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媒体使用特朗普遇袭照片 2100元/张,视觉中国称来源合法,版权怎么成视觉中国的了?如何看待此事?
这两天的一个大新闻——特朗普遭遇枪击。一时间,相关照片和视频在网络上疯传。其中,一组特朗普高举拳头,耳旁流血的照片更是颇具艺术感,并且被广泛传播。据了解,这组照...
- 437 个点赞 👍被审核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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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呗还是没人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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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的可能性是来自层层转包的授权机制:原作者或其他权利人将图片上传至与自己存在合作关系的图片社,随后因视觉(中国)[1]和海外图片社签订了合作协议而获得了图片使用权。
通过检索和视觉中国相关案件的判决书[2],能大致确认这一模式的存在(虽不能肯定本事件中也是如此):
截图中的「汉华易美公司」为视觉(中国)的全资子公司 例如,在上图相关诉讼中,摄影师把自己的作品投稿给 Getty 公司销售,而根据 Getty 与视觉(中国)之间的协议,后者获得了在中国境内展示、销售、许可他人使用 Getty 公司旗下图片库中资料的权利。
这一模式中,有可能出现了许可协议层层套娃、以致原作者稀里糊涂「被授权」的情况。去年八月,星空摄影师戴建峰就遇到过这一情况:自己将原创摄影作品通过外国图片库 Stocktrek 进行销售, 视觉(中国)宣称这家 Stocktrek 图片库和 Getty 公司存在合作,因此自己间接得到了授权,结果最后「 维权」打到了作者头上,戴先生因在公众号中使用自己的作品被索赔八万元。而根据戴先生在社交媒体上的声明,自己和 Stocktrek 进行过核实,对方则表示未曾授权视觉(中国)进行销售,后者也并不拥有该作品版权,可见其中还存在大量双方各执一词、不够清晰透明的地方。
尽管如此,通过这一转授权的模式, 视觉(中国)依然可以从形式上快速获得大量图片的使用权,并在甚至连自己都不知道相关作品情况的前提下进行漫天撒网式的碰瓷式「 维权」-- 遇到怕事的,就乐得收一笔保护费,遇到较真的,就说有争议的图片是合作方提供的,开始打哈哈。像是之前引出争议的「视觉(中国)拥有国旗国徽版权」事件,公司就是拿「由供稿人提供、自己审核不严」来搪塞:
这样看来,此次引起关注的特朗普遇袭照片,也可能经历了层层转授权:原作者 Evan Vucci 是美联社签约摄影师,将自己的作品通过海外机构及美联社旗下各类媒体渠道发布,其中可能存在一些机构存在与视觉(中国)的协议,致使后者自动获得了在中国境内展示、销售、许可他人使用该图片的权利。
这只是一种可能性较大的猜测,毕竟从公开能获取的信息来看,摄影师本人并未就是否与视觉(中国)存在授权关系做出说明,也不能百分百排除这种可能性。(个人认为可能性不大,大概率是另一起在作者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授权」、「被代理维权」的事件。)
图片来源:https://apnews.com/article/trump-shooting-campaign-rally-scene-c75feec7f997d84eed34b0a3b3c194a4 最后说句题外话:那么,普通人使用懂王遇刺照进行内容创作,怎么避免被视觉(中国)敲一笔?
我的理解是,可以利用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四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也就是说,在注明原作者姓名( Evan Vucci),作品名称(相关新闻标题为 A few short minutes after Trump took the stage, shots rang out)的情况下,结合该图片评论事件中的人物表现并介绍图片的构图、拍摄技巧或说明此事件的意义和影响,且并没有对原作者的权益作出不合理损害(例如让读者误以为这张图是自己拍的、或者自己擅自拦路设卡收取内容授权费),那就算是合理使用,不需摄影师本人授权也无须支付报酬。(这只是个人基于有限的知识、经验和信息所采取的行为,不构成法律建议)。
参考
编辑于 2024-07-16 07:22・IP 属地北京查看全文>>
王瑞恩 - 2141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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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言疯话 - 1400 个点赞 👍
视觉中国是毒瘤,上次新闻是把那个黑洞图片据为己有,还把国旗国徽收入图库。
这是一只真正的饕餮。
发布于 2024-07-16 16:35・IP 属地江苏真诚赞赏,手留余香还没有人赞赏,快来当第一个赞赏的人吧!查看全文>>
阅读修身 - 1118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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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纳利诺瓦 - 914 个点赞 👍
很奇怪吗?曾经有一个国家的国旗和国徽的高清图片他们都说是他们的家,说是使用要交使用费,还会半夜打电话骚扰人。要不是那个国家的团中央在微博带头开炮,带着一群媒体跟着发炮,不然现在他们都会说是自己的,会半夜打电话让你交使用费
编辑于 2024-07-15 20:04・IP 属地广东查看全文>>
喜欢猫的黎塞留 - 742 个点赞 👍
作为一个知识产权律师,我非常清楚:其他答主建议的什么保留创作证据,什么主张合理使用,都不能防止视觉中国来搞你。
因为那些规则,是防君子的,是君子和君子之间用来划分界限、定分止争的;而视觉中国的打法,他根本不跟你讲规则,他也无需跟你讲规则。他闭着眼睛只管搞你就行了。
其他答主说视觉中国通过转许可获得图片,可能有一部分如此;但更多的时候我们经常发现,很多图片莫名其妙地出现在视觉中国的权利库里。
视觉中国的库就像个黑洞,网上看到图片就可以吸,不跟你讲道理。就像那个流传已久的笑话:全枪毙,有冤枉的;隔一个枪毙一个,有漏网的。视觉中国的图片你要是说没有一张可靠的,那也不客观。但是权利来源清晰明确的概率肯定不会太高。
之前别的摄影人(名字忘了)被视觉中国用他自己的照片索赔,闹出乌龙,视觉中国解释是摄影人许可给图片站,图片站又转许可给视觉中国。结果,图片站出来辟谣,从来没有和视觉中国有任何合作。这就是一个鲜明的例子,说明视觉中国中一定还存在大量的类似情况,在作者不清楚的情形下,图片变成了视觉中国的财产。
视觉中国这种维权模式为什么能够大行其道,为什么敢于随意宣称网上图片来源于视觉中国,甚至连国旗国徽的版权也敢宣称是视觉中国的?这真的是个体制问题,暂时无解。
是著作权类案件赔偿金额太低、应诉成本太高、被告胜诉没有收益和对恶意维权缺乏规制所导致的。
这四点我分开来讲。
举个例子:小明在自己的公众号里用了一个香蕉的图片,被视觉中国告了。则对小明来说:
被告胜诉没有收益:
小明打赢官司最多只能证明自己没有侵权,除此之外拿不到任何一分钱。这个好理解。
应诉成本太高:
小明如果简单随便敷衍应诉,倒是成本不高,人坐到法庭上,出现一下就可以了。甚至人不来,寄个答辩状,也算是应诉了。但是,假如真的想赢,要认认真真打,那应诉成本就太高了。
小明得请律师吧。因为大多数普通人不知道怎么和原告过招。花1万请了律师,律师来了,一看,几乎可以确定是视觉中国又在瞎搞。于是律师会建议小明做一个检索,全网查找涉案的香蕉照片最早发布时间。小明一咬牙,花了1万元检索费。经过检索,律师帮助小明发现,这张香蕉图片最早发布于2011年1月4日,是一个Instagram女博主用手机拍摄的自己家的水果,而视觉中国起诉状所宣称的来源方的所谓创作时间,是2012年,远远晚于真实源头时间,因此,可以推定视觉中国所说为假。为了防止这个重要的证据灭失,还得做相应的证据保全,又因为Instagram是国外网站,境内公证办不了,因此小明还得花1万元公证费在国外进行公证。
到这里为止,小明花了3万,获得了基本能够胜诉的证据。在法官智力正常、不胡审乱判的情况下,小明预期能够获得胜诉。
赔偿金额太低:
但是,小明如果不花这3万元,躺平呢?现在的著作权侵权案件,一张照片,法院也就只判个1000-2000块钱。也就是说,小明如果不应诉,反而能以更低成本、更少精力解决此事。
过低的赔偿金额反而瓦解了被告的抗争斗志。使得视觉中国遭受不到太多像样的抵抗。
你问:诉讼只判1000-2000块钱,视觉中国也要有诉讼成本,它怎么回本?
视觉中国首先靠大量的仅发送警告信的威慑方式,就收到了很多赔偿,无需进法院;能到法院的,基本上都是警告信所不能解决的,视觉中国起诉这些不仅有诉讼收益的考虑,还有立威的考虑。其次,视觉中国的案件量极其庞大,客观上可以把每个案件的代理人成本压缩到1000块钱以内。
以上三点导致:如果你是小明,即使你占理,对你来说最划算的也是躺平等法院去判,或者前期和视觉中国协商赔个1000-2000块钱了事。理性人几乎不可能和视觉中国这种机构硬碰硬,因为明显亏损。
对恶意维权缺乏规制:
好了,该讲这套逻辑里最精髓的部分了。按道理来说,视觉中国看到一张图就宣称是自己的,在网上已经是XX过街,人人喊打的状态,怎么没有惩罚呢?
视觉中国起诉和发函的量那么大,早晚总会有几个傻子出来反抗吧?证据摆出来,明眼人一看就能看到视觉中国是如何用明晃晃的伪造来的权利去愚弄中国司法实践,随意起诉全网的,为什么直到今天仍然可以继续运行?理论上,伪造权利基础提起诉讼会涉及到虚假诉讼犯罪,不抓吗?
因为我国司法实践对恶意维权缺乏规制。
一方面,作为审判者在规制恶意维权方面不够尽心。具体来说,即使法院明知道你在愚弄法律,愚弄司法,法院也不想管。法院有惩罚的权力,包括但不限于在个案中对不实陈述处以罚款、拘留等惩戒措施,还可以以法院媒体的形式进行通报,但是法院就是不使用,因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所以索性假装不知。不仅是一个法院如此,全国法院保持了惊人的默契。即使原告根本说不清楚权利来源,也只是简单判原告败诉,或者劝原告撤诉就了事。
至于什么,法庭和公安机关对接,把虚假诉讼犯罪线索移交给公安机关,就更懒得弄了。民间借贷案件的虚假诉讼尚不愿移送,何况知产侵权?
另一方面,作为被告,缺乏真正有力的惩罚手段。被告打赢上一场官司以后,确实可以再提起诉讼,要求恶意维权者进行赔偿,但是赔偿仅限于被告上一场诉讼所支出的成本,如律师费、取证费,因为只有这些算作被告的“损失”,可能1-2万。有些被告认为这个损失不多,就没必要再起诉了。对于恶意维权者来说,1000个被告,可能只有10个认真应诉,这10个里面可能只有2个会再要求赔偿损失,这点风险不痛不痒。
梳理完这些你会发现,你也想当视觉中国。前端养一堆所谓的签约供稿人做黑手套,他们在网上搜罗图片放进视觉中国库里,有的可能干干净净有许可,有的压根没有。到了维权的时候,根本没必要去回忆权利来源,看到网上有图片和自己库里的一致,就闭着眼睛告,告到一家,榨出钱来,美滋滋。告不到,也没什么惩罚,不伤筋动骨。
尤其是AI时代的到来,实际上更方便视觉中国开展业务了。因为去网上搜罗图片、入库、整理的事情可以由AI代劳,供稿人可以砍掉95%;以图搜图发现侵权的工作AI更是人力所不及;后面发函、索要赔偿的工作,原本需要人力发邮件、人力打电话催款,现在AI也可以搞定了。
所以实际上它现在可以逐步用AI来替代大部分岗位了。
这是什么?这是老行业在AI时代的又一春啊。
为什么我说是体制问题呢?
因为别的国家没有视觉美国、视觉法国。
如果这套模式拿到欧美去搞的话,其他地区我不了解,但是美国法官是真的能因为你作伪证,当庭判你有罪的。你公司的第一个案件,公司负责人+律师就直接被判有罪进监狱,后面你还能接着搞吗?律师只要一次被判有罪就影响职业生涯,你有多少日抛律师陪你玩?
所以这条路在美国走不通,也就没有视觉美国。
编辑于 2024-07-16 13:36・IP 属地广东查看全文>>
王伟麟 专利律师 - 609 个点赞 👍
过去视觉中国上市前和他们有过些交道,说几件有趣的事吧
1、视觉中国的运营模式,他们先是把所有好的照片归于自己名下,然后去告你侵权,其实这张照片和他们一点关系也没有,这个时候如果你怂了最好,破财消灾;如果你头铁继续刚,视觉中国就会去找照片真正的主人,买下这张照片的版权,然后告你。
没错,视觉中国就是这么狡猾,如果他们先买下版权再敲诈,那自己开销太大了,万一那照片其实没人用不白买了,他们做的生意是先看好哪有子弹再画个靶心,先敲诈再去买版权。简单说,很多热点事件照片他们是没有授权的,但是他们如果要告你,他们立刻就会去找人买版权,开一个高价买下照片的中国区域授权,然后让你赔钱。视觉中国的核心团队是他们的版权全球采购团队,视觉中国的版权渠道铺得非常开,能随时联系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媒体以及个人摄影者买照片,这是他的底气所在。你说如果一家普通公司,被告后想直接联系原本的摄影师购买那是很难的,而那位摄影师听说视觉中国高价买一般也会同意,本质上是信息差生意,欺负摄影师和用户没有直接的联系渠道。当然也有些摄影师知道他们敲诈坚决不授权的,但毕竟是少数,因为视觉中国找摄影师买这些照片版权时没告诉他们是打官司告别人用的,也不会告诉摄影师他们起诉赔偿的金额远高于买他照片的金额,一旦你签了授权书,知道了真相也没办法了。
2、视觉中国的资本,视觉中国背后的资本超出想象,有国内的有国际的,国际的资本雄厚,国内的则是势力庞大,有两家顶级媒体的背景。他们的第一桶金很有意思,大量来自于国企购买,刚成立不久的小公司就很多超大国企主动购买他们的所谓版权图片库使用权,其中不乏央企,所以呢再多风浪人家也是能平稳落地的。
3、视觉中国下一步战略是视频领域的同类模式复刻,已经在和很多机构谈了,到时候短视频大V、B站抖音的网红们有得颤抖了。
编辑于 2024-07-24 16:38・IP 属地上海真诚赞赏,手留余香还没有人赞赏,快来当第一个赞赏的人吧!查看全文>>
天下帝师 - 546 个点赞 👍
视觉中国这不是第一次了。
话说视觉中国的图库里面,有问题的,甚至完全没道理的图肯定更多。
知识产权类法律纠纷,打输了是要自动赔对方律师费的。现在就业那么差,不知道可不可以让没有案子的律师,找视觉中国一定不占理的图片,联系当事人,就索赔一块钱和道歉,赚律师费。
如果可以的话,那甚至可以一张图片,一张图片的打官司,当长期饭票。
编辑于 2024-07-16 02:49・IP 属地北京查看全文>>
iseufg - 416 个点赞 👍
绝大多数人都不知道谁在操纵着视觉中国。[1]
从视觉中国股东列表来看,这家公司谨慎地编织了一个庞大的股权网。公开信息显示,视觉中国的实际控制人由“十名一致行动人”组成,这十人共计持有视觉中国57.95%的股份,分别为吴玉瑞、吴春红、廖道训、柴继军、姜海林、高玮、陈智华、袁闯、李学凌、梁世平。
但事实上,在他们背后,真正掌握话语权的却是没有出现在十人名单中的——廖杰、梁军、以及股东中的柴继军,而这个股权网,则是紧紧围绕着这三个人的亲属,朋友,同事组成。
“视觉中国基本都由廖杰说了算,大量的股东都是廖杰和梁军的代持人。”一名前视觉中国的核心人士对界面新闻记者说。
摄影师戴建峰被视觉中国用自己的作品威胁侵权,反诉视觉中国后,被人威胁杀全家 公开资料显示,这十位实控人中,廖道训和吴玉瑞是视觉中国董事长廖杰的父母。吴春红和梁世平是公司总裁梁军的母亲和兄弟(公告显示吴春红已病逝)。陈智华、柴继军和李学凌此前共同创立了视觉中国的前身Photocome。
除此之外,上述人士说,已经减持的视觉中国十大流通股东之一的黄厄文,她的另一个身份,是曾被廖杰委任为CSDN总经理董晴的母亲,已经合计减持了5275万股,价值将近11.8亿。
剩下的3位当中,高玮是梁军的朋友,袁闯是廖杰的高中同学,而姜海林则一直和廖杰共同创业。
在视觉中国的股东中,还出现了一名互联网行业的明星李学凌,持有着视觉中国约611万股票。
不过,关于跟视觉中国目前的关系,李学凌曾对外回应:“已离开公司16年不了解它了。”上述人士则补充,当初视觉中国上市李学凌本来可以退出,但廖杰不想让他走,想用股份留住他方便现金流紧张的时候借钱。
那么这个复杂的股权网络背后的设计者——廖杰,到底是谁?
在网络上,很难搜到他特别详尽的简历。廖杰,1966年3月出生,加拿大国籍,硕士学历。2011年至今,历任中国智能交通系统(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裁、董事会主席。
2014年5月9日至今任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同时,廖杰还曾任国内知名程序员社区CSDN的董事长及百联优力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现已卸任)。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廖杰目前手握两家上市公司。中国智能交通系统(控股)有限公司目前是港股上市公司;视觉中国则是在A股上市,两家公司加起来市值接近117亿。
一名曾经与廖杰共事过的人士对界面新闻记者说:“廖杰是个资本市场的高手,同时深谙法律和财务。”
廖杰出身于书香世家。他的父亲是湖北华中科技大学机械与工程学院的教授,母亲则是同校管理学院的教授,廖杰的本科也是在湖北华中科技大学就读。
据一位熟悉廖杰的人士介绍,本科毕业前,廖杰并没有继续留在华中科技大学攻读硕士,而是北上去清华大学报了一个语言学习班准备出国,也正是在那时,廖杰结识了即将从清华毕业的梁军。“两人曾是恋人关系。”上述人士称。
但后来,梁军考上了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的自动化硕士,而廖杰则拿到了加拿大多伦多大学电机系的录取通知书,二人就此分开,后来梁军与廖杰在美国相遇。
1999年,在看到中国互联网发展的潜力后,二人试探性的在中国成立了一家投资公司百联优力。第一年,他们投资并联合创立了中国专业IT社区CSDN;第二年,他们则投资了由陈智华、柴继军和李学凌三人创立的图片库网站Photocome,而这也正是视觉中国的前身。
2005年,以廖杰为法定代表人的公司百联优力联合全球最大的数字影像公司Getty共同成立了合资公司华盖创意。此后,经历了一系列整合与并购,视觉中国于2012年正式成立,2014年正式借壳上市。
凤凰网《风暴眼》发现,本次争议事件的2家核心企业,视觉中国与盖蒂图像均与背后美国著名石油家族盖蒂家族(Getty Family)有关。[2]
多年资本运作后,盖蒂图像成为最大受益方,吃下几乎所有竞争对手,成为全球最大的商业图库,也成为了视觉中国的合作方和国内唯一代理机构。
视觉中国不仅把自己打下的江山给了盖蒂图像,行事作风也越来越像之前的盖蒂图像。
在专利领域,有一个词语,叫做“版权流氓”。
“版权流氓”前期默默隐身、放任侵权,既不会试图联系对方进行授权许可,也不会进行诉前警告,而是待“侵权”内容积攒到一定数量,直接找对方索赔。
这种模式大行其道,正是身经百战的“版权战士”,看清了对方的底牌后深思熟虑的选择:由于诉讼耗时耗力及出于一些商业、声誉等因素的考量,很多企业或自然人迫于压力,往往会进行和解。事后寻求索赔和解,往往比事前授权成本更低,获利更多,这种方法几乎百试百灵。
参考
编辑于 2024-07-16 15:46・IP 属地广东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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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一两风 - 341 个点赞 👍
PS:补充在开头,请不要关注什么正妹辣妹~
———————— 正文————————
我怎么看待?
我看热闹不嫌事大!
这条评论是我刚发的,不知道大记者Evan看到后会不会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拭目以待。
———————— 以下为编辑 ————————
1、有评论指出VCG和getty images的关系
2、有评论指出Evan在getty images上卖这张照片
所以我去getty images上查了两个关键词“Trump”和“Evan Vucci”
可以看到Trump能搜到川普以前的照片,并没有枪击这张。
Evan Vucci可以搜到他以前的作品,基本都是政界要人,包括川普、奥观海等等,没有枪击这张照片。
如果是放上面卖图,不会要往后面翻好几页才能找到吧?我不找了,我认为没这个必要了。因为没有哪个商业鬼才会把全世界互联网热度最高的一张图不放在第一张显示。
编辑于 2024-07-16 15:49・IP 属地浙江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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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子先生 - 201 个点赞 👍
何时才能彻底铲除这颗中国版权市场的毒瘤?
国旗、国徽的、新浪游戏、360清理大师、苏宁易购、南孚电池、贵州茅台、联想,都成了视觉中国敛财的工具。
上次黑洞照片,这次特朗普,都不会例外,“视觉中国”,这颗中国版权市场毒瘤,不知道何时能够彻底铲除?早在2019年4月11日,视觉中国就将欧洲天文台公布的人类史上首张黑洞照片,标记为自己作品卖钱。之后,欧洲南方天文台回应:视觉中国从未与我们联系,更无权出售黑洞版权牟利。4月11日,共青团中央微博发文质疑,“国旗、国徽的版权也是贵公司的?”随后,新浪游戏、360清理大师、苏宁易购、南孚电池、贵州茅台等大批公司和机构账号纷纷发文吐槽,称自己的Logo被视觉中国盗用。
那么,“视觉中国”行为触犯了那些法律,该受到什么处罚,为什么视觉中国总能逃脱惩罚?
问题一:谁的“视觉中国”?
很多朋友看到“视觉中国”四个字,都想当然认为该公司是一个国有企业,甚至是央企。因为名字能带“中国”两个字的,一般都是央企、国企,中国航天、中国石油、中国移动、中国铁路建设、中国化工等,都是国家的企业。
但是,视觉中国,不是国企,更不是央企,而是地地道道的外资企业。其名称是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在江苏常州,主要股东是注册在香港的视觉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和侨通发展有限公司,都是注册在香港的私人公司。
一个外资公司,用“视觉中国”几个字,有点扯虎皮当大旗的感觉。问题二:假冒著作权人进行维权,行为如何定性,该如何处罚?
把他人作品,当做自己作品出售,进行所谓的“维权”,不仅是剽窃,而且是敲诈。
视觉中国等公司敲诈手段。第一步,视觉中国通过技术手段,获取大量的图片、文字等作品信息,放在自己网站销售,此行为无疑是剽窃他人产品当做自己产品出售,和小偷没有什么区别。第二步,视觉中国伪造授权书,进行所谓维权,敲诈图片使用人,甚至敲诈著作权人。他们向受害人、受害单位发函,要求支付费用,并威胁进行诉讼。不少人和单位接到这样的函件后,因为不知道著作权真假,在威胁之下,会和视觉中国等公司联系支付费用,少则几千,多则数万元。这实际就是敲诈勒索。问题三:视觉中国海量收集图片版权,进行销售、维权,是否合法?
视觉中国非法进行著作权管理活动,是违法行为,
如果视觉中国为自己的作品维权,没有问题,。
但是,视觉中国通过技术手段,获取大量不特定人的图片、文字等作品信息,联系到著作权人,获取权利人的著作权许可,之后,视觉中国以视觉中国名义向受害人、受害单位发函,要求支付使用费,并威胁进行诉讼;对未取得其授权许可使用作品的单位和个人发起大量的涉及著作权的维权诉讼,通过法院判令被害人支付费用,数千到数万元。
上述行为完全符合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著作权集体管理活动的四项特征”。应依法认定为从事了著作权集体管理活动。根据《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第2条的规定,所谓著作权集体管理,是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经权利人授权,集中行使权利人的有关权利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的下列活动:(一)与使用者订立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许可使用合同(以下简称许可使用合同);(二)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费;(三)向权利人转付使用费;(四)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等。问题四:被视觉中国碰瓷怎么办?
和视觉中国一样碰瓷的无良商家很多。
1.质疑版权,因为很多作品署名和所谓的作者名字不符,无法证明所有权。署名为春日夏花的作品,一个叫夏莲花的人声称有版权,春日夏花和夏花是不是同一人,很难证明。
2.质疑授权,因为授权没有经过公证,无法判定是作者签署。他们拿了夏莲花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夏莲花一个人的签字,说自己得到授权。该授权书是不是真的夏莲花所写,值得怀疑。
3.质疑管辖。因为管辖是被告所在地或者作者所在地,作品维权可以委托,管辖不能转移。
4.质疑行为合法性。视觉中国等公司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著作权集体管理活动的,除了依法取缔以外,还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从著作权管理的角度看,该公司的行为已经越过了正常维权的边界,进入到“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著作权集体管理活动”的违法领域,应当依法予以查处。
问题五:如何彻底铲除“视觉中国”这颗中国版权市场毒瘤?
各地版权部门,应该严格执行《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对于视觉中国等擅自设立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或者分支机构,或者擅自从事著作权集体管理活动的,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朗普遇袭刷屏照片,国内版权竟归属视觉中国?】
有几家国内媒体在报道相关内容时,相关照片的来源标注却是视觉中国。这不禁让人好奇,照片的版权怎么成视觉中国的了?致电视觉中国,客服表示此类照片比较敏感,在另外一个网站(CFP),只对合作客户开放。之后,客服安排了一位专员与三言对接,专员在CFP确实查询到了特朗普的相关照片。那么,相关照片是这个照片是视觉中国从埃文·武奇手里获得授权了?还是埃文·武奇供稿给视觉中国了?就此事询问视觉中国专员。对方表示:“视觉中国平台上展示的图片均来源合法,为公司的自有版权内容或经签约供稿人或供应商机构合法授权,我们均有权发布和收费。视觉中国在和客户的协议中就版权问题作出了明确的声明,保证提供给客户的版权图片均享有合法的著作权或已获得著作权人的合法授权。”(三言科技)
发布于 2024-07-15 19:12・IP 属地北京真诚赞赏,手留余香还没有人赞赏,快来当第一个赞赏的人吧!查看全文>>
庞九林律师 - 188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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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弓玄刃 - 123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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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6666 - 95 个点赞 👍
2100一张并不是问题,因为一般你购买视觉中国这种打包价格其实并不贵,但是你没有购买某种服务而要单独购买一张照片或者视频是素材就非常贵了。
问题在于:
- 国徽、国旗你也要收版权?
- 某公众号博主使用自己拍摄的照片然后被其告了索赔8万,然后乌龙的是该博主把照片卖给A公司,而视觉中国说A公司授权给他们,所以要赔钱;最后A公司说我没有授权给你视觉传媒,这特么就很尴尬了,就好像拦路收过路费,坑一个算一个,这是碰瓷啊……
发布于 2024-07-16 13:06・IP 属地四川查看全文>>
林大路 - 90 个点赞 👍
一句话总结 :违法成本太低,版权流氓碰瓷。
视觉中国这不是第一次了。你告它违法,大不了赔你个几千几万。
人家靠这个收益,能支撑起几百亿市值呢。
违法成本太低,违法收益太高,根本不带怕的。
悄悄问下,它家是有亲戚么,这么硬的?
编辑于 2024-07-16 12:26・IP 属地上海真诚赞赏,手留余香还没有人赞赏,快来当第一个赞赏的人吧!查看全文>>
刘志 - 66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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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阳光倾城 - 61 个点赞 👍
看见此事争议较大,我来做一点更新。
视觉中国,通过旗下子公司华盖创意(北京),通过伪造证据,欺骗北京高院的司法机关,然后再用高院的判决当成证据,对其他企业进行诉讼时候提供错误的判例达到对初级,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的变相威胁,达到其勒索的目的。
华盖创意(北京),是视觉中国的子公司,但是无论是华盖创意,还是视觉中国,都不是美国 GettyImages 的子公司。
可是,他们谎称自己是美国 GettyImages 的子公司,甚至通过修改中文搜索页面的结果达到此目的。
华盖创意声称拥有美国 GettyImages 图库内图片的著作权,以及华盖创意获得了美国 GettyImages 的法律授权,可以直接在国内以 GettyImages 的名义进行起诉。
可是 GettyImages 并不拥有所有图片的著作权,先不说后来黑洞和国徽被他们强行拿了著作权,而且摄影师拍摄了照片以后,是可以卖给多家平台的,也就是说,Gettyimages 实质上,只是一个图片分销平台。
但是,华盖创意在英文授权书上做了手脚。
大家请看英文原文:
I confirm that Getty Images Inc., ultimately holds the Getty Images group of companies (including Getty Images International, Getty Images (US), Getty Images (Seattle) Inc. Getty Images (Canada) Inc., etc.) which have the right to display, market and license all usage rights (including copyright) related to all images for the brand collection on the attached list (exhibit A).
但是经过北京思必瑞翻译有限公司的翻译,北京方圆公证处的公证,这篇英文授权书的中文成了这个:
本人确认:Getty Images Inc.拥有对Getty Images 集团公司【包括Getty Images International, Getty Images (US), Getty Images (Seattle) Inc. Getty Images (Canada)Inc.等】的终极拥有权,其对附件A中所列出之品牌相关的所有图像享有版权,有权展示、销售和许可他人使用附件A中所列出之品牌相关的所有图像。
请注意,英文原文当中并没有明确说明他们对列表中的图像拥有版权,而只是说明,(如果他们对列表中图片拥有版权的话),他们可以进行相应的维权的操作。
这个添油加醋式的翻译,欺骗了北京高院,让北京高院在前法官于晓白名下做出了大量错误的判决。
同时,国内著作权法有比较操蛋的一点,那就是,如果对方提出对著作权的宣称,除非你有明确的证据反对此项宣称,不然对方的宣称就是有效的。
也就是说,视觉中国可以通过对别人使用的图片进行反向检索,收录进自己图库,变造收录的日期,以伪造自己是最早拍摄图片的作者的事实,达到冒充自己拥有版权的目的。
这就是10多年前做出的严重错误的判例带来的危害。
为什么呢?视觉中国以自己网站建站日期当成他们图片版权拥有的日期,但是一般人打官司的时候,是没有办法提出相反的证据,即证明“侵权的那一张”图片不是视觉中国拍摄的。
即使我们只能找反例。你说你视觉中国是2004年建站的对吧,可是你网站上有北京鸟巢,水立方的照片,你总不能说你那些图片也是2004年拍摄的吧?
但是对方也可以直接否认鸟巢,水立方与本案的关联性。
那么我看有人就说了,可是中国又不遵循判例啊?
法理上不支持不代表现实中没有影响。华盖创意的策略就是把大量与他们有利的其他类似案件的错误案例直接当成证据来提交。虽然这些证据实际上与本案是没有关联性的,但是法院的法官不会这样想。
他们会认为,高院都做出判决了,初院是没有那个权利推翻高院的判决的。
如果说人话就是,如果我自己做出与高院判决违背的判决,万一有人去举报我这名法官,我这边工作会很麻烦。
所以视觉中国其实是利用了国内法律的漏洞进行的勒索式的索赔。
然而,这个漏洞至今过了20年,居然还没堵上,也真是令人唏嘘不已。
北京高院,之前有个被双规的前法官,于晓白,估计被买通了,做的错误判例,一直没有纠正。
初院中院哪怕知道你是对的,他们怎么敢推翻高院的判例啊?
别问我怎么知道的,之前打过官司,别人直接把高院的判例当做证据甩出来给初院法官看,象征性的开一下庭,初院法官小姐姐就跟我们说,这个他们根本没办法推翻高院的判决。
编辑于 2024-07-18 17:45・IP 属地广东查看全文>>
delight - 37 个点赞 👍
你们使用的照片都撤下吧,我也撤下来,犯不着为了懂王,浪费2100元。
就我这种小镇做题家,一个月赚稿费也就几十块钱,关键是还没人打赏,没人约稿。现在能做的是就是赶紧往懂王的图片上打码,打各种图形,以免存在侵权嫌疑。
通过网络查询,视觉中国全称: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5月28日,注册资本700,577,436元人民币,深圳主板上市,股票代码000681,股票简称——视觉中国。
视觉中国,法定代表人为廖杰,注册地址在江苏省常州市西太湖科技产业园禾香路123号6号楼一楼102室,主要经营范围包括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等。
从这个公司股价K线图走势上看,近期参与炒作懂王枪击案照片一事,很有可能存在拉抬股价的嫌疑,当然刘不是不炒股,但是大家可以观察这几天000681的股票走势,很有可能存在炒作嫌疑。
真要是收我2100,这个「视觉中国」简直就是太坏了,寒了东大喜欢懂王粉丝的心。像这种新闻图片,而且还是公众人物的,本来就应该被大家传播。
现在无非就是资本家看到了商机,嗅到了铜臭的味道,也开始收割东大吃瓜群众的钱包了。现在国内媒体、自媒体用特朗普遇刺的照片,且未标注来源「视觉中国」,已经涉及侵权。
这就是资本的坏种,什么新闻自由、言论自由,在资本的遮羞布下面,根本就是钞票的自由,以后懂王的热度下去吧,别给内外勾连的资本家赚吆喝了。
凡是用了「视觉中国」图片的朋友,赶紧打码,或者赶紧撤下吧,免得人家给你打官司,赚钱这么不容易,且行且珍惜,别人坏人偷走了咱们的钱包。
2024年赚钱太难了,如果「视觉中国」都要折腾小镇做题家,这个事情真的不好玩了。
编辑于 2024-07-15 19:38・IP 属地浙江真诚赞赏,手留余香还没有人赞赏,快来当第一个赞赏的人吧!查看全文>>
刘不是 - 25 个点赞 👍
不是说视觉中国背后有日资吗?
粉红佐佐怎么不搞?别的不说,你们搞死这个恶心的东西,我是真的支持。
发布于 2024-07-16 12:05・IP 属地山东真诚赞赏,手留余香还没有人赞赏,快来当第一个赞赏的人吧!查看全文>>
春心 - 24 个点赞 👍
谁主张谁举证,既然外资私企“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主张说自己有版权,就必须得拿出足够让人信服的证据证明他们拥有相关内容的版权和代理维权的授权等权力,否则不要害怕被他们起诉。
他们自己的很多所谓版权内容其实是通过技术手段“偷盗、剽窃”来的,所以与其说他们是在维权,不如说是在碰瓷和敲诈勒索。
这个不要脸的外资私企甚至能把未授权给他们的图片偷过去打上他们那臭名昭著的水印,然后倒反天罡地起诉原作者侵犯版权。
像什么把国旗、国徽,世界首张黑洞照片,360清理大师、苏宁易购、南孚电池、贵州茅台等企业、品牌的logo照片等等都偷过去打上他们那臭名昭著的水印的涉嫌违法的事情可谓不胜枚举。
当然,我们也不能因为这个外资私企无法无天就也跟着不重视版权,毕竟无论是从法律、道德还是我们自身的利益出发,维护他人正当的版权利益,才能塑造一个良性的创作环境。
在使用任何可能涉及到版权问题的图片、视频、文字、音频等内容时,尤其是商业用途,要尽可能地查清内容的真正来源和版权归属,然后取得版权所有者的相应授权再进行使用。
当然,在不涉及商业用途(增加账号曝光、吸粉、流量变现等),我们私下里学习、欣赏,或朋友之间分享交流时,是不用担心会侵犯版权的。毕竟好的作品就是需要人们去传播、分享、讨论,才能为原作者带来更大的收益,使之更加有动力去创作新的作品。
“视觉中国”作为版权强盗、流氓和毒瘤,其碰瓷甚至敲诈勒索式的所谓的维权行为,是无助于维持良好的创作环境和让真正的原创者用自己的作品来获得应得的收益的。
法律的武器竟然能被强盗和流氓所掌控,普通人却只能陷入很被动的局面,不得不让人怀疑是否还存在更深层次的问题了。
编辑于 2024-07-16 02:00・IP 属地浙江查看全文>>
这样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