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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漯河女法官被杀案件中有哪些法律问题值得关注?

一粒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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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案值不到两万的小案子,结果是两条人命-法官被杀,原告方先是自杀被救,后来又因故意杀人被判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目前案犯已经经过最高法核准执行死刑一段时间了。

案件发生后,官方,包括当地法院、中院、高院乃至最高法院,都力挺王佳佳,给她很高的评价和称号,但是民间,公众,也有不少人对这个案子的办理表示质疑。

第一个问题,适用小额程序的问题。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于数额不大、实施明确、双方争议不大的 案子,应当适用小额速裁程序。王佳佳就是当地法院在立案庭设立的速裁小组,专门负责小额速裁案件的副庭长。根据媒体报道的资料,王佳佳还挺勤奋 的,半年时间就已经 处理了二百多个案子。

小额速裁程序的好处是程序简易,省时省事,节省司法资源,这是目前案子大量增加而法官人手不够情况下一种 比较好的办案途径。

但是,小额速裁也有萝卜快了不洗泥的弊病,质证、辩论的机会不多,如果双方有争议,没有上诉机会 ,就是说 ,小额速裁的结果你认也得认,不认也得认,当然理论上可以申诉 ,但申诉能扳回的概率是 极低的,多数 在立案审查环节就被驳回了。所以有些小额速裁的法官也非常强势。.

具体到 本案,笔者认为,开始适用小额速裁基本没什么问题,但是,如果发现当事人情绪 严重抵触,双方目标差距很大难以调和,那就不妨转为普通程序,给他们充分说理、举证、辩论的机会,这样是麻烦一些,但也能化解当事人的极端抵触情绪,避免产生严重的极端后果。

第二个问题,交通事故赔偿范围的问题。经历过交通事故处理的朋友都知道,目前我国交通事故理赔是“填平”原则,就是说损失一点补一点,没有证据或没有法律规定的一概不赔。这就意味着,不管怎么赔,实际上受害者多数情况下是 巨亏的。例如,车辆撞坏了,给你修理,但是 因为事故贬值的那部分(包括价值的贬低和暗藏的隐形故障 )绝大多数是不赔的,再如,伤者能获得医疗费、误工费等,但是受到的痛苦,因为 受伤处理的奔波操劳以及很可能有的后遗症都是不赔的。有鉴于此,那些有经验的法官,总是在法定 赔偿的数额之上酌情往多处靠一靠,当然也有的强势法官,该多少就多少,多一分也不行。具体到本案,电动车虽然不能赔一辆新的,但是酌情计算一些维修费用是 完全可以的,车主没要钱不等于借车者不欠人家人情,修理花了七十五块不等于电动车完好如初了。再如皮衣问题、误工费的计算问题,都有类似的道理。王佳佳判十五天的误工费觉得已经多算了,但站在党志军的一边,他出院了很可能不能接着上班还需要休息几天,再说自从出事,到判决出来,他除了在医院治伤,实际上奔波的调解、取证、开庭,恐怕也好好些天,他不上班一天就会少一天的收入 。

第三个问题,到底多少钱合适的问题。有不少朋友 认为,开始的时候,党志军要求赔偿五千,但保险公司拒绝了,后来起诉到法院,保险公司答应给一万二,但党志军又拒绝了,最后党志军诉讼请求是一万八,但王佳佳判了九千。

法院

这个数字变来变去,如何理解?

实际上道理很简单。

开始,很可能党志军伤的不算重,去个小诊所看看,很可能千八百就解决了,然后休息十来天,再加上损坏的衣服和电动车,这样的话自己受惊受罪,除了付出去的和应得的工资,可能能余下一千元左右,算不上亏,或者是还略有盈余。

但是,保险公司不买账。你伤了要拿大医院的票据,其余的也有相应的凭据,否则不赔。

这样的话党志军为了拿到票据,必须到医院住院。结果,医院就收了五千,他自己大体算 一个月左右的误工,加上伙食费 ,陪护,交通等等等等,自己报出个一万八。笔者估计他的目标大致在一万四五左右,但是保险公司只愿给一万二。党志军为什么不同意这个数字?很显然,除了交医院(五千左右)的和误工(五千左右),还剩两千,一个月的伙食费八百到一千,还有电动车衣服等,打官司还要交通等费用,律师是法律援助免费的,但吃顿饭总可以吧?自己受伤受罪受惊是白受了,甚至还要亏欠些。

但是王佳佳显然没这么看,算来算去,给他算了九千,比开庭前保险公司给的数字还少三千。

如果判九千,交给医院五千,伙食费八百到一千,误工五千,电动车和衣服,以及打官司的开支都没着落,显然是亏了,而且小额速裁不能上诉,已经一锤定音了。

所以后边就发生了大家不愿看到的结果。

法院

如果,开始的时候,保险公司同意五千一次性结案,或者诉讼的时候 用调解的方式,在一万二以上略微多一些,很可能就不会发生后边的结果。

一言以蔽之,情,理和法,谁也不要割裂。

编辑于 2025-03-09 23:10・IP 属地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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