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胖猫事件是个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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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甲甲甲甲 - 16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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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作茧自缚 - 14 个点赞 👍
总结一下,挑重点说通告内容
1、胖猫和潭竹是正常恋爱关系,经济互有来往还有共享钱包,共同生活消费开支,不存在潭竹对胖猫诈骗pua
2、两人连续闹矛盾提分手,潭竹表示两人要冷静一段时间,几天后胖猫跟潭竹说出分手,并转钱6.6万,然后自杀
3、胖猫姐妹不爽胖猫一直把赚到的钱给潭竹,刻意卖惨用舆论攻击潭竹,还搞直播来卖人血馒头赚钱
一堆人不承认官方证明潭竹清白,一直搁那算钱,不考虑他们的男女朋友关系和生活开销,不看公告是谁说的分手,然后得出潭竹是坑胖猫钱的捞女。
发布于 2024-05-20 09:13・IP 属地湖北查看全文>>
运营求职说 - 9 个点赞 👍
当初那些地图炮整个重庆说要炸掉重庆的王八蛋们呢?给我滚出来道歉!
服了你们了
还有哈,这个问题到底被编辑过几次?现在的问题变得还蛮有引导性的。题主可真有意思啊
编辑于 2024-05-20 20:24・IP 属地广东查看全文>>
兰溪晨风 - 8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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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TTY - 6 个点赞 👍
原生家庭把他当血包,无限压榨甚至让他背上巨债成为失信人,逼的他看不到希望,谭竹应该是他地狱般生活中的那道光了,在他被家庭逼亖前,她还在劝他要学会存钱好好生活,结果他死后,吸血鬼一家都没放过他,甚至连她也想逼亖,人性之恶。
他家人应该对谭竹的存在积怨已久,专属血包和她有了共同存钱好好生活的念头,那还得了,一个血包居然还敢跑(︶︿︶)o,去亖吧
编辑于 2024-05-20 13:56・IP 属地安徽查看全文>>
月光栀茶 - 6 个点赞 👍
这件事里面是各种牛鬼蛇神都有,胖猫姐姐严格来说是选择性的误导,造谣最多的反而是趁热度的,当然,也不是说他姐姐没有造谣,她在很多细节上的错误至今都没有合理解释。
另外这里面最大的问题就是所谓的好姐姐人设,崩塌的一塌糊涂。
发布于 2024-05-20 07:08・IP 属地福建查看全文>>
黑鞋子 - 6 个点赞 👍
我之前就发文说是假的了,结果我也被网暴!
现在的人都没有自主意识了,网络这么发达 翻车的大主播很多吧
随便举例几个你就知道背后有人策划操作的
有的装病骗打赏 有的装穷去工地搬砖 ...
有的捡了一条流浪狗 火了 . 而且还是那种天天捡的!
就算是郭有才都有可能是背后推手推出来的
因为他经常直播 如果说有个资本家或者推手发现了他
给他想想办法合作交流一下 也能火!不过,郭有才是正能量.
对社会没有不好的影响 我是支持他的!
因为每个做自媒体的团队 都是有人进行策划
去考虑下一期的节目怎么做 怎么去赚这个流量钱
就算是影视剧也有编剧,前提是不损害他人利益 不影响社会稳定发展
不触犯法律道德红线!宣传正能量!
通过胖猫事件去反思,因为钱,伪造聊天记录
用小号捏造事实祸害女主,比如说tz是同 说tz通过不当手段获取胖猫的钱
一定会有人脸都不要铤而走险!
有些人已经活不明白了,公告都看不明白的!
2个人谈恋爱,难道没有正常经济往来?
创业难道不用花钱?小米公司难道就雷军一个股东?
凭能力入股 你能出多少就出多少就可以了
显然女方没有男方赚钱多,当然男方是大股东!
如果发觉对方不合适,难道就不能分手?
就问问各位看官,你们也专一吗 没有交往过几个异性吗?
结婚几年的人,还有带着孩子离婚的呢
这不都是正常的么 谈恋爱就是看这个人能不能处的来
不谈怎么知道能不能处的来 不适合就分 。很正常的呀!
就好比你去跟一个人喝酒,你不喜欢的人 你会去跟他喝酒吗?
网友们 醒醒吧 恋爱都没谈过吧 !不合适不代表就渣!
就像是游戏一样,公测之前还要一测二测,测出一个大家都喜欢能接受的玩法再公测!
不适合就分就好了,你说胖猫给她钱,那俩人还同居了呢 难道胖猫就吃亏了么?
编辑于 2024-05-20 09:52・IP 属地江苏查看全文>>
别问我是誰 - 4 个点赞 👍
当初在事件热度刚起来的时候,我并没有像大多数人那样无条件支持胖猫姐姐,而是在回答中提到,不排除胖猫姐姐选择性公布部分聊天记录来引导舆论的可能性。
如今等到警方通报公布之后,当很多人开始谴责胖猫姐姐甚至将其视为始作俑者时,我倒是想反过来为她说几句公道话。
胖猫姐姐有没有借机炒作甚至希望牟利的想法呢?我觉得不排除有,但也不适合做过度恶意的猜测。因为就我近年来对于各类热门事件的观察而言,即便胖猫姐姐有炒作成分,也属于是所有炒作者中相对理性克制的那一类。具体理由下方论述:
首先,关于转账金额,胖猫姐姐那里最开始传出51万的说法。如今警方公布的内容显示,仅以胖猫和谭竹两人之间的转账记录而言,差额的确就是51万元左右,证明胖猫姐姐在这个问题上没有说谎。为什么说她还算克制呢,就是换成其他炒作者的话,肯定有人会把79万那个数字说成是胖猫被谭竹弄走的钱,甚至公布软件中的数据统计也可以展现出单向的79万,毕竟越高的金额就能引爆越热的舆论。胖猫姐姐这里至少还是扣除了对方转账的差值,也就是主动公布了对于对方有利的部分真相。
其次,关于两人的恋爱经过。最开始网上传出总共只见2面就付出51万的说法,我后来看过胖猫姐姐某次直播的视频,她亲口说是在网恋期间只见过两面,至少在这个问题上,她也是说出了真相,而没有选择维护可能在舆论上对于自己更有利的谎言。
再次,关于警方提到的侵犯隐私权等等内容。就我目前所看到的内容,胖猫姐姐公布的双方聊天记录中,并没有明确谭竹的姓名以及家庭住址等内容。但因为对话记录涉及到的某个ID是花店名称,有人通过天眼查确定了女方是谭竹。或许可以说,胖猫姐姐在公布相关信息过程中,没有最大限度地去保护女方隐私。但在同类造成严重后果的热门事件中,透露隐私严重程度高于本次的比比皆是,横向比较,胖猫姐姐这里并不算太过分。而且还有个有趣的点,就是之前当胖猫姐姐用“男主”“女主”之类的称呼提到当事人时,不少人都说这肯定是基于造假的炒作,否则怎么可能不提到真名,当时怎么没人提到隐私权保护?可见这根本就是一个两头堵的事情,那么胖猫姐姐到底该如何做?
还有,警方对于胖猫姐姐最多笔墨的指责,集中在诸如直播前商量是否化妆以及以憔悴姿态示人等等。但问题的关键,难道不该是直播过程中说的内容是否符合真相或者有悖法律吗?面对一场需要跟很多人交流的直播,事先对于观点、思路乃至仪态进行斟酌,有何罪过可言?如果警方公布的聊天记录,是胖猫姐姐跟人策划怎么借这波流量顺利带货之类的内容,或许还有道德上的制高点。现在胖猫姐姐只是跟人商量如何面对一场流量巨大的直播,哪怕找几个亲友帮忙点赞,哪怕找人帮忙准备文案(比如找律师帮忙斟酌遣词造句),为什么会成为重点讨伐的内容?
然后,即便通报中对于胖猫姐姐已经是恶意满满,但也没有提到她存在着造谣的情况,也就证明她之前公布的聊天记录等内容符合真相,谭竹的确存在着反复讨要钱款的行为,这也正是当初引爆舆情的关键所在。当然,正如我一开始所言,胖猫姐姐大概率属于选择性公布了对于本方有利的证据。但如果将此视为一场案件审理的话,原被告双方当然首先只会提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由此得出的结论,应当是网友们面对此类情况不应偏听偏信。但是既然胖猫姐姐没有对聊天记录作假,那么在展示真相的方向上,她还是做出了更加积极而非消极的贡献,“引导网暴”这个帽子属实有点大。
最后,我上面写了这么多,并不是想为胖猫姐姐的人品提供任何背书,至于她跟她的家庭与胖猫之间的关系,也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可能性。但至少目前而言,我同情这个胖猫姐姐。同情不只是因为她失去了弟弟,而因为在这份官方通报中,我觉得她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哪怕她是一个女主播,哪怕她可能贪图这波流量,哪怕姐弟情深可能有表演成分,但论迹不论心的话,至少就她在事件发生之后对外的种种表态而言,不应当从官方和舆论那里收到如此多的恶意。
发布于 2024-05-20 16:06・IP 属地上海查看全文>>
方律师 - 4 个点赞 👍
@ 99999: :莫言曾经说过,人性的丑陋:“当一碗水端不平的时候,只有牺牲那个最善良的,才能风平浪静,一旦那个最善良的不愿意再牺牲了,就会被扣上一个破坏和睦的帽子,别不信,有不少人正在经历。
发布于 2024-05-20 12:56・IP 属地山西查看全文>>
无悔 - 4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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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 3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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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上花开可缓缓归矣 - 3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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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想摆烂摆烂摆烂 - 3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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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穗理 - 2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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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璃 - 1 个点赞 👍
公告写的非常“有水平”
真正做到了b卖了还把牌坊给立了
“恋爱“期间,胖猫转79w,谭竹转胖猫29w,胖猫还是被谭竹捞了50w
转胖猫他爹的13.6w,那是在胖猫死后他爹去要的,不要的话还不一定有这个钱
13.6w根本不是两人“恋爱”期间转的,但是统计的时候却把这笔钱和胖猫活着的时候谭竹转的29w加一起,成了46w
把后来的13.6加到前面,不是不懂做账需要看时间,反而是太懂了
加上13.6w,两人之间转账差额从79-29变成了79-46,模糊数字,乍一看,哦,两人恋爱胖猫转80w,谭竹也转了快50w,相差没那么多嘛,胖猫他姐姐说的50w纯纯夸大其词了
这一段问题更***大
前面说了花店是胖猫出资给谭竹开的,没有说花店的产权,但是大概率是归谭竹的,然后这里说出来就成了两人经营的花店,乍一看,谭竹花的钱都是为两个人的花店经营
呵呵……
然后还有一个问题,先不说谭竹在两人小荷包里村的钱是不是胖猫给的,为什么谭竹用的钱会加一个用处,胖猫的钱就不加呢?
我个人更倾向于,是谭竹存进去的是胖猫给的钱,取出来花也是给自己花,胖猫存的钱也是胖猫自己挣的,取出来的,全**给谭竹花了
然后这份公告,通篇一个字没提公开的聊天记录里谭竹找胖猫要钱的那些话,却把胖猫姐姐的操作细节恨不得每个字都要写出来,这倾向太**明显了吧
国家公信力的蓝底白字,成了娱乐圈的公关手段,模糊细节,选择性报道……
怎么能这样啊
发布于 2024-05-19 22:39・IP 属地湖南查看全文>>
想当网络写手的手残 - 1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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嘎嘎嘎 - 1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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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 1 个点赞 👍
目前可能是没有造谣,
顶多是侵犯隐私,
引导同情,
~
虽然事都是真的,但因为涉及谭某隐私,
所以不能说,
虽然“胖猫”死了,
但他的姐姐引导别人同情“胖猫”,
道德谴责“谭某”
这就是网暴,是不对的,
~
谭某虽然实锤了几十万,
但只要退了就是好同志。
~
男女平等,任重道远啊。
发布于 2024-05-20 12:22・IP 属地河南查看全文>>
文史杂谈1949 - 1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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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开 - 0 个点赞 👍
胖猫姐姐只是行为有些过激,发生这种事也也可以理解,而且官方也说了胖猫的姐姐也不构成犯罪,处理结果就是批评教育!
警方通报“胖猫”与谭某经济往来情况 ,通报称,谭某未实施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以恋爱为名骗取“胖猫”财物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犯罪。胖猫姐姐刘某通过抖音账号多次发布“胖猫”与谭某私聊记录、转账截图等个人信息。经调解,近日刘某父母与谭某已达成和解,谭某全额退还了与“胖猫”恋爱期间经济往来的差额。刘某认识到自己行为并认错,警方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发布于 2024-05-21 05:17・IP 属地辽宁查看全文>>
天大还是地大 - 0 个点赞 👍
?没有造谣两个字就说不是造谣?
警方不是法院,这事没看到通报里写着后续继续调查?
胖猫姐姐目前满足以下三个刑事罪名:
寻衅滋事罪
诬告陷害罪
侮辱罪
每一条几乎都无可挑剔。继续跳,网络舆论继续发酵都是在给她添上以上罪名的实际证据。
个人乐见其成,不作不死呗。
发布于 2024-05-21 06:47・IP 属地上海查看全文>>
蔚蓝色的梦境 - 0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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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夫子 - 0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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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 27 个点赞 👍
几时造谣,警方通告白纸黑字说胖猫姐姐说的都是真的,她的问题是网爆违法。网爆和造谣是两回事好吧?
发布于 2024-05-20 01:04・IP 属地广东真诚赞赏,手留余香还没有人赞赏,快来当第一个赞赏的人吧!查看全文>>
西门巨官人 - 22 个点赞 👍
胖猫是胖猫,胖猫姐姐是胖猫姐姐,这是两回事,通报中姐姐最大的问题是炒作引导舆论对TZ本人造成巨大的网络暴力,但是造谣这个,通报中没有明确说。虽然通报中认可了胖猫事件属于恋爱不属于诈骗,那也只是不构成刑事犯罪的诈骗,但是在道德上,TZ不能够说自己就是完全清白和无辜的,一个21岁的男孩,两年恋爱,陆陆续续转了将近80万,请问这是正常的恋爱么?如果没有舆论闹这么大,她会在胖猫还没有打捞上来就在次日马上退款么?会在后续调解又继续退款么?
这次事件TZ似乎是赢了,但是TZ一定会让更多的女性为她的这种行为付出代价,我大胆预言,未来我们一定会看到女版胖猫类似事件冲上热搜,因为这就是人性,在规则之下钻法律漏洞的人性之恶,毕竟刑法不约束打着自由恋爱旗号的情感纠纷,未来的男女只会更加对立。
发布于 2024-05-19 23:32・IP 属地北京查看全文>>
总督先生 - 12 个点赞 👍
本来已经对这个事件感到疲劳,甚至厌烦,但是昨天某好友的发言让我震惊,我不知道有多少人还持有这样的价值观,用我之前的一句话,任何通过语言或者文字来传递信息的人,都应该要有让这个世界更透明更美好的责任和义务。
对于通报我只有一句话:传播学和新闻学在这一刻形成了闭环,春秋笔法打了一个漂亮的“逆风局”。
官方通报一出,好友在群里立刻转发,并说“谁来为TZ发声!”。等等,TZ需要被发什么声?主张她是个彻头彻尾的受害者?她爱PM却没得到好的结果?

第一,通报中几十万的差额,几乎一笔带过。针对这个点,我的朋友说“这个就能说明她是捞女?要平等就别谈恋爱,生孩子能不能平等,做家务能不能平等”。对,这个并不能说明她是捞女,如果这几十万差额完全是主观意志付出,哪怕差额一个亿,也不能说明她是捞女,关键点在于是不是TZ三番几次主动要的,诸如“这次我要999,下次我要9999”“我把钱存了,以后专心花老公的钱”等记录是否属实,如果是,我主张这是捞的行为。至于通报中如何使用春秋笔法以“事实恋爱”去掩盖二人复杂的关系、以“别给我”简单粗暴抹掉本质含义,不予置评。
第二,关于TZ是否在于PM恋爱期间出轨,通报中未提及,但我认为这个属于关键信息。如果出轨属实,一边撩拨其他人与其他人面基,一边在想着怎么找PM要钱,这算是什么行为。声称自己是女同,并且被多人(女同)爆料女同经历,如果情况属实,该怎么定性TZ的行为;如果不属实,造谣者为何未通报。
第三,在其他回答中我提到过,并且对PM姐姐行为感到厌恶,事件走向全被她拿捏控制,如果能进去,我觉得正义使然。
第四,在官方通报中的确难以去描述“女同”这个信息,但不妨碍这是个关键点,足以影响公众对这个事件的判断,所以热搜大喊着反转的时候,我很纳闷,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们好像找到了一个出口就全部蜂拥而上,而这不过是某些官方的春秋笔法带起来的节奏。
看到官媒的控评区,留下来的一片论调真的让人后背发凉,群体数量恐怖如斯。
我不主张以上事件都属实,我只是提出,如果要定义“捞”或者“不捞”,这些信息非常关键,所以别在我的评论区说什么纯爱战士破防,再发一些性别对立非常偏激的语言。
感谢配合。
编辑于 2024-05-20 17:21・IP 属地四川查看全文>>
江赵月 - 11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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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mo - 10 个点赞 👍
谭竹确实从胖猫那得到不少钱,返还恋爱之间互相转账的差额,还是在舆论发酵以后才还的。所以,除了具体数额有争议,哪里造谣了?

谭某给胖猫家属转账还是事情发酵后才转的 
近日谭某才还差额 发布于 2024-05-19 23:25・IP 属地河南查看全文>>
福雷斯特 - 0 个点赞 👍
这事压根不必考虑本身的事实到底如何,我们只考虑社会影响。
你要是男的,你会仿效胖猫这样恋爱里掏空一切打钱吗?
你要是女的,你会在对象去世或者分手后把差额返还吗?
发布于 2024-05-21 00:40・IP 属地江苏查看全文>>
明镜磨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