万二 法官判9000 气不过杀了法官 自杀, 这几条信息怎么都会形成惩恶扬善的好汉,后面还会有模范者!
而党员干部 只会知道 法官被执行人报复了,组织给追赠了 执行人都是恶人。。
实际上 双方都依然会产生巨大的 潜在危险 因为大家都不知道具体事情 从而 不能对事不对人 ,现在双方对的都是人
目前自媒体发达了 这个时代更要官方媒体对争议大 热点事件解读 不然被带了节奏 就满天飞
发布于 2025-03-10 13:24・IP 属地江苏还没有人送礼物,鼓励一下作者吧查看全文>>
白夜 - 46 个点赞 👍
我小时候我奶奶给我讲的一个故事
说以前地主家里有个傻儿子
于是地主发告示,只要哪个先生可以教他儿子认出一个字,他就给人100石谷子。
于是来了一个先生 ,教了半年“一”字。
然后验收成果时
地主拿着树枝在地上划了一个“一”。
结果那个傻儿子半天不知道是什么字?
先生急了,说我不是教了你半年了嘛?
那个傻儿子说:先生教的“一”,就大拇指那么长。阿爷在地上划的那个,比竹竿还长。怎么可能还是“一”
编辑于 2025-03-11 08:06・IP 属地广东查看全文>>
遥想当年少年勇 - 45 个点赞 👍
关于一万二的消息终于实锤了,但仍有人在说原告要一万八,保险公司调解时愿意给一万二,法院判决了应该取在一万二和一万八之间的数,这意见很主观,下面咱们先捋一捋。
在开庭前原告应该是找保险公司谈过的,个人估计估计,保险公司在出一万二的意向时,压根就不太清楚党志军住院的具体情况,而是根据其自述的住院29天计算的。
法庭诉讼中,很多律师对诉讼原告的建议是:“你可以多主张,符不符合要求都要主张上,你主张了法院可以不判,但你不主张法院肯定不能给你判”。
因此,保险公司根据了解的基本情况,两车受损,原告腕部踝部受轻微损伤住院29天,无其他物品损失,抛去原告主张虚高的部分,给一万二就可以了,但原告不同意,于是双方走诉讼。
既然要诉讼,被告就得详细了解原告的住院情况,仔细一看,原告所谓的住院29天,实际治疗15天,后14天一点儿治疗措施没有,这后14天属于未实际住院,不能赔。而且按照《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标准,这种伤(左腕关节处、左踝关节处扭伤、红肿)最多只能给7天的误工、护理、营养赔偿。
法院诉讼阶段,原告提出的皮衣的损失有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能确定为损失,没法支持;全损的电动车鉴定书竟然拿个手写的,也不能支持;29天的住院只支持了有治疗措施的15天的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加上计4546.79的治疗、抢救、住院床位等实际损失,共计赔偿原告9384.89元。
这起悲剧的发生纯属各方都不用心的结果。
如果原告用心,了解什么是未实际住院,对后14天没有实际治疗的住院期间的赔偿就没有那么高,找个明白人问问,皮衣和电动车能不能赔,也不至于法院判决后落差过大,自认为法院欺负自己而行凶。
如果被告用心,早点查明原告未实际住院的情况,告知不能赔的情况,也不至于酿成悲剧。
特别是给原告计算赔偿费用的援助律师,虽然是无偿援助,但也要有点责任心,不能原告说什么就是什么,不管不顾不问,最起码告诉原告,哪些钱确实没法赔,让原告有个心理预期。
至于法官,每年那么多案子,结果就是量上去了,质下来了,不能细致做工作。法庭上多做做双方的工作,用群众的语言给不懂法的人解释清楚为什么这么判,萝卜快了不洗泥的结果是断送了大好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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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外话:
现在和之前很多网友的论点,梳理归纳大的方面可以分为两类。
第一类:主要论调“一个50岁的老人,被汽车撞了,住院29天,只跟对方要1.8万,确实要的不多”,坚持群众“朴素的正义”,认为“被告在诉前调解时同意可以赔1.2万,原告诉讼赔偿主张仅1.8万,法院判决应该介于1.2万至1.8万之间”。此类观点还包括“被撞人要承受痛苦,不能白被撞”等。
这类,应该算“事实正义”,党某某应该也属于这类,比如他在交通事故现场,要求对方赔偿5000元,但对方没有同意。
私家车为豪车的可能了解过,发生对方全责或主责的交通事故,车主在要求维修车辆等保险赔付之外,会要求赔偿车辆折损,理由是“由于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车辆贬值”。一辆车尚且要求在保险赔偿之外的赔偿,一个人难道就能撞了白撞吗,被撞人承受的痛苦,应该有所补偿。
就此,法律上也有关于“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条件要求达到残疾的标准,按照各级残疾程度,分别有不同的赔偿金额。达不到残疾的标准则没有这笔赔偿。
第二类,主要论调“按照法定赔偿的填平原则进行赔偿”“有效证据支持多少赔偿就赔偿多少”,认为“证据证实的才是事实”。
这类,可以称之为“程序正义”。
司法实践中,已由之前的“事实正义”转到“程序正义”,强调司法过程的合法性,证据的效力权重加大,口供效力权重变弱,在证据支撑下“零口供”也能被判定为违法犯罪。
法院、律师等法律方面的相关工作人员基本上属于坚持“程序正义”的。
因此,党某某的这起案件也是一场“事实正义”与“程序正义”之争。
在党某某一方认为,受伤的治疗费用(4000+),住院的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各项费用(9000+),这是实际造成的损失,这部分应该一分不少的给。而且,党某某不能白被撞了,还应当有所补偿(5000元左右),非要拿出凭证的话,就以皮衣和电动车作为证据(4700,比最初的5000的要求还少了300),共计18000+。
在王佳佳一方认为,按照填平原则,有效证据支持的为治疗费用和前15天住院期间的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各项费用;未实际住院的后14天证据不合法,皮衣证据不关联本案,电动全损证据不合法,只能赔有效证据支持的部分(9000+)。
这就是双方矛盾的冲突点,互相都没办法让步,法院的认定和解释也不可能说服党某某。借用申公豹的话“人心中的成见是一座大山”,党某某认为是法院把他“合理”的诉求认定为“不合法”,加上其孤僻、执拗的个性,其实施极端行为的对象也只能是做出了上述判决的审判员,只要不能满足其认定的“事实正义”的要求,换个审判员也没用也是被害的结果。
编辑于 2025-03-13 09:17・IP 属地北京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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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为照顾家庭放弃工作 离婚后要求家务劳动补偿金5万元 法院认可!应支付女方经济补偿金25万元
法院判的补偿金额,是当事人要求金额的五倍。
奇怪的是:为什么漯河事件中,当事人得到的,比保险公司愿意主动承担的金额还少?
发布于 2025-03-12 22:19・IP 属地山东还没有人送礼物,鼓励一下作者吧查看全文>>
张小山 - 21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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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大师过滤 - 8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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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ign - 6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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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念乱天机 - 6 个点赞 👍
填平原则,很多时候是对受害者赤裸裸的霸凌!
如果说,受害者收到的赔偿仅限于账面上能够证明的损失,那么理论上,超级富豪完全可以闲的无聊开车出去随机撞人,反正对于你能提供发票的那点损失,对于人家而言就是零花钱而已。至于你遭受的开不出发票的痛苦,甚至可能毁掉的人生或前途,自己受着吧!
你法我笑!
发布于 2025-03-13 17:57・IP 属地陕西查看全文>>
肥龙在天mr - 5 个点赞 👍
按我在保险公司的经验
其实1.8未必是律师算的,很有可能就是保险公司给的数字。这个数字实际上很有意思,是交强拉满了的(实际上是2万如果能把物损正好算到2000,但是这样就太刻意了),不用动商业险,对于司机来说,赔一万八和赔一千八没区别,对于保险公司的理赔员来说几千块钱没有必要和一个五十岁的单身男性纠缠,奔驰一个漆面就2500,为了两个漆面的钱和老头扯皮简直是疯了。但是1.8按照老头提供的证据不好算过不了核损,最多就是个1.2。然后就建议老头上法院,到时候走个过场,老头的主张全认可,有了判决书,判决书是多少就赔多少谁也说不出毛病。
结果谁知道法官脑抽给算了个8000,这下保险公司的人可是一点办法没有,一毛都多不了。甚至对于司机来说,要是保险公司态度强硬只给8000那我出个几千补偿给老头都行,回头大骂保险公司不是人也没问题,问题就出在这个数字是法院给的,司机也觉得没自己责任。
那些说碰瓷的简直没脑子。什么叫碰瓷,一个软组织挫伤要20W,不给就在市里开运动会的时候拉横幅逼的大领导全部签字同样赔偿叫碰瓷。甚至保险公司都不怎么在乎碰瓷,说白了赔的都是保费,保险公司都是赚个手续费而已。任何人,要是心血来潮去做个假案比如故意把车开河里,百分之九十九保险公司都赔了,保险公司哪有那么多功夫打击碰瓷。真被打击的都是团伙的多次作案,除非老头有多次被车撞被理赔的经历,不然认为老头碰瓷就是绝对恶毒的揣测。
发布于 2025-03-14 19:45・IP 属地山西查看全文>>
大葡萄 - 4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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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着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