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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胖猫事件是个造谣?

无名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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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写的非常“有水平”

真正做到了b卖了还把牌坊给立了

“恋爱“期间,胖猫转79w,谭竹转胖猫29w,胖猫还是被谭竹捞了50w

转胖猫他爹的13.6w,那是在胖猫死后他爹去要的,不要的话还不一定有这个钱

13.6w根本不是两人“恋爱”期间转的,但是统计的时候却把这笔钱和胖猫活着的时候谭竹转的29w加一起,成了46w

把后来的13.6加到前面,不是不懂做账需要看时间,反而是太懂了

加上13.6w,两人之间转账差额从79-29变成了79-46,模糊数字,乍一看,哦,两人恋爱胖猫转80w,谭竹也转了快50w,相差没那么多嘛,胖猫他姐姐说的50w纯纯夸大其词了

这一段问题更***大

前面说了花店是胖猫出资给谭竹开的,没有说花店的产权,但是大概率是归谭竹的,然后这里说出来就成了两人经营的花店,乍一看,谭竹花的钱都是为两个人的花店经营

呵呵……

然后还有一个问题,先不说谭竹在两人小荷包里村的钱是不是胖猫给的,为什么谭竹用的钱会加一个用处,胖猫的钱就不加呢?

我个人更倾向于,是谭竹存进去的是胖猫给的钱,取出来花也是给自己花,胖猫存的钱也是胖猫自己挣的,取出来的,全**给谭竹花了

然后这份公告,通篇一个字没提公开的聊天记录里谭竹找胖猫要钱的那些话,却把胖猫姐姐的操作细节恨不得每个字都要写出来,这倾向太**明显了吧

国家公信力的蓝底白字,成了娱乐圈的公关手段,模糊细节,选择性报道……

怎么能这样啊

发布于 2024-05-19 22:39・IP 属地湖南
想当网络写手的手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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